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8年7月28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依法在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上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整改落实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治理整改落实情况的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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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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