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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5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证券代码:300537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修订稿)
         交易对方                       住所/通讯地址
陈朝岚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广州雅居乐花园****
刘晓明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百寿亭社区华厦大厦****
吴玉民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白沙花园****
许仁贤                  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 339 号新族公寓****
卢礼灿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 210 号****
陈文                    长沙市天心区广厦新村****
肖建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金桥社区敏洲路线管所****
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企业(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六月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公司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
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摘
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直接或
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
     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
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若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及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1、本人/本机构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
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以下合称“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重组的相关信
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本机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构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
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
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人/本机构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和
中介机构提供和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机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
结论以前,本人/本机构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
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机构的身
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
/本机构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
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机构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
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中介机构声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快速
发展》及2015年11月11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中的
规定,本次广信材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
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合称“中介机构”)保证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修订说明
     1、本次交易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更新了“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三、本
次交易审议情况”、“重大风险提示”之“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未获核准或者融资
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
批准情况”、“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之“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未获核准或者融资
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等相关章节中关于审批情况的描述;删除了“重大事项提
示”之“十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重大风险提示”之“本次交易的
审批风险”、“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之“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等相关章节的
内容。
     2、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更新了“重大事项提示”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六、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八、股份限售安排”,“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等相关章节中关于公
司股份数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等相关情况的描述。
     3、江苏宏泰已完成两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的相关手续,更新了“第四章 交
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
“(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2、主要无形资产”之“(2)专利”等相关章
节中关于专利的描述。
     4、江苏宏泰了结一件诉讼,更新了“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
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五)诉讼、仲裁、司法
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况”中关于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的描述。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
       和无锡宏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宏泰100.00%股权;同时,公
       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31,40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最终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履行
       和实施。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
       额不足,则公司将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朝岚等8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
       苏宏泰100.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66,000.00万元,其中60.00%以发行股份方
       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44.73
       元/股,共计发行8,853,115股;交易价格的40.00%以现金方式支付。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
       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前述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6日、除
       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31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27.86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14,213,924股。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持有                                             支付方式
序                          交易对价
     股东名称   江苏宏泰               股份对价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     现金对价     现金支付
号                          (万元)
                股权比例               (万元)       数量(股)     比例       (万元)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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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陈朝岚           23.51%      15,514.49      9,308.69       3,341,239      60.00%        6,205.80        40.00%
2    刘晓明           23.38%      15,432.98      9,259.79       3,323,685      60.00%        6,173.19        40.00%
3    吴玉民           20.70%      13,663.58      8,198.15       2,942,623      60.00%        5,465.44        40.00%
4    许仁贤           15.21%      10,040.15      6,024.09       2,162,272      60.00%        4,016.06        40.00%
5    卢礼灿           6.69%        4,412.20      2,647.32        950,222       60.00%        1,764.88        40.00%
6     陈文            4.56%        3,009.60      1,805.76        648,155       60.00%        1,203.84        40.00%
7     肖建            0.95%          627.00        376.20        135,032       60.00%         250.80         40.00%
8   无锡宏诚          5.00%        3,300.00      1,980.00        710,696       60.00%        1,320.00        40.00%
    合计            100.00%       66,000.00     39,599.99      14,213,924      60.00%       26,400.01        40.00%
             2、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不超过31,4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价格的
      100.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苏宏泰全资
      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及相关交易税费。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询价及认购。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2015年度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占上市公司相应
      财务数据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成交金额       指标选择           占比
           资产总额            34,652.23       14,432.08         66,000.00      66,000.00         190.46%
           资产净额            24,294.15        6,790.34         66,000.00      66,000.00         271.67%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营业收入           25,037.13   12,439.44        66,000.00      12,439.44         49.68%
    注: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取自经审计的2015年度合并资产负
债表,营业收入分别取自经审计的2015年度合并利润表。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
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
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
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净利润以被投资企业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的净利润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
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
产额为准。
     本次交易中,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同时,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2015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行为,且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审核。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重组
     本次交易前,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李有明持有上市公
司87,390,9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62%,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际控制人;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影响的情况下,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的交易对价及股份发行价格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李有明持有上市公司
的股权比例降为50.16%,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有明。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五、标的资产评估
     根据评估机构沃克森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1427号),
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以收益法评估
结果得出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江苏宏泰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6,998.58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江苏宏泰100.00%股权的价值为66,057.76万元,增值额为
59,059.18万元,增值率为843.87%。本次交易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
商,江苏宏泰100.00%股权交易价格为66,000.00万元。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
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为 44.73
元/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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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
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前述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27.86 元/股。
     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再有除权、除息事项或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则规定的调价情形的,则按相关
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各方根据评估估值依据经协商确认后的交易对价×
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比例÷本次发行价格。如果认购方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则以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根据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 66,000.00 万元,以上述发行价
格 27.86 元/股估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14,213,924 股。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
者募集不超过 31,400.00 万元,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对价的 100.00%。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
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
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
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
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和实施。若本
次配套融资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公
司将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三)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避免因资本市场整体波动等市场因素造成上市公司股价下跌而对本次交
易各方产生不利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如下调价机制
对股份发行进行调整:
     1、调整对象
     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对本
次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机制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机制。
     3、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若同时出现下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创业板综指(代码:399006)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收盘价格跌幅超过 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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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上市公司股价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较上
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的收盘价
格跌幅超过 30%时。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上市公司可在
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
     6、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当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公司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价
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后续则不再对
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价格调整机制不对本次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依照本次重组交易各方约定的交
易对价支付方式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计算方式,发行股份数量按
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明确对本次交
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进行调整。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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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40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
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
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投向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
备购置,主要是根据江苏宏泰总体发展规划加大对研发设备及检测设备的资金投
入,力求保持科研技术水平行业领先地位,实现企业科研能力升级、产品技术升
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上市公司向陈
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八、股份限售安排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
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相应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承诺,因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前述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根据天职国际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实际实
现净利润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审计结果以及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等事项的完成
情况,其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分三批解除锁定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陈朝岚等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进行转让;
       陈朝岚等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后可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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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朝岚等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40%,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后可进行转让。
         无锡宏诚因其用于认购股份的江苏宏泰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
 月,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交易对方所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分期解锁安排如下:
             本次交易       发行结束后满                   发行结束后满               发行结束后满
             获得上市        12 个月解锁                    24 个月解锁                36 个月解锁
交易对方
             公司股份     股份数       占所获股         股份数       占所获股       股份数     占所获股
             数(股)     (股)        份比例          (股)        份比例        (股)      份比例
 陈朝岚      3,341,239   1,002,371      30.00%         1,002,371       30.00%      1,336,497    40.00%
 刘晓明      3,323,685    997,105       30.00%           997,105       30.00%      1,329,475    40.00%
 吴玉民      2,942,623    882,786       30.00%           882,786       30.00%      1,177,051    40.00%
 许仁贤      2,162,272    648,681       30.00%           648,681       30.00%       864,910     40.00%
 卢礼灿        950,222    285,066       30.00%           285,066       30.00%       380,090     40.00%
  陈文         648,155    194,446       30.00%           194,446       30.00%       259,263     40.00%
  肖建         135,032     40,509       30.00%            40,509       30.00%        54,014     40.00%
无锡宏诚       710,696             -             -               -             -    710,696    100.00%
  合计      14,213,924   4,050,964      28.50%         4,050,964      28.50%       6,111,996    43.00%
         2、限售期内,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3、限售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为办理股份解锁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
         4、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
 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如本次交易因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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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不超过 31,4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限售期满后,持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减持应遵循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1、业绩承诺期间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2、承诺业绩数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以及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 4,800.00 万元、5,500.00 万元、6,200.00 万元。各年承诺净利润不考虑
股份支付(如有)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
     各年承诺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
税后净利润二者之孰低者,但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非经常性损益除
外,具体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3、实际盈利数
     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上市公司将在次年会计年度 4
月 30 日之前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当年实际
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意
见,以确定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各年度的实际盈利数。
(二)业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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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业绩补偿的条件和方式
     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补偿义
务人分别以现金及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2、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
     (1)当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额高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数额 95%(含)但低于 100%时,补偿义务人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对上
市公司进行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累积已补偿金额
     (2)当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数额 95%(不含)时,补偿义务人应当以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00%股权交易
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①任何一年计算的补偿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补偿义务人已经补偿的股
份及现金不冲回;
     ②如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计算方式的
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
转增或送股比例);
     ③补偿义务人所需补偿的股份于股份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期间已获得的对
应现金股利部分一并补偿给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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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结果
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
支付;
     ⑤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补偿义务人届时持有的
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偿。
十、过渡期损益安排
     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江苏宏泰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
上市公司享有,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连带责任方式向上市公司进
行承担,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亏损部分。交易对方承诺在过渡
期间不对江苏宏泰实施分红。
     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于股权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
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江苏宏泰进行过渡期专项审计。过渡期专项审计的截止日期为
股权交割日当月或临近的一个月月末。
十一、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由交易各方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签订,就
《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中“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奖励”条款中的相关内容
进行补充约定。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奖励方案调整为: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
润,则超出部分的 25%奖励给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期的累计超额业绩奖励总额
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即 13,200 万元)。标的公司为超额业绩奖励的支
付主体,由标的公司代扣代缴被奖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
     业绩承诺方有权选择实现或不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当业绩承诺方选择实
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时,标的公司应将超额业绩奖励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等相关税费(如有)后的余额以现金方式分别支付给业绩承诺方,剩余超额部分
不再计入下一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当业绩承诺方选择不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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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的部分仍可计入标的公司下期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
十二、交易合同生效条件
     本次交易协议签署前,无锡宏诚投资决策委员会、江苏宏泰股东会已作出决
议同意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本次交易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经交易各方签
字盖章后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后生效:
     1、上市公司已经取得或完成涉及本次交易的以下批准事项:
     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有权政府主管部门的下列批准或核准: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十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一)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2 月 28 日,无锡宏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广信材料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宏诚持有的江苏宏泰 5.00%的股权,同意签订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
     2017 年 3 月 19 日,无锡宏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调整方案,同意与广信材料签订《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对超
额业绩奖励方案进行补充约定。
(二)标的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2 月 29 日,江苏宏泰股东会决议,股东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
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和无锡宏诚一致同意以 66,000.00 万元的交易价格
将其持有的江苏宏泰共计 100.00%的股权转让给广信材料,同意签订《现金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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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2016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2016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2016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及其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意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
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
     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及其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意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
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关
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
调整的议案》及其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决定与本次交易对方签订《盈利预测补
偿与奖励补充协议》,对超额业绩奖励方案进行补充约定。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再次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再次调
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及其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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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管部门已履行的核准程序
     2017 年 4 月 20 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7 年第 18 次会议审核通过。
     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陈朝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810 号),核准本次交易。
十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票仍具备上市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
次交易前后未发生变更。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票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标的作价 66,000.00 万元,其中 60.00%以股份形式支付,股份发行
价格为 44.73 元/股,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股份发行价格
调整为 27.86 元/股。以发行股份 14,213,924 股计算,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 160,000,000 股变更为 174,213,924 股,社会公众股东
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00%。因此,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有明持有 87,390,978 股股份,占广信材料股本总额的 54.6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李有明持股比例将变更为 50.16%,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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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姓名或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有明             87,390,978                54.62           87,390,978                 50.16
       其他股东            72,609,022                45.38           72,609,022                 41.68
    陈朝岚                      -                    -            3,341,239                  1.92
    刘晓明                      -                    -            3,323,685                  1.91
    吴玉民                      -                    -            2,942,623                  1.69
    许仁贤                      -                    -            2,162,272                  1.24
    卢礼灿                      -                    -             950,222                   0.55
         陈文                       -                    -             648,155                   0.37
         肖建                       -                    -             135,032                   0.08
       无锡宏诚                     -                    -             710,696                   0.41
       总股本             160,000,000               100.00       174,213,924                   100.0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根据经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9084-1 号《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审阅报告》,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58,501.06          135,332.45         34,652.23       108,339.46
总负债                              10,372.27           46,716.70         10,358.08        44,78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48,128.79           88,615.75         24,294.15        63,557.75
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81              8.14                3.24             7.58
资产(元/股)
营业收入                            27,096.07           46,964.57         25,037.13        37,476.58
利润总额                                5,087.78         9,843.07          4,923.70            6,5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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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41.30         8,191.71          4,158.58      5,510.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89              0.55          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7             11.14            18.72           9.06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宏泰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不考虑配套融资,江苏宏泰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均大幅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确认 56,733.36 万元的商誉,净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有所下降,除此之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
指标均有所提高,本次交易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五、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各方分别作出如下重要承诺:
序号             承诺人                                   承诺内容
  1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2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
  3     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许仁贤、卢礼灿、陈文、
  4     肖建和无锡宏诚           关于标的股权及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5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6                              关于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
  7     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   关于公司超产能生产事项的承诺函
  8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标的公司董监高
  9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10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1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12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控制人
 13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14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有关事项的承诺
 15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16     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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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高
 18                             关于填补回报措施有关事项的承诺
       级管理人员
十六、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1、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切实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
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并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
报告书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标的公司
由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确保拟收
购资产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对本次交易出具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3、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董事会在召开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
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建
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
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4、本次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加,本次交易预计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后,江苏宏泰将成
为广信材料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同时江苏宏泰的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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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经营业绩将计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本次交易有利
于完善上市公司战略布局,提高上市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虽然根据上述预计,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的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上
市公司承诺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
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
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为使公司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下: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能涉及
的防范风险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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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十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江海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江海证券经中国证监
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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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
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
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
能。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
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
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
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或修改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
或修改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二)交易标的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 1427 号《评估报告》,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江苏宏泰 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66,057.76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843.87%。交易标的评估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
前景较好,综合竞争力强,未来三年业绩增长明显。评估机构主要使用基于未来
盈利预测而进行估值的收益法,导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相较于对应的
净资产增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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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
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
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不到
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三)商誉减值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
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
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 56,733.36 万元的商誉,商誉的金额较大,若
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那么购买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存
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以
及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800.00 万元、5,500.00 万元、6,200.00
万元。各年承诺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如有)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
     各年承诺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
税后净利润二者之孰低者,但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非经常性损益除
外,具体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上述业绩承诺是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近年来经营所积累的竞争优势以及
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所作出的承诺。交易对方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业
绩承诺实现。但是,盈利预测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可能给
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
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五)业绩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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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
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按比例承担补偿义务。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交易对方以现金及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若未来发生业绩承诺补偿,而交易对方以其尚未转让的股份或自有资金
不足以履行相关补偿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宏泰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持
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将在业务、客户、研
发、采购、管理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利合作。然而,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还需在
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群体协同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
以发挥本次收购的绩效。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
性,整合如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
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未能实施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31,4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苏
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介
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事项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
的影响,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者融资
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将可能对
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安排产生影响。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下游行业发展放缓的风险
     江苏宏泰主要从事紫外光固化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紫外光固化涂料产
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汽车、化妆品包装、运动器材等领域。江苏
宏泰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下游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等因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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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相关。近年来,虽然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随着手机、汽车等终端产品的迅速普
及而保持快速发展,但在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的背景下,如果下游行业发展受
到宏观经济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放缓,将导致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的市场需求下
降,对江苏宏泰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江苏宏泰所处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的细分市场较多,各细分市场的参与者不
尽相同,因此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不存在一家或数家独大的局面。江苏宏泰的
竞争对手主要为阿克苏诺贝尔、PPG 等国外大型化工企业,以及湖南松井等国内
专注于紫外光固化涂料的企业。江苏宏泰作为国内领先的紫外光固化涂料制造
商,得到华为等品牌手机厂商的认可,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然而,面对
国外大型化工企业的市场竞争,以及国内本土企业的快速发展,江苏宏泰存在市
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三)技术泄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江苏宏泰高度重视技术研发,长期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已组建起了
84 人的研发团队,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紫外光固化涂料新产品的研发创新机制,
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江苏宏泰的核心竞争力为自主研
发产品的核心配方和生产工艺,与核心技术人员密不可分。虽然江苏宏泰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保密机制,并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政策与措
施,但并不能完全排除技术泄密,也不能完全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如果未
来发生技术泄密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江苏宏泰的
市场竞争力,对江苏宏泰的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江苏宏泰最近三年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97%、40.89%和 55.00%,综合毛
利率水平较高且增速较快。江苏宏泰产品毛利率的变化主要系由单位成本、销售
价格、产品结构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受上下游行业供求关系以及同行业
市场竞争的影响较大,存在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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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07.48 万元、7,825.27 万元和 9,450.60
万元。随着业务的不断增长,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未来江苏宏泰的
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虽然江苏宏泰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信用政策
制度和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但是如果未来出现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无法收
回的情况而发生坏账,仍将对江苏宏泰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江苏宏泰于 2012 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15 年通过了复审,根
据《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自 2012 年起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虽江苏宏泰预计将持续符合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
收优惠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但国家主管部门对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的调整、修订将成为未来影响江苏宏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持续认定的主
要潜在风险。此外,江苏宏泰涂料产品满足《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
知》的相关要求,享受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在以后年度江苏宏泰因各种
因素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将对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七)生产过程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风险
     江苏宏泰生产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化学原料。江苏宏泰在
日常经营中严格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无重大安全事故发
生。然而,江苏宏泰未来仍面临因生产过程中管理、操作不当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风险。
     江苏宏泰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并已采取相关环境
保护治理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生产过程对环
境造成的影响有限。然而,如果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少量废气等污染性排放物
处理不当,仍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八)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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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已按照监管机构的规范治理要求,制定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将适用于江苏宏泰,上市公司将在治理结构、
投资决策、财务、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对江苏宏泰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有助于江
苏宏泰合法合规开展运营。但是仍然不排除因江苏宏泰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
的违法违规问题而使得上市公司受到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
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脱
离其本身价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
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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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公司声明 ....................................................................................................................... 2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
       二、交易对方声明................................................................................................ 2
       三、中介机构声明................................................................................................ 3
修订说明 ....................................................................................................................... 5
重大事项提示 ............................................................................................................... 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6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7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7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重组............................................................................ 8
       五、标的资产评估................................................................................................ 9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9
       七、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12
       八、股份限售安排.............................................................................................. 13
       九、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安排.......................................................................... 15
       十、过渡期损益安排.......................................................................................... 17
       十一、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17
       十二、交易合同生效条件.................................................................................. 18
       十三、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18
       十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1
       十五、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3
       十六、本次交易中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4
       十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26
重大风险提示 ............................................................................................................. 27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27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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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风险...................................................................................................... 32
目录 ............................................................................................................................. 33
释义 ............................................................................................................................. 39
       一、一般术语...................................................................................................... 39
       二、专业术语...................................................................................................... 40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43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43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47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50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64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66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67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重组.......................................................................... 67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9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69
       二、公司设立和上市情况.................................................................................. 69
       三、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74
       四、主营业务概况.............................................................................................. 76
       五、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77
       六、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8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 79
       八、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79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80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80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80
       三、其他相关事项.............................................................................................. 91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92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92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92
     三、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101
     四、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102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03
     六、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情况........................................................ 104
     七、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109
     八、主营业务情况............................................................................................ 122
     九、主要财务数据............................................................................................ 141
     十、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142
     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的说明................................................................................................................ 143
     十二、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143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143
     十四、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143
     十五、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43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 149
     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149
     二、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173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174
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176
     一、标的资产评估概况.................................................................................... 176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78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193
     四、评估特殊事项说明.................................................................................... 209
     五、评估基准日以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209
     六、下属企业评估情况.................................................................................... 209
     七、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210
     八、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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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 228
     一、《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228
     二、《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主要内容................................................ 233
     三、《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237
第八章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38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38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244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244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 246
     五、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247
     六、不存在《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
     形........................................................................................................................ 247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48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
     规定.................................................................................................................... 249
     九、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的问题与解答》相关要求的情形.................................................................... 250
     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明确意见................................ 251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3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253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61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326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329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 332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 334
     一、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334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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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346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346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347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 352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352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354
     三、其他风险.................................................................................................... 357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58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58
     二、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的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58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况............................................................................................ 358
     四、关于本次交易选聘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的说明................................ 359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359
     六、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资产交易.............................................. 359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359
     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363
     九、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 364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366
     十一、保护股东权益的措施安排.................................................................... 368
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372
     一、独立董事意见............................................................................................ 372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373
     三、法律顾问意见............................................................................................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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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 375
     一、独立财务顾问............................................................................................ 375
     二、法律顾问.................................................................................................... 375
     三、审计机构.................................................................................................... 375
     四、资产评估机构............................................................................................ 375
第十六章       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377
     一、董事声明.................................................................................................... 377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378
     三、法律顾问声明............................................................................................ 379
     四、审计机构声明............................................................................................ 380
     五、评估机构声明............................................................................................ 381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 382
     一、备查文件.................................................................................................... 382
     二、备查方式.................................................................................................... 382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广信材料、上市公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本公司
江苏宏泰、标的公
                     指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
                     指   广信材料拟收购的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江苏宏泰 100.00%股权
产
交易对方、补偿义          本次广信材料拟收购的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即陈朝岚、刘
                     指
务人、业绩承诺方          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和无锡宏诚
本次交易、本次重          广信材料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标的
                     指
组                        资产
交易价格、交易对          本次广信材料拟向交易对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
                     指
价                        购标的资产的价格
