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33.33%股权及金隅集团将所持太行华信股权托管给金隅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融")通知,中国华融已将所持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行华信")33.33%股权转让给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股份")。转让完成后,金隅股份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太行华信股权为33.33%。
公司接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通知,金隅集团将所持河北太行华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61.67%的股权委托给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在管理期限内,金隅股份有权自行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太行华信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目标股权所代表的股东表决权。
本次太行华信股权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交易各方的其他相关信息及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承诺请参见金隅集团于2007年10月27日公告之《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北太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