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更正情况说明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2017-044 号),原公告披露非公
开发行股票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7.86 元/股为 7.86427 元/股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应按照向上取整原则将发行价格调整为 7.87 元/股。
二、更正内容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更正前: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不低于 7.86 元/股。
更正后: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不低于 7.87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发行底价=调整前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7.88 元/股-0.01573 元/
股=7.86427 元/股(向上取整后为 7.87 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更正前: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
过 568,312,977 股(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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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
过 567,590,851 股(含本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4,466,940,000
元÷7.87 元/股=567,590,851 股(向下取整)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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