湖南宏泰             指   湖南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无锡宏诚             指   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南助剂厂           指   标的公司前身宜兴市南漕江南助剂厂
宏泰化工             指   标的公司前身宜兴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
点金节能             指   长沙点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海燕文化             指   邵阳市海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科迪教育             指   浏阳科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承诺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
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即 2016 年 9 月 30 日
                          广信材料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相关议
定价基准日           指
                          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标的资产交割日、          上市公司成为持有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股东的工商变更
                     指
股权交割日                登记完成之日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股份交割日           指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之日
过渡期               指   自基准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的期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宏利创新             指    深圳市宏利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林现代             指    吉林省现代农业和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无锡工商局           指    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海证券             指    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启元律师             指    本次交易法律顾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天职国际             指    本次交易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沃克森               指    本次交易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发行管理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紫外光固化涂料、UV         由单体、感光性树脂、感光剂等成分构成,经过吸收高强度
                      指
涂料                       紫外光,产生交联化反应,形成有机三维网状结构膜的涂料
                           由单体、热固性树脂、热固化剂等成分构成,在特定温度条
热固化涂料            指
                           件下产生交联化反应,形成有机三维网状结构的涂料
PU 油漆、PU 涂料      指   聚氨酯涂料的统称
                           用于涂覆在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品表面形成的聚合
消费电子品专用涂料    指
                           物保护层,具有美观、耐磨等特点的涂料
                           用于涂覆在汽车车灯内反射罩、车灯外罩表面形成的银色或
汽车专用涂料          指
                           无色聚合物保护层,具有反射光线或耐磨等特点的涂料
                           用于涂覆在化妆品外包装表面形成的聚合物保护层,具有美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指
                           观、耐磨等特点的涂料
                           用于涂覆在运动器材表面形成的聚合物保护层,具有美观、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指
                           耐磨、耐刮伤和抗腐蚀等特点的涂料
货车复合材料箱体涂         用于涂覆在轻质货车箱体表面形成的聚合物保护层,具有高
                      指
料、轻质箱体涂料           耐磨度等特点的涂料
钢材临时防护涂料      指   用于涂覆在钢管或其它钢材表面形成的临时聚合物保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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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防止钢材生锈、耐磨等特点的涂料
单体                   指   能参与聚合或缩聚反应形成高分子化合物的低分子化合物
                            高分子化合物,是由低分子原料——单体通过聚合反应结合
树脂                   指
                            成大分子的产物
                            又称光敏剂,是一类能在紫外光区或可见光区吸收一定波长
光引发剂               指   的能量,产生自由基、阳离子等,从而引发单体聚合交联固
                            化的化合物
助剂                   指   配制涂料的辅助材料,能改进涂料性能
                            在使用涂料时添加的,降低涂料粘性方便喷涂的有机物液体
溶剂                   指
                            或水
                            用来着色的粉末状物质,在水、油脂、树脂、有机溶剂等介
颜料                   指   质中不溶解,但能均匀地在这些介质中分散并能使介质着色,
                            同时具有一定的遮盖力
                            Acrylonitrile–butadiene–styrene copolymer(丙烯腈-丁二烯-苯
                            乙烯共聚物)的缩写,广泛应用于机械、汽车、电子电器、
ABS                    指
                            仪器仪表、纺织和建筑等工业领域,是一种用途极广的热塑
                            性工程塑料
                            Polycarbonate(聚碳酸酯)的缩写,工业上常用的工程塑料
PC                     指
                            之一
精细化工               指   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通称
                            电子工业使用的专用化工材料,即电子元器件、印刷线路板、
电子化学品             指   工业及消费类整机生产和包装用的各种化学品及材料,又称
                            电子化工材料
                            添加某些成分,使其具备光学性能、电子性能、物理性能、
专用油墨、功能性油墨   指
                            生化性能及承印物表面加工装饰性能等的油墨
                            由热固性树脂、感光性树脂、感光剂、热固化剂等成分构成,
液态感光固化油墨       指   经过紫外光固化实现显影后的图形转移,再通过热固化处理,
                            产生交联架桥反应,形成三维网状结构的油墨
紫外光固化油墨、UV          由感光性树脂、感光剂等成分构成,经过吸收高强度紫外光,
                       指
油墨                        产生交联架桥反应,形成三维网状结构的油墨
                            由热固性树脂、热固化剂等成分构成,在特定温度条件下产
热固化油墨             指
                            生交联架桥反应,形成三维网状结构的油墨
                            用于涂覆在印制电路板表面形成有选择性的、永久性的聚合
阻焊油墨               指
                            物保护层的油墨
                            通过感光、显影、固化等技术手段在材料表面形成暂时性的
精密加工保护油墨、精
                       指   保护层,在金属、塑胶等材料的精细化加工处理过程中所需
密加工油墨
                            的保护性油墨
                            International Data Corporation 的缩写,全球著名的信息技术、
IDC                    指
                            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ISO9001                指   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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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的核心项目,全称是《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
                           安装的质量保证模式》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
ISO/TS16949           指   ISO9001 的特殊要求,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 2002 年
                           3 月公布的一项行业性的质量体系要求
                           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的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系
ISO14001              指   列标准的核心项目,是企业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审核认证
                           的最根本准则,是一系列以后标准的基础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1)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相关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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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前景广阔
     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重要的功能性新材料,具有环保、高效等特点。近年来,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紫外光固化涂料逐步替代传统涂料产品,不断拓宽下游应用
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1)紫外光固化涂料优势明显,逐步替代传统涂料产品
     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一种功能性新材料,通过紫外光照射,可在基体表面实
现快速固化并形成固态涂膜,固化效率较传统涂料大为提升,同时具有耐磨性、
耐刮伤性、抗腐蚀性等性能优势,可有效满足不同材质表面处理需求。此外,紫
外光固化涂料较传统涂料具有显著的环保节能优势,可有效降低涂料产品在下游
产品加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随着我国消费结构升级,消费者对各类产品
的性能、美观、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下游行业对紫外光固化涂料等功能
性新材料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在涂料应用领域存在紫外光固化涂料逐步替代传统
涂料的趋势。
     (2)紫外光固化涂料用途广泛,逐步拓宽行业下游市场
     一方面,紫外光固化涂料已广泛应用于手机、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等消费电
子行业,以及汽车零部件、各类器材、基材、包装物等制造行业,随着我国制造
业产业升级的不断推进,紫外光固化涂料将在上述行业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另
一方面,我国是制造业大国,除现已成熟应用紫外光固化涂料的下游行业以外,
在生产过程中涉及涂装工艺的行业众多,紫外光固化涂料因其高效、环保等特点,
将逐步拓宽下游行业,为不同行业不同材质的不同产品的表面加工提供有效支
持,并为产品表面的性能和品质提供保证。
     2、标的公司在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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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公司为我国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最具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之一,多年来一
直致力于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汽车专用涂料等紫外光固化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打破了国外巨头 PPG、阿克苏诺贝等公司对紫外光固化涂料的垄断,抢占了
国内消费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等领域的紫外光固化涂料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
优势。
     首先,标的公司是国内少数具有高性能紫外光固化涂料研发能力的创新性企
业之一,掌握了大量自主研发的核心产品配方,拥有专业功底扎实、研发经验丰
富的研发人员 84 名,并建立了完善的产品研发创新机制,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
创新能力位居行业前列,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其次,标的公司注重产品质
量控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主要产品性能已达到了国际同类产品技术
水平,部分产品性能已超越国外同类产品,获得了广泛的市场认同,具有较强的
产品质量优势。再次,标的公司经过多年发展,依靠持续的研发创新和优质的产
品性能,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累了一批综合实力较强的稳定
客户,拥有较强的客户优势。最后,标的公司拥有强大的技术服务团队,建立了
快速有效的技术服务制度,能够对客户要求做出迅速反应并有效解决,拥有较强
的技术服务优势。
     3、标的公司业务契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
     上市公司多年来主要从事专用油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印
制电路板、电子产品精密加工、LED 照明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电子产品专用
油墨制造企业。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包括以全球电子产品市场的产业升级和高速增
长为契机,通过不断的产品创新、客户培育和品牌建设,扩大在全国范围内的行
业影响力。为实现上述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在持续增强专用油墨的研发力度的同
时,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链延伸,通过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产品
和技术服务,使公司在下游客户的供应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紫外光固化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是标的公司的核心产品之一,该类涂料与上市公司的精密加工保护油墨均用于手
机等消费电子产品外壳加工处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对消费电子产品外壳加工的整
体产品和服务提供能力。汽车专用涂料、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运动器材专用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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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等标的公司的其他核心产品同样有助于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结构、拓宽上市公司
产品应用领域。此外,标的公司业务拓展方向也符合上市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并
购标的公司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战略发展方面形成显著的协同效应,为上
市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4、国家政策和资本市场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造有利条件
     2014 年 3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
意见》(国发〔2014〕14 号),提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政策环境,取消
和下放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2014
年 5 月 9 日,国务院发布《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7 号),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
渠道作用。2015 年 8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联合发布
《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证监发〔2015〕
61 号),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并购效率,大力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
     近来年,在一系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下,我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日趋活跃,
大量上市公司通过市场化的并购重组进行产业整合,实现跨越式发展。在积极健
康的政策和市场环境下,广信材料成功上市并获得了市场化的收购手段,为公司
开展并购重组拓展业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发挥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1)业务协同
     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应用于印制电路板、电子产品精密加工、LED 照明等
领域的专用油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而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则为用于消费电子产
品、汽车零部件、化妆品包装、运动器材等领域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上市公司的
油墨产品和标的公司的涂料产品在原材料构成、制造工艺、固化方式等方面存在
较多共同点,而其主要用途和应用领域存在较多互补之处。通过本次交易,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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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扩充产品线,丰富业务结构,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提高上
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客户协同
     上市公司主要客户除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等国内知名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以外,还包括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企业等电子
产品代工企业,为手机外壳加工提供精密加工保护油墨,主要应用于 iPhone 系
列手机的金属外壳加工处理。电子产品代工企业同样是标的公司的主要客户群
体,其中以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为华为、联想等系列手机提供代工的企
业为代表,目前标的公司的消费电子专用涂料主要用于华为、OPPO 等手机的外
壳加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客户互相补充,覆盖大部分手机品牌的代工企业,
拥有良好的协同效应。此外,本次收购还能为上市公司带来汽车零部件、化妆品
包装、运动器材等领域的优质客户。通过本次收购,上市公司将迅速获得标的公
司的优质客户资源,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市场拓展能力。
     (3)研发协同
     上市公司的油墨产品和标的公司的涂料产品在原材料构成、制造工艺、固化
方式等方面拥有较多共同点,因此,在产品研发环节也存在互通。上市公司和标
的公司均拥有专门的研发部门和专业的研发队伍,通过本次交易,双方研发团队
将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上市公司研发能力将得到进一步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也将进一步提高。
     (4)采购协同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由树脂、单体、光引发剂
等石油化工类产品构成,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通过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将共享优质供应商资源,提升采购环节的话语权,控制采购
成本,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5)管理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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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已建立严格有效的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公司内部权利机构、决策
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晰、相互协调与制衡的运行机制,为公司持
续高效、稳健的运营提供了有利保证,并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利益。标的公
司管理团队长期保持稳定并在多年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近年来标
的公司在经营管理团队的带领下盈利能力不断提高。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
以吸收标的公司的优秀管理团队及管理经验,标的公司则需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的
内部管理,规范自身内部控制,双方将实现管理方面的协同。
     2、扩大业务规模,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较强,拥有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先进的研发技术
水平和优质的客户资源,其营业收入规模逐年扩大,且未来发展空间较大。根据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10,684.56 万元、12,439.44 万元和 19,868.49 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1,105.07
万元、1,654.13 万元和 4,252.40 万元。此外,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800.00 万元、
5,500.00 万元、6,200.00 万元。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得以提升,业务规模将得以
扩大,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也将得以提高,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
争力,进而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交易对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2 月 28 日,无锡宏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广信材料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无锡宏诚持有的江苏宏泰 5.00%的股权,同意签订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
     2017 年 3 月 19 日,无锡宏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调整方案,同意与广信材料签订《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对超
额业绩奖励方案进行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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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2 月 29 日,江苏宏泰股东会决议,股东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
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和无锡宏诚一致同意以 66,000.00 万元的交易价格
将其持有的江苏宏泰共计 100.00%的股权转让给广信材料,同意签订《现金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
(三)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5)。
     2016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7)。
     2016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8)。
     2016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2016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
     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8)。
     2016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29)。
     2016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0)。
     2016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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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
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
     2016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6)。
     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发布《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案及其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意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
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
     2017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及其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意签订《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
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
     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关
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
调整的议案》及其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决定与本次交易对方签订《盈利预测补
偿与奖励补充协议》,对超额业绩奖励方案进行补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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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再次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再次调
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及其他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四)监管部门已履行的核准程序
     2017 年 4 月 20 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7 年第 18 次会议审核通过。
     2017 年 6 月 2 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陈朝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810 号),核准本次交易。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
和无锡宏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宏泰100.00%股权。经交易各
方协商一致,参考沃克森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1427号)
的评估结果,江苏宏泰100.00%股份的总对价确定为66,000.00万元。同时,公司
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不超过31,40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
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和实施。若本
次配套融资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公
司将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一)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
     根据评估机构沃克森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1427号),
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以收益法评估
结果得出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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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江苏宏泰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6,998.58万元,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江苏宏泰100.00%股权的价值为66,057.76万元,增值额为
       59,059.18万元,增值率为843.87%。上述资产的具体评估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
       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江苏宏泰100.00%股权交易
       价格为66,000.00万元。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朝岚等8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苏
       宏泰100.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66,000.00万元,其中60.00%以发行股份方式
       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44.73
       元/股,共计发行8,853,115股;交易价格的40.00%以现金方式支付。
            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
       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前述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6日、除
       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31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27.86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14,213,924股。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持有                                              支付方式
序                          交易对价
     股东名称   江苏宏泰                股份对价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      现金对价     现金支付
号                          (万元)
                股权比例                (万元)      数量(股)       比例       (万元)       比例
1     陈朝岚       23.51%   15,514.49    9,308.69      3,341,239       60.00%      6,205.80          40.00%
2     刘晓明       23.38%   15,432.98    9,259.79      3,323,685       60.00%      6,173.19          40.00%
3     吴玉民       20.70%   13,663.58    8,198.15      2,942,623       60.00%      5,465.44          40.00%
4     许仁贤       15.21%   10,040.15    6,024.09      2,162,272       60.00%      4,016.06          40.00%
5     卢礼灿        6.69%    4,412.20    2,647.32        950,222       60.00%      1,764.88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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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文         4.56%      3,009.60    1,805.76        648,155       60.00%      1,203.84          40.00%
7     肖建         0.95%       627.00      376.20         135,032       60.00%        250.80          40.00%
8   无锡宏诚       5.00%      3,300.00    1,980.00        710,696       60.00%      1,320.00          40.00%
    合计         100.00%     66,000.00   39,599.99     14,213,924       60.00%     26,400.01          40.00%
             2、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避免因资本市场整体波动等市场因素造成上市公司股价下跌而对本次交
      易各方产生不利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如下调价机制
      对股份发行进行调整:
             (1)调整对象
             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对本
      次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机制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机制。
             (3)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若同时出现下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①创业板综指(代码:399006)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
      收盘价格跌幅超过 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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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上市公司股价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较上市公
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的收盘价格跌
幅超过 30%时。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上市公司可在
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
     (6)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当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公司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价
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后续则不再对
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价格调整机制不对本次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依照本次重组交易各方约定的交
易对价支付方式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计算方式,发行股份数量按
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明确对本次交
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进行调整。
     3、股份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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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取得的对价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
 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相应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承诺,因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前述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根据天职国际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实际实
 现净利润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审计结果以及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等事项的完成
 情况,其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分三批解除锁定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陈朝岚等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进行转让;
      陈朝岚等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后可进行转让;
      陈朝岚等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40%,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后可进行转让。
      无锡宏诚因其用于认购股份的江苏宏泰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
 月,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交易对方所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分期解锁安排如下:
            本次交易       发行结束后满               发行结束后满           发行结束后满
            获得上市        12 个月解锁                24 个月解锁            36 个月解锁
交易对方
            公司股份     股份数     占所获股        股份数     占所获股    股份数     占所获股
            数(股)     (股)      份比例         (股)      份比例     (股)      份比例
 陈朝岚     3,341,239   1,002,371    30.00%        1,002,371     30.00%   1,336,497     40.00%
 刘晓明     3,323,685    997,105     30.00%         997,105      30.00%   1,329,475     40.00%
 吴玉民     2,942,623    882,786     30.00%         882,786      30.00%   1,177,051     40.00%
 许仁贤     2,162,272    648,681     30.00%         648,681      30.00%    864,91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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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礼灿         950,222    285,066    30.00%       285,066      30.00%     380,090      40.00%
  陈文         648,155    194,446    30.00%       194,446      30.00%     259,263      40.00%
  肖建         135,032     40,509    30.00%        40,509      30.00%       54,014     40.00%
无锡宏诚       710,696           -        -              -           -    710,696     100.00%
 合计       14,213,924   4,050,964   28.50%     4,050,964      28.50%    6,111,996     43.00%
         (2)限售期内,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3)限售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为办理股份解锁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
         (4)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
 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如本次交易因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4、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以及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 4,800.00 万元、5,500.00 万元、6,200.00 万元。各年承诺净利润不考虑
 股份支付(如有)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
         各年承诺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
 税后净利润二者之孰低者,但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非经常性损益除
 外,具体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内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
 露标的公司每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
 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
 诺净利润,则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及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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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超额业绩奖励
     (1)超额业绩奖励方案
     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
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
案,决定与本次交易对方签订《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对超额业绩奖
励方案进行补充约定。
     无锡宏诚于 2017 年 3 月 19 日召开了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调整方案,并同意与上市公司签订《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
对超额业绩奖励方案进行补充约定。
     《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由交易各方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签订,超
额业绩奖励方案调整情况如下: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
润,则超出部分的 25%奖励给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期的累计超额业绩奖励总额
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即 13,200 万元)。标的公司为超额业绩奖励的支
付主体,由标的公司代扣代缴被奖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
     业绩承诺方有权选择实现或不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当业绩承诺方选择实
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时,标的公司应将超额业绩奖励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等相关税费(如有)后的余额以现金方式分别支付给业绩承诺方,剩余超额部分
不再计入下一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当业绩承诺方选择不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
时,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的部分仍可计入标的公司下期实
际实现的净利润。
     (2)《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定
     《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
案中,基于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超过利润预测数而设置对标的资产交易对方、管
理层或核心技术人员的奖励对价、超额业绩奖励等业绩奖励安排时,应基于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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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上市公司应在重组报告书中充分披露设置
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3)超额业绩奖励符合《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
规定
       1)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方案的原因
       为保持并提高本次重组过渡期及未来业绩承诺期间内江苏宏泰管理团队的
稳定性和工作积极性,促进本次交易后江苏宏泰持续稳定发展,通过将超额业绩
中的一部分奖励给江苏宏泰的核心管理层、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即本次交易标
的公司业绩承诺方),以达到共享超额经营成果以及交易各方共赢的目的,从而
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上市公司与江苏宏泰及各交易
对方通过协商,达成上述超额业绩奖励方案。
       2)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方案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中超额业绩奖励方案的设置充分考虑了监管机构的规定要求、上市
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江苏宏泰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激励效果等多项因素,
有利于江苏宏泰承诺净利润的实现及其长期稳定的发展。同时,本次交易条款中
的奖励对价仅限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内每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
诺净利润的超额业绩部分的 25%,且业绩承诺期间内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交
易作价的 20%(即 66,000 万元×20%=13,200 万元)。因此,本次超额业绩奖励
方案具备合理性,符合《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规定。
       3)超额业绩奖励方案的相关会计处理
       鉴于本次方案是以江苏宏泰三年承诺期内每期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超出当期承诺净利润的 25%作为奖励,同时业绩承诺方可在满足奖励
条件的当期自主选择实现或不实现超额业绩奖励,因此该奖励的相关会计处理有
如下两种情况:
       ①业绩承诺方选择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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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期内,业绩方选择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时,江苏宏泰将超额业绩奖励
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如有)以现金方式分别支付给
业绩承诺方。因此,在满足奖励条件时,业绩承诺方选择实现奖励的,应借记管
理费用-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和银行存款。当期剩余超额部
分不再计入下一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②业绩方选择当期不兑现超额业绩奖励
     业绩承诺方选择不实现超额业绩奖励的时,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
承诺净利润的部分计入标的公司下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江苏宏泰拟在承诺期内
的每年年末,根据当期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
润的超额部分的 25%这一金额计提奖励金、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同时确认为长期
应付职工薪酬。
     确认上述当期奖励金后,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的部分
仍可全额计入标的公司下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后续承诺期间仍将按业绩承诺方
的选择及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情况进行调整。
     因此,本次交易对超额业绩奖励的设置合理、明确,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
中小股东权益,对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超额业绩奖励方案对本次交易作价及未来上市公司的影响
     ①业绩奖励支付安排对本次交易作价的影响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即本次奖励对象包括刘晓明、陈朝岚、吴玉民、许仁贤、
卢礼灿、陈文、肖建以及无锡宏诚。业绩承诺方均在江苏宏泰担任高管、骨干员
工,其中无锡宏诚的合伙人均为江苏宏泰业务骨干、技术骨干。本次设置超额业
绩奖励安排,是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骨干员工的激励,其主要目的是保持
标的公司核心管理层稳定,并通过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目标一致
性和利益相关性,激励经营管理团队创造超额业绩,而不属于本次交易的合并成
本,不构成本次交易对价的调整。因此,超额业绩奖励安排不构成本次交易的对
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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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业绩奖励支付安排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超额业绩奖励将于业绩承诺期内满足奖励条件后每期进行支付,奖励金
额仅限于超额完成的净利润的 25%,不会对江苏宏泰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对业绩
承诺的完成造成影响。
     若业绩承诺方选择当期不兑付奖励,承诺期满后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将
在承诺期间内每期计提该部分奖励金、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考虑到奖励金额仅限
于超额完成的净利润的 25%,占上市公司及江苏宏泰全年整体净利润的比例较
低,承诺期满后奖金的一次性支付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及江苏宏泰的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综上,本次交易对超额业绩奖励的设置合理,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
东权益,对业绩奖励的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业绩奖
励支付安排不构成对本次交易作价的调整,未来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超额业绩奖励方案符合《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
定。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经调整后,本次交易为业绩承诺方设置的超额
业绩奖励方案具备合理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对业绩奖励的
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业绩奖励支付安排不构成对本
次交易作价的调整,未来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超额业绩奖励方案
符合《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承办律师认为:经调整后,本次交易中设置的超额业绩奖励符合《关
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的相关规定,且《重组报告书》(修订稿)
已对本次交易中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
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作出了充分的披露。
(三)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31,400.00万元,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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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苏宏泰全资
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及相关交易税费。
     1、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用询价方式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
者募集不超过 31,400.00 万元,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价格的 100.00%。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
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公司将自筹资金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
行股份的方式募集不超过 31,4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需符合《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
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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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售期满后,持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减持应遵循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的支付情况
              1、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情况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作价 66,000.00 万元,其中 60.00%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
       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4.73 元/股,
       共计发行 8,853,115 股;交易价格的 40.00%以现金方式支付。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
       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前述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27.86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
       相应调整为 14,213,924 股。
              本次交易的具体支付方式情况如下:
                   持有                                             支付方式
序                          交易对价
     股东名称    江苏宏泰               股份对价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      现金对价     现金支付
号                          (万元)
                 股权比例               (万元)      数量(股)       比例       (万元)       比例
1     陈朝岚       23.51%   15,514.49    9,308.69      3,341,239       60.00%      6,205.80          40.00%
2     刘晓明       23.38%   15,432.98    9,259.79      3,323,685       60.00%      6,173.19          40.00%
3     吴玉民       20.70%   13,663.58    8,198.15      2,942,623       60.00%      5,465.44          40.00%
4     许仁贤       15.21%   10,040.15    6,024.09      2,162,272       60.00%      4,016.06          40.00%
5     卢礼灿        6.69%    4,412.20    2,647.32        950,222       60.00%      1,764.88          40.00%
6      陈文         4.56%    3,009.60    1,805.76        648,155       60.00%      1,203.84          40.00%
7      肖建         0.95%      627.00      376.20        135,032       60.00%        250.80          40.00%
8    无锡宏诚       5.00%    3,300.00    1,980.00        710,696       60.00%      1,320.00          40.00%
     合计         100.00%   66,000.00   39,599.99     14,213,924       60.00%     26,400.01          40.00%
              2、本次交易现金支付比例较高的原因以及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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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的现金支付比例是基于多种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原
因及考虑因素情况如下:
     (1)现金支付比例是交易双方市场化谈判的结果
     标的资产作价及对价支付方式是本次交易的核心内容,是交易双方经充分沟
通和友好协商,综合考虑双方财务状况、公司盈利能力及发展前景、资本市场环
境等因素共同决定的。灵活的股份和现金支付对价方式能够更好的促进本次交易
的顺利实施,上市公司为把握收购时机,在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前提下,
充分尊重交易对方的合理诉求,有利于交易的促成,提升重组的效率和效果。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是分批解锁,股份锁定期限较长,因
此,交易对方出于自身经济条件及资金需求的考虑,希望能从本次交易中获得部
分现金对价,以满足其合理的资金需求。上市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资金安排
等考虑因素,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现金支付比例确定为 40%。
     (2)交易对方缴纳所得税对现金存在需求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自然人和有限合伙企业。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
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67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需要就交易标的增值部分缴纳 20%的个人所得税。
该部分个人所得税金额较大,因此交易对方需要部分现金对价用于缴纳本次交易
发生的个人所得税。
     (3)股份支付及业绩承诺约定可对交易对方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
     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全部自然人股东及无锡宏诚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标的公
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或业务骨干人员,且本次交易方案设有“业绩承诺及补偿机
制”,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都是业绩补偿义务人。根据方案设计,补偿义务人的
股份对价支付比例均为 60%,体现了补偿义务人对江苏宏泰和广信材料未来发展
的信心。本次交易中,由于交易对方所获得的大部分对价均为上市公司股票,且
需要分批解锁,故股份对价可以对交易对方形成有效的约束和激励。
     (4)参考同期 A 股创业板上市公司收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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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方案设计期间,交易双方参考了同期 A 股创业板上市公司收购案
例中现金支付比例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披露日期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股份支付比例       现金支付比例
2016-09-13      光韵达      金东唐 100%股权                  60.00%             40.00%
2016-09-03      金石东方    亚洲制药 100%股权                58.59%             41.41%
2016-08-29      富春通信    摩奇卡卡 100%股权                65.00%             35.00%
2016-08-26      力源信息    武汉帕太 100%股权                50.00%             50.00%
2016-08-23      中科电气    星城石墨 97.6547%股权            60.06%             39.94%
2016-08-17      开元仪器    恒企教育 100%股权                60.00%             40.00%
2016-08-17      开元仪器    中大英才 70%的股权               50.00%             50.00%
2016-07-12      汇冠股份    恒峰信息 100%股权                70.00%             30.00%
2016-07-09      天壕环境    赛诺水务 100%股权                59.56%             40.44%
2016-06-25      康跃科技    羿珩科技 100%股权                57.00%             43.00%
2016-05-28      美尚生态    金点园林 100%股权                47.20%             52.80%
2016-05-18      正业科技    炫硕光电 100%股权                65.00%             35.00%
2016-05-17      赢合科技    东莞雅康 100%股权                70.00%             30.00%
2016-05-16      苏大维格    华日升 100%股权                  60.00%             40.00%
2016-05-07      欧比特      绘宇智能 100%股权                70.00%             30.00%
2016-05-07      欧比特      智建电子 100%股权                70.00%             30.00%
2016-04-30      国瓷材料    王子制陶 100%股权                40.00%             60.00%
     根据以上案例,同期创业板上市公司收购中的现金比例设置较为灵活,现金
支付比例差异较大,主要为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的现金对价比例充分考虑双方利益和
需求,并参考了同期市场情况,体现出市场化协商结果,符合并购重组惯例,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比例安排主要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合理
的利益诉求、交易税费、市场可比案例等因素商业谈判的结果,体现出市场化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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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结果,符合并购重组惯例。现金对价比例的设置有利于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及
最终完成,具备较强的合理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现金对价比例安排主要是上市公司与
交易对方基于合理的利益诉求、交易税费、市场可比案例等因素商业谈判的结果,
体现出市场化协商结果,符合并购重组惯例。现金对价比例的设置有利于本次交
易的顺利进行及最终完成,具备较强的合理性。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票仍具备上市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
次交易前后未发生变更。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票仍符合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标的作价 66,000.00 万元,其中 60.00%以股份形式支付,股价发行
价格为 44.73 元/股,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股份发行价格
调整为 27.86 元/股。以发行股份 14,213,924 股计算,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 160,000,000 股变更为 174,213,924 股,社会公众股东
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00%。因此,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李有明持有 87,390,978 股股份,占广信材料股本总额的 54.62%。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李有明持股比例将变更为 50.16%,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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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的股权结构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姓名或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有明             87,390,978                54.62           87,390,978                 50.16
       其他股东            72,609,022                45.38           72,609,022                 41.68
    陈朝岚                      -                    -            3,341,239                  1.92
    刘晓明                      -                    -            3,323,685                  1.91
    吴玉民                      -                    -            2,942,623                  1.69
    许仁贤                      -                    -            2,162,272                  1.24
    卢礼灿                      -                    -             950,222                   0.55
         陈文                       -                    -             648,155                   0.37
         肖建                       -                    -             135,032                   0.08
       无锡宏诚                     -                    -             710,696                   0.41
       总股本             160,000,000               100.00       174,213,924                   100.00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上市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了合并备考财务报表,并已经天职
国际审阅。不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重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58,501.06          135,332.45         34,652.23       108,339.46
总负债                              10,372.27           46,716.70         10,358.08        44,78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48,128.79           88,615.75         24,294.15        63,557.75
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81              8.14                3.24             7.58
资产(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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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27,096.07         46,964.57      25,037.13       37,476.58
利润总额                            5,087.78          9,843.07       4,923.70        6,53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41.30          8,191.71       4,158.58        5,510.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89           0.55             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7             11.14           18.72             9.06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宏泰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假设本次交易已于2015年1月1日完成,不考虑配套融资,江苏宏泰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均大幅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将确认56,733.36万元的商誉,净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
下降,除此之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
均有所提高,本次交易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2015年度财务数据,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财务数据占上市公司相应
财务数据的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指标         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          成交金额      指标选择          占比
  资产总额           14,432.08    34,652.23         66,000.00      66,000.00        190.46%
  资产净额            6,790.34    24,294.15         66,000.00      66,000.00        271.67%
  营业收入           12,439.44    25,037.13         66,000.00      12,439.44         49.68%
    注: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取自经审计的2015年度合并资产负
债表,营业收入分别取自经审计的2015年度合并利润表。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
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
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
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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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
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净利润以被投资企业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的净利润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
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
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
产额为准。
     本次交易中,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
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本次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人
民币;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且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审核。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询价及认购。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重组
     本次交易前,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李有明持有上市公
司87,390,9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62%,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的股份对价及股份发行价格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李有明持有上市公司的股
权比例降为50.16%,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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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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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Kuangshun Photosensitivity New-Material Stock Co., LTD.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1
法定代表人:          李有明
成立日期:            2006 年 5 月 12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1 年 11 月 24 日
住       所:         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0510-68826620
传       真:         0510-6882195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kuangshun.com
电子信箱:            kuangshun_ir@kuangshun.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
                      董事会办公室
者关系部门:
负 责 人:            周亚松
                      感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印刷线路板用及相关产业用抗蚀感光油墨、
经营范围:            感光阻焊油墨及光固化涂料的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公司设立和上市情况
(一)上市公司设立情况和设立方式
       广信材料系无锡广信感光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1 月,无锡广信感光科技有限公司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的净资
产 77,517,043.37 元(天职沪 ZH[2011]1649 号《审计报告》)为基准,按 1:0.8588
1
    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但尚未完成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的比例折成股本 6,657.1361 万股,余额 10,945,682.37 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
更为广信材料。
       2011 年 9 月 18 日,天职国际对广信材料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职沪 ZH[2011]1664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在无锡工商局办理了工商登记登记,并领取了注
册号为“32028140000751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6,657.1361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有明。
       公司发起人为李有明等 22 名自然人及宏利创新,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名称及
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有明                    5,484.4361                       82.38
   2            宏利创新                      750.00                        11.27
   3                 朱民                      63.75                         0.96
   4             施美芳                        52.50                         0.79
   5             吴育云                        49.50                         0.74
   6             毛金桥                        47.70                         0.72
   7             符辰丰                        46.50                         0.70
   8                 刘斌                      42.75                         0.64
   9             陈长溪                        30.00                         0.45
   10            洪晓锋                        12.00                         0.18
   11            疏亿万                          7.50                        0.11
   12            聂建军                          7.50                        0.11
   13            王志群                          7.50                        0.11
   14                陈斌                        7.50                        0.11
   15            肖云华                          7.50                        0.11
   16            刘增威                          7.50                        0.11
   17            杨晓铭                          7.50                        0.11
   18            周亚松                          6.00                        0.09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19               冯玉进                                    4.50                       0.07
   20               曾小军                                    4.50                       0.07
   21               廖安全                                    4.50                       0.07
   22               安丰磊                                    3.00                       0.05
   23               余文祥                                    3.00                       0.05
              合计                                    6,657.1361                       100.00
(二)公司设立至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前的股份变动情况
      1、2012 年 9 月,广信材料第一次增资
       经 2012 年 8 月 20 日广信材料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吉林现代、邢学宪和张玉
龙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公司进行增资,每股作价 5.47 元,三名股东合计投资
4,610.4654 万元,其中 842.8639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3,767.6015 万元计入资
本公积,增资价格为协议定价。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信材料注册资本由 6,657.1361
万元增加至 7,500.00 万元。本次增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股数(万股)                  金额(万元)
      1             吉林现代                              596.6116                  3,263.4654
      2              邢学宪                               146.2523                       800.00
      3              张玉龙                                 100.00                       547.00
             合计                                         842.8639                  4,610.4654
       天职国际对本次增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2 年 9 月 14 日出具了天职沪
QJ[2012]T102 号《验资报告》。
       2012 年 9 月 24 日,广信材料在无锡工商局完成了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广信材料注册资本由 6,657.1361 万元增加至 7,5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信材料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                                (万股)     (%)
  1        李有明      5,484.4361       73.13        14         疏亿万          7.50        0.10
  2       宏利创新            750.00    10.00        15         聂建军          7.50        0.10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3       吉林现代    596.6116         7.95        16      王志群             7.50       0.10
  4        邢学宪     146.2523         1.95        17       陈斌              7.50       0.10
  5        张玉龙       100.00         1.33        18      肖云华             7.50       0.10
  6         朱民         63.75         0.85        19      刘增威             7.50       0.10
  7        施美芳        52.50         0.70        20      杨晓铭             7.50       0.10
  8        吴育云        49.50         0.66        21      周亚松             6.00       0.08
  9        毛金桥        47.70         0.64        22      冯玉进             4.50       0.06
 10        符辰丰        46.50         0.62        23      曾小军             4.50       0.06
 11         刘斌         42.75         0.57        24      廖安全             4.50       0.06
 12        陈长溪        30.00         0.40        25      安丰磊             3.00       0.04
 13        洪晓锋        12.00         0.16        26      余文祥             3.00       0.04
  合计持股数量
                          7,500.00             合计持股比例(%)               100.00
      (万股)
      2、2012 年 11 月,广信材料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1 月 25 日,李有明、疏亿万分别与富欣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约定李有明将其持有公司股份中的 22.50 万股股权、疏亿万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
