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17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
断,对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资料事前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意
见:
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调整相关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关
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的详尽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
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
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因此,同意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事项的有关议案提交给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刘长华:
周绍妮:
邹 玲:
2017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