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6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晨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
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至自有资金账户,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资金使用成本。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
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6,894,283.2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