股份 7.50 万股股权转让给富欣伟,股权转让价格均为每股 2.00 元,为协议定价。
李有明与疏亿万分别于 2012 年 12 月 25 日和 2012 年 11 月 30 日出具收款证明,
证实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款。
       本次股权转让后,广信材料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名称
                      (万股)       (%)                               (万股)       (%)
  1        李有明    5,461.9361       72.83        14      洪晓锋            12.00       0.16
  2       宏利创新      750.00        10.00        15      聂建军             7.50       0.10
  3       吉林现代    596.6116         7.95        16      王志群             7.50       0.10
  4        邢学宪     146.2523         1.95        17       陈斌              7.50       0.10
  5        张玉龙       100.00         1.33        18      肖云华             7.50       0.10
  6         朱民         63.75         0.85        19      刘增威             7.50       0.10
  7        施美芳        52.50         0.70        20      杨晓铭             7.50       0.10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8       吴育云         49.50      0.66        21       周亚松            6.00       0.08
  9       毛金桥         47.70      0.64        22       冯玉进            4.50       0.06
 10       符辰丰         46.50      0.62        23       曾小军            4.50       0.06
 11        刘斌          42.75      0.57        24       廖安全            4.50       0.06
 12       陈长溪         30.00      0.40        25       安丰磊            3.00       0.04
 13       富欣伟         30.00      0.40        26       余文祥            3.00       0.04
  合计持股数量
                         7,500.00           合计持股比例(%)               100.00
      (万股)
      3、2016 年 8 月,广信材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53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
2,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 25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10%,网上发行数量为 2,250 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90%,发行价格为 9.19 元
/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577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简称“广信材料”,股票代码“300537”。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2,500 万股股票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起上市交易。
(三)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500.00                        75.00
             李有明                                  5,461.94                        54.62
            宏利创新                                  750.00                          7.50
            吉林现代                                  596.61                          5.97
             邢学宪                                   146.25                          1.46
             张玉龙                                   100.00                          1.00
              朱民                                     63.75                          0.64
             施美芳                                    52.50                          0.53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吴育云                             49.50                         0.50
             毛金桥                             47.70                         0.48
             符辰丰                             46.50                         0.47
              刘斌                              42.75                         0.43
             陈长溪                             30.00                         0.30
             富欣伟                             30.00                         0.30
             洪晓锋                             12.00                         0.12
             聂建军                              7.50                         0.08
             王志群                              7.50                         0.08
              陈斌                               7.50                         0.08
             肖云华                              7.50                         0.08
             刘增威                              7.50                         0.08
             杨晓铭                              7.50                         0.08
             周亚松                              6.00                         0.06
             冯玉进                              4.50                         0.05
             曾小军                              4.50                         0.05
             廖安全                              4.50                         0.05
             安丰磊                              3.00                         0.03
             余文祥                              3.00                         0.03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00.00                        2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前述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至
160,000,000 股。
三、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信材料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万股)                  所占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0.00                             75.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00.00                             25.00
           总股本                               10,000.00                            1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广信材料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李有明                          5,461.94                      54.62
   2                   宏利创新                             750.00                     7.50
   3                   吉林现代                             596.61                     5.97
   4                    邢学宪                              146.25                     1.46
   5                    张玉龙                              100.00                     1.00
   6                        朱民                             63.75                     0.64
   7                    施美芳                               52.50                     0.53
   8                    吴育云                               49.50                     0.50
   9                    毛金桥                               47.70                     0.48
  10                    符辰丰                               46.50                     0.47
                     合计                               7,314.75                      73.15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最近三年广信材料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直为李有明,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739.0978 万股,持股比例为 54.62%。李有明为中
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44022419691001****。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明除持有上市公
司的股权外,控制的其他企业有番禺广信、广州福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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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番禺广信
     番禺广信成立于 2000 年 3 月 31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有明,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沙涌工业区,经营范围:
批发业(包装材料的销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番禺广信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有明                       95.00                      95.00
     2                 李玉梅                          5.00                     5.00
                合计                               100.00                     100.00
    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有明与李玉梅为兄妹关系。
     2、广州福贡庆
     广州福贡庆成立于 2010 年 3 月 19 日,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实收资本 3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有明,住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自编
5 号,经营范围:批发业(建材、装饰材料批发;钢材批发)。广州福贡庆最近
三年未进行实际经营。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福贡庆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有明                      300.00                     100.00
                合计                               300.00                     100.00
四、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中的电子化学品行业,主要从事专用油墨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公司拥有高性能专用油墨的自主研发能力,是国内领先的电子产品专
用油墨制造企业。
     专用油墨产品作为印制电路板、电子元器件、电子整机等产品生产过程中的
重要化学材料,其性能的提升对促进电子信息等行业的产业升级有着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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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印制电路板、电子产品精密加工、LED 照明等领域。公司
专用油墨产品质量、技术含量的提升,对提高我国电子产品的质量、科技和工艺
水平有一定促进作用。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多年来一直专注于专用油墨的研
究开发及生产制造,目前已成功运用自有技术研制出多种达到国际水准的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国内专用油墨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并作
为行业中坚力量参与了多个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工作。公司作为第九届全国印
制电路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先
后负责修订或牵头起草了国家工信部阻焊油墨行业标准、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
行业标准、军用印制板设计制造验收标准等多个专业标准,为我国专用油墨行业
的规范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在所处行业始终维持着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较强的市场竞争
力。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6,847.03
万元、25,023.78 万元和 27,067.71 万元。
五、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
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5,823.54              24,934.16             26,685.80
非流动资产                        12,677.52               9,718.07              5,728.86
资产合计                          58,501.06              34,652.23             32,414.66
流动负债                          10,372.27              10,358.08             12,279.10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10,372.27              10,358.08             12,279.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8,128.79              24,294.15             20,135.57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128.79               24,294.15               20,135.5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7,096.07               25,037.13               26,847.03
营业利润                             5,055.72                4,763.76                4,590.82
利润总额                             5,087.78                4,923.70                4,735.15
净利润                               4,241.30                4,158.58                4,016.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241.30                4,158.58                4,016.48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132.37                4,023.97                3,894.26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164.78                4,525.91                4,267.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4,403.43                -3,971.42               -2,504.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8,888.56                -2,475.94               -1,481.6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41.88                -1,970.55                 273.13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4.42                    2.41                    2.17
速动比率(倍)                              3.93                    1.96                    1.81
资产负债率(%)                         17.73                   29.89                   37.8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2                    2.07                    2.10
存货周转率(次)                            3.07                    3.13                    3.41
综合毛利率(%)                         45.44                   43.42                   42.64
六、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没有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情况
     上市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
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八、最近三年合法合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工商、环保、土地、税收、社保及公积金等主
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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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系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
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无锡宏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1,400 万元。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交易对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朝岚                       235.07                       23.51%
    2                刘晓明                       233.83                       23.38%
    3                吴玉民                       207.02                       20.70%
    4                许仁贤                       152.12                       15.21%
    5                卢礼灿                          66.85                      6.69%
    6                  陈文                          45.60                      4.56%
    7                  肖建                           9.50                      0.95%
    8                无锡宏诚                        50.00                      5.00%
              合计                              1,000.00                      100.00%
(一)陈朝岚
     1、基本情况
姓名:                    陈朝岚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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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43010219740131****
住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广州雅居乐花园****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无
     2、最近三年专职(或兼职)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陈朝岚在江苏宏泰历任监事、总经理;在湖南宏泰担任经理;在
深圳前海九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监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朝岚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23.51%股权、直接持有深
圳前海九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15.00%股权。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朝岚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23.51%股权,与刘晓明、
吴玉民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江苏宏泰。
     除上述情况之外,陈朝岚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胡喜春(陈朝岚配偶)直接持有长沙点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1.00%股
权,并担任点金节能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点金节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长沙点金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润社区龙塘安置区 A17 栋 301 室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湘润社区龙塘安置区 A17 栋 301 室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胡喜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21320635080N
                     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机械技术开发服务;节能
经营范围:           环保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11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64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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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金节能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胡喜春                             255.00                      51.00%
   2                 周启云                             245.00                      49.00%
               合计                                     500.00                     100.00%
       4、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诚信情况
       陈朝岚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刘晓明
       1、基本情况
姓名:                   刘晓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50219690502****
住所: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百寿亭社区华厦大厦****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无
       2、最近三年专职(或兼职)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刘晓明在江苏宏泰担任执行董事,同时在湖南宏泰担任执行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晓明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23.38%股权。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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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明与陈朝岚、吴玉民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江苏宏泰。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除持有江苏宏泰 23.38%股权以外,刘晓明不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不
存在控制其他企业或对其他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4、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诚信情况
     刘晓明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吴玉民
     1、基本情况
姓名:               吴玉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10319591111****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白沙花园****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无
     2、最近三年专职(或兼职)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吴玉民在江苏宏泰历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同时在湖
南宏泰担任监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吴玉民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20.70%股权。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吴玉民与刘晓明、陈朝岚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江苏宏泰。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除持有江苏宏泰 20.70%以外,吴玉民不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不存在
控制其他企业或对其他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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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诚信情况
     吴玉民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四)许仁贤
     1、基本情况
姓名:               许仁贤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18119751011****
住所:               长沙市天心区裕南街 339 号新族公寓****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无
     2、最近三年专职(或兼职)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许仁贤在江苏宏泰曾任监事、营销副总经理,目前主要负责湖南
宏泰项目建设,同时在浏阳科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许仁贤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15.21%股权、直接持有科
迪教育 51.00%股权。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15.21%股权以外,许仁贤直接
持有科迪教育 51.00%股权。科迪教育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浏阳科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浏阳市淮川办事处解放路 98 号
办公地址:           浏阳市淮川办事处解放路 98 号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注册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许仁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81399121460W
                         教育咨询、会展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2044 年 5 月 18 日
       科迪教育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许仁贤                               25.50                      51.00%
   2                 邵国斌                               24.50                      49.00%
               合计                                       50.00                     100.00%
       4、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诚信情况
       许仁贤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五)卢礼灿
       1、基本情况
姓名:                   卢礼灿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282819640110****
住所: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 210 号****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无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2、最近三年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卢礼灿在江苏宏泰担任副总工程师、监事,同时在湘潭大学担任
教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卢礼灿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6.69%股权。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6.69%股权以外,卢礼灿不直接
持有其他公司股权,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或对其他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4、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诚信情况
     卢礼灿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监
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六)陈文
     1、基本情况
姓名:               陈文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10419690312****
住所:               长沙市天心区广厦新村****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无
     2、最近三年专职(或兼职)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陈文在江苏宏泰担任供应链总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文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4.56%股权。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4.56%股权以外,陈文不直接持
有其他公司股权,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或对其他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情况。
     4、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诚信情况
     陈文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七)肖建
     1、基本情况
姓名:               肖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50219700508****
住所: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金桥社区敏洲路线管所****
通讯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是否有境外居留权:   无
     2、最近三年专职(或兼职)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最近三年,肖建在江苏宏泰担任供应链副总监,同时在邵阳市海燕文化投资
有限公司兼任监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肖建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0.95%股权、直接持有海燕文
化 33.33%股权。
     3、控制或控股的企业及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0.95%股权以外,肖建直接持有
邵阳市海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33.33%股权,海燕文化基本情况如下: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公司名称:               邵阳市海燕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邵阳市双清区东风路 338 号大众电影院二楼
办公地址:               邵阳市双清区东风路 338 号大众电影院二楼
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蒋海勇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500557639872M
                         以自有资产从事电影文化产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
                         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经营范围:
                         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7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30 年 7 月 12 日
       海燕文化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蒋海勇                               80.00                      26.67%
   2                  肖建                               100.00                      33.33%
   3                 林跃军                              120.00                      40.00%
               合计                                      300.00                     100.00%
       4、最近五年受处罚及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函,肖建最近五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
未履行承诺或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八)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合伙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朝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0MA1N5HPQ5Q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6 年 12 月 23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12 月 22 日
       2、出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宏诚的出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认缴比例           合伙人类型
 1           陈朝岚                          378.50              51.29%      普通合伙人
 2           刘晓明                           12.00               1.63%      普通合伙人
 3           吴玉民                           10.00               1.36%      普通合伙人
 4           叶军辉                           34.00               4.61%      有限合伙人
 5           杨长和                           30.00               4.07%      有限合伙人
 6           吴刚强                           20.00               2.71%      有限合伙人
 7           朱广立                           14.00               1.90%      有限合伙人
 8            张俊                            14.00               1.90%      有限合伙人
 9            郭猛                            14.00               1.90%      有限合伙人
 10           彭叶                            17.00               2.30%      有限合伙人
 11          王冬胜                           14.00               1.90%      有限合伙人
 12           陈文                            10.00               1.36%      有限合伙人
 13           肖建                            13.00               1.76%      有限合伙人
 14           陈合                             9.00               1.22%      有限合伙人
 15          彭雪英                            3.00               0.41%      有限合伙人
 16           姚虎                             9.00               1.22%      有限合伙人
 17          谢林波                            9.00               1.22%      有限合伙人
 18          于战士                            9.00               1.22%      有限合伙人
 19           刘星                             9.00               1.22%      有限合伙人
 20          阳跃洲                            8.00               1.08%      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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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周仲庆                   7.00                0.95%      有限合伙人
 22           刘健                   7.00                0.95%      有限合伙人
 23         郭正兴                   7.00                0.95%      有限合伙人
 24         何云辉                   7.00                0.95%      有限合伙人
 25         石二峰                   6.50                0.88%      有限合伙人
 26         高召旺                   6.00                0.81%      有限合伙人
 27           佟玲                   8.00                1.08%      有限合伙人
 28         王利清                   4.50                0.61%      有限合伙人
 29         陆桂海                   4.50                0.61%      有限合伙人
 30           杨勇                   4.00                0.54%      有限合伙人
 31           彭珺                   4.00                0.54%      有限合伙人
 32         梁夫见                   4.00                0.54%      有限合伙人
 33         陈目功                   4.00                0.54%      有限合伙人
 34           方庆                   4.00                0.54%      有限合伙人
 35         陈万全                   3.00                0.41%      有限合伙人
 36           闫辉                   3.00                0.41%      有限合伙人
 37           施扬                   2.00                0.27%      有限合伙人
 38           严蓉                   2.00                0.27%      有限合伙人
 39         袁明军                   2.00                0.27%      有限合伙人
 40         汪天卫                   2.00                0.27%      有限合伙人
 41         饶辉雄                   2.00                0.27%      有限合伙人
 42         王力争                   2.00                0.27%      有限合伙人
 43         陈昌祥                   2.00                0.27%      有限合伙人
 44           吴良                   2.00                0.27%      有限合伙人
 45           陈龙                   2.00                0.27%      有限合伙人
 合计认缴金额(万元)                         738.00
      3、下属主要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锡宏诚除持有江苏宏泰 5.00%股权外,未持有其他
企业股权或控制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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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主营业务情况
     无锡宏诚系江苏宏泰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员工设立的合伙企业,除持有江
苏宏泰 5.00%股权外,无锡宏诚没有经营其他业务。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并无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及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
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
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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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江苏宏泰 100.00%股权。
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办公地址:           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晓明
所属行业:           涂料制造(化学制品制造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22504615630
                     紫外光固化涂料、柔软剂、洗涤剂 209 的制造、研发、销售;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经营范围:
                     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3 年 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自 2002 年 2 月 4 日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二、标的公司历史沿革
(一)1993 年 3 月,宜兴市南漕江南助剂厂成立
     宜兴市南漕江南助剂厂成立于 1993 年 3 月 26 日。1993 年 2 月 27 日,经宜
兴市计划经济委员会《关于同意办厂及更改厂名的批复》(宜计经体字(1993)
第 168 号)文件批准,同意由南漕乡工业公司创办江南助剂厂,企业性质为乡办
集体企业。江南助剂厂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由宜兴市南漕乡财政局拨给;宜兴
市审计事务所于 1993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注册资金验资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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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 年 3 月 26 日,江南助剂厂取得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宜工商和字注册号 25046156-3),经济性质为集体所有制。
(二)1996 年 9 月,江南助剂厂改制成股份合作企业
       1996 年 6 月 25 日,南漕镇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宜兴市新宜实业公司等
79 家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批复》(宜漕政(1996)51 号),同意江南
助剂厂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6 年 6 月 25 日,南漕镇资产评估办公室出具《改组股份制企业资产评估
报告》,确认江南助剂厂资产为 47.91 万元,负债为 27.20 万元,净资产为 20.71
万元。
       1996 年 6 月 30 日,南漕镇人民政府与许兆良签订《关于厂产权转让和出租
的协议》,约定许兆良以总价款 20.71 万元整一次性买断江南助剂厂的流动及其
他资产的产权,同时由许兆良承担江南助剂厂的所有债务。
       1996 年 6 月 30 日,江南助剂厂与许兆良、符青平、冯小芳三人签订认股协
议,许兆良出资 30.00 万元认购 15 股,符青平出资 10.00 万元认购 5 股,冯小芳
出资 10.00 万元认购 5 股。
       1996 年 6 月 30 日,许兆良、冯小芳、符青平签署江南助剂厂《股份合作章
程》,江南助剂厂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合作期限为自 1996 年 7 月 1 日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改制后,江南助剂厂的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许兆良                       30.00                      60.00%
   2                 符青平                       10.00                      20.00%
   3                 冯小芳                       10.00                      20.00%
              合计                                5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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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 年 9 月 6 日,江南助剂厂在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完成本次改制的工
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济性质为股份合作制。
(三)2002 年 2 月,江南助剂厂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2 年 1 月 15 日,江南助剂厂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原股东许兆良所持 15
股计股金 30 万元,转让给邵祖清 10 股计股金 20 万元,转让给邵建春 2.5 股计
股金 5 万元,转让给岳彩燕 2.5 股计股金 5 万元;原股东冯小芳所持 5 股计股金
10 万元转让给刘瑞和 5 股计股金 10 万元;原股东符青平所持 5 股计股金 10 万
元转让给贾素芳 5 股计股金 10 万元。
       本次转让经股东协商一致,按原股东出资成本定价。2002 年 1 月 15 日,许
兆良、冯小芳、符青平分别与邵祖清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
许兆良、冯小芳、符青平不再持有江南助剂厂股权。
       鉴于前次改制时股东出资并未实缴,新股东与原 3 位股东协商一致,本次 5
位新股东将股权转让金直接支付至企业,作为对出资额的补足,上述邵祖清等 5
位新股东均以现金出资。2002 年 2 月 4 日,宜兴达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
本次股权转让及出资情况出具宜华师内验字(2002)第 44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变更后,江南助剂厂的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邵祖清                       20.00                      40.00%
   2                 邵建春                        5.00                      10.00%
   3                 岳彩燕                        5.00                      10.00%
   4                 刘瑞和                       10.00                      20.00%
   5                 贾素芳                       10.00                      20.00%
              合计                                50.00                     100.00%
       2002 年 2 月 4 日,江南助剂厂在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
(四)2002 年 6 月,江南助剂厂第二次股权转让并更名为宏泰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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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 年 5 月 18 日,经江南助剂厂第二次股东会决议,贾素芳、岳彩燕、邵
建春将其所持江南助剂厂股权合计 40.00%以 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肖建,邵祖
清、刘瑞和将其所持股权合计 60.00%以 3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卢礼灿;变更企
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江南助剂厂更名为宜兴市宏泰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转让经股东协商一致,按原股东出资成本定价。股权转让各方于 2002
年 5 月 28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贾素芳、岳彩燕、邵建春、
邵祖清、刘瑞和不再持有江南助剂厂股权。本次变更后,江南助剂厂股东出资金
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卢礼灿                        30.00                      60.00%
   2                 肖建                          20.00                      40.00%
              合计                                 50.00                     100.00%
       2002 年 6 月 7 日,江南助剂厂在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及更名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
(五)2008 年 5 月,宏泰化工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3 月 14 日,经宏泰化工股东会决议,将卢礼灿所持有宏泰化工 10.00%
的股权以 5.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许仁贤、所持有 10.00%的股权以 5.00 万元的价
格转让给陈朝岚、所持有 11.85%的股权以 5.92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玉民,将肖
建所持有宏泰化工 9.00%的股权以 4.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吴玉民、所持有 9.00%
的股权以 4.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文、所持有 9.00%的股权以 4.5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戴梁锋、所持有 9.00%的股权以 4.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晓明。
       本次转让经股东协商一致,按原股东出资成本定价。股权转让各方于 2008
年 3 月 14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同日,经宏泰化工股东会决议,宏泰化工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变更为 200.00
万元,每一元出资额对应本次增资价格为 1.00 元:由刘晓明增资 44.73 万元,吴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玉民增资 33.15 万元,陈朝岚增资 38.49 万元,许仁贤增资 27.03 万元,陈文增
资 5.10 万元,戴梁锋增资 1.50 万元。全体股东于 2008 年 4 月 29 日以现金方式
完成增资,由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兴分所于 2008 年 4 月 29 日就本
次增资出具锡众会师宜分验内字(2008)第 39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变更后,宏泰化工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股权转让后               本次增资              增资完成后
序     股东
                     出资金额                      变化金额        出资金额
号     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刘晓明               4.50          9.00%          44.73             49.23        24.61%
2     吴玉民              10.43         20.85%          33.15             43.58        21.79%
3     陈朝岚               5.00         10.00%          38.49             43.49        21.74%
4     许仁贤               5.00         10.00%          27.03             32.03        16.01%
5     卢礼灿              14.07         28.15%               -            14.07         7.04%
6      陈文                4.50          9.00%            5.10             9.60         4.80%
7     戴梁锋               4.50          9.00%            1.50             6.00         3.00%
8      肖建                2.00          4.00%               -             2.00         1.00%
     合计                 50.00        100.00%         150.00            200.00       100.00%
     2008 年 5 月 23 日,宏泰化工在无锡市宜兴公司管理局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
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
(六)2010 年 4 月,宏泰化工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4 月 6 日,经宏泰化工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变更
为 500.00 万元,全体股东分别以现金按照增资前的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300.00
万元,每一元出资额对应本次增资价格为 1.00 元。
     全体股东于 2010 年 4 月 6 日以现金方式完成增资,由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宜兴分所于 2010 年 4 月 7 日就本次增资出具锡众会师宜分验内字
(2010)第 28 号《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宏泰化工股东持股比例维持不变,
股东出资金额情况如下: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出资金额变化                   增资完成后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刘晓明                73.84                   123.07            24.61%
  2            吴玉民                65.38                   108.96            21.79%
  3            陈朝岚                65.23                   108.72            21.74%
  4            许仁贤                48.04                    80.07            16.01%
  5            卢礼灿                21.11                    35.19             7.04%
  6             陈文                 14.40                    24.00             4.80%
  7            戴梁锋                    9.00                 15.00             3.00%
  8             肖建                     3.00                  5.00             1.00%
            合计                    300.00                   500.00           100.00%
      2010 年 4 月 16 日,宏泰化工在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
变更登记。
(七)2011 年 3 月,宏泰化工更名为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11 年 3 月 16 日,经宏泰化工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名称为江苏宏泰高分
子材料有限公司。2011 年 3 月 25 日,宏泰化工在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完成本
次名称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
(八)2014 年 4 月,江苏宏泰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4 月 2 日,经江苏宏泰股东会决议,同意全体股东分别以现金按照
增资前的持股比例对江苏宏泰同比例增资 500.00 万元,将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
元变更为 1,000.00 万元。每一元出资额对应本次增资价格为 1.00 元。
      全体股东于 2014 年 4 月 8 日以现金方式完成增资,由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宜兴分所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就本次增资出具锡众会师宜分验内字
(2014)第 44 号《验资报告》。
      本次变更后,江苏宏泰股东持股比例维持不变,股东出资金额情况如下: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出资金额变化                   增资完成后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刘晓明               123.07                   246.14            24.61%
  2            吴玉民               108.96                   217.92            21.79%
  3            陈朝岚               108.72                   217.44            21.74%
  4            许仁贤                80.07                   160.13            16.01%
  5            卢礼灿                35.19                    70.37             7.04%
  6             陈文                 24.00                    48.00             4.80%
  7            戴梁锋                15.00                    30.00             3.00%
  8             肖建                     5.00                 10.00             1.00%
            合计                    500.00                 1,000.00           100.00%
      2011 年 4 月 17 日,江苏宏泰在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
变更登记。
(九)2015 年 11 月,江苏宏泰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0 月 26 日,经江苏宏泰股东会决议,因股东戴梁锋个人原因,同
意戴梁锋将其所持有江苏宏泰 3.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0.00 万元)以 12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陈朝岚。经股权转让双方参照实际出资和未来盈利能力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每一元出资额对应的转让价格为 4.00 元。
      股权转让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
戴梁锋不再持有江苏宏泰股权。本次变更后,江苏宏泰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情况如下:
                          本次出资金额变化                   股权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朝岚                30.00                   247.44            24.74%
  2            刘晓明                       -                246.14            24.61%
  3            吴玉民                       -                217.92            21.79%
  4            许仁贤                       -                160.13            16.01%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5            卢礼灿                    -                70.37             7.04%
  6             陈文                     -                48.00             4.80%
  7            戴梁锋               -30.00                    -                   -
  8             肖建                     -                10.00             1.00%
            合计                         -             1,000.00           100.00%
      2015 年 11 月 17 日,江苏宏泰在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完成本次股权转让
的工商变更登记。
(十)2016 年 12 月,江苏宏泰第二次、第三次股权转让
      为保持江苏宏泰骨干员工的稳定性,2016 年 12 月江苏宏泰原股东陈朝岚、
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决定对公司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
励,全体股东将所持有江苏宏泰 5.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50.00 万元)以
7,377,598.93 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宏诚,全体股东按本次转让前的持股比例向无
锡宏诚同比例进行转让。
      2016 年 12 月 27 日,经江苏宏泰股东会决议,同意陈朝岚将其所持江苏宏
泰 1.2372%的股权(计人民币 12.3720 万元)以 182.55146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
锡宏诚;同意刘晓明将其所持江苏宏泰 1.2307%的股权(计人民币 12.3070 万元)
以 181.59225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宏诚;同意吴玉民将其所持江苏宏泰
1.0896%的股权(计人民币 10.8960 万元)以 160.77255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
宏诚;同意许仁贤将其所持江苏宏泰 0.8007%的股权(计人民币 8.0070 万元)以
118.13742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宏诚;同意卢礼灿将其所持江苏宏泰 0.3518%
的股权(计人民币 3.5180 万元)以 51.916136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宏诚;同意
陈文将其所持江苏宏泰 0.24%的股权(计人民币 2.4000 万元)以 35.412456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无锡宏诚;同意肖建将其所持江苏宏泰 0.05%的股权(计人民币 0.50
万元)以 7.37759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宏诚。
      2016 年 12 月 27 日,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
肖建分别与无锡宏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江苏宏泰出资额 12.3720
万元、12.3070 万元、10.896 万元、8.007 万元、3.518 万元、2.4 万元、0.5 万元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以 182.551466 万元、181.592258 万元、160.772553 万元、118.137429 万元、
51.916136 万元、35.412456 万元、7.37759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无锡宏诚。
    2016 年 12 月 27 日,江苏宏泰向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提交了本次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申请。
    在提交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材料后,许仁贤、卢礼灿发现由于持股比
例尾差问题,导致许仁贤多转让 0.00005%股权、卢礼灿少转让 0.00005%股权;
同日许仁贤和卢礼灿立即签署将尾差予以调整的股权转让协议,许仁贤将其持有
江苏宏泰 0.00005%股权(计 0.0005 万元出资额)以 0 元的价格转让给卢礼灿,
并向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提交了第三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资料。
    2016 年 12 月 28 日,江苏宏泰在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完成第二次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2016 年 12 月 30 日,江苏宏泰在无锡市宜兴工商管理局完成第三次股权转
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江苏宏泰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出资金额变化                   股权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朝岚                -12.37                   235.07            23.51%
  2            刘晓明                -12.31                   233.83            23.38%
  3            吴玉民                -10.90                   207.02            20.70%
  4            许仁贤                 -8.01                   152.12            15.21%
  5            卢礼灿                 -3.52                    66.85             6.69%
  6             陈文                  -2.40                    45.60             4.56%
  7             肖建                  -0.50                     9.50             0.95%
  8           无锡宏诚                50.00                    50.00             5.00%
            合计                             -              1,000.00           100.00%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历次出资已缴纳完毕,不存在抽逃出资的情
形,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江苏宏泰合法存续的情况。
     江苏宏泰最近三年股东增资及股权转让事项均履行必要的审议和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
形。
三、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一)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及登记结算公司查询信息及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
     公司本次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江苏宏泰 100.00%的股权。根据工商行
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显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全体股东合法持有
江苏宏泰全部股权。同时,全体交易对方均出具了《关于标的股权及资产权属的
承诺函》,就江苏宏泰股权及资产权属情况出具如下承诺:
     1、本人/本机构已经依法对江苏宏泰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
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本机构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
为;
     2、本人/本机构持有江苏宏泰的股权,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情形;
持有的江苏宏泰股权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对所持有的股权拥有
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股权没有被冻结,也没有向任何第三方设置担保、抵
押或任何第三方权益。如发生任何权属纠纷,由本人/本机构自行承担全部法律
责任;
     3、本次交易涉及的江苏宏泰及其子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权属明晰,相关资产
已办理产权登记,并取得了权属文件,尚未办理完成权属文件的相关资产,正在
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江苏宏泰及其子公司所涉及财产与其他任何第
三方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形,未涉及诉讼、仲裁和其他争议。
如发生任何权属纠纷,由本人/本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宏泰 100.00%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
转移、处置或变更。
(三)江苏宏泰工商档案的查阅情况
     根据江苏宏泰的工商档案,江苏宏泰的设立、历次股权变更均依法向工商行
政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登记申请并取得了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江苏宏泰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之江苏宏泰 100.00%股权权属清晰,
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并且江苏宏泰自设立至今合法存续。
四、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一)江苏宏泰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一致行动人
    陈          刘            吴          许             卢                             无
                                                                  陈           肖       锡
    朝          晓            玉          仁             礼       文           建
    岚          明            民          贤             灿                             宏
                                                                                        诚
      23.51%         23.38%    20.70%       15.21%        6.69%        4.56%    0.95%     5.00%
                                   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湖南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持股股东合法持有江苏宏泰 100.00%股权,
该股权不存在质押、担保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也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
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最近三年,江苏宏泰不存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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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
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实际控制人
       为江苏宏泰长期稳定的发展,陈朝岚、刘晓明与吴玉民三人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签订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共
同参与江苏宏泰的经营管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朝岚、刘晓明与吴玉民共
计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67.59%股权,为江苏宏泰实际控制人,江苏宏泰实际控制
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三)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
易产生影响的内容,亦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
(四)影响该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影响江苏宏泰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比例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情况如
下:
                                                                                 通过无锡
                                                                      直接持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任职                   宏诚间接
                                                                      股比例
                                                                                 持股比例
 1        陈朝岚      男    1974 年 1 月     本科        总经理       23.51%         2.56%
 2        刘晓明      男    1969 年 5 月     高中       执行董事      23.38%         0.08%
                                                        副总经理
 3        吴玉民      男    1959 年 11 月    硕士                     20.70%         0.07%
                                                      兼总工程师
 4        叶军辉      男    1974 年 9 月     大专       常务副总            -        0.23%
                                                          监事
 5        卢礼灿      男    1964 年 1 月     博士                      6.69%                -
                                                      副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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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安排
     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交割后标的公司应建立由
5 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其中标的公司原股东有权委派 2 人。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有关在职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但如相关在
职员工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的,标的公司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
关系。
六、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下设 1 家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除湖南宏泰外,江苏宏泰不存在其他控股或参股公司、联营企业或合
营企业。
     湖南宏泰基本情况如下:
(一)湖南宏泰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湖南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 157 号
办公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万路 157 号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刘晓明
所属行业:           涂料制造(化学制品制造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815889557201
                     涂料研发;涂料、油墨及类似产品、合成材料、专项化学用品、粘合
                     剂、信息化学品、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的制造;化工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批发;树脂及树脂制品零售;信息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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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二)湖南宏泰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南宏泰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江苏宏泰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三)湖南宏泰历史沿革
         1、2011 年 12 月,湖南宏泰成立
         2011 年 12 月 9 日,刘晓明、吴玉民、陈朝岚、许仁贤、卢礼灿、陈文、戴
梁锋、肖建就组建湖南宏泰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湖南宏泰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首期缴纳 500 万元注册资本,缴纳时限为 2011 年 12 月;第
二期缴纳剩余 500 万元注册资本,缴纳时限为 2013 年 12 月;刘晓明持股比例为
24.614%,吴玉民为 21.792%,陈朝岚为 21.744%,许仁贤为 16.013%,卢礼灿为
7.037%,陈文为 4.80%,戴梁锋为 3.00%、肖建为 1.00%。
         截至 2011 年 12 月 12 日,陈朝岚等 8 名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实缴注册资本合
计 500.00 万元。
         2011 年 12 月 14 日,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情况出具了湘
谊验字(2011)第 0061 号《验资报告》。
         湖南宏泰设立时,股东持股比例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序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占注册资本总额
号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1        陈朝岚            217.44              21.74%                108.72              10.87%
2        刘晓明            246.14              24.62%                123.07              12.31%
3        吴玉民            217.92              21.79%                108.96              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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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许仁贤              160.13            16.01%               80.07                 8.00%
5    卢礼灿               70.37             7.04%               35.19                 3.52%
6     陈文                48.00             4.80%               24.00                 2.40%
7    戴梁锋               30.00             3.00%               15.00                 1.50%
8     肖建                10.00             1.00%                  5.00               0.50%
     合计               1,000.00          100.00%              500.00              50.00%
     2011 年 12 月 27 日,湖南宏泰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并取得浏阳市市场和质量
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430181000062948 的《营业执照》。
     2、2013 年 6 月,湖南宏泰增加实收资本 500 万元
     2013 年 6 月 1 日,湖南宏泰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湖南宏泰实收资本从 5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并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3 年 6 月 24 日,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湘谊验字(2013)第
004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6 月 24 日,湖南宏泰已收到由刘晓明、吴
玉民、陈朝岚、许仁贤、卢礼灿、陈文、戴梁锋、肖建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即本
期实收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整,湖南宏泰新增实收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整,
