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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8-07-3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500万元人民币,用于解决公司温州项目部分所需资金,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7.47%执行。
  由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在表决中两位关联董事郑克一先生、丁成芷女士回避了表决,全体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临2008-017号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此议案具体情况向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章卫东先生因公出国在外,其他2名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这一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的理由充分,利率完全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因此是公平、公正、公允的。
  2、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关联交易。
  四、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胡国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沿江南路294号
  注册资本:340,539,000元
  成立日期:1998年3月3日
  主营业务:集中供水(许可证有效期至2007年03月31日);给排水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工程设备安装;净水剂水表、校表机、水管配件加工销售;水表计量、检测、给排水方面技术设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持有本公司72,942,095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52.1%。因此,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约定的主要内容为:公司拟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用于解决公司温州项目部分所需资金。根据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5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7.47%执行。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本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拓展公司新的融资形式,解决了公司当前运营及温州项目业务发展所需的部分资金,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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