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获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76,246,209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16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4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576,246,209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94,867,797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7 年 6 月 1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项目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股) (%)
一、有限售条
286,982,209 49.80 258,283,988 545,266,197 49.80
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
289,264,000 50.20 260,337,600 549,601,600 50.20
件股份
合计 576,246,209 100.00 518,621,588 1,094,867,797 100.00
八、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94,867,797 股摊薄计算,2016
年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08 元。
九、咨询机构:公司董秘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 18 号
咨询联系人:崔少松
咨询电话:0370-4218622
传真电话:0370-4218602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