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陈朝岚等 8 名股东本次缴足注册资本后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序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实缴注册资本         占注册资本总额
号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比例
1     陈朝岚             217.44            21.74%              217.44              21.74%
2     刘晓明             246.14            24.62%              246.14              24.62%
3     吴玉民             217.92            21.79%              217.92              21.79%
4     许仁贤             160.13            16.01%              160.13              16.01%
5     卢礼灿              70.37             7.04%               70.37                 7.04%
6      陈文               48.00             4.80%               48.00                 4.80%
7     戴梁锋              30.00             3.00%               30.00                 3.00%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8        肖建                10.00             1.00%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1,000.00             100.00%
    2013 年 6 月 25 日,湖南宏泰就本次增加实收资本事项在浏阳市市场和质量
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2016 年 5 月,湖南宏泰第一次股权变更
    2016 年 5 月 24 日,湖南宏泰股东会决议,因股东戴梁锋个人原因,同意戴
梁锋将其所持有湖南宏泰 3.0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0.00 万元)以 30.00 万元
的价格转让给股东陈朝岚。经股权转让双方协商一致,本次股权转让每一元出资
额对应的转让价格为 1.00 元。
    股权转让双方于 2016 年 5 月 25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后,戴
梁锋不再持有湖南宏泰股权。
    本次变更后,湖南宏泰股东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本次出资金额变化                   股权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朝岚                        30.00                   247.44            24.74%
    2             刘晓明                               -                246.14            24.61%
    3             吴玉民                               -                217.92            21.79%
    4             许仁贤                               -                160.13            16.01%
    5             卢礼灿                               -                 70.37             7.04%
    6              陈文                                -                 48.00             4.80%
    7             戴梁锋                       -30.00                          -                 -
    8              肖建                                -                 10.00             1.00%
                合计                                   -              1,000.00           100.00%
    2016 年 6 月 13 日,湖南宏泰在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
    4、2016 年 12 月,湖南宏泰第二次股权变更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2016 年 12 月 19 日,湖南宏泰股东会决议,同意全体股东将所持有湖南宏
泰 100.00%的股权转让给江苏宏泰。陈朝岚以 250.48 万元的价格向江苏宏泰转让
所持湖南宏泰 24.7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47.44 万元),刘晓明以 249.16 万元
的价格向江苏宏泰转让所持湖南宏泰 24.6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246.14 万元),
吴玉民以 220.59 万元的价格向江苏宏泰转让所持湖南宏泰 21.79%的股权(对应
出资额 217.92 万元),许仁贤以 162.09 万元的价格向江苏宏泰转让所持湖南宏
泰 16.0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60.13 万元),卢礼灿以 71.23 万元的价格向江
苏宏泰转让所持湖南宏泰 7.0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70.37 万元),陈文以 48.59
万元的价格向江苏宏泰转让所持湖南宏泰 4.80%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48.00 万
元),肖建以 10.12 万元的价格向江苏宏泰转让所持湖南宏泰 1.00%的股权(对
应出资额 10.00 万元)。
      2016 年 11 月 18 日,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6]16491 号《审计报告》,
确认湖南宏泰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净资产为 10,122,656.36 元。本次股权转
让经各方协商以上述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价格为
10,122,656.36 元,每一元出资额作价 1.01 元。
      股权转让各方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变更后,陈朝
岚等 7 名股东不再直接持有湖南宏泰股权,湖南宏泰成为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
湖南宏泰股权结构变更情况如下:
                           本次出资金额变化                   股权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陈朝岚               -247.44                        -                   -
  2            刘晓明               -246.14                        -                   -
  3            吴玉民               -217.92                        -                   -
  4            许仁贤               -160.13                        -                   -
  5            卢礼灿                 -70.37                       -                   -
  6             陈文                  -48.00                       -                   -
  7             肖建                  -10.00                       -                   -
  8           江苏宏泰              1,000.00                1,000.00           100.00%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合计                                -                  1,000.00         100.00%
     2016 年 12 月 21 日,湖南宏泰在浏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完成工商变
更登记。
(四)湖南宏泰主要财务数据
     湖南宏泰成立于 2011 年末,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南宏泰尚在进行厂区
基础设施建设,主要规划工程为生产厂房、研发及办公区域、厂区配套设施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湖南宏泰总资产 5,301.88 万元,净资产为 969.02
万元,2016 年度净利润为-101.57 万元,前述财务数据已经天职国际审计。
七、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宏泰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累计减值        资产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90.13        66.63                    -        123.50       64.96%
机器设备                243.16        98.64                    -        144.52       59.43%
运输设备                227.36       149.14                    -          78.22      34.40%
电子设备                123.28        75.44                    -          47.84      38.80%
其他设备                396.70       272.07                    -        124.64       31.42%
     合计              1,180.63      661.91                    -        518.72       43.94%
     (2)房屋建筑物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宏泰已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序号       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设计用途        坐落位置          是否抵押
                          宜房权证万石字                  2                 万石镇工业北区
      1      江苏宏泰                      1,083.60 m         工交仓储                             是
                          第1000059089号                                     (南漕村)
                          宜房权证万石字                  2                 万石镇工业北区
      2      江苏宏泰                         860.54 m        工交仓储                             是
                          第1000059090号                                     (南漕村)
                          宜房权证万石字                  2                 万石镇工业北区
      3      江苏宏泰                         471.63 m        工交仓储                             是
                          第1000059091号                                     (南漕村)
                          宜房权证万石字                  2                 万石镇工业北区
      4      江苏宏泰                         469.65 m        工交仓储                             是
                          第1000059092号                                     (南漕村)
                          宜房权证万石字                  2                 万石镇工业北区
      5      江苏宏泰                         469.65 m        工交仓储                             是
                          第1000059093号                                     (南漕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宏泰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结构                   面积                       位置
       1               配电房         砖混                       34.20 m2           厂区西南侧
       2               机修房         砖混                       21.66 m2           厂区西南侧
       3               男浴室         砖混                       21.66 m2           厂区西南侧
       4               女浴室         砖混                       10.26 m2           厂区西南侧
       5                厕所          砖混                       18.91 m2           厂区西南侧
       6              中间仓库        砖混                      124.20 m2          一二车间中间
       7          产成品仓库          砖混                      351.63 m2           厂区西南侧
       8                厨房          砖混                       77.05 m2           厂区西南侧
       9               锅炉房         砖混                       50.00 m2           厂区西南侧
      10                门卫          砖混                       27.00 m2           厂区大门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         承租人        出租人            坐落                    租金                 租赁期限
 1          江苏宏泰       武学明     南漕村大坝河             35,000.00元/年     2016.06.01~2017.05.31
 2          江苏宏泰       彭晓芬   南漕申兴西路25号           50,000.00元/年     2017.02.05~2018.02.04
                                    和桥镇金色港湾花
 3          江苏宏泰       谈云青                              25,000.00元/年     2016.12.08~2017.12.08
                                     园32幢75号302室
                                    万石镇南漕兴隆安
 4          江苏宏泰       叶建琴                              14,400.00元/月     2016.05.03~2017.05.02
                                     置小区14幢303室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上海长宁区定西路
5          江苏宏泰      叶昌     1310弄18号1503甲        9,500.00元/年     2016.05.25~2017.05.24
                                           室
6          江苏宏泰      张健     万石镇宏恃路27号        39,400.00元/月    2016.05.25~2017.05.24
                                  上海市浦东新区同
           江苏宏泰
7                        杨宇萍   园北路522弄2号702       4,750.00元/年     2016.08.01~2017.07.31
       (闫飞飞)
                                           室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
8          江苏宏泰      沈金荣   镇天香花苑16栋103       2,000.00元/月     2016.09.25~2017.09.24
                                           栋
                                  东莞市谢岗镇杏花
9          江苏宏泰      陈伟东   村宝湖轩3栋 C/D 座      30,000.00元/月    2017.01.01~2017.12.30
                                         402居室
                                  重庆市北碚区方山
10         江苏宏泰      胡裴裴                           2,600.00元/年     2016.03.26~2018.03.25
                                      境7幢3单元3-1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
11          闫飞飞       金德添   桥路1633弄(一)21      4,900.00元/月     2017.03.18~2018.03.17
                                         幢301室
                                  广西南宁市西乡塘
                                  区创新西路6号 A 派
12          林德祥       黄琪媛                           1,600.00元/月     2017.03.01~2018.02.28
                                  公寓2号楼2单元505
                                          号房
                                  重庆市北碚区歇马
13          陈天斌       严知川      镇冯时行路427号      1,500.00元/月     2016.03.28~2018.03.27
                                        (库房)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
14          夏朝飞       张秀芳   港春港花园小区31        2,000.00元/月     2016.05.01~2017.05.01
                                       栋3门302室
                                  东莞市樟木头镇裕
15         江苏宏泰      段艳琴   丰村宝丰路文明街        5,800.00元/月     2016.04.01~2019.04.01
                                      25号(食堂)
       江苏宏泰租赁上述房屋作为员工宿舍、销售产品展厅。
       2、主要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已注册的商标如下:
    序号      注册商标      注册人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有效期限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1                     江苏宏泰    第4112510号        第2类       2007.04.21~2027.04.20
  2                     江苏宏泰    第7983865号        第2类       2011.02.07~2021.02.06
  3                     江苏宏泰   第13079987号        第2类       2014.12.21~2024.12.20
  4                     江苏宏泰   第13079536号        第2类       2015.01.07~2025.01.06
  5                     江苏宏泰   第13079812号        第2类       2015.01.07~2025.01.06
      (2)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拥有 6 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权人      申请日
号                                    类型
       一种高性能汽车车灯反射镜专
 1                                    发明      ZL201010195657.X    江苏宏泰    2010.06.09
       用紫外光固化真空镀膜底漆
       环保型汽车轮毂专用双重固化
 2                                    发明      ZL201110142380.9    江苏宏泰    2011.05.30
       真空镀膜底漆
       无溶剂型金属防腐 UV 涂料及
 3                                    发明      ZL201310045822.7    江苏宏泰    2013.02.05
       其制备方法
       可重涂的紫外光固化彩色-涂
 4                                    发明      ZL201410399022.X    江苏宏泰    2014.08.13
       银粉涂料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快速脱除 RAFT 聚合物二                                   江苏宏泰
 5                                    发明      ZL201010102581.1                2010.01.29
       硫酯端基的方法                                               湘潭大学
       一种微凝胶树脂的制备方法及
                                                                    江苏宏泰
 6     其用微凝胶树脂制备的紫外光     发明      ZL201010229949.0                2010.07.19
                                                                    湘潭大学
       固化抗沾污涂料
      “一种快速脱除 RAFT 聚合物二硫酯端基的方法”和“一种微凝胶树脂的制
备方法及其用微凝胶树脂制备的紫外光固化抗沾污涂料”为江苏宏泰和湘潭大学
合作研发成果,分别于 2010 年 1 月 29 日、2010 年 7 月 29 日申请专利。
      江苏宏泰于 2016 年 11 月与湘潭大学协商专利权的转让事项,并办理完成了
专利权转让公示,双方专利权转让协议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签署,江苏宏泰
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向湘潭大学支付专利转让款项共计 6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江苏宏泰已完成变更专利权人的相关手续,已单独拥有上述两项发明专利。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两项专利尚未正式应用在江苏宏泰的产品上,并未
实际开展专利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并未产生实际收益,权利人双方不存在专利产
品收益分配的问题,仅为江苏宏泰在未来优化产品结构上所做的专利储备。
      因此,江苏宏泰获取专利权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目前虽暂未
获取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变更批复,但该等专利涉及的产品尚未开展实际生产及销
售,不会对本次交易估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初始权利人双方不存在专利产品收
益分配的问题,对本次交易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
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苏宏泰获取专利权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与湘潭大学正按照双方签署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预计该等专利权完成变更登记无实质性障碍。该等专利权涉及的产品尚未开展实
际生产及销售,目前仅作为公司长期发展中的专利技术储备,江苏宏泰目前的生
产经营对上述两种专利不存在重大依赖,未来将根据市场需求逐步投入产品的生
产,故上述专利变更登记手续目前暂未完成不会对本次交易以及未来上市公司的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经核查,承办律师认为:江苏宏泰与湘潭大学正在按照双方签署的《专利权
转让合同》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该等专利权变更登记无实质性法律障碍;上述两
项专利尚未应用于产品的生产中,目前仅作为公司长期发展中的专利技术储备,
江苏宏泰目前的生产经营对上述两种专利不存在重大依赖,未来将根据市场需要
逐步投入产品的生产,故上述专利变更登记手续目前暂未完成不会对本次交易及
广信材料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所有    是否
序号      证书编号         地址         面积(m2) 到期时间       用途
                                                                          权人    抵押
    宜国用(2011) 万石镇工业北区                             工业    江苏
  1                                      9,052.80   2056.11.26                     是
    第27600231号    (南漕村)                                用地    宏泰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长沙国家生物产
    浏国用(2015)                                                         工业    湖南
  2                          业基地康万路以       26,792.11     2064.11.26                     否
    第02029号                                                              用地    宏泰
                             北、湘台路以西
       3、网络域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拥有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                 所有者      注册日期      到期日期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1      hiprocoating.com         江苏宏泰     2012.11.09     2019.11.09     苏 ICP 备 11044518 号-2
  2     hiprocoating.com.cn       江苏宏泰     2012.11.09     2019.11.09     苏 ICP 备 11044518 号-2
  3       hiprocoating.cn         江苏宏泰     2012.11.09     2019.11.09     苏 ICP 备 11044518 号-2
       4、业务资质及认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拥有业务资质及认证情况如下:
                                                                                           有效期
序号    企业               许可证                   编号                 许可事项
                                                                                           截止日
    江苏                                  苏交运管许可锡字     道路普通货物运
 1             道路运输许可证                                                             2020.05.04
    宏泰                                  第320282309022号     输
    江苏
 2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GF201532001149       -                      2018.11.02
    宏泰
                                                                   紫外光固化涂料
               环境管理系统国际标
                                                                   的设计开发、生
    江苏   准     认     证     证   书
 3                                            03816E26078R3M       产、销售服务及其       2018.09.15
    宏泰   -GB/T24001-2004/IS
                                                                   所涉及场所的相
               O14001:2004
                                                                   关环境管理活动
    江苏   质量管理系统认证                                    紫外光固化涂料
 4                                               TS509324                                 2018.09.14
    宏泰   ISO/TS16949:2009                                   的设计和制造
                                                                   汽车用紫外线固
    江苏   质量管理系统认证
 5                                               FM509323          化涂料的设计及         2018.09.14
    宏泰   ISO9001:2008
                                                                   制造
                                                                   高性能环保型紫
    江苏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
 6                                             120282G0823N        外光固化抗沾纳          2017.12
    宏泰   书
                                                                   米涂料
                                                                   无溶剂型金属防
    江苏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
 7                                             140282G0966N        腐 UV 快速固化涂        2019.12
    宏泰   书
                                                                   料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高性能可重涂紫
       江苏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
 8                                          140282G0965N      外光固化彩色-涂         2019.12
       宏泰    书
                                                              银粉涂料
                                                              环保型自修复振
       江苏    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
 9                                          160282G0961N      动耐磨专用 UV 型        2021.12
       宏泰    书
                                                              PVD 复合涂料
       江苏    对外经贸经营者备案
10                                            02247942        -                          -
       宏泰    登记表
       江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                             进出口货物收发
11                                           3222962365                                长期
       宏泰    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货人
       江苏    自理报检企业备案登
12                                           3210601601       -                          -
       宏泰    记证明书
                                                              无锡市紫外光固
       江苏    无锡市科技研发机构
13                                          CMZ30S12048       化应用工程技术          2017.06
       宏泰    证书
                                                              研究中心
     5、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不存在相关主管机关及其他企业授予的特许
经营权。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主要负债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期末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720.23     17.89%           732.80    9.59%       450.00       10.07%
应付账款              4,937.96     51.35%       5,236.19     68.52%      3,177.93      71.10%
预收款项                 50.62      0.53%            65.23    0.85%       111.10        2.49%
应付职工薪酬            881.94      9.17%           294.03    3.85%         87.84       1.97%
应交税费              1,162.51     12.09%           482.01    6.31%       283.98        6.35%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应付股利                280.00         2.91%               -            -        69.25         1.55%
其他应付款              507.31         5.28%          743.88        9.73%       235.47         5.27%
流动负债合计          9,540.56        99.22%     7,554.14       98.85%         4,415.58      98.79%
递延收益                 75.38         0.78%           87.60        1.15%        54.24         1.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75.38        0.78%            87.60        1.15%        54.24        1.21%
     负债总额         9,615.93    100.00%        7,641.74      100.00%         4,469.82     100.00%
(四)资产抵押、质押等资产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就其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为银行贷款设
立了抵押担保,具体情况为:
序    权利                                     债务     担保额度                      担保责任
                        权证号                                       抵押权人
号     人                                       人      (万元)                          到期日
                                                                                   主债务履行期限
             土地使用权:宜国用(2011)                              交行无锡
                                                                                   届满之日(或抵
1                    第 27600231 号                        773.00    分行(债
                                                                                   押权人垫付款项
      江苏   房屋所有权:宜房权证万石          江苏                   权人)
                                                                                   之日)后两年止
      宏泰       字第 1000059089、             宏泰
                                                                     科创投资
             1000059090、1000059091、                                              主债权诉讼时效
2                                                          500.00     (担保
             1000059092、1000059093 号                                                期间届满
                                                                       人)
      (1)2016年6月16日,江苏宏泰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以下简
称“交行无锡分行”)签订《抵押合同》(编号:B0CYX-D064(2016)4005),
为江苏宏泰与交行无锡分行在2016年6月16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签订的全部
主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773万元。江苏宏泰以其所有
的位于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的5处房产(房产证号为宜房权证万石字第
1000059089、1000059090、1000059091、1000059092、1000059093号)和1宗土
地(权证号为宜国用(2011)第27600231号)作为交行无锡分行设立抵押。
      2016年6月22日,江苏宏泰与交行无锡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
号:B0CYX-A003(2016)4040),交行无锡分行向江苏宏泰提供贷款500万元,
借款期限为2016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1日。
      (2)2016年7月21日,江苏宏泰与宜兴市科创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科创投资”)签订《融资担保合同》,约定由科创投资为江苏宏泰于2016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年7月21日(编号为B0CYX-A003(2016)4052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交
行无锡分行借入的5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借款期限自2016年7月21日至2017
年7月19日,担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2016年7月21日,江苏宏泰与科创投资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以
其自有的位于万石镇工业北区(南漕村)的5处房产(房产证号为宜房权证万石
字第1000059089、1000059090、1000059091、1000059092、1000059093号)和1
宗土地(权证号为宜国用(2011)第27600231号)作为交行无锡分行设立抵押。
     上述担保均属于为江苏宏泰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不涉及
为其他方的借款设立担保的情形。江苏宏泰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未来归还银行贷款后将如约解除抵押担保。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于2017年1月11日出具的江苏宏泰《企业信用报
告》以及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9084号审计报告,江苏宏泰报告期内借
款合同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无法正常履行债务的情形。江苏宏泰目前经营状况
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预期能正常归还银行借款,发生违约风
险的可能性较低,具备解除抵押的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续督促
该等借款人按时偿还相关债务,确保不会因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或未能足额偿还债
务导致债权人要求处置抵押物的情形发生。
     综上,江苏宏泰涉及的担保均属于为其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贷款提供抵
押,不涉及为其他方的借款设立担保的情形。目前江苏宏泰经营状况良好,报告
期内没有不良和违约负债记录,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预计发生逾期
无法偿还借款导致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上述抵押担保事项不会导
致重组后江苏宏泰及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的资产
完整性及未来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苏宏泰涉及的担保均属于为其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不涉及为其他方的借款设立担保的情形。目前江苏宏
泰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内没有不良和违约负债记录,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
债能力,预计发生逾期无法偿还借款导致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上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述抵押担保事项不会导致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上市
     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及未来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承办律师认为:江苏宏泰上述担保均系自身正常经营所需,并非为
     其他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目前江苏宏泰的良好的经营情况足够保障及时偿还银
     行的借款,发生逾期无法偿还借款导致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较小,上述担保事
     项不会导致重组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权属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也不会对上市公司资
     产完整性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存在标的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
     诉讼案件共 6 件,具体情况如下表:
                                                                      截至 2016
                                                                                    截至本报告签
序                                                     应收账款       年 12 月 31
     原告       被告      案由         法律文书                                     署日的最新进
号                                                       (元)       日账面价值
                                                                                        展
                                                                        (元)
                                                                                    执行终结,待
             深圳市顺宝            (2013)深宝法松
     江苏                 买卖合                                                    执行的条件成
1            源真空科技            执字第 454-2 号      139,391.00              -
     宏泰                 同纠纷                                                    就后再重新启
             有限公司              《执行裁定书》
                                                                                    动
                                                                                    执行终结,待
             苏州鑫沪塑            (2013)相执字第
     江苏                 买卖合                                                    执行的条件成
2            业真空有限            1205-1 号            998,830.03              -
     宏泰                 同纠纷                                                    就后再重新启
             公司                  《民事裁定书》
                                                                                    动
                                                                                    执行终结,待
             启贝塑胶制            (2014)惠博法执
     江苏                 买卖合                                                    执行的条件成
3            品(惠州)            字第 323 号          409,488.50              -
     宏泰                 同纠纷                                                    就后再重新启
             有限公司              《执行裁定书》
                                                                                    动
             东莞市众和            (2015)东三法清
     江苏                 买卖合                                                    已申请强制执
4            亲塑胶制品            民二初字第 380 号   1,110,310.00             -
     宏泰                 同纠纷                                                    行
             有限公司              《民事调解书》
             江苏海诞电            (2016)苏 0282
     江苏                 买卖合                                                    已申请强制执
5            子科技有限            民初 2330 号         236,999.00              -
     宏泰                 同纠纷                                                    行
             公司                  《民事判决书》
             宜兴金光电
             子有限公              (2015)宜和商初
     江苏                 买卖合                                                    已申请强制执
6            司、无锡市            字 375 号            195,502.40              -
     宏泰                 同纠纷                                                    行
             沪唯电子有            《民事判决书》
             限公司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此外,江苏宏泰起诉东莞市协盈真空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润捷真空镀膜有限
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8 月 11 日,江苏宏泰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诉
东莞市协盈真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莞协盈”)要求其支付货款
36,550.00 元人民币及自 2016 年 1 月 3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按
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息计算)。因江苏宏泰与东莞协盈庭外达成和解,由东莞协
盈向江苏宏泰支付所欠货款。江苏宏泰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东莞市第二人民法
院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6)粤 1972 民初 9042 号),
准予江苏宏泰撤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莞协盈已按和解协议进行了偿付。
     2016 年 9 月 13 日,江苏宏泰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起
诉苏州润捷真空镀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润捷”)要求其支付货款
44,120.00 元人民币及自 2015 年 3 月 20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
基准利息计算的利息。因江苏宏泰与苏州润捷庭外达成和解,由苏州润捷向江苏
宏泰支付所欠货款。江苏宏泰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2016)苏 0506 民初 6452 号),准
予江苏宏泰撤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润捷已按和解协议进行了偿付。
     上述已撤诉案件均为江苏宏泰与各被告达成和解后申请撤诉,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上述撤诉案件中被告已按和解协议偿付相关款项,后续预计不会再因上
述款项产生纠纷,对本次交易不会构成实质性障碍,未来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
     江苏宏泰作为上述诉讼案件的原告,诉讼请求均为请求支付拖欠的货款以及
相应违约金,且上述案件已经管辖法院判定胜诉或已调解结案,不存在败诉风险,
不涉及相关赔偿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除已执行
部分回款或全额受偿的案件外,相关款项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或按账龄计提坏账
准备。上述诉讼案件均为江苏宏泰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江苏宏泰已采取相应措
施积极处理相关诉讼案件,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苏宏泰现有的尚未了结的标的金额在 10 万
元以上的诉讼案件均为江苏宏泰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均为买卖合同纠纷中江苏
宏泰对应收账款的追偿,上述案件已经管辖法院判定胜诉或已调解结案,其中部
分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或执行终结,已撤诉案件已按和解协议受偿,故上述案件
均不存在败诉的风险,不涉及相关赔偿安排。针对上述诉讼所涉及的应收款项,
江苏宏泰已作出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
     经核查,承办律师认为:上述案件中,江苏宏泰均作为原告向债务人主张债
权,上述诉讼行为均属于江苏宏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应收账款催收行为,上述
案件已经管辖法院判定胜诉或已调解结案,故上述案件均不存在败诉的风险,不
涉及相关赔偿安排。
     除上述情况以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泰不存在其他诉讼在审未结
案件,不存在其他仲裁、执行或被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事项,不存在妨碍本
次交易标的权属转移的情况。
(六)是否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以及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情况
     2016 年 7 月 28 日,洋山海关出具沪洋关缉字[2016]117 号《中华人民共和
国洋山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江苏宏泰予以罚款 1.4 万元,处罚原因系江苏
宏泰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委托上海淳宏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
申报向伊朗出口公司产品(汽车车灯涂料)10,000 千克,申报商品编号 3906909090
(其他初级形状的丙烯酸聚合物)。经海关核查,出口货物实际应归入商品编号
39095000(初级形状的聚氨基甲酸酯)。洋山海关就江苏宏泰上述违反监管规定
的行为,决定依法对其进行罚款 1.4 万元。2016 年 7 月 28 日,江苏宏泰履行上
述处罚决定,及时缴纳了上述罚款。
     2016 年 12 月 23 日,洋山海关出具编号为锡关 2016 年 130 号《证明》,证
明除上述事项外,自 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6 日未发现其他因违反
法律法规收到海关行政处罚的事项。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广信材料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已经根据《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建立建全了涉及生产、运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
并不断根据业务的开展完善合法合规运营的制度。江苏宏泰与上市公司同属于化
工行业,在完成本次交易后,江苏宏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
将加强对子公司相关人员的内部管理制度培训、员工业务培训以及法律法规的学
习,提高规范运营的意识,加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控制与监督,加大公
司管理力度,将已建立并有效运营的内控管理制度在子公司中按需进行适用,进
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对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予以
规范完善。
     综上,上市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
宏泰将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发行人已建立的一系列内控制度有利于防范上
市公司及江苏宏泰日常运营中的合法合规运营风险。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苏宏泰于报告期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
为受到的行政处罚金额相对较小,并结合被行政处罚行为的有关情节、被处罚金
额及整改情况等因素,该被行政处罚的行为不构成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行政
处罚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上市公司已制定系列内控管理制
度保证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法合规运营,并拟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对本次交
易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予以规范完善。
     经核查,承办律师认为:江苏宏泰本次被海关处罚主要系相关工作人员不熟
悉海关监管规定、操作失误,以及江苏宏泰在公司合法合规运营方面的制度措施
不完善所致;广信材料于本次交易前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本次交
易完成后,江苏宏泰将成为广信材料的全资子公司,广信材料已建立的一系列内
控制度有利于防范广信材料及江苏宏泰日常运营中的合法合规运营风险。
     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三年标的公司并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未受到工商、土地、环保、税收、
社保及公积金等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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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主营业务情况
(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营业务发展迅速,主要产品紫外光固化涂料销售额和
净利润大幅增加。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宏泰的主营业务收入
分别为 10,684.56 万元、12,439.44 万元和 19,862.3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105.07
万元、1,654.13 万元和 4,252.40 万元。
(二)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江苏宏泰所处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的细分行业“C2641-涂料制造业”;根据《上市
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江苏宏泰所处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产业政策列表如下:
   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主要相关内容
                           到 2020 年,力争使战略新兴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
                           重要推动力量,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
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济的先导产业
                           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传统化工提质增效工程:“加强环保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
                           型涂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用特
划(2016-2020)》
                           种涂料的开发和产业化”
《新材料产业“十二五”     大力发展环保型高性能涂料、长效防污涂料、防水材料、高性
发展规划》                 能润滑油脂和防火隔音泡沫材料等品种
《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     重点发展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份涂料、辐射固化涂料
五”发展指南》             等环境友好型产品
                           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之“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
                           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14、...光刻胶...等新型
(2011 年本)(修正)》
                           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十九、轻工”之“27、水性油
                           墨、紫外光固化油墨、植物油油墨等节能环保型油墨生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四、新材料”之“(三)高分子材料”之“1、新型功能高
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以及“四、新材料”之“(五)
号)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
                           精细和专用化学品”均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高新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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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泰所处行业相关的行业自律机构主要为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
委员会。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成立于 1993 年,是我国集学术、教
育、技术开发与技术交流为一体、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辐射固化行业的社团组织。
该组织的主要任务包括支持与促进我国辐射固化事业在各地的应用与发展、开展
和促进国际国内辐射固化科技的学术交流、开展辐射固化科技的继续教育和技术
培训活动、开展辐射固化科技的普及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
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各项事业和活动等。
     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目前主要执行化工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江苏宏
泰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主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等关于产品质量和新建项目的环境保护等要求。
(三)主要产品的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江苏宏泰是中国大陆紫外光(UV)固化涂料研发和生产行业最具竞争力的
民营企业之一,始终致力于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和汽车专用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其核心研发和管理团队在该行业积淀多年,早在 1992 年就研发出了
第一批商品化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
    1、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江苏宏泰主要产品为“汉普诺(Hipro)”系列紫外光固化涂料,主要用于
消费电子产品(如:手机外壳)的表面处理,中高档化妆品包装物(如:香水瓶
外壳)的表面处理,汽车车灯、轮毂和内饰的特种保护,货车复合材料箱体(轻
质箱体)的特种保护,运动器材的外层保护,金属基材料保护等领域。江苏宏泰
产品的主要客户为手机制造商、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化妆品包装制造商、运动器
械制造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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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报告期内,江苏宏泰销量最大的产品为 ABS 消费
电子涂料产品,该类型产品具有优异的耐磨性和耐候性,同时可以使塑料材料具
有金属质感。作为江苏宏泰的主攻方向,江苏宏泰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应用在
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等高档电子消费品的外壳。在使用此种涂料后,不仅这些电子
消费品的外壳 ABS 材料得到保护变得更加耐磨,同时使得产品更美观和富有质
感。目前,江苏宏泰的消费电子产品涂料主要应用于华为、OPPO、酷派、联想
以及 TCL 等国内知名手机品牌的产品上,在消费电子涂料领域具有明显的竞争
优势,也是江苏宏泰在报告期内业绩大幅提高的主要原因。
     (2)汽车零部件专用涂料。车灯涂料领域是江苏宏泰未来的主要开拓方向
之一。在该领域,目前江苏宏泰的产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产品用于车灯反射
罩内,主要的作用是保护能够反射灯光的金属镀层,使这些灯光反射向车头前方;
另一类产品用于车灯罩外层,为透明涂料,主要起保护的作用(车灯罩的材质为
PC,PC 材质硬度较低,容易被刮伤)。目前,江苏宏泰的车灯涂料产品主要应
用在“通用五菱”、“长安”、“吉利”等国内汽车品牌的车灯制造。除此之外,
江苏宏泰正在进行国外汽车生产厂商所要求的资质认证工作,力争在车灯涂料领
域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如果资质认证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将打开江苏宏泰在车
灯涂料领域的广阔空间。
     (3)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主要用于化妆品包装盒的外层保护,兼有美观
功能,如粉底盒和口红外管涂料等。化妆品属于快速消费品行业,消费者在选购
化妆品时,影响选购的因素除了品牌影响力、口碑、价格等方面以外,化妆品的
外包装是否美观吸引人,也是重要因素。在使用涂料之后,可以使化妆品的外包
装具有金属质感和光泽,有效提升产品包装的美观度和品质。目前,江苏宏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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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化妆品包装涂料最终用于迪奥、雅诗兰黛、玉兰油等国际知名化妆品的包装
物。
       (4)货车复合材料箱体(轻质箱体)涂料。轻质箱体涂料产品用于货车轻
质箱体的外层保护,主要作用是保护箱体和使箱体美观。轻质箱体涂料产品是
2016 年江苏宏泰新开拓的产品。复合材料的轻质箱体在国内刚刚兴起,成长空
间广阔,轻质箱体涂料有望成为江苏宏泰未来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5)钢材临时防护涂料。主要用于钢铁产品(油井管)的临时防护。钢材
临时防护涂料涂覆在钢铁产品表面,具有防腐、防锈、耐酸碱等功能,有效提升
钢铁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目前,江苏宏泰的钢材临时防护涂料已销售给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油井管制造商,应用于石油勘探、开采油用井管生产
制造的临时防护。
       (6)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高,以及健康
意识的不断提升,我国居民用于运动健身方面的消费逐年提升。江苏宏泰的紫外
光固化涂料产品可应用于碳纤维材质的自行车和赛车头盔、网球拍、运动自行车、
健身器械等运动产品的外层保护,使运动器材具有优异的耐磨性、耐刮伤性和抗
腐蚀性,同时可增加被覆盖物的视觉美观度。与化妆品消费习惯相类似,运动器
材的外观也是吸引消费者眼球从而促进消费的重要因素,所以各运动器材制造厂
家对涂料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江苏宏泰凭借着技术和产品质量方面的优势,在该
细分市场拥有很大潜力。随着人民健身意识的不断增强,我国运动器材行业市场
前景十分广阔,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预计可成为江苏宏泰产品系列的重要组成部
分。
       2、标的公司业务的变化情况
       自成立以来,江苏宏泰一直从事紫外光固化涂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江苏
宏泰的主营业务未发生过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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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紫外光固化涂料可应用在多种基材的特种保护和精密加工,应用领域十
分广泛。随着江苏宏泰自身实力的不断增强,其业务领域也不断丰富和多元化,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主要应用在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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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五)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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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泰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树脂、单体、光引发剂、溶剂等用于制造紫外
光固化涂料的化工原料,由采购部负责统一采购。江苏宏泰建立了严格的采购管
理制度,由采购部根据销售和生产计划以及原材料库存情况确认采购需求,从合
格供应商中进行筛选、询价、确定并实施采购,供应商交货时经品管部检验合格
后由仓管办理入库手续,财务部依照协议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1)确认采购需求及实施采购
     江苏宏泰采购部依据销售和生产计划,查询所需原材料库存情况,确认采购
需求。对于新采用的原材料,需由用料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由采购部与供应商联
系并要求其提供资质证明和检测报告等后最终确定供应商,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进入采购流程;对于经常使用的原材料,由采购部直接拟定采购合同,经总工程
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供应商实施采购。
     (2)原材料验收及结算
     供应商交货时,由品管部取样检测,检测合格后入库原材料仓库,根据保密
制度要求,仓管人员将根据原材料编码更换标签。对不合格原材料,由采购部联
系供应商办理退换货,并要求供应商提供长期预防改善措施。财务部门核对入库
单据和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按照约定的付款期限和结算方式向供应商付款。
     (3)供应商管理
     紫外光固化涂料的性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所用原材料的类别和质量,为保
证原材料获得优质、稳定的供货来源,江苏宏泰对供应商实施严格管理。在引入
新供应商前,会对其资质、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及付款条件等进行全面的考
察与评估,评审合格后方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在原材料使用过程中,采购部、
研发部、品管部等部门会不定期对供应商交货的质量、交期、服务进行再评估。
     2、生产模式
     江苏宏泰生产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主要应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汽车零部
件和化妆品包装等领域,由于下游产品存在型号多、更新快等特点,以及客户库
存控制等原因,江苏宏泰的客户多采用小批量、多批次的采购方式,单次采购规
模一般不会超过客户生产当批次产品的需求量。针对客户采购周期短、频率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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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江苏宏泰主要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对于常用产品备有少量存货,原材
料及产成品库存较少。
     (1)生产排程
     江苏宏泰建立了完善有效的生产排程机制,营销部会根据客户订单并结合产
成品库存情况向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根据原材料、半成品库存情况以及
生产能力安排生产。若原材料库存不足,或生产能力无法满足生产任务,生产部
将通知营销部与客户沟通调整交货时间,在确保满足客户时间要求的前提下根据
客户分类按优先次序安排生产。
     (2)生产流程
     生产部根据生产排程提前一日将研发部提供的配料单及数量需求制成工程
单下达至车间,工程单包括原材料编码和数量、投料次序、温度控制、反应时间
等要求;车间根据工程单向仓库领料,并严格按照工程单的工艺要求组织生产;
品管部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对产成品进行取样检测;检测合格后生产部方可对
该批产品进行封装入库。
     3、销售模式
     江苏宏泰的客户主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以及化妆
品包装制造商,生产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主要销往华南、华东以及天津、重庆、西
安等地,并有少量产品出口。经过多年发展,江苏宏泰逐步得到了华为、联想等
品牌手机厂商的认可,经终端品牌商推荐,江苏宏泰客户群体逐渐由二级模厂向
规模较大的一级模厂转变。
     (1)客户开发与维护
     紫外光固化涂料应用领域广泛,且下游行业市场规模较大,因此江苏宏泰拥
有大量潜在客户。对于优质潜在客户,销售人员将采取上门推广,向其提供样品,
与研发人员一同根据客户需求对配方进行改进等方式,逐步取得客户的认可。
     对于现有客户,销售人员与其保持密切联系以随时了解客户需求,技术服务
人员会在客户出现问题时迅速前往现场进行调试,对于用量较大的客户还会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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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派专门的技术服务人员驻场协助生产。若客户工艺或要求变更,销售人员将
协调研发人员和技术服务人员及时改进配方以符合客户需求。
     (2)销售流程
       江苏宏泰制定了严格的销售管理制度,销售过程中由销售人员、技术服务人
员、研发人员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销售人员负责了解客户需求和维护客户关系,
技术服务人员负责在客户使用涂料过程中提供技术服务,研发人员负责研制产品
配方以保证产品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客户通常根据自身生产需求向江苏宏泰进行采购,营销部接到客户采购订单
后,结合库存情况向生产部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根据营销部提供的型号、数量、
交期等要求安排生产,产成品入库后营销部根据客户的时间要求通知仓库发货。
       4、结算模式
       针对国内销售,江苏宏泰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客户要求将涂料产品
交付客户,同时在约定期限内经客户对产品数量与质量无异议确认后确认收入,
江苏宏泰将客户确认验收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在实务操作中以取得经客
户确认的对账单为收入确认时点;针对国外销售,江苏宏泰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
将经检验合格后的产品通过海关报关出口,取得报关单,安排货运公司将产品装
运并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在实务操作中以取得提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江苏宏泰通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并在与客户对账确认收入后给予客
户 30 天至 120 天不等的信用账期。江苏宏泰根据行业惯例、客户资质、采购规
模、历史合作情况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不同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不同,对
于资质好、规模大、历史合作情况较好的客户给予较高的信用额度和较长的信用
期。
       5、盈利模式
       江苏宏泰作为技术创新型的制造类企业,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高技术含量的
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及配套服务来实现盈利。江苏宏泰以技术研发为基础,通过
不断提高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的性能、开发新型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拓展紫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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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固化涂料产品的应用领域以增强盈利能力。影响江苏宏泰盈利能力的核心因素
是产品、技术的创新性和领先性以及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
     6、研发模式
     江苏宏泰设技术研发中心,拥有研发人员 84 人,其中从事配方研究的员工
40 余人(博士 2 人),从事品质管理和技术服务的员工 30 余人。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宏泰分别发生研发支出 636.05 万元、729.98 万元和 896.33
万元,充足的研发费支持使得江苏宏泰的技术目前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江苏
宏泰以自主研发为主,与大学合作研发为辅。
     江苏宏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原则,不断开发新产品。江苏宏泰拥有完
善的技术服务团队,确保第一时间获取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配合配方研究人员,
有效加快新产品研发速度。江苏宏泰管理层还坚持学习国外前沿的新型涂料技
术,与美国、日本和以色列等多个国家的多个机构保持合作关系,通过参加国际
会议、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光固化涂料领域的国际前沿信息,确保江苏宏泰技
术水平处于国际前列水平。
     高校合作方面,江苏宏泰和湘潭大学在基础材料和前沿项目建立了良好的合
作研发关系,共同研发并获取了《一种微凝胶树脂的制备方法及其用微凝胶树脂
制备的紫外光固化抗沾污涂料》和《一种快速脱除 RAFT 聚合物二硫酯端基的方
法》的专利成果,分别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和 2012 年 6 月 6 日取得了专利号为
ZL 201010229949.0 和 ZL 201010102581.1 的发明专利证书。
     江苏宏泰于 2016 年 11 月与湘潭大学协商专利权的转让事项,并办理完成了
专利权转让公示,双方专利权转让协议已于 2016 年 12 月 26 日签署,江苏宏泰
于 2017 年 1 月 3 日向湘潭大学支付专利转让款项共计 6 万元。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江苏宏泰已完成变更专利权人的相关手续,已单独拥有上述两项发明专利。
(六)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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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吨
    项目                产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能                              2,800.00            2,300.00              2,300.00
               产量                              2,647.46            1,669.29              1,643.38
 消费电子
               销量                              2,490.21            1,468.10              1,649.78
 专用涂料
               产能率                             94.55%              72.58%                   71.45%
               产销率                             94.06%              87.95%               100.39%
               产能                                   300.00              220.00               220.00
               产量                                   281.21              187.90               159.04
    汽车
               销量                                   281.72              177.57               149.92
 专用涂料
               产能率                             93.74%              85.41%                   72.29%
               产销率                            100.18%              94.50%                   94.26%
               产能                                   420.00              350.00               350.00
               产量                                   358.55              343.02               199.13
化妆品包装
               销量                                   333.40              303.25               195.45
 专用涂料
               产能率                             85.37%              98.00%                   56.89%
               产销率                             92.98%              88.41%                   98.15%
               产能                                   240.00              200.00               200.00
               产量                                   225.46              167.40               164.87
 运动器材
               销量                                   220.13              175.74               145.58
 专用涂料
               产能率                             93.94%              83.70%                   82.43%
               产销率                             97.64%             104.98%                   88.30%
     报告期内,部分产能系通过委托东莞嘉卓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加工获得。
     报告期内,东莞嘉卓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紫外光固化涂料产能及江苏宏泰委
托其加工紫外光固化涂料的产量、销售收入和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能(吨)                           5,600.00                  5,600.00                  5,600.00
产量(吨)                           2,137.40                  1,319.06                    906.48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销售收入(万元)                   12,697.36                  7,471.40                  5,912.33
毛利率                               56.78%                   42.56%                     37.36%
    注:表中产能为东莞嘉卓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紫外光固化涂料总产能,江苏宏泰报告期
内通过东莞嘉卓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加工获得的产能系根据实际产量计算。
     2、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收入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要产品的销量、销售价格及销售额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产品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量(吨)                    2,490.21            1,468.10              1,649.78
 消费电子
                  销售价格(元/千克)                 60.28               60.22              47.36
 专用涂料
                  销售额(万元)               15,010.52            8,840.48              7,813.91
                  销量(吨)                         281.72              177.57             149.92
    汽车
                  销售价格(元/千克)                 72.47               67.04              63.59
 专用涂料
                  销售额(万元)                2,041.63            1,190.38                953.38
                  销量(吨)                         333.40              303.25             195.45
化妆品包装
                  销售价格(元/千克)                 37.67               32.09              36.09
 专用涂料
                  销售额(万元)                1,255.75                 973.20             705.29
                  销量(吨)                         220.13              175.74             145.58
 运动器材
                  销售价格(元/千克)                 50.59               47.54              50.31
 专用涂料
                  销售额(万元)                1,113.75                 835.43             732.37
     3、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江苏宏泰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情况如下:
             序                                                             销售额     占当期销售
  期间                                  客户名称
             号                                                           (万元)     总额的比例
             1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690.83         8.51%
             2       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                          1,286.18         6.47%
2016 年度    3       深圳市方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1,233.13         6.21%
             4       杭州耕德电子有限公司                                  1,086.93         5.47%
             5       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                                  999.95         5.03%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合计                           6,297.02       31.69%
             1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207.69        9.71%
             2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31.13        5.88%
             3       深圳市方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571.68        4.60%
