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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2011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8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 1 号凯迪大厦)
      2011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观 A 座 40 层-43 层)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族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公司”、“凯迪生态”)
对外公布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公司出具的说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民族证
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
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民族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民族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7
第四章 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10
第五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 11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回售情况 ............................................................................... 15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16
第九章 发行人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 17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人员的变动情况 ........................................... 18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 19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凯迪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400 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18,000 万元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人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券名称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四、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为“11 凯迪债”,证券代码为“112048”
五、发行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1.80 亿元
六、债券面额及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七、债券期限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八、债券年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8.5%,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 5 年内固定不变
九、计息方式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十、发行首日及起息日
    2011 年 11 月 21 日
十一、付息日
    2012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期(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12 年至 2016 年每年的 11 月 21 日为回售
部分债券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二、兑付日
    2018 年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三、担保人及担保方式
    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武汉凯迪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阳光凯迪”)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了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十四、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时,经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2012 年 6 月 15 日,鹏元资信出具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8 亿元公司债券 2012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
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013 年 6 月 27 日,鹏元资信出具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8 亿元公司债券 2013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维持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014 年 6 月 24 日,鹏元资信出具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8 亿元公司债券 2014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维持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015 年 7 月 14 日,鹏元资信出具了《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公司债券 2015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发行人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016 年 6 月 22 日,鹏元资信出具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A,发行
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2016 年 12 月 28 日,鹏元资信出具了《列入关注通知书》,决定将凯迪生态
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列入关
注。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鹏元资信尚未出具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鹏元
资信将在近期出具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
级报告。
       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发行人主体信用和本期
公司债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十五、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民族证券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以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担保人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
公司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约定,积极行使了债券受托管
理职责。
             第三章 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Kaidi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196,479.7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林芝
股票代码      000939
股票简称      凯迪生态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 1 号凯迪大厦
邮政编码      430223
联系电话      027-67869270
传真号码      027-67869018
互联网址      http://www.china-kaidi.com
电子邮箱      Kaidishengtai@kaidihi.com
              生态环境技术研发、生态环境工程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电源的开发、投
              资和经营;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灰渣利用;机电设备的安装修理;
              电力建设总承包,电力及环境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电厂运营
              检修、调试服务;生物质燃料原料的收集、加工、成型、销售,生物质原
经营范围      料加工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物流、运输;林业资源的投资、开发利
              用,园林绿化,农林产品的加工、销售;碳资产的开发及交易;页岩气及
              煤层气的勘探技术研发、综合利用;煤炭勘探、生产及销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引进转让;投资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
              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二、发行人 2016 年度经营情况
    2016 年,国内外经济形势持续走弱,煤电类能源产业严重产能过剩,且目
前国内政策更加鼓励清洁新能源的使用。因此,尽管生物质能源产业在国内能源
行业中虽然仍处于成长阶段,但高度契合了国家推行绿色能源、走可持续发展道
路的战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质发电业务,兼顾风电、水电等清洁
能源业务。同时,公司还从事海外 EPC 电厂分包、开发建设林业资产等业务。
    2016 年度,公司最主要的主营业务为生物质发电业务。随着公司在建电厂
逐步建成投产,公司生物质电厂运营家数、装机容量和售电量持续增长。最近三
年,生物质发电收入逐年增长且比重较大。
三、发行人 2016 年度财务状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众环审字[2017] 第 011805
号 2016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1,758,156,359.81        32,904,874,753.52
   流动资产                        16,277,843,087.31          8,694,459,007.14
   非流动资产                      25,480,313,272.50        24,210,415,746.38
负债合计                           28,797,262,450.97        24,972,021,452.07
   流动负债                        11,713,542,253.11        13,637,854,171.84
   非流动负债                      17,083,720,197.86        11,334,167,280.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60,893,908.84          7,932,853,30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1,864,931,626.76          7,374,303,170.67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000,715,468.76          3,495,676,277.60
营业利润                                 119,544,138.91          99,163,176.08
利润总额                                 411,444,799.10         398,915,041.05
净利润                                   333,208,024.52         334,394,961.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33,527,855.64         382,197,340.1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9,131,237.32         542,497,400.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50,180,082.53        -7,173,544,549.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23,777,743.17         6,875,148,789.1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3,212,840.02            -359,292.74
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869,516,057.94          243,742,347.16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89,771,950.59          920,255,892.65
     4、偿债能力相关指标数据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                                        1.39                    0.64
资产负债率                                    68.96%                  75.89%
