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要求,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顺风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杨威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对天顺风能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本次培训前,中德证券编制了培训课件,并提前向天顺风能发出了关于本次
培训的通知,并与天顺风能沟通确定了本次现场培训的具体安排。
现场培训中,中德证券主要结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讲解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要求;
并结合实际案例与培训对象进行了讨论。
现场培训后,中德证券提请天顺风能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转发至现
场培训对象及其他因故未参加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供自学,在
学习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咨询中德证券培训人员。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中德证券主要培训了以下内容:
1、《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3、《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4、案例讨论
中德证券培训人员与培训对象进行了充分交流,对培训对象关心的问题进行
了现场解答,以帮助公司更好的理解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三、持续督导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天顺风能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了更为
深入的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
到预期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安薇 杨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