2015 年度
             4       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502.63        4.04%
                     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石油专用管分
             5                                                           402.05        3.23%
                     公司
                                        合计                           3,415.19       27.45%
             1       惠州市鑫海源涂装有限公司                            696.26        6.52%
             2       深圳鼎瑄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599.84        5.61%
             3       深圳市方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526.51        4.93%
2014 年度
             4       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474.64        4.44%
             5       厦门新凯复材科技有限公司                            428.23        4.01%
                                        合计                           2,725.48       25.51%
    注:表中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额包含该公司及其子公司东莞华杰通讯科
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深圳市方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销售额包含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深
圳市凌云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的销售额。
     需要说明的是,江苏宏泰通过手机代工厂(模厂)将手机专用涂料产品应用
于华为、联想、TCL、OPPO、酷派等国内品牌的系列手机上,公司的直接客户
为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手机代工企业,而非“华为”等手机品牌厂商。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
关联方或持有江苏宏泰 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未拥有权益。
(七)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和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报告期各期,江苏宏泰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成本                   占成本                   占成本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的比重                   的比重                   的比重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单体                     716.30     8.01%           835.39      11.36%            631.89        8.96%
树脂                    5,028.72   56.24%       4,609.12        62.68%          4,108.31       58.23%
溶剂                    1,432.30   16.02%           779.40      10.60%            623.09        8.83%
颜料                     327.96     3.67%           237.40       3.23%            138.67        1.97%
光引发剂                 323.18     3.61%           250.17       3.40%            188.03        2.67%
       合计             7,828.46   87.56%       6,711.48        91.27%          5,690.00      80.65%
       2、主要能源供应情况
       江苏宏泰能源耗用以电力为主,报告期各期江苏宏泰用电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用电量(万度)                                37.79                  31.63                      27.42
用电金额(万元)                              62.99                  55.02                      44.31
占成本的比重                                 0.67%                  0.75%                       0.63%
总产量(吨)                               3,644.45               2,509.91                    2,257.31
单位产量能耗(度/千克)                        0.10                      0.13                    0.12
       3、报告期各期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江苏宏泰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序                                                           采购额          占当期采购
  期间                              供应商名称
              号                                                          (万元)         总额的比例
               1     广州市城首贸易有限公司                                1,713.28           19.34%
               2     东莞市胜阳贸易有限公司                                1,093.36           12.34%
               3     广东博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11.82         6.91%
2016 年度
               4     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508.33         5.74%
               5     无锡市亚盛化工有限公司                                     449.14         5.07%
                                    合计                                   4,375.93           49.41%
               1     广州市城首贸易有限公司                                1,295.27           16.48%
               2     东莞市胜阳贸易有限公司                                     802.37        10.21%
2015 年度
               3     湖南省金海科技有限公司                                     763.60         9.71%
               4     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451.71         5.75%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5       广东博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87.53        4.93%
                                    合计                              3,700.48       47.08%
             1       湖南省金海科技有限公司                           1,992.50       29.54%
             2       东莞市胜阳贸易有限公司                             541.45        8.03%
             3       广州市城首贸易有限公司                             411.99        6.11%
2014 年度
             4       长兴化学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407.45        6.04%
             5       广东博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56.56        5.29%
                                    合计                              3,709.94       55.01%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
关联方或持有江苏宏泰 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未拥有权益。
(八)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无境外资
产。
(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1、安全生产
       江苏宏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管理制
度。江苏宏泰为员工提供了必要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配备了必要的防护用具,
并定期对产品制造过程中的人员、设备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结合对全员定期进
行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措施训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
保证全体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始终将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嵌入至日常经
营管理过程中。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2、环境保护
       江苏宏泰的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仅涉及原料复配工艺,不存在高危险、
重污染的情形。江苏宏泰已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治理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达到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国家及地方有关排放标准,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环
保事故,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主管行政部门处罚的情形。
     江苏宏泰报告期内实际产能超过了宜兴市环保局核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中核定的产能。根据无锡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的锡环委[2015]1 号《无
锡市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
案》”)以及江苏宏泰出具的说明,江苏宏泰属于《工作方案》中“登记一批”
的对象。2016 年 12 月 26 日,宜兴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
室审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同意登记,纳入日常环境管理。报
告中主要产品年产量为紫外光固化涂料 2,000 吨。
     江苏宏泰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书面声明,江苏宏泰存在实际生产规模
超过批复产能的情形,但未因实际产能超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到过
主管部门的处罚。
     江苏宏泰股东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出具《承诺》,
江苏宏泰最近三年存在实际生产规模超过批复产能的情形,截至承诺出具日,江
苏宏泰未因上述情形受过相关各级主管部门的处罚。若江苏宏泰因此而受到行政
处罚,由承诺人江苏宏泰股东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共同承担江苏宏泰因此而
遭受的全部损失。
     综上所述,江苏宏泰存在实际产能超过经核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情形,但江苏宏泰未因上述情形受到过主管部门的处罚,新取得的《建设项目
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所核准的产能已超过目前实际生产规模,不再存在超批
复产能生产行为,且江苏宏泰股东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已出具承诺承担可能
给江苏宏泰造成的损失。因此标的资产最近三年实际产能超过经核准的《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情形对本次重组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十)质量控制情况
     江苏宏泰一直注重产品的质量控制,按照产品技术标准和客户要求,建立了
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检验体系,并先后通过了 ISO 14001:2004 环境管理
体系和 ISO 9001:2008、ISO/TS 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江苏宏泰已建
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通过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严格验证产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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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满足要求,确保交付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符合顾客的要求;对各阶段不合格
物料、产品进行有效控制,防止非预期使用。
     1、产品质量控制标准
     江苏宏泰根据实际情况和客户需求,为每一款产品都单独建立了产成品检测
标准,并且在实际生产中始终按标准严格执行。
     2、原材料检验作业流程图
     3、半成品、成品检验作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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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目前,江苏宏泰的紫外光固化涂料技术已十分成熟,产品处于大批量生产阶
段。同时,江苏宏泰在新产品研发方面持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拥有
丰富的产品线储备,始终保持很强的市场竞争力。江苏宏泰目前正在研发的新产
品及其主要优势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优势
  耐候性 5,000 小时    针对汽车大灯面罩高耐候性的要求,研发出可使用达 10 万公里或
     PC 硬化涂料       5 年的车灯涂料
   汽车用防雾涂料      有效防止汽车大灯及玻璃上产生雾气影响驾驶
 汽车车厢轻量化涂料    降低汽车重量,从而降低运输耗油量,减少有害气体排放
                       传统汽车内外饰是通过水电镀的方案实现,对环境污染严重。该
耐候性汽车内外饰涂料
                       产品通过真空蒸镀或溅镀替代水电镀,对环境影响大大减小
                       替代传统热固化汽车轮毂涂料,进行快速连续化作业,提高生产
    汽车轮毂涂料
                       效率,降低能耗
                       提高家用电器的抗沾污、易清洁性能,对于抗油渍和盐分的性能
 金属家电用水性涂料
                       得到提高
     3D 玻璃涂料       提高 3D 玻璃的抗沾污、易清洁性能及抗划伤性能
    指纹识别涂料       超高硬度、高介电性
(十二)核心技术人员及变动情况
     江苏宏泰已组建起一个以吴玉民和卢礼灿博士为首的 84 人技术研发团队,
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博士 2 名、硕士 2 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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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个人简介
               总工程师。中国大陆 UV 涂料技术产业化创始人之一。吴玉民在 UV 涂料技
               术的应用开发方面成果丰硕,拥有丰富的理论及实践经验,在光固化涂料领
  吴玉民
               域取得了多项重大技术突破,曾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级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等荣誉称号
               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副总工程师。1994~1999 年曾在湖南亚大高
               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从事辐射固化涂料及光敏性聚合物的研发工作。主要研究
               方向为辐射固化涂料和低聚物、光引发室温可控自由基聚合,已开发出第二
               代居民身份证用光固化涂料、光固化车灯涂料、氨基丙烯酸酯树脂、聚氨酯
卢礼灿 博士
               丙烯酸酯树脂等多种产品。近年来,卢礼灿博士已发表影响因子大于 3.0 的
               SCI 论文 10 篇:Chem Commun (2 篇),Macromolecules (5 篇),Macromol
               Rapid Commun (1 篇),J Polym Sci Part A (2 篇),获湖南省第十一届
               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 项
               副总工程师,负责江苏宏泰 UV 涂料、色彩&外观涂料、品管部相关事务。
               其在武汉大学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之后,曾在涂料原材料行业的沙多玛化学
吴刚强 博士    有限公司担任经理一职,对涂料原材料的研发、生产领域拥有深刻的理解;
               吴刚强博士在 UV 涂料品质管理、原材料性能分析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工作经
               验,对江苏宏泰的配方更新发挥了重要作用
               UV 涂料技术部总监。拥有丰富的团队研发经验,曾组织研发团队开发出多
               种 UV 涂料产品:1、组织研发团队开发出手机用高性能振动耐磨组合,并成
               功应用于三星、华为、联想、酷派等品牌手机,得到模厂客户和终端品牌的
               一致认可;2、组织研发团队开发出免底涂和薄涂 NCVM 涂料,外观和性能
    郭猛
               指标均处于行业前列,产品成功应用于华为、联想、TCL 等品牌手机领域;
               3、带领研发团队开发出一涂 UV 银粉漆,替代传统的烘烤型银粉漆+UV 两
               涂工艺,大幅提高了客户产能,同时降低能耗、人力及物力资源,目前主要
               应用于 HP 等笔记本电脑领域等
               色彩&外观涂料产品研发经理,负责色彩&外观技术的研发工作。周仲庆拥
               有 20 余年涂料新产品研发工作经验,对塑胶漆、UV 漆、PU 漆、弹性漆、
  周仲庆
               绒毛漆有深刻的见解,熟悉手机、笔电、3C 电子产品、家电、厨具、机械、
               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化妆品包装物、汽车内饰、车灯用涂料
               色彩和外观涂料技术部调色打样经理,负责江苏宏泰的调色打样工作。阳跃
  阳跃洲       洲拥有数十年的调色技术工作经验,了解大部分原材料及体系的应用,具有
               丰富的涂料颜色解决能力
               首席工程师,负责开展江苏宏泰 UV 产品和项目的研发及管理工作,以及新
    彭叶       产品的先期策划和开发工作。彭叶曾主持开发了无溶剂型金属防腐 UV 涂料
               及其制备方法,目前正在开展海工装备防腐用新型紫外光固化纳米复合涂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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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货车车厢轻量化 UV 涂料等项目的研究工作
                 UV 涂料真空镀膜涂料领域首席工程师。王冬胜从 2007 年毕业后至今一直在
     王冬胜      江苏宏泰从事 UV 涂料的研发工作,目前已累计研发出数百个型号的涂料产
                 品,产品广泛应用在不同品牌手机、电脑、家电等,得到了业界的高度认可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变化。
九、主要财务数据
       江苏宏泰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已经天职国际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
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2,188.92             10,037.16              7,693.66
非流动资产                              5,742.70              4,394.92              1,918.12
资产合计                               17,931.62             14,432.08              9,611.78
流动负债                                9,540.56              7,554.14              4,415.58
非流动负债                                 75.38                 87.60                 54.24
负债合计                                9,615.93              7,641.74              4,469.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315.68              6,790.34              5,141.9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9,868.49             12,439.44             10,684.56
营业利润                                5,101.90              1,704.99              1,285.00
利润总额                                5,110.66              1,970.98              1,290.31
净利润                                  4,252.40              1,654.13              1,105.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252.40              1,654.13              1,105.07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374.99              1,486.45              1,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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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3,257.15                 -812.12                1,097.5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128.37                -450.04                -1,497.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871.99                  738.28                  47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2.59                 -523.94                   70.67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8                    1.33                    1.74
速动比率(倍)                              1.08                    1.13                    1.58
资产负债率(%)                         53.63                   52.95                   46.5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0                    2.14                    2.61
存货周转率(次)                            5.23                    6.59                    9.57
综合毛利率(%)                         55.00                   40.89                   33.97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持续增长。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宏泰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25.97 万元、167.68 万元和-122.59 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1,131.04 万元、1,486.45 万元和 4,374.99
万元,持续稳定增长,盈利能力对非经常性损益不存在较大依赖。报告期内,江
苏宏泰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
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六)盈利能力分析”之“4、
盈利能力分析”之“(5)非经常性损益”。
十、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评估外,江苏宏泰最近三年
未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的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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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
批事项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江苏宏泰 100.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
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
类权利。
十二、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标的公司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有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十三、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 100.00%股权的交易不涉
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十四、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江苏宏泰主要固定资产情况详见本章之“七、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
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1、主要固定资产”。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江苏宏泰主要固定资产情况详见本章之“七、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
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2、主要无形资产”。
(三)特许经营权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十五、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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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销售商品收入
     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确认收入实现: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江苏宏泰;相关的收入和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
     根据以上条件,江苏宏泰国内销售和海外销售的收入确认时点主要为:
     (1)国内销售
     江苏宏泰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按客户要求将涂料产品交付客户,同时
在约定期限内经客户对涂料产品数量与质量无异议确认后确认收入。江苏宏泰将
客户确认验收的时间作为收入确认的时点,在实务操作中以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对
账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2)国外销售
     江苏宏泰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将经检验合格后的涂料通过海关报关出口,
取得报关单,安排货运公司将产品装运并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在实务操作中以
取得提单为收入确认时点。
     2、提供劳务的收入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
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
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
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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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时,按合同
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入。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江苏宏泰对于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
收回的应收款项和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
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
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年末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
发生减值,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
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
算确定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江苏宏泰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系指按照应收款项余额排名前 5 位且占
应收款项余额 10%以上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江苏宏泰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包括 1 年)                          5%
           1 至 2 年(包括 2 年)                         10%
           2 至 3 年(包括 3 年)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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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年以上                            100%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
款项,将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江苏宏泰对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
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
     江苏宏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经验和特点确定,与广
信材料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相关文件要求,江苏宏泰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
体内容包括: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财会[2014]1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财
会[2014]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财会[2014]10 号)四项准则,并
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财会[2014]6 号)、《企业
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财会[2014]11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财会[2014]16 号)三项准则,上述修订或公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
行;2014 年 6 月 2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
报》(财会[2014]23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 年 7 月 23 日,财
政部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财政部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令第 76 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江苏宏泰于上述新公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
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相应准则。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江苏宏泰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
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中的“营业税
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          税金及附加。
目。
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    调增合并利润表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      187,860.56 元,调减合并利润表管理费用本年
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 年       金额 187,860.56 元。调增母公司利润表税金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     及附加本年金额 87,038.49 元,调减母公司利
不予调整。                                    润表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87,038.49 元。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存在其他会计政策变更情况,以上会
计政策变更对江苏宏泰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均无重大影
响。
       2、会计估计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无重大会计估计的变更。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会计报表编制基础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江苏宏泰财务报表以江苏宏泰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
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有关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
制。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江苏宏泰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包括湖南宏泰,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六)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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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
和无锡宏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宏泰100.00%股权;同时,上
市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不超过31,40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为前提,募
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和实施。若本
次配套融资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配套融资发行失败或配套融资金额不足,则公
司将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
礼灿、陈文、肖建及无锡宏诚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江苏宏泰 100.00%股份。
     3、发行股份的价格和定价依据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前
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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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为 44.73 元/
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
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含税),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前述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
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27.86 元/股。
     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再有除权、除息事项或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则规定的调价情形的,则按相关
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陈朝岚等人所持有的江苏宏泰 100.00%股
份。
     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各方根据评估估值依据经协商确认后的交易对价×
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比例÷本次发行价格。如果认购方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则以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
苏宏泰 100.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 66,000.00 万元,其中 60.00%以发行股份
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以
上述发行价格 27.86 元/股估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为
14,213,924 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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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江苏宏泰
   序号          发行对象                      股份发行数量(股) 股份对价(万元)
                                股权比例
     1               陈朝岚         23.51%               3,341,239              9,308.69
     2               刘晓明         23.38%               3,323,685              9,259.79
     3               吴玉民         20.70%               2,942,623              8,198.15
     4               许仁贤         15.21%               2,162,272              6,024.09
     5               卢礼灿          6.69%                 950,222              2,647.32
     6                陈文           4.56%                 648,155              1,805.76
     7                肖建           0.95%                 135,032                376.20
     8           无锡宏诚            5.00%                 710,696              1,980.00
            合计                   100.00%              14,213,924             39,599.99
     除上述利润分配事宜外,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再有除权、除息事项或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则规定的调价情形的,则按相关
规则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1)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避免因资本市场整体波动等市场因素造成上市公司股价下跌而对本次交
易各方产生不利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采用如下调价机制
对股份发行进行调整:
     1)调整对象
     价格调整机制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对本
次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机制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机制。
     3)可调价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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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前。
     4)调价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若同时出现下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①创业板综指(代码:399006)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
收盘价格跌幅超过 20%时;
     ②上市公司股价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较上市公
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的收盘价格跌
幅超过 30%时。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上市公司可在
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
     6)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当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公司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
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价
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后续则不再对
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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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调整机制不对本次交易价格进行调整。依照本次重组交易各方约定的交
易对价支付方式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计算方式,发行股份数量按
照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2015 年以来,A 股二级市场波动剧烈,考虑到本次交易停牌期间及审核期
间二级市场价格变动较大,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波动造成公司股价大幅下跌对
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基于交易的公平原则,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
易的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本次交易方案中的调价触发条件以创业板
综合指数(代码:399006)及上市公司股价为调价参考依据,赋予上市公司在二
级市场出现系统性波动且波及个股股价的情况下调整发行价格的机会,保证本次
交易的公平性,同时,本次调价触发条件的设置避免了调价机制被触发的偶然性,
避免相关方对发行价格进行主观控制或主动调节的情况。因此,本次调价触发条
件的设置具有合理性,可消除二级市场波动对本次交易定价及交易实施带来的不
利影响,有利于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2)股份发行价格调整机制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
十五条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
     1)调价基准日设置明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调价基准日为: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上市公司可
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
     本次调价基准日的设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的规定。发行价格调整方案设置明确。
     2)调价基准日设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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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设置具体。
     ①可调价期间设置具体
     本次可调价期间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
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实施的规定。
     ②调价触发条件设置具体
     本次调价方案的调价触发条件为:
     “可调价期间内,若同时出现下述情形的,上市公司董事会有权在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召开会议审议是否对本次重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①创业板综指(代码:399006)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
收盘价格跌幅超过 20%时;
     ②上市公司股价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较上市公
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的收盘价格跌
幅超过 30%时。”
     上述调价触发条件的设置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应当建立在大盘和同行业因素调整基础上,触发发行价格调整的情形应当明确、
具体、可操作,并充分说明理由”、“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
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
调整”的规定。
     ③调价基准日的设置具体
     结合上述可调价期间和调价触发条件的设置,本次调价方案的调价基准日设
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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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调价触发条件”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上市公司可在
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审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为调价基准日。
     3)调价基准日的设置可操作
     本次调价方案中调价基准日的设置具备可操作性。当满足“调价可触发条件”
的首个交易日出现后,公司可在十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对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价格调整为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3)目前尚未触发发行价格调价机制及上市公司的调价机制
     1)目前尚未触发调价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若同时出现下述条件则触发调价机制:
     ①创业板综指(代码:399006)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较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
收盘价格跌幅超过 20%时;
     ②上市公司股价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较上市公
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 1 个交易日(即 2016 年 10 月 11 日)的收盘价格跌
幅超过 30%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尚未触发发行价格调价机制。
     2)上市公司的调价安排
     上市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不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的议案》,明确对本次交
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进行调整。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经调整后,调价触发条件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关于“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
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相关规定,调价触发条件合理;调价基准日符合《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等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
体、可操作的规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信材料(代码:300537)、创业板
综指(代码:399006)变动尚未达到调价触发条件,同时,广信材料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明确对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股份发行价格不进行调整。
     经核查,承办律师认为:调价触发条件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四十五条关于“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
化”的相关规定,调价触发条件合理;调价基准日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信材料(代码:300537)、创业板综指(代
码:399006)变动尚未达到调价触发条件,且广信材料已通过董事会议案明确对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不进行调整。
     6、股份限售安排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以及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 4,800.00 万元、5,500.00 万元、6,200.00 万元。各年承诺净利润不考虑
股份支付(如有)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
     各年承诺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
税后净利润二者之孰低者,但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非经常性损益除
外,具体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1)《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
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情形的,自
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承诺,因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前述法定限售期届满后,根据天职国际对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实际实
 现净利润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审计结果以及交易对方应补偿股份等事项的完成
 情况,其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分三批解除锁定并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陈朝岚等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进行转让;
         陈朝岚等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30%,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24 个月后可进行转让;
         陈朝岚等 7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 40%,自
 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后可进行转让。
         无锡宏诚因其用于认购股份的江苏宏泰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
 月,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交易对方所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分期解锁安排如下:
             本次交易       发行结束后满                   发行结束后满               发行结束后满
             获得上市        12 个月解锁                    24 个月解锁                36 个月解锁
交易对方
             公司股份     股份数       占所获股         股份数       占所获股       股份数     占所获股
             数(股)     (股)        份比例          (股)        份比例        (股)      份比例
 陈朝岚      3,341,239   1,002,371      30.00%         1,002,371       30.00%      1,336,497    40.00%
 刘晓明      3,323,685    997,105       30.00%           997,105       30.00%      1,329,475    40.00%
 吴玉民      2,942,623    882,786       30.00%           882,786       30.00%      1,177,051    40.00%
 许仁贤      2,162,272    648,681       30.00%           648,681       30.00%       864,910     40.00%
 卢礼灿        950,222    285,066       30.00%           285,066       30.00%       380,090     40.00%
  陈文         648,155    194,446       30.00%           194,446       30.00%       259,263     40.00%
  肖建         135,032     40,509       30.00%            40,509       30.00%        54,014     40.00%
无锡宏诚       710,696             -             -               -             -    710,696    100.00%
  合计      14,213,924   4,050,964      28.50%         4,050,964      28.50%       6,111,996    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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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限售期内,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限的约定。
     (3)限售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为办理股份解锁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
     (4)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
满后减持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如本次交易因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不转让其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7、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
老股东共享。
     8、标的公司过渡期内损益安排
     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江苏宏泰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
上市公司享有,在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以连带责任方式向上市公司进
行承担,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亏损部分。交易对方承诺在过渡
期间不对江苏宏泰实施分红。
     经交易各方一致同意,于股权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
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江苏宏泰进行过渡期专项审计。过渡期专项审计的截止日期为
股权交割日当月或临近的一个月月末。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1,4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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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
税费。
     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31,400.00 万元。
     3、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用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
办法》规定,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
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
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公司将自筹资金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4、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不超过 31,4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需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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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售期满后,持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减持应遵循中国证监会和深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安排
       本次拟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1,400.00 万元,扣
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首先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剩余部分用于
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额
  序号                           用途
                                                                     (万元)
    1                支付本次重组交易现金支付对价                           26,400.02
    2      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采购                     2,894.48
    3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2,105.50
                             合计                                           31,400.00
       (2)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投向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
备购置,主要是根据江苏宏泰总体发展规划加大对研发设备及检测设备的资金投
入,力求保持科研技术水平行业领先地位,实现企业科研能力升级、产品技术升
级。
       本次拟购置设备属于江苏宏泰以湖南宏泰为实施主体开展高端涂料新建项
目中研发中心建立研发系统及产品检测系统的必备设施,实施地点位于湖南省浏
阳市经济开发区克里片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尚
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建设工程均已备案并取得浏阳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浏环复
[2014]121 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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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的产品研发与运营要求,以标的公司现行的
采购渠道和市场价格为依据,对本次需配置的各类研发及检测设备的采购费用进
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总价
  1                   铁钴比色计                QSG 型               1           0.06
  2                   铂钴比色仪                 19031               1           1.40
  3                   旋转粘度计               BGD152/1              1           0.45
  4                   汽泡粘度计                 A-MT                1           1.38
  5                   汽泡粘度计                 U-Z6                1           1.38
  6                   沸程测定仪               SYD-255G              1           0.26
  7                   水份测定仪               ZSD-2 型              1           0.90
  8            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           DHG-9070A 型             5           3.75
  9                     熔点仪                  WRS-2                1           0.60
 10             经济型液体比重计               DH-3002               1           0.55
 11                     折光仪                   IR120               1           1.50
 12                    电子天平                  ACS-3               3           0.12
 13                    数码相机               IXUS 285HS             2           0.20
 14                  电子分析天平              AUW220                1           0.50
 15                   气相色谱仪               GC-2014C              1          15.00
 16              温度冲击试验箱               TSG-71S-W              1          19.00
 17           高低温湿热交变试验箱            EXTH3000L              2           8.60
 18           能量色散 X 荧光光谱仪             EDX-LE               1          32.00
 19             精密型盐雾试验机               JY-90-BS              1           0.40
 20              低温恒温试验箱                SDH-401               1           5.00
 21                  QUV 试验机                 SPRAY                2          30.40
 22                    超纯水机              MOLUV 20D               1          15.00
 23                     色差仪                 CM-2600d              2          11.60
 24                   铅笔硬度计            BY 型(1000g)           1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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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铅笔硬度计           QHQ-A 型(750g)         1          0.10
 26                   铅笔硬度计           QHQ-A 型(500g)         1          0.10
 27                   振动耐磨机           YST180/530 TE-30         1          4.00
 28             涂膜柔韧性测试仪                BGD560              1          0.05
 29                   漆膜冲击仪                 QCJ                1          0.15
 30           高低温湿热交变试验箱         GPL-3(ESPEC 制)        2         29.60
 31                   电子防潮箱               FSM2100              2          0.60
 32                  耐磨擦试验机               BGD524              2          0.76
 33                     光泽仪                BGD512 型             2          0.30
 34                  电热蒸馏水器               5 升/时             1          0.07
 35                  电子温湿度计               TH902               3          0.15
 36              氙灯老化试验箱                 CI 4000             1         50.00
 37                   线棒涂布器                  XB                1          0.01
 38                   四面制备器                BGD206              1          0.05
 39              数显恒温水浴锅                  HH-6               2          0.26
 40                  红外线测温仪                8889               2          0.10
 41           刮板细度计(0-50um)              QXD-50              1          0.05
 42          刮板细度计(0-100um)              QXD 型              1          0.05
 43                    涂-4 杯                  BGD124              2          0.07
 44                     粘度计                  岩田 2#             2          0.04
 45                  斯托默粘度计               STM-4A              1          0.40
 46                     比重杯                  BGD296              1          0.03
 47                   数码显微镜                                    1          1.40
 48                  紫外线能量计              UVMINI               5          1.50
 49                    电子天平                 JY 2002             1          0.04
 50                    电子天枰                WT2002K              2          0.08
 51                   数显千分尺           MDC-1\"PJ/293-340         3          0.09
 52                  溅射式镀膜机                                   1        120.00
 53              蒸发式镀镀膜机                                     1        115.00
 54                  多功能自动线                                   1        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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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凝胶渗透色谱仪(GPC)                      Waters 1515           1        74.40
 56      飞行时间质谱仪(MALDI-TOF)                autoflex III smartbeam    1       300.00
 57              高效液相色谱仪                                               1        80.00
 58            紫外-可见吸收光谱仪                                            1        15.40
 59           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仪                                            1        78.70
 60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95.80
 61       扫描电子显微镜+X 射线能谱仪                                         1       180.00
 62                   EB 固化设备                                             1       520.00
 63              差示扫描量热仪                         DSC-60PLUS            1        90.00
 64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AA-7000F             1        40.00
 65           制备级凝胶渗透色谱仪                                            1       110.00
 66       凝露与气体(SO2)腐蚀试验箱                      519FA              1       180.00
 67              循环腐蚀试验箱                           CCX2000             1        30.00
 68                  精密 PH 酸度计                       PHS-3B              1         5.00
 69                  摩擦色牢度仪                         M238BB              1         4.00
 70              沾色用标准会卡                         ISO 105-A03           1         8.00
 71                  标准灰色样卡                       ISO 105-A02           1         3.00
 72           顶空气项色谱(FID)                       G1888/7890A           1        35.00
 73                  标准光源灯箱                      SpectraLightIII        1        30.00
 74            阳光模拟老化试验箱                                             1        58.00
 75              碎石冲击试验机                                               1        32.00
                                    合   计                                  102    2,894.48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购置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
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是通过对湖南宏泰新建项目的研发系统及产品检测
系统的加大投入,可以提高江苏宏泰在紫外光固化涂料领域的科研技术水平,增
强技术创新能力,从而间接帮助标的公司提升盈利能力。
      6、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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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资产负债率情况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结构和资产负债率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
    项目                                                                                变动幅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45,823.54           78.33%           58,012.46         42.87%         26.60%
非流动资产           12,677.52           21.67%           77,319.99         57.13%        509.90%
 资产合计            58,501.06          100.00%         135,332.45         100.00%        131.33%
  流动负债           10,372.27          100.00%           46,312.84         99.14%        346.51%
非流动负债                   -                   -           403.86           0.86%                -
 负债合计            10,372.27          100.00%           46,716.70        100.00%        350.40%
资产负债率                  17.73%                               34.52%                    94.70%
  流动比率                   4.42                                 1.25                     -71.65%
  速动比率                   3.93                                 1.10                     -71.96%
     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规模均有所增长,但负债规模增长幅度较大,
资产负债率显著上升。此外,本次交易完成后,流动资产占比显著下降,资产流
动性减弱,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显著降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飞凯材料                容大感光            广信材料            广信材料
     项目
                     (300398.SZ)        (300576.SZ)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负债率                 31.69%                  21.65%               17.73%           34.52%
   流动比率                      1.54                    4.00               4.42              1.25
   速动比率                      1.37                    3.54               3.93              1.1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小于同行业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
于同行业公司;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大于同行业公司、流动比率和
速动比率小于同行业公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后偿债能力有
所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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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若通过债务而非股权融资的方式,将会使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进一步提高,偿债能力进一步减弱,从而使上市公司面
临的财务风险有所增加。
       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经
营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上市公司        4,164.78          4,525.91           4,267.85
经营活动产生的
                       标的公司        3,257.15           -812.12           1,097.58
 现金流量净额
                        合计           7,421.94          3,713.80           5,365.43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现金流量情况良好。然而,本次交易募集
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
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单
独依靠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无法支付上述费用。
     (2)货币资金未来支出计划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12,177.22万元,其中5,590.83
万元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78.73万元。除去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合计7,165.12万
元。
       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外,上
市公司货币资金未来支出计划包括日常营运资金、现金分红、湖南宏泰新建项目
后续支出等。首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均存在一定的货币
资金需求,近年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规模不断扩
大,货币资金需求将相应上升;其次,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预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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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发 1,500 万现金红利;最后,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达到生产条件尚需一
定金额的后续支出。
     (3)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
     除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权益性融资外,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还包括银行贷款。
截至 2016 年末,上市公司累计获得银行授信额度 2,846.75 万元,上述额度已使
用 987.68 万元,剩余银行授信额度 1,859.07 万元,上述授信额度主要用于上市
公司采购原材料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之用。
     标的公司作为非上市企业,融资渠道以银行贷款为主。截至 2016 年末,标
的公司累计获得银行授信额度 2,000.00 万元,上述额度已使用 1,639.80 万元,剩
余银行授信额度 360.20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货币资金未来支出计划,公司剩余授信额度无法满足支付本次
交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
及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的需求。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
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
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充分考虑了完成并购后的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量
情况、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未来支出计划、融资渠道、授信额度等,具有必要
性。
     (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效益情况
     ①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达到生产条件所需的后续投资总额
     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部分研发及检测设
备购置所需2,894.48万元拟采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支付外,达到生产条件尚需
619.88万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合同总价      已付金额        未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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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UV涂料生产线工程                408.00          163.20          244.80
   2        自动喷涂实验线及UV光固化机           215.00          107.50          107.50
   3                  无尘实验室                 230.53           92.99          137.53
   4                        其他                 265.63          135.57          130.05
                     合计                      1,119.15          499.27          619.88
       ②预测现金流未包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效益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部分投入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
设备购置,截至评估报告日,湖南宏泰仍处于基建期,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
法对其进行评估后作为溢余资产加回,未来盈利预测不包括湖南宏泰。因此,从
现金流量角度考虑,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未包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
生的效益。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部分产能系通过委托加工获得。本次收益法评估中,假
设江苏宏泰未来仍沿用目前自产及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未来资本性支出
基于满足自产产能进行预测,未考虑湖南宏泰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因此,从资本
性支出角度考虑,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未包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
的效益。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资产结构参考可比上市公司和江苏宏泰母公司的财务结
构进行预测,未考虑湖南宏泰的资产结构。因此,从资产结构角度分析,本次收
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未包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的效益。
       ③区分募投项目收益的具体措施及合理性
       本次收益法评估假设预测期内江苏宏泰仍保持目前的自产及委托加工相结
合的生产模式。江苏宏泰选择将部分产能委托加工,需要根据市场情况支付相应
的委托加工费用;然而,即使江苏宏泰将委托加工部分产能转移到湖南宏泰进行
自产,同样会形成相应的生产成本。一方面,湖南宏泰进行自产需要配置相应的
生产建筑、设备和人员等,两种不同的生产模式未来形成的生产成本应是大致等
量的,仅存在形成方式的差异;另一方面,可理解为江苏宏泰委托湖南宏泰进行
生产,并按市场价格结算相应委托加工费用,与委托外单位加工所支付的费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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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是大致对等的。因此,本次收益法评估假设预测期内江苏宏泰仍保持目前的自
产及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具备合理性。
     ④募投项目产生的收益对江苏宏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影响
     根据上述分析,本次收益法评估假设预测期内江苏宏泰仍保持目前的自产及
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效益,因此募投
项目不会对江苏宏泰业绩承诺的实现产生负面影响。然而,拟用募集配套资金购
置的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将进一步提高江苏宏泰的
技术研发实力,提高原材料、产成品的质量检测能力,有助于提高原材料和产成
品的质量和性能,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江苏宏泰业绩承诺的实现。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结合上市公司完成并购后的财务状况、经营现
