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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6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于2017年6月5日召开,并决定于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6月22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2日
    其中: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6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1
日15:00—2017年6月2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
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时间: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6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现场召开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于2017年6月6日的刊登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
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
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17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邮寄地址:江阴市澄杨路 11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邮编:214400,传真号
码:0510-8062968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祖超
    电 话:0510-80629685
    传 真:0510-80629683(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江阴市澄杨路1118号公司。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
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645 ;投票简称:华宏投票
    2、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同一议案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 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
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6 月 2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6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
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
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华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
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
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议案
             《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之
  1.00                                            √
                 补充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
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
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
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
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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