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6日、2017
年6月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近期公共媒体未有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核实,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三五
互联;股票代码:300051)于2017年1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自2017年2月13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
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对重组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
审慎论证,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披露进展公告,提示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认
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购买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
件。2017年4月1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重组问询函》,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对重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2017年4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下发了《关于约见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有关人员谈话的函》(创业板约见函【2017】第<6>号),并于2017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约谈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方,本次约谈中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重组方案进行调
整,对问询函中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资料。2017年5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
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17】第93
号),公司自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的问题积极准备回复工作,
公司已于2017年5月5日对该问询函进行回复。同时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意见与交易对方就重
组方案和具体交易条款进行了反复沟通和磋商,但由于双方就购买资产协议中的核心条款分歧较
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经过公司积极沟通也一直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
产重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终止重
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
有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
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