金流量情况、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未来支出计划、融资渠道、授信额度等,本
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具有必要性、合理性;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尚未达到
生产条件,所需后续投资金额已补充披露;从江苏宏泰收益法评估现金流量、资
本性支出、资产结构等参数的预测情况分析,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不包含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效益,预测期不考虑湖南宏泰产生的效益影响,假设
江苏宏泰仍保持目前自产及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的处理具备可行性及合
理性;募投项目不会对江苏宏泰业绩承诺的实现产生负面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
有利于江苏宏泰业绩承诺的实现。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结合上市公司完成并购后的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量
情况、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未来支出计划、融资渠道、授信额度等,本次交易
募集配套资金具有必要性、合理性;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尚未达到生产条
件,所需后续投资金额已补充披露;从江苏宏泰收益法评估现金流量、资本性支
出、资产结构等参数的预测情况分析,本次收益法评估预测现金流不包含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投入产生效益,预测期不考虑湖南宏泰产生的效益影响,假设江苏宏
泰仍保持目前自产及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的处理具备可行性及合理性;募
投项目不会对江苏宏泰业绩承诺的实现产生负面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江
苏宏泰业绩承诺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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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
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53 号)核准,公司 2016 年 8 月于深交所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00 股,发行价为 9.19 元/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229,75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25,300,000.00 元,余额为人民币 204,450,000.00 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
发行费用人民币 8,516,584.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5,933,415.15 元。
     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99,097.87 元。
     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投资期限为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
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16 年 9 月 2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江阴青阳支行购买中银
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12,000.0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部分的存放情况:中
国银行理财户,余额为 120,000,000.00 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理财户资金未用于其它用途。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5,908,313.62 元,占募集
资金总额的 24.33%。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
完成,导致募集资金暂未完全使用,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投资
金进行管理和使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
径、计算方法一致;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建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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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
况。
     上述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天职国际鉴证并出具天职业字
[2017]3341-3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依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前度募集资金主要用
于上市公司年产 8,000 吨感光新材料项目,该项目承诺投入金额为 19,593.34 万
元,现节余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明确,无法用于支付本次重组交易的现金对价、
投入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
       (5)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重组交易的整合绩效
       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 31,400.00 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本次重组交易的现金对
价、投入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
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
       考虑到公司现有货币资金需要继续满足其持续经营的需要,如使用公司自有
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以及中介机构费用,则上市
公司将面临经营资金短缺的风险,其依靠自有资金支付全部现金对价的难度较
大。若考虑如使用银行贷款等其他方式筹集资金,将增加公司资金压力、扩大财
务风险,提高资产负债率,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及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的财务费
用,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较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1,400.00 万元,在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和相关税费
后,首先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将用于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
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有利于缓解因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给公司带来的资金压力,节约财务费用
支出,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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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合规性分析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
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1)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
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其中,“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
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
     本 次 交 易价 格 为 66,000.00 万 元 , 其 中 以 发 行 股份 方 式 支付 的 对 价 为
39,599.98 万元(占交易价格的 60.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1,400.00
万元,不超过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部分的交易价格 100%,一并由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2)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
与解答》,配套募集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
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募
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交易中介费用及税
费,投入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证券期货
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
    8、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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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公司应当审
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募集资金存放于董
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1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三方监管协议,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
容。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子
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当视为
共同一方。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
所并公告。
       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
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
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
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应当在
每半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2)关于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履行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将根据《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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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信息披露程序。
    9、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成功实施的补救措施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根据上市公司资产情况、信用情况及贷款情况,
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二、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对比
       上市公司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架构编制了最近两年的合并备考财务报表,
并已经天职国际审阅。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
务数据和重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总资产                        58,501.06       135,332.45       34,652.23      108,339.46
总负债                        10,372.27        46,716.70       10,358.08       44,78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48,128.79        88,615.75       24,294.15       63,557.75
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4.81              8.14           3.24              7.58
资产(元/股)
营业收入                      27,096.07        46,964.57       25,037.13       37,476.58
利润总额                       5,087.78         9,843.07        4,923.70         6,53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41.30         8,191.71        4,158.58         5,510.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89           0.55              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7            11.14           18.72              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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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宏泰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假设本次交易已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不考虑配套融资,江苏宏泰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均大幅提高。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将确认 56,733.36 万元的商誉,净资产大幅增加导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有所下降,除此之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基本每股收益等财务
指标均有所提高,本次交易切实保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姓名或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李有明             87,390,978              54.62      87,390,978             50.16
     其他股东            72,609,022              45.38      72,609,022             41.68
      陈朝岚                      -                  -       3,341,239              1.92
      刘晓明                      -                  -       3,323,685              1.91
      吴玉民                      -                  -       2,942,623              1.69
      许仁贤                      -                  -       2,162,272              1.24
      卢礼灿                      -                  -        950,222               0.55
       陈文                       -                  -        648,155               0.37
       肖建                       -                  -        135,032               0.08
     无锡宏诚                     -                  -        710,696               0.41
      总股本            160,000,000          100.00       174,213,924             100.00
     本次重组后,如不考虑配套融资的影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李有明将持有
50.16%股份,重组前后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标的作价 66,000.00 万元,其中 39,599.99 万元以股份形式支付,股
价发行价格为 27.86 元/股。以发行股份 14,213,924 股计算(不考虑配套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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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 160,000,000 股变更为 174,213,924 股,社会公众
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00%。
     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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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概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江苏宏泰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资产评估机构沃克森出具的《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 1427 号)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
     根据沃克森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评估对
象为江苏宏泰于评估基准日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具体评估范围为江苏宏泰于
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包含湖南宏泰全部资产及负债。
     本次评估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方法          账面值          评估值           评估增值            增值率
  资产基础法            6,998.58       10,653.81          3,655.23            52.23%
    收益法              6,998.58       66,057.76         59,059.18           843.87%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论差异额为 55,403.95 万元,差异率为 520.04%。
虽然江苏宏泰主要的实物资产价值和技术类资产价值已在资产基础法中纳入评
估范围,但由于收益法价值内涵包括江苏宏泰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因此评估结
果比资产基础法高。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
对象的内在价值,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二)评估主要假设
     1、一般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
     (2)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及关于行业的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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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现行的银行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4)江苏宏泰在产权明确的情况下,以保持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
     (5)江苏宏泰的经营模式不发生重大变化;
     (6)江苏宏泰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7)江苏宏泰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8)江苏宏泰所处行业大环境、基本政策无重大变化,即市场销售不会因
大环境的变化而急剧下降,或因政策干预而大幅萎缩;
     (9)江苏宏泰及外部环境未来不会发生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测因素
的其他重大影响。
     2、具体假设
     (1)江苏宏泰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影响江苏宏泰发展和收
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2)评估报告中对价值的估算是依据江苏宏泰于评估基准日行业平均资本
结构做出的;
     (3)江苏宏泰自由现金流在每个预测期间的中期产生;
     (4)江苏宏泰管理层稳定,按现有发展规模和模式持续经营;
     (5)江苏宏泰未来年度继续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条件,继续享受目前 15%
所得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
     (6)江苏宏泰延续目前的生产模式,未来不会发生大的变化。
(三)评估方法选择
     企业价值评估通常有三种方法,即资产基础法、市场法和收益法。资产基础
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被评估单位表内
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是指将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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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通过分析江苏宏泰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宏观经济及江苏宏泰所
处行业发展前景、结合江苏宏泰成立至今业务持续发展、近三年盈利能力较好的
自身经营现状,收集的资料满足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的条件,因此采用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一)资产基础法简介
       1、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评估方法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对货币资金进行核实,经核实无误后,以账
面值确认评估值。
     (2)应收款项
     各种应收款项在抽查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分别按下列情况确定:
     如有确凿证据证明有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金额确认坏账损失;如无确凿证据
证明有损失,则参照会计计提坏账政策估算预计损失;预付账款在核实无误的基
础上,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3)存货
     外购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等,对于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市场价格
变化不大的外购存货,以抽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库存时间长、
流动性差、市场价格变化大的外购存货按基准日有效的公开市场价格确定评估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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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存商品根据销售价格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按照
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确定评估值。
     发出商品按库存商品评估,并在测算时扣除当期已发生并结转的销售费用。
     在产品经核实无误后根据完工情况确定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为湖南宏泰。湖南宏泰截至评估报告日
仍处于基建期,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整体评估,再按江苏宏泰持股比例计算长期
投资评估值。
     (2)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设备
     设备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4)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①市场法简介
     市场法是在评估土地使用权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评估对象与在较近时
期内已发生交易的类似宗地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
地产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
日地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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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市场法评估土地价格采用以下公式:
     V=VB×A×B×D×E
     式中:
     V:评估对象价格;
     VB:比较实例价格;
     A:评估对象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正常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情况指数;
     B:评估对象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D:评估对象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E:评估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②成本逼近法简介
     成本逼近法是以取得和开发土地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
一定的利润、利息、应缴纳的税金和土地所有权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评估方法。
     成本逼近法基本公式为: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
益)×(1±区位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
     ③评估方法选择
     分析市场法及成本逼近法评估结果,采用合适的方法确定最终土地评估值。
     2)实验分析软件
     对江苏宏泰目前使用的实验分析软件采用市场法评估,以目前市场上同类产
品的市场价确定评估值。
     3)紫外光固化涂料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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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江苏宏泰的紫外光固化涂料生产技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①收益法选择
     运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运用收益法需要确定
与无形资产直接相关的现金流量(或收益),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精确的界定并
对由无形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收益)和由企业其它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收益)
进行划分。相对于市场法和成本法而言,收益法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均较为
合理。
     ②收益法简介
     收益法通过预测未来多个期间的无形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并折现的方式估算
无形资产,计算公式如下:
           n
                D  Ri
     P
                1  r 
                        i
          i 1
     其中:
     P:无形资产评估值;
     D:无形资产提成率;
     Ri:提成基数,即销售收入或现金流;
     r:折现率;
     n:收益预测期间;
     i:收益年期。
     4)商标权及域名的评估
     商标及域名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3、负债的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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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负债在抽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江苏宏泰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确定
评估值。
(二)资产基础法评估过程
     1、流动资产评估过程
     (1)货币资金
     1)库存现金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库存现金账面值 14.26 万元,均为人民币。评估人员在
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陪同下,对现场日的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倒推核实,未发现
异常现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银行存款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银行存款账面值 628.94 万元,均为人民币存款。评估
人员向银行进行函证,均取得回函;核实未达账项,查明未达账项原因。经核实
无误的情况下,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应收票据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应收票据账面值为 2,086.20 万元,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
商业承兑汇票。评估人员核对了账面记录,查阅了应收票据登记簿,并对票据进
行了核对。经核实无误的情况下,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应收账款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应收账款账面值为 8,713.49 万元,提取坏账准备金
1,337.14 万元,净额为 7,376.35 万元。
     评估人员首先了解江苏宏泰的信用政策,然后通过函证、查阅会计账簿、相
关合同、发票、发运凭证等方式,确定款项的真实性。在核实无误基础上,借助
于业务往来的历史资料、询证函的回函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
因、款项回收情况等,判断各笔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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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欠款时间较短、债务人信用情况良好、有长期业务往来等因素的应收账
款,在未发现坏账损失迹象的情况下,以核实无误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账
龄较长且长期无业务往来应收款项,很可能发生坏账损失,但具体的损失项目和
损失金额无法准确判断,对此部分应收账款,参照会计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确定
预计损失,再从应收账款总额中扣除得到评估值。应收账款评估值为 7,376.35
万元,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4)预付款项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预付款项账面值为 445.70 万元。评估人员核对了会计
账簿记录,抽查了预付款项的有关合同或协议以及付款凭证等原始资料,并对期
后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在核实无误的情况下,预付款项评估值为 445.70
万元。
     (5)其他应收款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其他应收款账面值为 2,462.51 万元,提取坏账准备金
362.13 万元,净额为 2,100.38 万元。
     评估人员抽查了部分会计账簿和原始凭证,经核实账面记录金额真实、准确。
在此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评估人员首先借助于历史资料和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性质、数额、
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等,对具体的损失项目和损失金额无法准确判断
的,参照会计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确定预计损失,再从其他应收款总额中扣除得
到评估值;对内部员工借款和关联方借款,未发现无法收回证据的,按照账面值
确认评估值。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2,457.60 万元,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6)存货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存货账面原值为 2,300.21 万元,计提的跌价准备为
134.65 万元,净额为 2,165.56 万元。其中,原材料净额为 662.14 万元、库存商
品净额为 526.10 万元、在产品净额为 40.76 万元、发出商品净额 928.73 万元、
包装物净额为 7.8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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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材料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原材料账面原值为 721.01 万元,计提的跌价准备为
58.88 万元,净额为 662.14 万元。经评估人员核查江苏宏泰大部分原材料周转较
快,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场价格,故原材料以实际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
值。原材料评估值为 662.14 万元。
     2)包装物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包装物账面原值为 7.84 万元,净额为 7.84 万元。经评
估人员核查江苏宏泰包装物周转较快,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场价格,故原材料
以实际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
     3)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评估基准日账面值为 526.10 万元,主要为江苏宏泰待售的完工产
品,均为正常销售产品。评估计算公式如下:
     库存商品评估值=该产品不含税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营业收入-营业
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所得税费用/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折减
率)×该产品库存数量
     库存商品评估值为 747.19 万元。
     4)在产品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在产品账面原值为 40.76 万元,计提的跌价准备为 0.00
元,净额为 40.76 万元。本次评估在产品完工程度较低,按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
评估值。在产品评估值为 40.76 万元。
     5)发出商品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发出商品账面值为 928.73 万元。本次评估将发出商品
按库存商品评估,测算时不再重新计算销售费用。发出商品评估值为 1,468.8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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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存货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原材料                   662.14             662.14                -                  -
包装物                        7.84            7.84                -                  -
库存商品                 526.10             747.19          221.09            42.02%
在产品                    40.76              40.76                -                  -
发出商品                 928.73         1,468.85            540.12            58.16%
   存货合计             2,165.56        2,926.76            761.21            35.15%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过程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为湖南宏泰,目前仍然处于基建期,本
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按江苏宏泰持股比例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评估值为 1,088.40 万元,增值率为 7.52%。湖南宏泰评估情况详见本章之“六、
下属企业评估情况”。
     3、设备评估过程
     根据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本次评估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托
评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江苏宏泰设备进行评
估,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1)机器设备重置全价
     对于国产设备,重置全价主要参照国内市场同型号或同类型设备现行市价,
同时考虑必要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用及资金成本等予以确定,
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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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1+适用增值税税率)+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前
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
     ①设备购置价
     国产设备主要通过向生产厂家询价、参照《2016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网络等渠道收集的报价资料及参考近期同类设备的合同价格确定,对于无法取得
价格信息的近期购置价设备按国内设备分类价格指数估算。
     ②运杂费
     根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及参数手册》,按不同类型的设备和地区取运杂费
率计取: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③安装调试费
     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通用设备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按
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安装调试费=设备购置价×安装调试费率
     ④前期及其它费用
     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估费、设计费、工程监理
费等,是依据设备所在地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结合设备特点进行计算,计算基数
为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及安装调试费之和。
     前期及其他费用=(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费率
     ⑤资金成本
     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及建设工期,以评估基准日贷款利息作为建设工程的资
金成本,并按资金均匀投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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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价+运杂费+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贷款利率×建设工期×1/2
     本次评估,建设工期为 1 年,评估基准日贷款利率为 4.35%。
     2)车辆重置全价
     车辆重置全价由购置价、车辆购置税、其他费用三部分构成。其中:车辆购
置价参照车辆所在地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车辆购置税为不含增值
税售价的 10%,其他费用一般为验车费、牌照费、手续费等,取 300.00 元/辆。
     3)电子设备重置全价
     对于市场上有同型号设备销售,属于同城购买,商家对购买产品包运输、上
门安装调试服务,因此,除了购买价之外,没有其他费用,购买价即为重置全价。
对于淘汰的电子设备,按二手市场价作为评估值。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1)设备综合成新率
     理论成新率确定采用年限法,即根据已使用年限及尚可使用年限确定理论成
新率;然后通过现场勘察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原始制造质量、维护保养等确定
勘察成新率;根据两种方法的结果,采用加权平均法最终合理确定设备的综合成
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2)车辆综合成新率
     车辆依据商务部令 2012 年第 12 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车辆行
驶里程法、使用年限法两种方法,根据孰低的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进行现
场技术勘察,关注车辆的使用状况及维护保养状况,采用打分法确定勘察成新率;
最终根据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车辆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勘察成新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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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设备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率
       项目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机器设备             240.08          146.31         238.30      145.75    -0.74%         -0.38%
车辆                 253.40           80.53         182.32      105.69   -28.05%         31.24%
电子设备及其他       478.12          148.57         444.35      223.88    -7.06%         50.70%
   设备合计          971.61          375.41         864.97      475.32   -10.98%         26.61%
       4、房屋建(构)筑物评估过程
       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江苏宏泰房屋建(构)筑物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
       1)建安综合造价
       本次评估主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办
法>的通知》(宜政规发[2012]3 号)中规定的各类房屋重置价标准对各项目进行
取价及调整,计算其建安综合造价。
       2)前期费及其它费用
       前期费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服
务费、环境评价费、前期咨询费等,根据所评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国家和地方政府
的规定确定该类建筑物的前期费用及其它费用的费用率。
       3)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为江苏宏泰在正常建设工期内占用资金(包括前期费及其他费用、
综合造价)的筹资成本,即利息。根据合理的建设工期,按照基准日执行的银行
贷款利率,测算出各房屋建筑物合理的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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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的确定是根据理论成新率与现场调查成新率的权重确定的。
     综合成新率=调查成新率×60%+理论成新率×40%
     (3)房屋建筑物评估结果及增值原因
     江苏宏泰房屋建筑物评估基准日账面净值为 125.76 万元,评估值为 372.90
万元,增值率为 196.52%,主要由于评估基准日房屋建造单位成本上涨且评估测
算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大于会计折旧年限导致。
     5、土地使用权评估过程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为江苏宏泰合法拥有的一宗位于宜兴市万石镇
工业北区(南漕村)的面积为 9,052.80m2 的工业用地(宜国用(2011)第 27600231
号),账面价值为 108.49 万元。本次评估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法对土地使用
权进行评估,根据市场法评估单价为 441.20 元/m2,根据成本逼近法评估单价为
327.57 元/m2。两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但两种方法的
评估结果差异较大。由于工业用地为城市稀缺资源,故成本逼近法对于土地的市
场价格反应度较差,因此最终采用市场法结果作为最终评估单价。土地使用权评
估价值为 399.41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268.16%。
     6、紫外光固化涂料生产技术评估过程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纳入评估范围的紫外光固化涂料生产技术,包括
专利、配方、工艺等全套生产技术,已取得 6 项发明专利,专利情况详见本报告
书之“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及
主要负债情况”之“(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2、主要无形资产”之“(2)
专利”。本次评估将紫外光固化涂料生产技术(含专利、配方、工艺等)作为对
江苏宏泰收益发挥作用的无形资产组合进行评估。
     (1)预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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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20 年,而专利收益期
限主要受技术的经济寿命周期决定。结合江苏宏泰生产技术,确定纳入本次评估
范围的紫外光固化涂料生产技术收益期为评估基准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收入预测
     收入预测过程及结果详见本章之“三、收益法评估情况”之“(二)收益法
评估过程”之“1、预测期年度自由现金流的预测”之“(1)主营业务收入预
测”。
     (3)无形资产提成率的确定
     无形资产提成率=对比公司无形资产提成率平均值×目标公司无形资产毛
利率/对比公司无形资产毛利率
     其中:
     对比公司无形资产提成率=无形资产对主营业务现金流的贡献/相应年份的
主营业务收入
     无形资产对主营业务现金流的贡献=无形资产在资本结构中所占比重×相
应年份的业务税息折旧摊销前利润 EBITDA
     无形资产在资本结构中所占比重=无形非流动资产在资本结构中所占比例
×无形非流动资产中技术类无形资产所占比重
     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述技术会不断得到改进、完善和替代,此外,上述技术也
会逐渐进入衰退期,因此,技术贡献率或提成率逐渐降低,评估人员考虑提成率
在预测期内逐渐下降。
     (4)无形资产折现率的确定
     无形资产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本次评估无风险报酬率选择距评估基准日 10 年期以上的国债利率 4.0462%。
     风险报酬率=开发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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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评估开发风险报酬率为 3.80%,由规模差异风险、研发风险和内部管理
风险构成;经营风险报酬率和财务风险报酬率取可比公司 2015 年度平均总资产
报酬率 7.60%。
     综上,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折现率为 15.44%。
     (5)专利权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测算,江苏宏泰紫外光固化涂料生产技术的评估值为 1,726.80 万
元。
       7、负债评估过程
     (1)短期借款
     江苏宏泰评估基准日短期借款账面值 1,526.50 万元,评估人员核对了借款合
同、借款金额、利率和借款期限,均正确无误。江苏宏泰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有
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能力。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应付账款
     江苏宏泰评估基准日应付账款账面值 3,866.87 万元,评估人员抽查了江苏宏
泰的大额购货合同及有关凭证,确认其核算正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预收账款
     江苏宏泰评估基准日预收账款账面值 123.13 万元,评估人员抽查了有关合
同、收款凭证,确认其核算正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4)其他应付款
     江苏宏泰评估基准日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1,441.09 万元,评估人员抽查了相
关的文件、合同、凭证,确认其核算正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5)应付职工薪酬
     江苏宏泰评估基准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 463.65 万元,评估人员通过抽查
相关凭证后,确认其核算正确。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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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应交税费
     江苏宏泰评估基准日应交税费账面值 944.09 万元。评估人员根据江苏宏泰
所交税金的税种和税率,查阅基准日纳税申报表,确认其核算正确。以核实后的
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7)应付股利
     江苏宏泰评估基准日应付股利账面值 1,000.00 万元,为江苏宏泰应付股东的
利润。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股东会决议及分红支付情况,确认其核算正确。以核
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8)递延收益
     江苏宏泰评估基准日递延收益账面值 76.16 万元,为政府近年对江苏宏泰的
专项资金补助款。评估人员查阅相应的补助文件,确认其账面值核算正确。项目
为政府补助款不需偿还,故以确认营业外收入尚需承担的所得税作为本次评估
值,根据江苏宏泰所得税适用税率确定评估值为 11.42 万元。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4,817.39           15,935.82      1,118.43           7.55%
非流动资产                 1,622.69          4,094.75      2,472.06         152.34%
  长期股权投资             1,012.27          1,088.40         76.13           7.52%
  固定资产                  501.17            848.22         347.05          69.25%
  无形资产                  109.26           2,158.13      2,048.87       1,875.22%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8.49            399.41         290.92         268.15%
      资产总计          16,440.08           20,030.57      3,590.49          21.84%
流动负债                   9,365.34          9,365.34             -                 -
非流动负债                   76.16             11.42         -64.74         -85.01%
      负债总计             9,441.50          9,376.76        -64.74          -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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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                            6,998.58         10,653.81      3,655.23          52.23%
     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江苏宏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10,653.81 万元,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 3,655.23 万元,增值率 52.23%。
三、收益法评估情况
(一)收益法简介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定的现金流量口径为江苏宏泰自由
现金流量,通过对江苏宏泰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本次
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江苏宏泰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
后加总计算得出江苏宏泰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营
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计算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其中:
     企业整体价值=营业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包括长期投资价值)-溢
余负债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即:
            n
                  Ai             An
     P                                       N D
                1  r           r 1  r 
                        i                n
          i 1
     其中:
     P: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Ai:为明确预测期的第 i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
     r:为折现率(资本化率);
     i:为预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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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为明确预测期后每年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
     N:为溢余资产负债净值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净值;
     D:为付息债务的评估值。
     2、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评估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江苏宏泰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指的是归属于包括股东和付息债务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
投资者的现金流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所得税率)
-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3、收益期的确定
     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已持续经营多年,国家对江苏宏泰所处行业无限制或禁
止性法律法规,故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预测期
2016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江苏宏泰的经营情况及
经营计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经营,
在此阶段江苏宏泰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4、折现率的选取
     根据收益额与折现率匹配的原则,采用国际上通常使用 WACC 模型计算加
权平均资本成本作为折现率,即:
               E               D
     r  Ke        K d  1  T 
              ED              ED
     其中:
     E:权益价值;
     D:债务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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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 Ke 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进行求取,即:
     Ke=Rf +ERP×β+Rc
     其中:
     Rf:评估基准日无风险收益率;
     ERP:市场风险溢价;
     β: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5、溢余资产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江苏宏泰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评估确定,包括未纳入企业自由
现金流量预测的长期股权投资。
     6、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江苏宏泰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
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对该类资产、负债单独评估确定。
     7、付息债务
     付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带息应付票据、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借款等。
(二)收益法评估过程
     江苏宏泰纳入合并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湖南宏泰截至评估报告日仍处于基
建期,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其进行评估后作为溢余资产加回,未来盈
利预测不包括湖南宏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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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预测期年度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1)主营业务收入预测
               根据江苏宏泰目前已实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销量、在手和在谈订单、客户开
       拓状况,以及下游产品市场发展状况,2017 年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收入预计小幅
       上升,随着现有客户经过磨合后的放量以及新客户的开发,销量在 2018 年之后
       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处于佛罗里达户外曝晒测试的过程
       中,该测试时长三年,江苏宏泰于 2016 年申请,尚未取得测试通过认证,因此
       本次评估根据现有客户历史年度的销量、售价的增长状况等进行预测;江苏宏泰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根据长期合作单位的历史年度销量及单价增长状况预测其
       收入;江苏宏泰运动器材专用涂料客户关系及收入相对稳定,未来收入增长主要
       依据客户自身出货量情况;江苏宏泰其他涂料收入历史年度较为稳定,根据主要
       客户历史年度销量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预测。综上,各类产品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产品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2,936.93     14,818.51   16,861.75   18,830.60    21,026.63   23,527.74     23,527.74
汽车专用涂料                760.52    2,353.85    2,932.42    3,663.89     4,191.93    4,611.97        4,611.97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266.75    1,431.75    1,891.54    2,537.69     3,436.81    4,133.49        4,133.49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231.35      878.45      894.80      911.96       929.98      948.89         948.89
其他涂料                    153.68      519.94      556.94      632.62       765.07      838.02         838.02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1)单位成本预测
               ①直接材料费用
               江苏宏泰直接材料主要由树脂等化学原料构成,化学原材料价格近年均有小
       幅下降,2016 年 8 月以来有小幅上升,结合价格指数的变动率,预计直接材料
       价格在预测期内小幅上升。
               ②工资及附加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参照历史年度内江苏宏泰人均工资水平,并结合江苏宏泰薪酬政策及预测年
       度人员配置确定预测期工资及附加。
               ③折旧
               根据江苏宏泰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更新固定资产情况及会计折旧年限确
       定。
               ④委托加工费
               根据委托加工合同的约定进行预测。
               ⑤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江苏宏泰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占比较小,且与生产量直接相关,根据近期平均
       单位消耗预测。
               ⑥单位成本预测
                                                                                              单位:元/千克
                        2016 年
     产品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27.99       28.56       29.17       29.59        29.70       29.76          29.78
汽车专用涂料                 34.19       34.94       35.74       36.29        36.47       36.53          36.55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21.90       22.29       22.71       23.00        23.05       23.11          23.13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24.01       24.46       24.95       25.29        25.35       25.41          25.43
其他涂料                     25.29       25.78       26.32       26.67        26.75       26.81          26.83
               2)主营业务成本预测
                                                                                                  单位:万元
                        2016 年
     产品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1,410.72     7,144.91    8,472.72    9,793.94    11,085.58   12,429.61     12,439.51
汽车专用涂料                318.70    1,043.73    1,323.00    1,678.45     1,944.01    2,155.81        2,157.20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162.41      860.82    1,146.52    1,547.97     2,095.09    2,536.24        2,538.84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101.76      396.07      412.10      426.12       436.17      446.75         447.16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其他涂料                    91.14      319.93      351.61      404.56       487.88      535.64         536.11
   主营业务成本         2,084.72     9,765.46   11,705.95   13,851.04    16,048.73   18,104.05     18,118.83
              (3)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预测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仅 2016 年度存在其他业务收入和成本,属于非经常性业
       务,本次评估不做预测。
              (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预测
              江苏宏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
       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的 5%交纳,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
       税的 3%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的 2%交纳。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按历史年度其占当年收入比重计算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7.01      170.22      196.90      226.17       258.28      289.85         289.85
              (5)期间费用预测
              根据江苏宏泰历史年度销售费用明细情况,主要参考各项费用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预测未来年度各项销售费用的发生额。其中,折旧费根据现有固定资
       产的情况和更新固定资产情况及会计折旧年限确定;职工薪酬参照江苏宏泰历史
       年度人均工资水平,并结合江苏宏泰薪酬政策及预测年度人员配置确定;差旅费、
       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历史年度所占主营业务收入平均比重与收入配比
       进行预测;相对固定的展览费和办公费用参照历史年度水平预测。
              根据江苏宏泰历史年度管理费用明细情况,主要参考各项费用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例、固定费用未来变化情况等,预测未来年度各项管理费用的发生额。职
       工工资、保险费、公司福利费参照历史年度江苏宏泰人均工资水平,并结合江苏
       宏泰薪酬政策及预测年度人员配置确定;研究开发费根据江苏宏泰对研发部门费
       用的控制和预算,按其历史年度情况分为人工工资、机物料等分别预测;业务招
       待费、车辆费、保险费和税金等根据其实际情况,按照历史年度所占主营业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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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平均比重与收入配比进行预测,或者根据以前年度按照一定增长比例来确定;
       折旧费根据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和更新固定资产情况及会计折旧年限确定;无形
       资产摊销根据其原始发生额及摊销年限确定。
              江苏宏泰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产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利息
       收入以及汇兑损益等。利息支出根据江苏宏泰银行借款余额、2016 年 1~9 月借
       款平均利率,结合江苏宏泰资金筹集和还款计划测算;手续费根据历史发生额与
       收入比例及预测期收入确定;汇兑损益及其他费用与国家及国际货币政策相关,
       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本次评估不予预测。
              综上,期间费用具体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销售费用                    271.03    1,262.52    1,439.65    1,635.30     1,851.31    2,042.56        2,042.56
管理费用                    763.48    3,051.23    3,256.79    3,535.23     3,721.77    3,928.41        3,977.23
财务费用                     30.31      132.81      133.76      134.79       135.92      137.03         137.03
              (6)营业外收支预测
              营业外收支主要是主营业务以外发生的固定资产处理净收益、净损失、罚款
       收入、捐赠支出等,为偶然发生且不可预知的收支,本次评估不予预测。
              (7)所得税预测
              1)江苏宏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取得
              2015 年 11 月 3 日,江苏宏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
       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证书编号为 GF201532001149。据此,江苏宏泰于 2015
       年至 2018 年期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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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江苏宏泰目前符合且未来将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
资格的认定要求
     ①江苏宏泰目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要求
     根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高新企业技术认定管
理办法》(2016 年修订)的规定,江苏宏泰目前符合且未来将持续符合高新技
术企业资质的认定要求。
     A、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
     江苏宏泰最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研发费用总额                         896.33                  729.98                    636.05
   销售收入总额                      19,868.49                12,439.44               10,684.56
  研发费用占销售
                                        4.51%                    5.87%                    5.95%
     收入比例
     B、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要求及江苏宏泰目前的具体情况
     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一条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须同时满足的条件,江苏宏泰自 2015 年至今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认定条件                              江苏宏泰具体情况
                                                                                           符合
                                                   江苏宏泰成立于 1993 年,注册成立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符合
                                                   一年以上
                                                   江苏宏泰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
                                                   的形式,获得多项发明专利,根据
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                                                   符合
                                                   市场和客户的需求适用在核心产品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上。
                                                   江苏宏泰的技术领域属于《国家重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
                                                   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
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符合
                                                   “四、新材料”之“(三)高分子材料”
域》规定的范围。
                                                   之“1、新型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及应用技术”以及“四、新材料”之
                                                       “(五)精细和专用化学品”。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
                                                       江苏宏泰科研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
技 人 员 占 企业 当 年 职 工总 数 的 比 例不 低 于                                           符合
                                                       比例达到 30%。
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
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
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
                                                       江苏宏泰 2014 年、2015 年、2016
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
                                                       年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
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2.最近一
                                                       收入总额的比例均超过 4%,在中国       符合
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
                                                       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
业,比例不低于 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 100%。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其中,企
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
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
                                                       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符合
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60%。
                                                       江苏宏泰基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
                                                       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符合
                                                       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对企业创新
                                                       能力评价进行自查,符合相应要求。
                                                       根据主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江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                 苏宏泰申请认定前一年并未发生重
                                                                                             符合
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
                                                       违法行为。
     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江苏宏泰未来将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
认定要求
     江苏宏泰前身成立于 1993 年,其主要技术及产品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四、新材料”之“(三)高分子材料”之“1、新型
功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以及“四、新材料”之“(五)精细和专用
化学品”。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内,江苏宏泰主营业务不会发生重大变更。近年
来,江苏宏泰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的形式,获得多项发明专利,形成了一定
规模的专利储备。目前已有大部分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适用在核心产品上,未
来江苏宏泰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将持续超过 60%。未来一
段时期内,江苏宏泰将持续维持并逐步加大科研投入,进一步招聘研发人员,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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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研发费用,着重在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
业成长性等四个方面持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同时,江苏宏泰未来会在安全生产、
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方面不断加强管理力度,杜绝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
保护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江苏宏泰预计将持续符合《高新企业技术认定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大变
化且江苏宏泰生产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下,江苏宏泰高新技术企
业资格到期后续展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3)收益法评估中相关假设对本次交易评估值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影响
     关于评估对象的假设,是基于本次评估基准日时江苏宏泰的实质经营情况所
做的设定,并假设这种历史经营情况能在未来经营中延续。根据收益法资产评估
的要求以及本次评估的实际情况,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能继续满足高新技术
企业认证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所得税率按 15%进行测算。该假设条件在本
次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本次评估考虑到江苏宏泰未来年度业务和费用结构较为稳定,从人才资源、
研发能力、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业务特点等多方面分析,江苏宏泰在持续经营
条件下将保持稳定的科研能力和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并不断投入研发经费以确
保其产品性能指标满足客户的要求,未来企业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
不确定性风险较小,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不会对江苏宏泰
估值产生重大影响。评估基准日并未有任何反面证据证明被评估单位无法继续享
受高新企业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故关于评估对象的假设条件中的第 7 点,即江
苏宏泰未来能够持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5%优惠税率的假设前提合理,符
合江苏宏泰实际经营情况。
     国家主管部门对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修订将成
为未来影响江苏宏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持续性认定的主要潜在风险,而相关法
律、法规、政策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暂无进行较大调整的可能,江苏宏泰预计将持
续符合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综上,江苏宏泰预计将持续符合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享受高新技
术企业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本次交易的收益法评估中相关假设不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不会对本次交易评估值产生影响。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修订)的要求,根据江苏宏泰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科研能力、科
研成果及转化能力进行分析,江苏宏泰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将保持稳定的科研能力
和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并不断投入研发经费以确保其产品性能指标满足客户的
要求,未来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江苏宏泰现有业务、人员、技术等不发生
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江苏宏泰预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不存在明显障碍,
未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且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本
次交易的收益法评估中相关假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次交易评估值产
生影响。
     经核查,承办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江苏宏泰符合《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江苏宏泰持有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在其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前提下,江苏宏泰取
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存在实质性的法律障碍;江苏宏泰未来能够持续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15%优惠税率的假设前提合理,符合江苏宏泰实际经营情
况,本次交易的收益法评估中相关假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江苏宏泰预计将持
续符合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 修订)
的要求,根据江苏宏泰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科研能力、科研成果
及转化能力进行分析,江苏宏泰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将保持稳定的科研能力和一定
数量的科研人员,并不断投入研发经费以确保其产品性能指标满足客户的要求,
未来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江苏宏泰现有业务、人员、技术等不发生重大变
化的前提下,江苏宏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不存在明显障碍,未来获得高
新企业资质且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因此本次交易的收益法
评估中相关假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会对本次交易评估值产生影响。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故本次评估所得税按 15%的税率计算,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所得税           164.80           804.40          922.17      1,039.49      1,209.53      1,391.20      1,381.66
               (8)折旧和摊销预测
               江苏宏泰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及车辆等,包括为扩大
       生产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等。本次折旧
       摊销按江苏宏泰的折旧摊销会计政策进行计算得出,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折旧合计                      31.10         95.04           56.73           80.48         42.84         29.58       110.97
摊销合计                       1.38            2.91            2.71          2.71          2.71          2.71        12.90
               (9)资本性支出预测
               预测期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扩大生产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及需要