速动比率                                        1.03                    0.38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1.22                    1.44
               第四章 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0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公开发行了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合计发行 118,000 万元。本期债券扣
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11 年 11 月 28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
账户。公司聘请的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的资金到位情
况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11]第 121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的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
司资金状况。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余额为 0 元。本期无募集
资金使用。
                      第五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债券由阳光凯迪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
围包括本期 11.8 亿元债券本金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
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一、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9.00 亿元
   法定代表人:陈义龙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对环保及绿色能源项目的开发、管理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国家有
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7)012245
号保留意见的《2016 年度审计报告》,阳光凯迪 2016 年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
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4,920,901,907.00      46,281,357,828.87
负债合计                             38,436,387,422.35        34,842,483,415.66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84,514,484.65        11,438,874,413.21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916,199,061.96         5,019,309,698.52
营业利润                                   165,473,647.25         148,250,246.36
利润总额                                   492,267,130.31         452,559,602.17
净利润                                     410,410,565.15         355,464,938.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639,099.16         121,458,487.18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69.98%                   75.28%
流动比率(倍)                                       1.70                     1.04
速动比率(倍)                                       1.44                     0.86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1.09                     1.05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
   现金利息支出
   (三)资信状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与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遵守合同约定,未出
现重大违约现象。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阳光凯迪无对外担保,累计为子公司担保(包括
本期债券担保额)金额为 108.84 亿元,占担保人同期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 66%,
上述担保均为保证担保。
    (五)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阳光凯迪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利息保障倍
数分别为 1.70、1.44 和 1.09。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现金利息保障倍数均处
于合理水平,反映出短期、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阳光凯迪主要收入来源为生物质发电业务和脱硫及电建总成业务,2016 年
生物质发电业务收入为 32.35 亿元,脱硫及电建总成业务收入为 15.91 亿元,分
别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4.67%、26.90%。另外,阳光凯迪 2016 年度以及 201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91 亿元和 1.21 亿元。从收入构成以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水平来看,公司有稳定的收益水平和现金流。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末,未召开过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回售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起息。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按时、
足额支付了 2015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
    根据本期公司债券的回售条款,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选择将其持有的“11
凯迪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
本期债券本次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20 张,回售申报金额 2,000 元(不含利息),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 11,799,980 张。回售资金已经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支付。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公告了鹏元资信出具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2016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次跟踪评级结果为: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 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分别公告了鹏元资信出具的《列
入关注通知书》和《关于关注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被刑拘事
项的公告》,鉴于公司发生董事总裁被刑拘事件,鹏元资信决定将凯迪生态环境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列入关注。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鹏元资信尚未出具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2017
年最新跟踪评级报告将于近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届时投资者可登录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公司最新资信评级情况。
              第九章 发行人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的文件及出具的相关说明,公司已经按照《武汉凯迪
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第五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
障措施”之“二、偿债保障措施”之“(六)发行人承诺”,以及“第七节 债
券受托管理人”之“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人
的权利和义务”和“(六)违约责任”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的承诺事项。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人员的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其负责处理与本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人员未发
生变化。
    董事会秘书通讯方式:
   姓名:孙燕萍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702
   电话:027-67869270
   传真:027-67869018
   电子邮箱:sunyanping@kaidihi.com
    凯迪生态证券事务代表通讯方式:
   姓名:薛雪静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一号凯迪大厦 702
   电话:027-67869270
   传真:027-67869018
   电子邮箱:xuexuejing@kaidihi.com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姓名:胡娴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盘古大厦 A 座 41 层
   电话:010-59355416
   传真:010-59393270
   电子邮箱: huxian@chinans.com.cn
                     第十一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关于公司新增借款总额超过上一年度公司净资产比例 40%的事项
    根据公司 2016 年 11 月 5 日公告的《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临时报告》(公告编号:2016-88),“2016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公司
累计新增借款 33.82 亿元,占公司 2015 年底净资产的比例为 42.62%,超过了 40%。
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借款、银行贷款所致,该等借款主要用于调
整债务结构、扩大销售规模,未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16 年 11 月 8 日,民族证券已针对本重要事项出具了《2016 年公司债券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关于解聘公司总裁陈义生并解除其董事职务的事项
    公司总裁陈义生先生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无法履
行总裁职责,经董事会同意:解聘陈义生总裁职务;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副总裁张
海涛代行总裁职务,代行时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选举产生新任总裁为止;董事会决定解除陈义生董事及
董事会投资委员会成员的职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免除陈义生董事
及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职务的议案》。针对上述重要事项,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发布了《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
号:2016-121)、《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22)、《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解聘公司总裁及由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23)、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解除董事及董事会投资委员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125)和《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7-5)。
    2016 年 12 月 28 日,鹏元资信已针对本重要事项出具了《列入关注通知书》。
    2016 年 12 月 28 日,民族证券已针对本重要事项出具了《2016 年公司债券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民族证券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
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
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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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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