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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泽:关于关联方占用的自查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6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占用的自查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5 月 26 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披露了《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
    2016 年 5 月 23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以下简称“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江新材料”)、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
泽”)、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王集团”)、王应虎、王涛、王
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鑫海”)共同签署了《借款债
务转移协议》,协议约定:自 2016 年 5 月 23 日起,华江新材料将其在原借款合
同(建陕开贷(2016)105 号)项下的债务(本金加利息)转移给陕西华泽。星
王集团、王应虎、王涛、王辉、平安鑫海、华江新材料对此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对公司子公司陕西华泽、孙公司平安鑫海、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起诉讼,要求立即偿还本金 32,880,000 元和借款利息
1,474,743.20 元。
    近日,经自查,发现另有一笔类似的占用,情况如下:
    2016 年 4 月 29 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
行(以下简称“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
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应虎、王涛、
王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借款债务转移协议》,协议约定:
自 2016 年 4 月 29 日起,原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项下的 2794 万元
债务由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承担。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王应虎、
王涛、王辉、平安鑫海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对此债务承
担担保责任。
    公司正在就上述两笔共 6082 万元的非经营性占用与关联方、相关金融机构
和有权部门交涉,探讨在限期内解决上述两笔非经营性占用的一切可能的途径。
    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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