       更新的固定资产,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固定资产                      29.41         31.73           62.15        125.62           39.17         94.04        99.67
  房屋建筑物                      -               -               -             -             -             -          3.73
  机器设备                    27.55         15.65              6.60          2.56         11.27          3.92        30.79
  运输设备                        -               -               -             -             -             -        13.27
  电子设备                     1.86         16.08           55.55        123.06           27.90         90.12        51.88
无形资产                      30.65               -               -             -             -             -          6.09
       合计                   60.07         31.73           62.15        125.62           39.17         94.04       105.76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预测期内,资本性支出按相关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到期日估算重置成本;预
       测期之后,按照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固定资产规模,按估算的重置成本和经济耐
       用年限进行年化处理确定年资本化金额。
              (10)未来年度营运资金追加额预测
              营运资金的追加需考虑应收账款、存货、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应付账
       款等因素的影响。追加营运资金按以下公式计算:
              年度需要追加的营运资金=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上一年度需要的营运
       资金
              基准日营运资金=调整后流动资产-调整后流动负债
              调整后流动资产、负债主要为剔除溢余资产、有息债务、非经营性资产、非
       经营性负债后确定。
              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营运资金                5,351.76      5,598.58    6,451.37    7,387.73     8,422.55    9,443.47        9,443.47
营运资金追加额              297.25      246.82      852.79      936.36     1,034.82    1,020.92                 -
              (11)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
              根据上述各项预测,则江苏宏泰未来各年度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697.69    4,733.88    4,725.35    5,274.58     6,195.05    7,182.95        8,229.68
              2、折现率的确定
              (1)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无风险收益率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补偿,一方面是在无通货膨胀、无风险情
况下的平均利润率,是转让资金使用权的报酬;另一方面是通货膨胀附加率,是
对因通货膨胀造成购买力下降的补偿。本次评估选择 10 年以上国债的算数平均
收益率 4.1046%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2)企业风险系数的确定
     评估人员筛选与江苏宏泰类似的上市公司作为计算的可比公司,首先计算出
可比公司无财务杠杆的 βU,然后得出无财务杠杆的平均 βU,最后将其换算为江
苏宏泰目标财务杠杆系数的 βL。江苏宏泰目标资本结构根据基准日情况和未来
发展规划,结合类似的上市公司资本结构分析确定。
     计算公式如下:
     βL=(1+(1-T)×D/E)×βU
     其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风险系数;
     D/E:江苏宏泰目标资本结构;
     βU:无财务杠杆的风险系数;
     T:所得税率。
     根据上述过程 βL 测算值为 0.9647。
     (3)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由于 A 股市场波动幅度较大,相应各期间国内 A 股市场的风险溢价变动幅
度也较大,因此直接通过历史数据得出的股权风险溢价可信度较低。本次评估参
考行业惯例,选用纽约大学经济学家 Aswath Damadoran 发布的比率,最新的市
场风险溢价为 6.90%。
     (4)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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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江苏宏泰处于快速发展期,内部管理及控制机制尚有可提高的空间,经
   综合考虑,取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 1%。
           (5)付息债务成本的确定
           评估人员根据江苏宏泰历史年度及基准日债务构成,以及我国历史年度的利
   率水平,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 4.35%作为付息债务成本。
           (6)折现率的确定
           综上,折现率计算如下:
                    E                D
           r  Ke        K d  1  T 
                  ED                ED
             0.9719 11.70%  0.0281 1  15%   4.75% 
             11.48%
           3、评估值的计算过程
           (1)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假设预测期内江苏宏泰各年自由现金流在年中流入,预测期后永续年净利润
   取 2021 年度数据,永续期假设按设备的账面原值/会计折旧年限金额的累计数能
   够满足将来一次性资本性支出,故在永续期将当年的折旧摊销金额作为更新资本
   性支出。营运资金的变动根据各项预测数据计算,然后将收益期内各年自由现金
   流按加权资本成本折现后计算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从而得出江苏宏泰经营性资产
   价值,计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稳定期
               10~12 月
企业自由现
                 697.69    4,733.88    4,725.35       5,274.58    6,195.05     7,182.95      8,229.68
金流量
折现率           11.48%     11.48%      11.48%         11.48%      11.48%       11.48%       11.48%
折现期(年)     0.1250      0.625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折现系数         0.9865      0.9217      0.8268        0.7417       0.6653      0.5968        5.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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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现值           690.71        4,378.84   3,920.62       3,925.87    4,136.43     4,301.87     42,933.42
         综上,江苏宏泰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64,287.76 万元。
         (2)溢余资产(负债)价值的确定
         由于湖南宏泰截至评估报告日仍处于基建期,因此将江苏宏泰对湖南宏泰的
   长期股权投资作为溢余资产,金额为 1,088.40 万元。湖南宏泰评估情况详见本章
   之“六、下属企业评估情况”。
         (3)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确定
         本次评估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应收票据                                                                                  2,086.20
   其他应收款                                                                                2,357.18
   预付账款                                                                                   178.56
                非经营性资产合计                                                             4,621.94
   其他应付款                                                                                1,402.41
   递延收益                                                                                    11.42
   应付股利                                                                                  1,000.00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                                                             2,413.84
         (4)整体资产价值的确定
         综上,江苏宏泰整体资产价值为 67,584.26 万元。
         (5)付息债务的确定
         江苏宏泰截至评估基准日借款为 1,526.50 万元,故付息债务为 1,526.50 万元。
   (三)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实施上述评估过程和方法后,在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值为 66,057.7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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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估特殊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特殊处理,也未有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五、评估基准日以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1、本次评估对象为江苏宏泰受让湖南宏泰股权后的整体架构股权,截至评
估基准日,上述股权收购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截至评估报告日,上述收购股权工
商变更已经完成。
     2、2016 年 12 月 27 日,经江苏宏泰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全体股东将所持
有江苏宏泰 5.00%的股权转让给无锡宏诚,全体股东按本次转让前的持股比例同
比例向无锡宏诚进行转让。股权变更手续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完成。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六、下属企业评估情况
     湖南宏泰作为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
由于湖南宏泰截至评估报告日仍处于基建期,因此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其
进行评估后作为溢余资产加回。
     本次评估对湖南宏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93.03          293.03               -                 -
非流动资产               4,444.89         4,521.02          76.13           1.71%
  固定资产                  18.83           19.37            0.54           2.87%
  在建工程               3,507.89         3,546.78          38.89           1.11%
  无形资产                 918.17          954.87           36.70           4.00%
      资产总计           4,737.92         4,814.05          76.13           1.61%
流动负债                 3,725.65         3,725.65              -                 -
非流动负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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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计             3,725.65         3,725.65              -                 -
       净资产              1,012.27         1,088.40          76.13           7.52%
     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账面值 4,737.92 万元,评估值 4,814.05 万元,评估增值
76.13 万元,增值率 1.61%;负债总额账面值 3,725.65 万元,评估值 3,725.65 万
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净资产账面值 1,012.27 万元,评估值 1,088.40 万元,
评估增值 76.13 万元,增值率 7.52%。
七、上市公司董事会对评估合理性和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
     1、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沃克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沃克森与
公司及本次交易各方之间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沃克森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
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2、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
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
     沃克森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
估,并且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
为收购资产并完成资产重组,对江苏宏泰的市场公允价值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
综合体现江苏宏泰经营规模、行业地位、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值,以
整体的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因此,本次评估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的相关性一致,评估结果公允、合理。
(二)本次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1、收益法评估的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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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评估运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江苏宏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江苏宏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653.81 万元,评估增值 3,655.23 万元,增值率 52.23%;根据收益法评估江苏
宏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6,057.76 万元,评估增值 59,059.18 万元,增值率
843.87%。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分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即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
值求得企业股东权益价值的方法;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出发,反
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两种方法的估值对企业价值的显化范畴不
同,企业拥有的经营品牌、口碑效应、技术人员及研发能力、管理团队等不可确
指的商誉等无形资源难以在资产基础法中逐一计量和量化反映,而收益法则能够
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评估单位的内在价值。因此,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存在一定的
差异。
     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特殊功能性材料,其成本占下游客户采购总成本的比重
一般较低,但在下游客户的生产过程中却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紫外光
固化材料的性能和质量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下游客户产品的性能、质量和良品
率,涂料厂商要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货商行列,要经过严格的认证过程,其品
质稳定性是客户选择供应商的最核心内容,其客户信任度是长期稳定获取订单的
重要条件。江苏宏泰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紫外光固化涂料和客户需求综合
解决体系成为国内最主要的紫外光固化材料供应商之一,企业的主要价值除了固
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包含企业在业内通过多年积累的客户信任
度、品牌口碑效应和业内一批经验丰富的生产、销售、研发方面的专家职工,以
及客户资源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均可视作江苏宏泰的商誉。而资产基础法
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但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
资产组合对整个企业的贡献,也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
合因素可能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江苏宏泰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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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虽然江苏宏泰主要的实物资产价值和技术类资产价值
 已在资产基础法中纳入评估范围,但由于收益法价值内涵包括企业不可确指的无
 形资产,所以评估结果比资产基础法高。
      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内在价值,
 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2、收益法评估预测营业收入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1)预计 2016 年 10~12 月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实现情况
     2016 年 10~12 月,江苏宏泰营业收入、净利润的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0~12 月
         项目                                                                   实现比例
                               预测数                      实现数
      营业收入                      4,349.23                    5,495.37                 126.35%
    净利润                          997.88                      981.31               98.34%
     注:因未来盈利预测未包括湖南宏泰,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为江苏宏泰母公司数据,
 其中净利润为扣除对湖南宏泰计提坏账损失后江苏宏泰实现的净利润。
      2016 年 10~12 月,江苏宏泰实现营业收入高于预测数,实现净利润略低于
 预测数。
      (2)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变动情况
      历史期及预测期内,江苏宏泰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变动率如下:
                          历史期                                       预测期
       项目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13.12%      69.82%          -1.28%    13.79%     11.68%   11.66%     11.89%
汽车专用涂料          24.86%      71.51%         15.29%     24.58%     24.94%   14.41%     10.02%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37.99%      29.03%         14.02%     32.11%     34.16%   35.43%     20.27%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14.07%      33.31%         -21.13%     1.86%      1.92%   1.98%       2.03%
     注:因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未包含湖南宏泰,故表中为江苏宏泰母公司口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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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同行业上市公司经营情况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宏泰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信材料(300537.SZ)          27,096.07              25,037.13            26,847.03
 飞凯材料(300398.SZ)          39,104.02              43,207.27            40,241.76
 容大感光(300576.SZ)          31,353.28              27,697.84            27,497.23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36,001.49              31,980.75            31,528.67
         江苏宏泰               19,868.49              12,439.44            10,684.56
     总体上,江苏宏泰同行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呈上升趋势。同行业上
市公司中,广信材料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印制电路板、电子产品精密加工、LED
照明等领域的专用油墨,容大感光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印制电路板、平板显示、触
摸屏等领域的油墨和光刻胶等化学品,飞凯材料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光纤光缆等领
域的紫外光固化涂覆材料;而江苏宏泰主要产品则为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汽车
零部件、化妆品包装、运动器材等领域的紫外光固化涂料。江苏宏泰产品的下游
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营业收入也存在一定差异。
     (4)当前主要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现状、未来生产计划
     ①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江苏宏泰目前消费电子专用涂料销量较大且稳定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华为、金
立、乐视等品牌手机厂商,上述客户预计未来销量稳中有升,未来销售增量将主
要由新开发客户实现。2016 年江苏宏泰新开发国内除华为外最大的手机品牌厂
商 OPPO 作为终端客户,国内第三大手机品牌厂商 vivo 也处于试样及商业谈判
中。江苏宏泰将凭借优异的技术研发实力不断推出满足终端客户需求的消费电子
专用涂料产品,新开发客户经过磨合期后销量将有较大增长。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客户主要为华为等品牌手机厂商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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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模厂和二级模厂,经过 2015 年以来的主要客户由二级模厂逐渐向一级模厂转
       变的结构调整,客户结构已基本稳定,预计将不会出现大幅变动。经过客户结构
       调整,现有客户均为对江苏宏泰涂料产品充分认可且资质较好的手机模厂,与江
       苏宏泰保持良好的业务往来。结合各类客户特别是主要客户的过往销量情况和在
       手订单情况、各类客户的市场地位变动趋势、采购需求结构变动趋势,以及消费
       电子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预计未来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销量将保持增
       长。然而,由于下游行业规模相对稳定且江苏宏泰占有的市场份额较高,基于谨
       慎考虑,相对于报告期内的增长率,预测未来消费电子专用涂料销量增长率较低。
              结合江苏宏泰消费电子涂料销售价格预计在预测期内呈小幅下降趋势,预计
       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销售收入将呈小幅上升趋势,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历史期                                           预测期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销量(吨)        1,649.78   1,468.10    2,490.21    2,501.44      2,904.19    3,309.42    3,732.76    4,176.77
 销售价格
                    47.36      60.21       60.28          59.24      58.06       56.90       56.33       56.33
(元/千克)
 销售收入
                  7,813.91   8,839.01   15,010.52   14,818.51     16,861.75   18,830.60   21,026.63   23,527.74
 (万元)
              注:因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未包含湖南宏泰,故表中为江苏宏泰母公司口径数据。
              ②汽车专用涂料
              由于国外汽车品牌供应链的认证门槛很高,目前江苏宏泰的产品仅应用于通
       用五菱、长安、奇瑞等国产品牌汽车的零部件生产。江苏宏泰在持续开拓国产品
       牌汽车的零部件制造商客户的同时,为进入国外汽车品牌的供应商名录,切入国
       外汽车品牌供应链系统,江苏宏泰于 2016 年 4 月委托国外的认证机构对江苏宏
       泰汽车车灯涂料产品进行为期 36 个月的暴晒试验。若江苏宏泰的汽车车灯涂料
       产品在 2019 年顺利通过国外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检测,将有效解决资质瓶颈问
       题,有力拓宽汽车车灯涂料领域的增长空间。
              随着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逐渐切入品牌汽车供应链,优质客户不断增加,
       以及汽车车灯面罩专用涂料销量稳步上升,结合现有客户的过往销量情况和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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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单情况、各下游客户的市场份额变动情况、以及下游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预
       计未来江苏宏汽车专用涂料销量将保持较为快速的增长。
              结合预测期内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销售价格预计将在有所上升后基本保
       持稳定,预计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销售收入将保持上升趋势,具体预测情况如
       下:
                            历史期                                         预测期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销量(吨)         149.92    177.57     281.72      298.70       370.12     462.45     533.08        590.16
 销售价格
                    63.59     67.04      72.47          78.80     79.23      79.23      78.64         78.15
(元/千克)
 销售收入
                   953.38   1,190.38   2,041.63   2,353.85      2,932.42   3,663.89   4,191.93      4,611.97
 (万元)
              注:因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未包含湖南宏泰,故表中为江苏宏泰母公司口径数据。
              ③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为更好适应下游化妆品包装市场的变化情况,江苏宏泰根据自身技术优势,
       主动调整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的产品结构及销售策略,将产品研发和销售重心从
       技术含量较小、盈利能力较低的涂料产品逐步调整为技术含量较高、盈利能力较
       高的涂料产品。江苏宏泰现有客户销量相对稳定,2016 年新增全球知名包装容
       器制造厂商 Albea 集团子公司阿蓓亚为客户。
              未来江苏宏泰将继续将重心向高毛利产品转移,并不断开发高端化妆品包装
       客户,通过产品结构、客户结构的优化实现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业务的发展。随
       着优质客户的不断引入,结合各家现有客户销量历史增长情况,预计江苏宏泰未
       来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销量将保持较快增长。考虑到江苏宏泰化妆品包装涂料市
       场份额较小,且 2016 年新增客户销量增长较快,根据客户需求及在手订单情况,
       预计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销量增长率较高。
              结合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在预测期内将基本保持稳定,预计江苏宏
       泰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销售收入也将保持较快增长,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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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期                                        预测期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销量(吨)         195.45    303.25     333.40     386.14       504.76     672.91     909.01       1,097.51
 销售价格
                    36.09     32.09      37.67         37.08     37.47      37.71      37.81         37.66
(元/千克)
 销售收入
                   705.29    973.20   1,255.75   1,431.75      1,891.54   2,537.69   3,436.81      4,133.49
 (万元)
              注:因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未包含湖南宏泰,故表中为江苏宏泰母公司口径数据。
              ④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江苏宏泰运动器材专用涂料客户主要为自行车和赛车头盔、网球拍、运动自
       行车、健身器械等运动器材生产厂商。报告期内,客户较为集中,客户关系保持
       稳定,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量呈小幅上涨。
              江苏宏泰在满足现有客户需求的同时将不断努力拓展运动器材领域的优质
       客户,但考虑到报告期内未能引进新的需求量较大的优质客户,故根据现有客户
       的出货量、在手订单等因素对未来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量进行预测。据保守估计,
       该类涂料产品未来销量基本保持历史平均水平。
              结合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将在 2017 年度有小幅上升并在预测期内基
       本保持稳定,预计江苏宏泰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售收入也将基本保持稳定,具体
       预测情况如下:
                            历史期                                        预测期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销量(吨)         145.58    175.74     220.13     161.92       165.14     168.53     172.08        175.82
 销售价格
                    50.31     47.54      50.59         54.25     54.18      54.11      54.04         53.97
(元/千克)
 销售收入
                   732.37    835.43   1,113.75     878.45       894.80     911.96     929.98        948.89
 (万元)
              注:因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未包含湖南宏泰,故表中为江苏宏泰母公司口径数据。
              江苏宏泰目前生产模式为自产及委托加工相结合,预测期内销量受市场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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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系影响,销量增加可以通过委托加工或湖南宏泰自产的方式解决,并不受产能
     的限制,进而不会对营业收入的增长产生影响。
          综上,江苏宏泰所处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存在技术、人才、资金、市场等壁
     垒,江苏宏泰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国外大型化工企业,以及国内其它专注于紫外光
     固化涂料的企业,为应对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江苏宏泰将凭借优异的技术研发
     实力不断推出满足终端客户需求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客
     户结构,有效保证预测期内营业收入的稳步增长。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6 年 10~12 月,江苏宏泰实现营业收入高
     于预测数,而实现净利润略低于预测数;江苏宏泰营业收入预测结合了行业发展
     情况、主要竞争对手或可比公司经营情况、主要产品市场规模及份额变动情况、
     当前生产经营现状、未来生产计划,预测依据充分,预测结果具备合理性。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2016 年 10~12 月,江苏宏泰实现营业收入高于预测
     数,而实现净利润略低于预测数;江苏宏泰营业收入预测结合了行业发展情况、
     主要竞争对手或可比公司经营情况、主要产品市场规模及份额变动情况、当前生
     产经营现状、未来生产计划,预测依据充分,预测结果具备合理性。
          3、收益法评估预测毛利率的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1)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
          报告期及预测期内,江苏宏泰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历史期                                  预测期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消费电子
                 40.17%   45.82%   56.40%    51.78%     49.75%     47.99%      47.28%     47.17%
  专用涂料
汽车专用涂料     25.03%   34.86%   54.86%    55.66%     54.88%     54.19%      53.62%     53.26%
化妆品包装
                 10.95%   13.77%   44.15%    39.88%     39.39%     39.00%      39.04%     38.64%
  专用涂料
  运动器材
                 27.73%   37.38%   56.02%    54.91%     53.95%     53.27%      53.10%     52.92%
  专用涂料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其他         -5.91%      28.83%    36.02%    38.47%     36.87%     36.05%      36.23%     36.08%
合计        33.97%       40.88%    54.99%    51.18%     49.41%     47.88%     47.12%     46.85%
       注:因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未包含湖南宏泰,故表中为江苏宏泰母公司口径数据。
       (2)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
       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江苏宏泰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
 较如下:
   项目                 公司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广信材料(300537.SZ)            45.44%             43.42%            42.64%
             飞凯材料(300398.SZ)            44.65%             48.66%            45.31%
  毛利率     容大感光(300576.SZ)            35.14%             33.71%            32.84%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41.74%             41.93%            40.26%
                      江苏宏泰                55.00%             40.89%            33.97%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毛利率稳步提高,逐渐超过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由于江苏宏泰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均存在一定差别,毛利率也存在差异。
       (3)主要产品的市场竞争情况及销售价格变动分析
       江苏宏泰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产品单位成本、质量和性能、同类产品市场竞
 争情况及销售策略的影响。江苏宏泰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不断根据客户需求
 研发出高质量高性能的优质产品,由于质量和性能优势明显的产品市场竞争相对
 较小,使得江苏宏泰凭借技术研发实力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此外,江苏宏泰适
 时根据下游客户需求调整销售策略,将优势资源集中在品质优异、销售价格较高
 的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此,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以及江苏宏泰销售规模的
 不断扩大,预计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仍能基本保持稳定,仅因细分市场竞争情况
 存在小幅上升或下降。
       报告期及预测期内,江苏宏泰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如下: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单位:元/千克
                           历史期                                    预测期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消费电子
                   47.36     60.21    60.28         59.24    58.06     56.90       56.33        56.33
  专用涂料
汽车专用涂料       63.59     67.04    72.47         78.80    79.23     79.23       78.64        78.15
化妆品包装
                   36.09     32.09    37.67         37.08    37.47     37.71       37.81        37.66
  专用涂料
  运动器材
                   50.31     47.54    50.59         54.25    54.18     54.11      54.04         53.97
  专用涂料
          注:因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未包含湖南宏泰,故表中为江苏宏泰母公司口径数据。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盈利能力主要来自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江苏宏泰消费电
     子专用涂料对一级模厂的销售占比逐年增加,但由于新客户拓展、销量增长、市
     场竞争加剧、成本控制等原因导致对一级模厂平均销售价格逐渐下滑;对二级模
     厂的销售占比逐年下降,但由于客户品质要求提高、客户结构优化等原因导致对
     二级模厂平均销售价格逐渐上升;总体上,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对一级模
     厂、二级模厂的销售价格趋向于一致,2016 年度对一级模厂、二级模厂的平均
     销售价格分别为 60.57 元/千克和 59.61 元/千克。因对一级模厂、二级模厂平均销
     售价格已基本一致,预测期内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将不会因客户
     结构调整而发生大幅变动,由于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市场竞争格局已相对稳定,考
     虑到部分客户出于成本控制等原因,使江苏宏泰部分产品可能存在下调销售单价
     的压力,出于谨慎性原则考量,江苏宏泰消费电子涂料的预测销售价格在预测期
     内呈小幅下降趋势。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销售价格逐年上升,主要原因为销售价格
     较高的高性能涂料产品销量占比逐步上升。因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产品结构的
     调整尚未完成,其销售价格尚有较大上升空间,且近期下游客户需求情况已基本
     明朗,因此根据客户需求、在手订单情况预计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将
     在 2017 年度继续保持上升态势。由于汽车专用涂料的技术门槛较高,国内满足
     性能要求的涂料产品较少,而相对于国外厂商江苏宏泰价格优势明显,因此,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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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测期内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销售价格预计将在有所上升后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由于产品成本下降等原因,2015 年度江苏宏泰化妆品包装专用
     涂料和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售价格较 2014 年度有所下降;由于产品升级及新增
     客户等原因,2016 年度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和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售价格较
     2015 年度有所上升。预测期内,江苏宏泰将继续优化产品结构、持续开拓优质
     客户,预计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在预测期内将基本保持稳定。因江苏宏
     泰运动器材专用涂料产品将在 2017 年度有所改进,且 2017 年度客户需求情况较
     为明朗,预计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将在 2017 年度有小幅上升并在预测期
     内基本保持稳定。
          (4)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分析
            江苏宏泰主要产品紫外光固化涂料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树脂、功能性添加剂、
     单体等石油化工类产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主要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及国际原油价
     格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江苏宏泰通过配方改进使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呈下降趋
     势。
            预测期内,随着原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不断变化,以及国际原油价格可能会
     呈现上涨态势,江苏宏泰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可能会存在一定上涨压力;此外,
     虽然江苏宏泰未来仍然能够通过配方调整的方式持续降低单位成本,但配方改进
     过程对成本的影响在理论上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基于谨慎考虑,预测期内预计
     江苏宏泰主要产品的单位成本均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及预测期内,江苏宏泰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如下:
                                                                                    单位:元/千克
                           历史期                                    预测期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消费电子
                   28.34     32.62    26.28         28.56    29.17     29.59      29.70         29.76
  专用涂料
汽车专用涂料       47.68     43.67    32.71         34.94    35.74     36.29      36.47         36.53
化妆品包装         32.14     27.67    21.04         22.29    22.71     23.00      23.05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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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涂料
运动器材
                 36.36     29.77     22.25         24.46   24.95      25.29      25.35         25.41
专用涂料
          注:因收益法评估盈利预测未包含湖南宏泰,故表中为江苏宏泰母公司口径数据。
    综上所述,江苏宏泰结合报告期内市场竞争情况、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原材
   料采购价格等影响毛利率变动的因素的实际情况及变化趋势,对未来主要产品的
   销售价格、单位成本进行了合理预测,且销售单价及单位成本的预测过程在江苏
   宏泰历史及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遵循了谨慎性原则,并据此计算得出毛利
   率的预测结果,故毛利率的预测依据、计算过程以及预测结果均具有较强的合理
   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由于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不同,江苏宏泰
   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存在一定差别;江苏宏泰结合历史及当前市场竞争情
   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单位成本等影响毛
   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合理预测,并据此计算得出毛利率的预测结果,毛利
   率的预测依据、计算过程以及预测结果均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由于产品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不同,江苏宏泰毛利率
   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均存在一定差别;江苏宏泰结合历史及当前市场竞争情况及实
   际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单位成本等影响毛利率变
   动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合理预测,并据此计算得出毛利率的预测结果,毛利率的预
   测依据、计算过程以及预测结果均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
   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及其对评估的影响
          本次评估假设未来江苏宏泰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
   税收优惠等方面均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此外,目前江苏宏泰生产经营中未涉及重
   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和技术许可情况。若上述因素未来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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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程度地影响本次评估结果,但相关影响目前无法量化。如出现上述不利情况,
公司董事会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
(四)敏感性分析
     在本次收益法评估中,营业收入和折现率的估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对评
估结果影响较大。对于营业收入上下变动 5%以及折现率上下变动 1 个百分点对
应的评估值如下:
                                                                            单位:万元
                                                         折现率
               项目
                                   降低 1 个百分点        不变         提高 1 个百分点
                      上升 5.00%         74,439.24         67,681.10          62,022.78
   营业收入             不变             72,653.48         66,057.76          60,535.74
                      下降 5.00%         70,867.72         64,434.41          59,048.71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将在业务、客户、研发、采购、管理
等方面产生协同效应,具体分析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
“一、交易背景及目的”之“(二)本次交易的目的”。上述协同效应是公司此
次重组的主要目的之一,但目前尚难以具体量化,出于谨慎性原则,在本次评估
过程中未考虑协同效应。
(六)本次交易评估增值率的合理性
     1、同行业可比公司收购案例情况
     由于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江苏宏泰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66,057.76 万元,
其未来盈利预测未包含纳入合并报表的湖南宏泰,本次收益法增值率 843.87%的
比较基础是母公司的净资产 6,998.58 万元;参考同行业可比公司收购案例,其比
较的基础大多为合并报表口径,为保持比较口径一致,本次将增值率按合并报表
归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7,353.21 万元为比较基础修正后,实际是增值率为 798%。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购案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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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入资产       注入资产
             股票                                                     评估       评估        证监会
股票代码                交易标的       账面值            评估值
             名称                                                    增值率     基准日        分类
                                      (万元)       (万元)
                                                                                            化学原料
             渝三       宁夏紫光
000565.SZ                              69,050.62     306,046.14      343.22%   2016/7/31    及化学制
             峡A        100%股权
                                                                                            品制造业
                                                                                            化学原料
             强力   佳凯化工、
300429.SZ                               4,139.38         25,600.00   518.45%   2015/7/31    及化学制
             新材       佳英化工
                                                                                            品制造业
             冠福       塑米信息                                                            医药制造
002102.SZ                              34,537.69     168,240.00      387.12%   2015/12/31
             股份       100%股权                                                               业
                                                                                            化学原料
             飞凯       和成显示
300398.SZ                              21,816.60     103,467.41      374.26%   2016/6/30    及化学制
             材料       100%股权
                                                                                            品制造业
                                                                                            化学原料
             道明   华威新材料
002632.SZ                               6,100.95         35,100.00   475.32%   2016/6/30    及化学制
             光学       100%股权
                                                                                            品制造业
                        藏格钾肥                                                            化学原料
             *ST
000408.SZ               99.22%股      168,188.23     893,886.81      431.48%   2014/9/30    及化学制
             金源
                           权                                                               品制造业
                         平均增值率                                  421.64%       -            -
    2、评估增值率合理性分析
    修正后的江苏宏泰收益法评估增值率为 798%,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购案例
   比较仍存在较大差异,增值率较高的原因主要有:
        (1)江苏宏泰账面净资产较低
    首先,江苏宏泰采用自产及委托加工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由于江苏宏泰自产
   产能受消防、环保、场地等指标等限制,委托加工产量已超过总产量的一半,这
   种生产模式导致江苏宏泰对自身固定资产仅需根据自产产能配置,自有资产金额
   较小;其次,江苏宏泰房地产、设备等资产取得时间早、成本低,导致账面净值
   较低,例如,截至评估基准日,房屋建筑物平均账面单价仅为 233.49 元/m2,土
   地平均账面单价仅为 119.84 元/m2;最后,江苏宏泰账面净资产仅反映历史期购
   置企业各种要素资产的取得成本,就单项资产而言,江苏宏泰拥有核心自主知识
   产权的紫外光固化涂料全套生产技术并未在账面值中完全体现,其账面值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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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或取得专利证书过程中发生的少量费用。
     (2)企业核心价值未在账面净资产中体现
     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特殊功能性材料,其成本占下游客户采购总成本的比重
一般较低,但在下游客户的生产过程中却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紫外光
固化材料的性能和质量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下游客户产品的性能、质量和良品
率。涂料厂商要进入下游优质客户的供货商行列,要经过严格的认证过程,其品
质稳定性是客户选择供应商的核心内容,其客户信任度是长期稳定获取订单的重
要条件。江苏宏泰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紫外光固化涂料和客户需求综合解
决体系成为国内最主要的紫外光固化材料供应商之一,企业的主要价值并未体现
在账面记载的固定资产(房地产及设备)、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更多的核心价
值并未在账面记载,如涂料产品配方、客户信任度、品牌口碑效应、经验丰富的
生产、销售、研发团队以及客户资源等重要的无形资源,这是导致评估增值率较
高的最主要原因。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购案例相比,本次交易评
估增值率较高,主要原因是江苏宏泰账面净资产较低,企业核心价值未在账面净
资产中体现,本次收益法评估结论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内在价值,
评估增值率合理。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购案例相比,本次交易评估增值
率较高,主要原因是江苏宏泰账面净资产较低,企业核心价值未在账面净资产中
体现,本次收益法评估结论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内在价值,评估增
值率合理。
(七)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此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10,653.81 万
元,评估增值 3,655.23 万元,增值率 52.23%;收益法评估值为 66,057.76 亿元,
评估增值 59,059.18 亿元,增值率 843.87%。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能
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内在价值,故以收益法的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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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江苏宏泰 100.00%股权交易作价
66,000.00 万元。
     1、本次交易作价市盈率、市净率
     截至评估基准日,江苏宏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7,353.21 万元,本次
交易标的作价 66,000.00 万元,市净率为 8.98 倍;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以及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800.00 万元、
5,500.00 万元、6,200.00 万元,江苏宏泰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均值
承诺净利润                     4,800.00            5,500.00            6,200.00            5,500.00
交易标的作价               66,000.00              66,000.00           66,000.00           66,000.00
交易市盈率(倍)                 13.75                  12.00               10.65              12.00
注:交易市盈率=交易标的作价/承诺净利润
     2、结合可比交易的市盈率水平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定价过程中主要参考了 2016 年四家 A 股上市公司收购化工企业案
例,同行业收购具体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案例 1                  案例 2               案例 3               案例 4
 上市公司            道明光学                天际股份             北化股份            飞凯材料
               常州华威新材料             江苏新泰材料科        山西新华化工        江苏和成显示科
 标的公司
                     有限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值                35,100.00              270,052.53            85,394.42           103,467.41
 交易价格               35,000.00              270,000.00           100,394.42           106,400.00
                         2,700.00               18,700.00             5,453.57             6,500.00
承诺净利润               3,400.00               24,000.00             5,709.89             8,000.00
                         4,400.00               24,800.00             6,282.30             9,500.00
 年均承诺
                         3,500.00               22,500.00             5,815.25             8,000.00
  净利润
交易市盈率                     10.00                   12.00                17.26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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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北化股份收购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案例中,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评估
值与交易价格差异原因为评估基准日后现金增资 1.5 亿元。
     按年均业绩承诺金额计算,上述四家上市公司收购化工企业案例的市盈率分
别为 10.00 倍、12.00 倍、17.26 倍和 13.30 倍,均值为 13.14 倍,广信材料收购
江苏宏泰交易作价的市盈率为 12.00 倍,低于上述四家上市公司收购化工企业案
例的均值水平。
     3、结合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分析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133 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市公司
加权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64.89 倍,本次交易对价对应的市盈率为 12.00 倍,显著
低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水平。
(八)评估基准日以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1、本次评估对象为江苏宏泰受让湖南宏泰股权后的整体架构股权,截至评
估基准日,上述股权收购尚未完成工商变更;截至评估报告日,上述收购股权工
商变更已经完成。本次评估未考虑湖南宏泰在评估基准日未完成工商变更事宜对
评估结果的影响。
     2、2016 年 12 月 27 日,经江苏宏泰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全体股东将所持
有江苏宏泰 5.00%的股权转让给无锡宏诚,全体股东按本次转让前的持股比例同
比例向无锡宏诚进行转让。股权变更手续已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完成。
     上述事项不会对交易作价产生重大影响。在本次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
日之间,未发生其他对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变化或重大事项。
(九)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交易各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参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定价,交易价格略大于评估价格,差异较小,交易合理。
八、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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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基于独立判断对评估机构的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
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
构具有独立性。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
定、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
合理性。
     3、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
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
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方法选用恰当,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作价是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
格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为依据,评估结果合理,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
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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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
一、《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上市公司与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
灿、陈文、肖建、无锡宏诚签署了《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
     资产购买方(上市公司):广信材料
     资产出售方(交易对方、认购人):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
礼灿、陈文、肖建、无锡宏诚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广信材料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认购人购买其持有的标的
公司 100.00%股权。参考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评
报字[2016]第 1427 号《评估报告》,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的评估价值为 66,057.76 万元。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66,000.00 万元,其
中 60.00%以广信材料向认购人发行股份方式支付,40.00%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支付方式
       1、非公开发行股份
     (1)发行方式
     广信材料向认购人发行新股,作为广信材料购买认购人持有的标的资产的部
分对价,认购人以其持有的标的资产认购广信材料本次发行的股票。
     (2)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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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合法持有标的资产的认购人,本次发行不向广信材料原股
东配售。
     (4)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向认购人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上市公司审议关于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4.73 元/股。
     若广信材料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或
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则规定的调价情形的,则按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
     (5)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各方根据评估估值依据经协商确认后的交易对价×
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比例÷本次发行价格。如果认购方认购的
上市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则以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支付。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66,000.00 万元,广信材料以非
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价格的 60.00%,计 39,600.00 万元,折合成向认购
人发行的股份数量共 8,853,115 股。认购人认购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认购人姓名或名称   在标的公司持股比例(%)       认购股份数(股)
    1                 刘晓明                         23.38                  2,070,151
    2                 陈朝岚                         23.51                  2,081,084
    3                 吴玉民                         20.70                  1,832,808
    4                 许仁贤                         15.21                  1,346,767
    5                 卢礼灿                          6.69                    591,844
    6                  陈文                           4.56                    403,702
    7                  肖建                           0.95                     84,104
    8                无锡宏诚                         5.00                    44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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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00.00                  8,853,115
     若广信材料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或
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则规定的调价情形的,则按相关规则对发行数量进行相
应调整。
     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为准。
     (6)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深交所创业板。
      2、现金支付
     (1)现金支付金额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66,000.00 万元,上市公司
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价格的 40%,即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认购方支付现金对价
26,400.00 万元,具体支付金额及比例如下:
   序号        认购人姓名或名称   在标的公司持股比例(%)       现金对价(元)
     1                 刘晓明                      23.38               61,731,912.00
     2                 陈朝岚                      23.51               62,057,952.00
     3                 吴玉民                      20.70               54,654,336.00
     4                 许仁贤                      15.21               40,160,604.00
     5                 卢礼灿                       6.69               17,648,796.00
     6                  陈文                        4.56               12,038,400.00
     7                  肖建                        0.95                2,508,000.00
     8                无锡宏诚                      5.00               13,200,000.00
                     合计                         100.00              264,000,000.00
     如发生因认购方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而需要以现金或其他方式
进行支付的情形,上市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现金对价金额进行调整。
     (2)现金对价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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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于配套募集资金到达上市公司账户后 3 个工作日内,最长
不超过股权交割日后 60 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支付至认购人指定账户,上市
公司逾期不支付现金对价的,自逾期之日起以现金对价的万分之五按日向认购人
支付滞纳金。
(四)资产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认购人与上市公司应相
互配合,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分别向主管机关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及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份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
     1、向标的资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标的资产变更至上市公
司名下的相关手续,并将认购人持有的归属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一并移交给上市
公司指定人员;
     2、在标的资产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上市公司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向深交所和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申请完成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手续;
     3、其他必要的资产过户手续。
(五)交易标的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各方同意并确认,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过渡
期间产生的亏损由认购人以连带责任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承担,认购人应以现金
方式向上市公司补足亏损部分。认购人承诺在过渡期间不对标的公司实施分红。
(六)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1、标的资产交割后标的公司应建立由 5 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其中标的公
司原股东有权委派 2 人。
     2、人员与劳动关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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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确认,按照“人员、资产和业务相匹配”的原则,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标的公司的有关在职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但如相关在职员工违反法律法规或劳
动合同的有关规定的,标的公司仍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任职期限承诺
     认购人承诺:认购人和无锡宏诚合伙人自股份登记日起在标的公司工作不少
于 36 个月。
     上述承诺任职期内,认购人和无锡宏诚合伙人不得在标的公司同业或类似业
务的企业任职、兼职,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与标的公司相同或类似产业,否则,
认购人和无锡宏诚合伙人违反承诺获得的全部所得归属于标的公司所有。
(七)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经交易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获
得满足后生效:
     1、上市公司已经取得或完成涉及本次交易的以下批准事项:
     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本次交易已经取得有权政府主管部门的下列批准或核准: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八)违约责任条款
     1、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协议中所作的
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
约方赔偿损失。
     3、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的损失为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
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应得的收益等间接损失),但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协议时预
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其违反协议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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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单方终止本次交易,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共
计支付 500 万元违约金。但是,因标的资产存在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的重
大瑕疵,或中国政府部门或证券监管机构的原因(包括新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正式的书面监管意见等),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履行的,协议各
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5、各方同意,本条第 4 款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对
各方产生约束力,不受协议第七条协议生效条款约束。
     如因认购方原因导致逾期未完成标的资产交割的(但政府审批、备案登记、
过户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逾期交割除外),认购方自逾期之日起以标的资
产对价的万分之三按日向上市公司支付滞纳金。如因上市公司原因导致逾期未完
成上市公司股份登记的(但政府审批、备案登记、过户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
的逾期登记除外),上市公司自逾期之日起以标的资产对价的万分之三按日向认
购人支付滞纳金。
二、《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主要内容
(一)未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1、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以及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
别不低于 4,800.00 万元、5,500.00 万元、6,200.00 万元。各年承诺净利润不考虑
股份支付(如有)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
     为避免歧义,如无特别说明,协议所称标的公司的“净利润”是指标的公司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税后净利润二者之孰低者,但与标
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非经常性损益除外,具体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2、低于业绩承诺的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三年内相应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
露标的公司每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预测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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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
诺净利润,则由补偿义务人分别以现金及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1)当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额高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数额 95%(含)但低于 100%时,补偿义务人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对上
市公司进行补偿,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累积已补偿金额。
     (2)当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额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承诺净利润数额 95%(不含)时,补偿义务人应当以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补偿的股份数量=当期补偿金额÷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00%股权交易
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该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任何一年计算的补偿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业绩承诺方已经补偿
的股份及现金不冲回;
     (2)如广信材料在业绩承诺期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上述公式的
应补偿股份数量应调整为:按照上述确定的公式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1+
转增或送股比例);
     (3)补偿义务人所需补偿的股份于股份交割日至补偿股份时期间已获得的
对应现金股利部分一并补偿给广信材料;
     (4)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计算
结果存在小数的,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补偿义务人以
现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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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如按以上方式计算的当年度应补偿股份数量大于补偿义务人各方届时
持有的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各方以现金补偿。
     3、补偿责任及限额
     (1)由于司法判决或其他原因导致补偿义务人在股份限售期内转让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广信材料股份,使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
或其本次交易认购的股份不足以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时,不足部分由补偿义
务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各补偿义务人按其于本次交易股权交割日之前持有标的公司的出资额
占全体补偿义务人合计持有标的公司的出资额的比例承担前述补偿责任,且各补
偿义务人对其中任一方应承担的前述补偿义务均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3)在任何情况下,因标的公司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足承诺净利润而发生
的补偿不超过业绩承诺方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
