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8-07-3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收购温州滨海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51%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温州宏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泽公司)经过充分协商,同意由宏泽公司将温州滨海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完整资产从宏泽公司现有资产中剥离,对剥离后的滨海污水厂进行资产评估后,以全部评估后的资产单独设立一目标公司。而后由洪城水业以TOT模式投资约5355万元人民币现金收购该目标公司51%股权。相关事项公告详见公司2008年5月23日披露的临2008-011《对外投资公告》。现将该项目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宏泽公司前期基础工作,截止公告日,宏泽公司已将温州滨海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完整资产从宏泽公司现有资产中剥离,并设立了目标公司即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1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温州市雁荡西路350号开发区大厦1801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于2008年 6月24日签发,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技术、产品的研发及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
  二、经公司与宏泽公司进行进一步的商务谈判,双方同意由洪城水业现金出资1606.5万元人民币收购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51%的股权,成为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收购后,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变更为合资公司,洪城水业占合资公司51%股权,宏泽公司占合资公司49%股权;出资双方按比例享有资产收益权和承担相关责任、义务。
  三、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恒德赣评字[2008]第014号),截止于评估基准日2008年6月30日,按收益法评估,股东权益(净资产)价值为3,181.81万元,增值率为1.01%。经双方认真协商,在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双方认可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价值为3,181.81万元。我公司收购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的价款为1606.5万元人民币。负债部分按照双方协商由双方按股权比例承担目标公司债务。
  2008年7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收购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临2008-017号公告)
  四、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二章2.2(4)条的有关约定,我公司同意委托银行贷款不超过3492.6075万元人民币给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08-017号公告)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恒德赣评字[2008]第014号);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9日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