(二)补偿的实施
     1、各方一致同意,依协议第 1 条确定补偿义务人需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
偿的,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30 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按协议第 1 条计算
确定现金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到上市公司出具的
现金补偿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汇入广信材料指定
的账户。
     2、如果补偿义务人根据协议约定须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的,在业绩承诺期
每年的相应年度报告披露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按协议第 1 条计
算确定股份回购数量并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同时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份补
偿事宜。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公告后两个月内就补偿义务人当年应补偿股份的回
购及后续注销事宜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议案并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
工作。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等回购事项的决议后 30 日内,上市公司将以
总价 1.00 元的价格定向回购补偿义务人业绩承诺期内应补偿的全部股份数量并
一并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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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届时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对补偿股份回购事宜另有规定或要求的,则
应遵照执行。
     4、补偿义务人应根据上市公司的要求,签署相关书面文件并配合上市公司
办理协议项下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补偿义务人应协助上市公司通知
登记结算公司等。
     5、因补偿义务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约定期限之内补偿完毕的,应当继续履行
补偿义务并应按每日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计付延迟补偿部分的利息。前述利息应
当以现金方式偿付。
(三)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奖励
     1、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
利润,则超出部分的 25%奖励给业绩承诺方,标的公司为超额业绩奖励的支付主
体,由标的公司代扣代缴被奖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
     2、业绩承诺方有权选择实现或不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当业绩承诺方选
择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时,标的公司应将超额业绩奖励扣除代扣代缴的相关税
费后的余额(如有)以现金方式分别支付给业绩承诺方;当业绩承诺方选择不实
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时,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的部分仍可
计入标的公司下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四)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1、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于《现
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
     2、各方一致同意,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协议
同时解除或终止。
(五)违约责任
     1、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协议中所作的
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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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
约方赔偿损失。
     3、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的损失为违约行为给其他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
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应得的收益等间接损失),但不应超过违约方在签订协议时预
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其违反协议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协议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利润预测补偿及奖励事宜,则违约方
应向守约方共计支付 500 万元违约金。但是,因《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解除或终止、中国政府部门或证券监管机构的原因(包括新法律法规、政策、规
定、正式的书面监管意见等),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终止或无法履行的,协
议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补充协议》由交易各方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签订,就
《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中“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奖励”条款中的相关内容
进行补充约定。超额完成业绩承诺的奖励方案调整为:
     1、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标的公司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
利润,则超出部分的 25%奖励给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期的累计超额业绩奖励总
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即 13,200 万元)。标的公司为超额业绩奖励的
支付主体,由标的公司代扣代缴被奖励对象的个人所得税。
     2、业绩承诺方有权选择实现或不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当业绩承诺方选
择实现当期超额业绩奖励时,标的公司应将超额业绩奖励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
得税等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如有)以现金方式分别支付给业绩承诺方,剩余超额
部分不再计入下一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当业绩承诺方选择不实现当期超额业绩
奖励时,当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超过当期承诺净利润的部分仍可计入标的公司下
期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该补充协议与《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除本补充协议的
约定内容外,《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其他约定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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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
关规定,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
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为江苏宏泰 100.00%股权。江苏宏泰是中国大陆紫外光固化涂
料研发和生产领域最具竞争力的民营企业之一,致力于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和汽车
专用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凭借良好的质量获取了客户的广泛认可。《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中明确指出,“四、新材料”之“(三)高分子材料”之“新型功能
高分子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中,
将“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功能性外墙外保温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
约型涂料生产”明确列为石化化工行业鼓励发展的产品类型。2016 年,作为我
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和“中国制造 2025”重点发展的十大领域之一,新材料行
业的“十三五”规划出台在即,规划鼓励未来进一步开发、应用先进高分子材料,
大力发展环保型高性能涂料、长效防污涂料、防水材料、高性能润滑油脂和防火
隔音泡沫材料等品种。江苏宏泰主要产品为紫外光固化涂料,属于高分子环保型
涂料,产品的研发方向、生产技术、应用市场范围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
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江苏宏泰的主要产品紫外光固化涂料属于绿色环保型涂
料,生产环节能耗较小且对大气、水源、土壤污染小,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江苏
宏泰的涂料产品在生产环节并不排放废水和废渣,仅产生少量废气(挥发性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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溶剂)。江苏宏泰近年来购买并装置光氧除臭设备,进一步控制废气排放量。最
近三年来,江苏宏泰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及防治污染的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重
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不存在因有关环境违法行为而受到
行政处罚的记录。
     标的公司在土地管理方面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江苏宏泰最近三
年来遵守土地法规和其他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反
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而受到行程处罚的记录。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
资产重组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
规定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不违反上述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行政,符合国家相关产
业政策,符合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标的作价 66,000.00 万元,其中 60.00%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股份
发行价格为 44.73 元/股,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股份发行
价格调整为 27.86 元/股。以发行股份 14,213,924 股计算,若不考虑配套资金的影
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 160,000,000 股变更为 174,213,924 股,社会
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5.00%。因
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和《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
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1、交易标的定价公允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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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
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共同协商确定。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本次重组交易标的江苏宏泰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66,057.76 万元,评估增值率 843.87%。根据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标的江
苏宏泰 10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66,000.00 万元。
     评估机构沃克森具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证书,具有从事评估工作的专
业资质,且除业务关系外,沃克森与上市公司、江苏宏泰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
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在评估过程中,沃克森的评估工
作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完成评估工
作。本次评估选取的评估方法适当、评估的基本假设合理,评估结果公允,且本
次交易已经履行现阶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应履行的程序,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发行股份的定价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情况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为 44.73 元/
股,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股份发行价格调整为 27.86 元/
股,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有除权、除息事项或法
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则规定的调价情形的,则按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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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
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
超过 31,400.00 万元。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
价格的 100.00%,按以下方式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
九十的。
     最终发行价格经询价确定,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本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3、本次交易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充分论证,相关中介机构已针对本次交易
出具审计、评估、法律、独立财务顾问等专业报告,并按程序报有关监管部门审
批。本次交易依据《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
情形。
     4、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注了本次交易的方案、交易定价以及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发展
前景,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交易的公允性给予认可。
     综上,本次购买资产部分股份发行价格及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股份发行价格按
照市场化的原则进行定价,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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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标的为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肖建、
无锡宏诚合计持有的江苏宏泰 100.00%股权。根据工商管理部门等主管机关提供
的材料显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合法持有江苏宏泰 100.00%股权,
权属清晰,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潜在争议,该股权资产未有冻结、查封、设定
质押、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
纷,也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章程所禁止或限制转让的情形。各交易
对方对此作出了不可撤销的承诺。
     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为江苏宏泰 100.0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留
江苏宏泰全部现有业务及资产,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
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专用油墨产品,覆盖了印制电路板、精密加工制造、
LED 照明等多个细分应用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已成为内资专用油
墨制造企业的领跑者,无论是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油墨的生产加工技术还是
市场影响力,公司都处于行业前列,部分产品处于领先地位。
     标的公司江苏宏泰是中国大陆紫外光固化涂料研发和生产领域最具竞争力
的民营企业之一,致力于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和汽车专用涂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其核心团队在中国大陆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中从业多年,核心产品紫外
光固化涂料在行业内知名度较高,产品的客户目前主要为品牌手机厂商、汽车零
部件制造商、化妆品包装制造商等。
     本次重组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江苏宏泰 100.00%股权,将扩展产
品种类、拓宽客户行业,优化业务结构,并凭借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厚上市公司业
绩,降低单一产品经营风险,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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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和独立运营的管理体制,做到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
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不会对
现有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业之间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
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并建立了
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
和依法行使职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
不存在法律障碍,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事宜;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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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保
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
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动,仍为李有
明。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情形,不适用第
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治理、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
     本次重组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江苏宏泰 100.00%股权。由
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同时,上市
公司与标的公司在各自细分行业中均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业务协同效应将得到
明显体现,未来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将显著增强,本次交易从根本上符合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询价及认购。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有明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关联企
业并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公司及关联公司、本次重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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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李有明
及其控制的企业及关联企业与前述公司之间并未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为保证上市
公司保持独立性,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有明已对减少和规范未来可
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安排作出了承诺。
     此外,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经天职国际审计,并出具了天职业字
[2017]334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
六个月内并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并不存在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
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江苏宏泰 100.00%股权。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江苏宏泰全体股东合法持有江苏宏泰全部股权。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属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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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交易属于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整合,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
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投资者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之情形
     上市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专用油墨类产品,覆盖了印制电路板、精密加工制造、
LED 照明等多个细分应用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目前已成为内资专用油
墨制造企业的领跑者,无论是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油墨的生产加工技术还是
市场影响力,公司都处于行业前列,部分产品处于领先地位。
     标的公司江苏宏泰是中国大陆紫外光固化涂料研发和生产领域最具竞争力
的民营企业之一,致力于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和汽车专用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核心团队在中国大陆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从业多年,核心产品紫外光固化涂料
的市场知名度较高,产品的客户群体目前主要集中于品牌手机厂商、汽车零部件
制造商、化妆品包装制造商等。
     本次重组交易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江苏宏泰 100.00%股权,继续保持
江苏宏泰的独立法人地位,保持其现有管理团队、生产团队、技术团队不变。而
重组实施完成后,将扩展产品种类、拓宽客户行业,优化业务结构,并凭借协同
效应进一步增厚上市公司业绩,降低单一产品经营风险,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
能力,提高市场竞争力。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
投资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后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关于促进产业整合而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
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要求,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
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所募集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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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部分的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
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朝岚等 8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江
苏宏泰 100.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 66,000.00 万元,其中 60.00%以发行股份
方式支付,交易价格的 40.00%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 31,4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占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交易价格的比例未
超过 100%,本次重组及募集配套资金将一并提交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因
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适用意见。
五、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及第十七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拟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股权交易对价的现金
支付部分,免于适用《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最近二年盈利,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及第(五)项“最近一期末
资产负债率高于百分之四十五”的规定。
     上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
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
与效果。
     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未实施现金分红,符合广信材料原公司章程的规定;自
2016 年上市起,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
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最近十二个月
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综上,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的相关规定。
六、不存在《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情形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上市公司不存在《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发行证券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根据天职国际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3341-3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5,908,313.62 元,
占募集资金总额的 24.33%。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主要为公司募投项目尚
未建设完成,导致募集资金暂未完全使用。公司按 A 股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
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
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
基本一致,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31,4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00%。本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在扣除中介机构
费用及相关税费后,首先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将用于湖南
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
供出售的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的情形。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
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实施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江苏宏泰 100.00%股权,不
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
六条的规定
     为促进本次交易的顺利实现,提高本次交易整合绩效,并增强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盈利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上市公司拟向
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部分交易价格的 100.00%。因
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
日为该等股份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
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
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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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
文后,由本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满后,持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
减持应遵循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李有明,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
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综上,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
六条的规定。
九、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相关要求的情形
     《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规
定:“在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中,私募投资基金一般通过五种方式参与:一是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中,作为发行对象;二是上市公司合并、分立申
请中,作为非上市公司(吸并方或非吸并方)的股东;三是配套融资申请中,作
为锁价发行对象;四是配套融资申请中,作为询价发行对象;五是要约豁免义务
申请中,作为申请人。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中,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
当对本次重组是否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涉
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在重组方案实施前完成备案程序。”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
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
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
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
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不涉及非公开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因此不属于《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需进行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
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关于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的问题与解答》相关要求的情形。
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明确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聘请江海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证券法》、《公
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江海证券出
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4、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
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
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
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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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
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
形;
       8、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过
程中,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
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二)律师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启元律师认为:
       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重组构成不利影响的法律问题和风险;本次重组尚需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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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度,上市公司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58,235,391.58         249,341,632.40        266,858,043.12
非流动资产                     126,775,158.85          97,180,687.60         57,288,603.33
资产合计                       585,010,550.43         346,522,320.00        324,146,646.45
流动负债                       103,722,668.58         103,580,842.54        122,790,966.46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103,722,668.58         103,580,842.54        122,790,966.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81,287,881.85         242,941,477.46        201,355,679.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1,287,881.85         242,941,477.46        201,355,679.99
           利润表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70,960,726.36         250,371,308.76        268,470,264.29
营业利润                        50,557,207.76          47,637,550.40         45,908,174.50
利润总额                        50,877,799.50          49,237,033.69         47,351,503.96
净利润                          42,412,989.24          41,585,797.47         40,164,838.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2,412,989.24          41,585,797.47         40,164,838.24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41,323,721.10          40,239,730.28         38,942,559.29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现金流量表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41,647,823.08          45,259,136.57         42,678,542.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44,034,279.49        -39,714,247.69        -25,048,380.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188,885,638.54         -24,759,386.45        -14,816,107.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418,791.11         -19,705,457.25          2,731,268.52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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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2,177.22    20.82%     3,780.46      10.91%      6,332.22      19.54%
应收票据              2,504.09     4.28%     3,692.72      10.66%      2,528.56       7.80%
应收账款             13,529.39    23.13%    12,024.88      34.70%     12,168.26      37.54%
预付账款               216.17      0.37%         252.00     0.73%       779.36        2.40%
应收利息                82.04      0.14%              -           -           -             -
其他应收款             300.64      0.51%         559.71     1.62%       448.90        1.38%
存货                  5,013.99     8.57%     4,624.40      13.35%      4,428.51      13.66%
其他流动资产         12,000.00    20.51%              -           -           -             -
流动资产合计         45,823.54    78.33%    24,934.16     71.96%      26,685.80      82.33%
固定资产              6,441.18    11.01%     6,795.35      19.61%      2,839.67       8.76%
在建工程              3,588.41     6.13%         143.67     0.41%             -             -
无形资产              2,523.35     4.31%     2,582.36       7.45%      2,641.37       8.15%
长期待摊费用            96.24      0.16%         150.32     0.43%       213.82        0.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34      0.05%          46.38     0.13%        34.01        0.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677.52    21.67%     9,718.07     28.04%       5,728.86      17.67%
   资产合计          58,501.06   100.00%    34,652.23     100.00%     32,414.66     100.00%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32,414.66 万
元、34,652.23 万元和 58,501.06 万元,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存货、其他
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1)流动资产分析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26,685.80
万元、24,934.16 万元和 45,823.54 万元,分别占当期资产总额的 82.33%、71.96%
和 78.33%,所占比例相对较高。一方面是由于专用油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
业,对人才、技术的依赖较强,而固定资产的规模则相对较小;另一方面是由于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公司所处行业普遍采用信用销售的政策,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公司需投入较多的
资金用于日常的经营周转。
     1)货币资金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6,332.22
万元、3,780.46 万元和 12,177.22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73%、
15.16%和 26.57%。
     2015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2,551.76 万元,主要由广臻材料于
2015 年 9 月购买了一处房屋建筑物,以及向股东支付分红款等原因所致;2016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8,396.75 万元,主要由 2016 年 8 月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其中 12,000.00 万元已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转入
其他流动资产。
     2)应收票据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2,528.56
万元、3,692.72 万元和 2,504.09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48%、
14.81%和 5.46%。
     2015 年末应收票据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4.75%,较 2014 年末的
9.42%和 2016 年末的 9.24%略高,主要由于公司 2015 年收到的票据金额较大且
背书给供应商的票据金额较小所致。
     3)应收账款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12,168.26
万元、12,024.88 万元和 13,529.39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5.60%、
48.23%、29.52%。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期末净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在
销售过程中会给予客户一定信用期,从而导致确认收入到收回货款之间存在一定
的时滞。
     4)预付款项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779.36
万元、252.00 万元、216.17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2%、1.01%
和 0.47%。
     2015 年末预付款项余额较 2014 年末减少 527.36 万元,主要由于 2015 年 6
月公司收到江阴临港新城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退回的预付土地款所致。
     5)存货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存货净额分别为 4,428.51 万
元、4,624.40 万元和 5,013.99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60%、18.55%
和 10.94%。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半成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构成,报告期内维
持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合理水平。
     6)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公司无其他流动资产余额;截至 2016 年末,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 12,000.00 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6.19%,为用于
购买理财产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非流动资产分析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839.67 万元、6,795.35 万元和 6,441.18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9.57%、69.92%和 50.81%。
     2015 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 2014 年末增加 3,955.68 万元,主要由于公司
2015 年为满足华南地区的经营需要,通过广臻材料在广州市番禺区购置了一处
房产所致。
     2)在建工程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截至 2014 年末,公司无在建工程余额。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在建
工程金额分别为 143.67 万元和 3,588.41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8%和 28.31%。
     2016 年末在建工程金额较 2015 年末增加 3,444.74 万元,主要由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8,000 吨感光新材料项目”的新增投入以
及广臻材料房屋装修费用所致。
     3)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构成。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
和 2016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净值分别为 2,641.37 万元、2,582.36 万元和 2,523.35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6.11%、26.57%和 19.90%。
     2、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               550.00      5.30%         1,097.11      10.59%      1,609.19      13.11%
应付账款              7,877.21    75.94%         6,644.46      64.15%      5,619.33      45.76%
预收款项                41.72      0.40%              54.26     0.52%        65.92        0.54%
应付职工薪酬           549.90      5.30%             525.54     5.07%       530.20        4.32%
应交税费               680.60      6.56%             653.93     6.31%       688.35        5.61%
应付股利                     -             -         932.05     9.00%      3,407.99      27.75%
其他应付款             672.84      6.49%             450.74     4.35%       358.12        2.92%
流动负债合计         10,372.27   100.00%        10,358.08     100.00%     12,279.10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10,372.27   100.00%        10,358.08     100.00%     12,279.10     100.00%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2,279.10 万
元、10,358.08 万元和 10,372.27 万元,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
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流动负债构成,其中应付账款占比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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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1,609.19
万元、1,097.11 万元和 550.00 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3.11%、10.59%
和 5.30%。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余额逐年下降,主要由于结算方式变化导致。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5,619.33
万元、6,644.46 万元和 7,877.21 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45.76%、64.15%
和 75.94%。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变动情况基本和公司采购规模的变动
趋势相一致。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358.12
万元、450.74 万元和 672.84 万元,占公司负债的比例分别 2.92%、4.35%和 6.49%。
       3、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表:
          资本结构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17.73%                 29.89%                37.88%
流动资产/资产合计                     78.33%                 71.96%                82.33%
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                   21.67%                 28.04%                17.67%
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                     -                     -
          偿债比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4.42                   2.41                  2.17
速动比率(倍)                           3.93                   1.96                  1.81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37.88%、
29.89%、17.73%,总体水平较低且逐年下降,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
为 82.33%、71.96%和 78.33%,所占比重较高,资产流动性较强。截至 20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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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2.17、2.41、4.42,速动比率
分别为 1.81、1.96、3.93,均处于较高水平且逐年上升,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12                  2.07                 2.10
存货周转率(次)                        3.07                  3.13                 3.41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10 次、
2.07 次和 2.12 次。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信用销售政策、经营的季节性相关。
因为公司下半年为销售旺季,同时会给予客户一定信用期,从而导致年末应收账
款余额较高,进而使得周转率偏低。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41 次、3.13
次、3.07 次。报告期内公司产销情况较为均衡,生产运营情况稳定,存货周转情
况良好。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有所下降,生产成本随之降
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逐步增加了部分产品的备货量,导致存货周转率呈逐年下
降趋势。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1、利润构成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7,096.07              25,037.13            26,847.03
其中:营业收入                  27,096.07              25,037.13            26,847.03
二、营业总成本                  22,122.40              20,273.38            22,256.21
其中:营业成本                  14,782.65              14,166.16            15,398.3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3.81                 192.56               253.96
      销售费用                   3,693.05               3,300.50              3,648.71
      管理费用                   2,591.10               2,162.06              2,5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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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费用                     -22.41                 -11.71                -30.09
    资产减值损失                 804.20                 463.80               440.90
  加:投资收益                        82.04                        -                    -
三、营业利润                       5,055.72               4,763.76              4,590.82
  加:营业外收入                      37.68                 169.46               151.16
  减:营业外支出                          5.62                  9.51                 6.83
四、利润总额                       5,087.78               4,923.70              4,735.15
  减:所得税费用                     846.48                 765.12               718.67
五、净利润                         4,241.30               4,158.58              4,016.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4,241.30               4,158.58              4,016.48
利润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847.03 万元、
25,037.13 万元和 27,096.07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4,016.48 万元、4,158.58 万元和
4,241.30 万元。
       2、盈利能力和收益质量分析
          盈利能力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7%                 18.72%                20.73%
销售净利率                          15.65%                 16.61%                14.96%
销售毛利率                          45.44%                 43.42%                42.64%
          收益质量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外收支净额/利润总额              0.63%                  3.25%                 3.05%
所得税/利润总额                     16.64%                 15.54%                15.18%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97.43%                 96.76%                96.96%
/净利润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0.73%、18.72%和 12.87%。随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净
资产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在两年左右,项目达产也还需
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时间内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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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销售净利率分别为 14.96%、16.61%
和 15.65%,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42.64%、43.42%和 45.44%。2015 年度,公司精
密加工保护油墨的产销量较 2014 年度有所下降,但公司在 PCB 专用油墨领域的
市场份额有所提升,PCB 专用油墨的销售量和营业收入较 2014 年均有所提高;
与此同时,由于国际原油价格下降导致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有所降低,故 2015
年度公司整体盈利能力较 2014 年度有所上升。公司精密加工保护油墨应用于富
士康代工的 iPhone SE 的零配件制造,2016 年度公司精密加工保护油墨产销量较
2015 年度有所增长,导致 2016 年度销售毛利率有所上升;然而,因期间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有所上升,导致 2016 年度销售净利率有所下降。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3.05%、3.25%和 0.63%,利润主要来自正常经营活动,收益质量较高。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特点
     1、行业现状、发展及市场容量
     标的公司是一家从事紫外光固化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在
细分行业属于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
     紫外光固化材料是指在紫外光(UV)的照射下,具有化学活性的液体配方。
紫外光固化涂料是紫外光固化材料的一种。通过紫外光照射,紫外光固化涂料可
在基体表面实现快速固化并形成固态涂膜,从而使基体表面拥有一定功能性(如
抗腐蚀、耐刮伤、耐黄变等)。紫外固化技术属于辐射固化技术的一种,也是一
种主要的辐射固化方式。目前在所有的辐射固化涂料中,紫外固化涂料占比在
90%左右,因此“紫外光固化”也被作为“辐射固化”的简称。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紫外光固化材料的生产及应用技术已较为成熟。通
过辐射固化技术,UV 涂料、UV 油墨等可在多种基材表面以超过传统热固化涂
料/油墨数百倍乃至数千倍的速度迅速固化形成保护层。紫外光固化涂料具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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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适应性广、节能、环境友好、经济等特点,因此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并逐步
替代传统的热固化涂料,目前已成为多个领域的重要功能性材料。
       (1)全球辐射固化材料市场2
       2012 年全球辐射固化配方产品市场消耗量总共为 45.7 万吨。其中,亚洲地
区的市场消耗量最大,达到 20 万吨。在亚洲市场中,中国市场消耗量居首位,
日本其次,其余为亚洲其他地区市场;居第二位的地区性市场是欧洲、中东和非
洲(EMEA)地区,仅次于亚洲地区,超过 14 万吨;美洲市场居全球第三位,
超过 10 万吨。此外,按照辐射固化配方产品应用领域分类,2012 年辐射固化涂
料所占比重最大(20 万吨),辐射固化上光油(清漆)其次(9.8 万吨),再次
为电子产品用的辐射固化材料(8.5 万吨)和印刷辐射固化油墨(5.6 万吨),其
余为其他应用(1.8 万吨)。根据美国的市场调查公司 TMR(Transparency Market
Research)提供的一份报告显示,到 2019 年全球的辐射固化产品市场价值将达
到 79.301 亿美金。基于 2012 年 49.385 亿美金的产值推算,2013 年到 2019 年的
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将达到 7.0%。
       另一份由美国知名市场研究公司 Marketsand Markets 于 2014 年发布的研究
报告3与 TMR 的报告结论基本一致。该报告指出,2013 年全球紫外光固化涂料
市场价值约为 42.254 亿美元,预计 2014 年可达 45.946 亿美元,而到 2019 年将
有望达到 75.904 亿美元,2014~2019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 10.6%。
       (2)中国紫外光固化涂料市场概况
       据中国感光协会辐射固化专委会的统计数据,2014 年我国辐射固化配方产
品总产量约为 11.21 万吨,总产值约为 56.37 亿元。其中,紫外光固化涂料所占
份额最大,总产量 6.87 万吨,占全国辐射固化配方产品比例为 61.28%,总产值为
30.21 亿元。
       2、行业发展特点
2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3
    http://www.marketsandmarkets.com/Market-Reports/uv-coatings-market-926867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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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周期性特点
     紫外固化涂料行业的发展与下游行业密切相关,同时又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
的影响,当经济繁荣时,行业销量将保持稳定增长,当经济萧条时,行业销量将
趋于减少,与国民经济发展周期保持正相关关系。
     (2)区域性特点
     我国紫外固化涂料生产厂家数量较多,多集中于长三角和珠三角两个精细化
工行业较为发达的地区,与消费电子产品加工等下游行业的区域分布情况基本一
致。
     (3)生产特点
     紫外固化涂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由于紫外光固化涂料的生产过程不涉及
化学反应,而仅仅是不同原料的充分物理混合,且原材料中挥发性有机溶剂较少,
因此基本不会产生废水、废渣,废气也经过净化处理后才排向大气中,不存在重
污染情形。
     (4)技术特点
     紫外固化涂料产品作为功能性材料,一般需要按照终端用户的具体要求配
制。由于电子消费品等下游行业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很快,对紫外光固化等功能
性材料研发速度的要求也很高,紫外光固化涂料生产制造企业必须不断优化配方
和工艺,才能维持市场竞争力。紫外光固化涂料的技术诀窍多、附加值高,且具
有极高的商业机密,对企业的研发水平和技术积累要求很高。
       (5)盈利特点
     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特殊功能性材料,其成本占下游客户采购总成本的比重
一般较低,但在下游客户的生产过程中却发挥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紫外光
固化材料的性能和质量会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下游客户产品的性能、质量和良品
率,下游客户一般更专注紫外光固化涂料的性能和质量,而非价格,因此紫外光
固化涂料的毛利率水平普遍维持在较高水平。
       3、行业进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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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技术壁垒
     紫外固化涂料行业具有典型的技术密集特征,技术壁垒主要体现两方面:一
方面是低聚物的树脂合成技术和配方的研发技术,都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研发才
能掌握。这也是长久以来欧美日主要企业占据紫外固化涂料产品市场的主要原
因。另一方面,紫外固化涂料生产工艺的优化和突破需要与来自下游客户的大量
反馈数据相配合,才能带来最终的技术突破,所以要求行业内企业完善自身的技
术服务配套体系,与终端用户保持密切的技术支持和沟通。
     (2)人才壁垒
     我国紫外固化涂料技术产业化的历史较短,行业内紫外固化涂料技术专业人
员匮乏,而较高的技术壁垒又使得该行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极为强烈。两者之间
的突出矛盾成为限制国内新进入企业发展壮大的一大障碍。
     (3)资金壁垒
     紫外固化涂料产品门类庞杂、品种繁多,不同细分领域对涂料的性能要求会
存在较大差异,这就决定了紫外固化涂料企业的设备(尤其是研发检测设备)采
购具有一定的专用性,对细分领域的人才需求也不尽相同,因此需要较大的资本
投入。在产业化前期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其进行规模化生产以降低成本,实现经
济效益;而产业化中期则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以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的个
性化要求,及时适应下游行业工艺和产品不断改进的需要,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
     (4)市场壁垒
     因为紫外固化涂料较多依赖于终端用户的使用体验,下游企业对紫外固化涂
料的选购主要依赖过往的交易经验和使用体验,对质量稳定、服务良好的企业较
为信赖。对于毫无紫外固化涂料生产经验的新企业而言,进入该市场需要花费大
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用于市场推广,而且有较大的推广失败风险。早期成功进
入该行业的企业可以建立先发优势,拉开了新进入企业和原有企业之间的差距。
     4、行业上下游情况
     紫外光固化产业链的上游为基础化工原材料以及相关辅料,中游为紫外光固
化原料与紫外光固化配方产品生产商,下游为消费电子产品、汽车、电子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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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零部件、光纤、油墨印刷、家居建材以及微电子等行业的终端客户。江苏宏
泰属于“紫外光固化材料”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中游。
     紫外光固化材料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行业,具体包括树脂、溶剂、单
体等精细化工细分行业。紫外光固化材料行业所需的多种原材料均为化工产品,
包括多种单体、树脂和溶剂等。化工行业产品价格主要会受到石油价格波动以及
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紫外光固化材料主要供给手机、笔记本电脑等消费电子品制造厂商,汽车零
部件厂商,光纤光缆生产厂商,印制电路板厂商,化妆品包装制造企业,以及高
档印刷厂家等企业,该类企业构成了江苏宏泰的下游行业。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持
续快速健康发展周期,上述下游行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对紫外固化材料的需
求也将持续快速增长。
     5、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重要的功能性新材料,具有环保、高效等特点,是国家
正在着力培育的战略新兴产业。随着传统涂料产品(如 PU 涂料)替代需求的不
断增加,以及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将
迎来快速发展阶段。我国对紫外光固化涂料产业的政策支持详见本报告书“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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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八、主营业务情况”之“(二)所处行业的主管部
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2)下游行业全球产能向中国转移的战略契机
     江苏宏泰所处的行业面向的下游市场非常丰富,涵盖了电子消费品、汽车、
化妆品包装、运动器材加工等制造行业。随着制造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全球一体
化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不断推进,高利润、环保、美观耐用
的高品质手机、汽车等制造业将在我国蓬勃发展。随着我国整体经济水平的不断
提升,消费者对于产品的需求也不再限于物美价廉,而是追求高档次高性能及个
性化的产品,消费升级已成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这些高档产品的制造
业正在往中国转移,对上游的高档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提供了重要的发展契机。
     (3)日益扩大的市场需求
     紫外光固化涂料应用的领域极为宽泛,可以为手机、电脑、智能穿戴设备、
食品包装、汽车车灯及内饰等行业的性能和品质升级提供有效支持,近年来行业
发展迅速。在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背景下,电子消费品、汽车等行
业将迎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进而有效推动紫外光固化涂料的需求。
     (4)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宽所带来的使用契机
     随着新材料技术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新材料、新技术问世,紫外光固化
涂料行业也不例外。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在耐磨性、耐刮伤性、
抗腐蚀性等性能方面均有优异表现,可有效满足多个领域的表面处理需求。随着
我国消费升级需求的不断释放,消费者对各类产品的性能、精密度、质感等方面
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不断满足消费市场消费升级的需要,制造行业对功能性材料
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随着紫外光固化涂料领域的技术进步,其应用场景也不断得到延伸。以汽车
工业的应用为例,紫外光固化涂料最早仅应用于部分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加工,目
前已逐步扩大到照明前灯灯罩、反光罩、汽车内外饰等方面,将来预计还会在车
窗玻璃涂层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显示出广阔的发展空间。
     (5)各国立法对制造业环保、节能的要求日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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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绿色经济的理念逐渐进入我国及欧美发达国家的立法视野,对高能耗、
高污染材料进行替代是制造业特别是高科技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诉求。紫外光
固化涂料相比于传统热固化涂料具有显著的环保节能优势,在不影响性能的前提
下,可有效降低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此外,由于紫外光固化涂料的生产工艺
较热固化简单,可以大大减少附加设备的投入,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大幅减少了
能耗。
     6、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全球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
     自 2008 年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后,全球都处于经济复苏的阶段。目前全球经
济复苏的态势尚未完全明确,使得全球经济的发展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若全球
经济复苏受阻,甚至发生全球性的通货紧缩,势必影响消费者对高端产品的购买
力,进而影响相应制造业的订单情况,削减全球紫外光固化涂料市场的消费能力。
     (2)行业缺乏统一的行业监管体制,行业标准有待完善
     目前对于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尚没有统一的监管机构,1993 年成立的辐射
固化专业委员会是一个由行业科技工作者和企业会员建立的自律组织,主要功能
是学术交流、教育、技术开发,并不具备监管及执法职能。协会陆续推出的一些
产品技术指标可为终端用户的质量控制提供有益参考,但尚不存在有效的约束力
和立法效应,不利于行业的统一监管。
     (3)基础原材料价格波动
     紫外光固化涂料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为树脂、单体、溶剂等石油化工的下游产
品。近两年受到全球经济下行的影响,石油及相应的石油化工产品的价格处于低
位,一定程度上为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是,未来随
着经济重新进入扩张期,包括江苏宏泰在内的整个行业将可能面临原材料采购成
本上升的压力。
(二)下游行业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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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功能性材料,在各类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其直接下游主要为精密模具加工、精密件加工、汽车零部件加工等领域。
从终端产品来看,紫外光固化涂料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等多个领域。紫外
光固化涂料的下游行业应用情况如下图所示:
     江苏宏泰经过多年的技术和客户积累,并结合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目前已
形成了以消费电子品专用涂料为主,汽车零部件专用涂料、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运动器械专用涂料、钢铁临时防护涂料为辅的业务体系。
     1、消费电子品领域
     (1)消费电子产品的行业状况
     江苏宏泰的消费电子产品专用涂料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精密结构件的生产,
并最终应用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可穿戴设备等终端电子产品上。
江苏宏泰销售的电子产品专用涂料中,绝大部分都应用于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的
表面处理,因此,智能手机的市场规模、发展趋势、主要厂商的出货量直接决定
了相应专用涂料产品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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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走向成熟,移动互联的快速崛起引领了智能终端设
备的蓬勃发展,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终端设备的不断创新,造就了智能终端设备
出货量持续的高增长。国内移动通信技术随着 3G 技术的普及,4G 技术的兴起,
带动了中国消费者的手机置换潮。根据 IDC 的数据统计,2016 年度全球智能手
机出货量将达到 14.454 亿部。近年来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近年来,随着智能手机全球普及率的不断提高,智能手机出货量已快速增长
至每年 14 亿部以上,成为市场规模最大的电子消费品。智能手机相对于传统手
机而言,对外壳、内部结构件等工艺要求更高,对精密结构件的需求较大,因此
近年来智能手机的爆发也给下游精密结构件及配套专用涂料企业带来了难得的
发展机遇。
     在新技术的带动下,消费电子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扩张,由于中国具有人口优
势,几年来,以中国为主的亚洲发展中国家逐渐取代北美,成为全球最大的消费
电子产品市场。
     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预计未来消费者的手机替代需求也将持续增加,
在可预见的未来,智能手机行业都将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子消费品产品存在。根据
IDC 的研究报告,到 2020 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将达到 17.10 亿部。
     (2)江苏宏泰在电子消费品专用涂料行业的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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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手机制造国,根据 2015 年国家工信部的统计数据,中国
手机产量占全球出货量比重已超过 50%,手机加工制造市场规模庞大,对手机专
用涂料的市场需求也十分旺盛。
     江苏宏泰凭借多年的技术和客户积累,在国内手机专用涂料市场已形成了很
强的市场竞争力。目前,江苏宏泰的专用手机涂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华为、OPPO、
酷派、联想、TCL 等国产品牌手机的精密件表面处理,近年来,得益于华为等
国产品牌手机的快速崛起,江苏宏泰手机专用涂料的产销规模也随之增加。
       根据 IDC 和 Strategy Analytics 等机构发布的市场研究报告,2016 年 3 季度,
华为、OPPO、VIVO 等三家国产品牌手机出货量已位居国内智能手机出货量前
三,国产品牌手机良好的销售势头有效推动了江苏宏泰在手机专用涂料领域的快
速发展。
     江苏宏泰在电子消费品专用涂料领域的直接客户包括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通达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东莞
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国内知名的精密结构件加工企业。此外,江苏宏泰与华
为等手机品牌厂商亦建立了稳定的研发合作关系,江苏宏泰会根据终端手机品牌
厂商的要求提供定制性的产品研发,确保其涂料产品在行业内处于技术领先状
态。
       2、汽车领域
     (1)汽车行业发展状况
     汽车行业是我国工业体系的支柱产业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汽车工业有
着突飞猛进的发展,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中国在 2009 年就
已跃升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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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行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情况密切相关,近年来,随着我国整
体经济水平的不断增长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行业也经历了突飞猛
进的发展。2015 年度,我国汽车产量达到 2,483.8 万辆,连续 7 年位居全球第一。
汽车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成熟,按照汽车行业的一般发展规律,未来我
国汽车行业预计将朝着电动化、智能化、轻量化等方向发展。
     一方面,目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加速的发展阶段,国民经济仍
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国民的汽车消费将进一步升级。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
的数据,截至 2015 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为 1.72 亿辆,对应我国的千人平均汽
车保有量仅为 125.27 辆,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目前美国千人平均汽车
保有量约为 800 辆),国内的汽车消费市场潜力仍然巨大。可以预见,随着我国
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行业仍将保持稳定、快速
的发展趋势。
     另一方面,随着汽车消费升级需求的不断增加,汽车生产制造过程中对质量
和品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无论是电动化、智能化还是轻量化的发展趋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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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汽车材料、结构设计、制造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汽车
零部件生产制造的重要功能性材料,也会在汽车消费升级的过程中获得难得的发
展机遇。
     (2)江苏宏泰在汽车专用涂料行业的发展状况
     汽车涂料是指涂装在汽车等各类车辆车身及零部件上的具有一定功能性的
涂料。汽车涂料由于其综合性能要求(包括外观指标、机械性能、防腐性能、耐
候性能、施工配套性等)和性价比要求等都高于其他涂料种类,且必须与科学的
涂装工艺紧密配套,研制、生产和施工难度高,因此被公认为是代表着一个国家
涂料工业最高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的涂料门类。
     汽车涂料作为工业涂料中最重要的细分门类,受益于我国汽车工业的快速发
展而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步。国外汽车涂料巨头在我国汽车涂料市场中居于主导
地位,如 PPG、巴斯夫、杜邦、关西、立邦等,其在国内采取独资或合资方式,
主要为国际著名汽车制造商和高端乘用车提供配套,并已形成了稳定的供应链体
系。如美系车(通用、福特等)主要使用美国杜邦或 PPG 的汽车原厂涂料;德
系车(大众、奔驰、宝马等)主要使用德国巴斯夫等欧洲厂商的汽车涂料;日系
车(丰田、本田、日产等)主要使用日本立邦或关西的汽车涂料等。
     江苏宏泰生产的涂料产品目前主要用于汽车车灯罩和反光罩的生产加工,未
来还有望应用于汽车轮毂、汽车内饰、车窗玻璃等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
江苏宏泰的汽车涂料产品在产品性能和质量上已处于行业前列,并得到了下游客
户的一致认可。汽车零配件行业具有很高的资质门槛,国外汽车生产厂商普遍要
求零配件供应商通过其资质认证,且认证周期较长,汽车车灯涂料的资质认证周
期一般在 3~5 年。目前江苏宏泰的产品仅应用于通用五菱、长安、奇瑞等国产品
牌汽车的零部件生产。
     为了切入外企汽车品牌的供应链系统,江苏宏泰于 2016 年 4 月委托国外的
认证机构对江苏宏泰汽车车灯涂料产品进行性能认证,江苏宏泰的汽车车灯涂料
产品必须通过在美国佛罗里达州长达 36 个月的暴晒试验,并通过一系列的产品
性能和产品质量测试,才能取得国外检测机构的认证证书,并最终进入外资汽车
品牌的供应商名录。如果江苏宏泰的汽车车灯涂料产品在 2019 年顺利通过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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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检测,则江苏宏泰将有效解决汽车车灯涂料领域的资质瓶颈
问题,有力拓宽江苏宏泰在汽车车灯涂料领域的增长空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江苏宏泰汽车车灯涂料的认证工作仍在正常推进。
     3、其他领域
     功能性涂料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随着全球消费升级需求的不断增加,多个
领域对紫外光固化涂料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除了电子消费品和汽车产品以外,
江苏宏泰的专用涂料产品还应用在化妆品包装、轻质箱体保护、钢材临时防护以
及运动器材防护等领域。在过去两年里,江苏宏泰的经营战略侧重于电子消费品
特别是手机市场并取得了成功,在手机涂料领域建立起了独特的优势、取得了领
先的市场地位。在未来,江苏宏泰一方面将力争保持在手机涂料的竞争力,另一
方面,拓展新的领域、不断提高经营业绩。
     (1)化妆品包装
     中国是全球第二大化妆品市场,2014 年市场规模为 2,940 亿元,五年来的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10%。然而,目前对许多中国消费者来说,化妆品仍是可选消费
品,中国的年人均化妆品消费水平只有 35 美元,是日本的八分之一。随着收入
稳步增长,人们会更愿意为美丽消费,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会开始选购化妆品,现
有的消费者会购买价格更高的高档化妆品。中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基数,在
化妆品市场的潜力较大。根据欧睿国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 至 2019 年中国市
场销售额仍将以 11%的年复合增速增长,2019 年中国化妆品市场销售额可达
4,9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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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欧睿国际
     对于化妆品消费者,特别是女性消费者,包装是否美观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该
款化妆品的销量:色彩和外形美观的包装,能提高潜在消费者对于该款产品使用
效果的期望,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江苏宏泰在紫外光固化涂料领域已经进行了
多年的技术积淀,其产品的优良质量(包括美观度)已经在手机领域得到广泛认
可。对于化妆品涂料的质量要求,手机级别的涂料完全能够胜任,其原因是化妆
品属于快速消费品、相对于手机的使用周期较短,所以江苏宏泰在化妆品涂料领
域的技术水平完全能够达到客户的需求。江苏宏泰在化妆品包装领域的直接客户
包括乐雅、阿蓓亚、中山美全等厂家,并最终应用于国际知名品牌如迪奥、雅诗
兰黛、玉兰油等。在未来,江苏宏泰准备在该领域进行扩张,加大营销力度,凭
借稳定的产品质量继续提高市场占有率。
     (2)轻质箱体保护
     传统的货车箱体由普通钢或者锰钢制成,其自重大、耗油高。近年来,随着
材料加工技术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自重轻且承压能力强的新材料脱颖而出,特
别是由玻璃钢、木材、工程塑料等材料制成的复合轻质箱体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能大幅降低车身自重从而减少油耗。
     轻质箱体涂料产品是 2016 年江苏宏泰新开拓的产品。复合材料的轻质箱体
在国内刚刚兴起,成长空间广阔,轻质箱体涂料有望成为江苏宏泰未来业绩增长
的主要驱动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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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钢材临时防护
     虽然近年来,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我国钢铁行业普遍面临
着较大的去产能压力,但是随着全球范围内基础建设需求的不断增加,预期未来
国际钢材的需求也将筑底回升。此外,我国在 2016 年 10 月取得了多起美国对我
国钢材反倾销起诉的胜诉,有望缓解我国对美油井管的出口压力,对于我国钢铁
行业以及钢材保护行业是利好因素。虽然目前江苏宏泰的钢材临时防护涂料仅销
售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油井管供应商,但是这一产品还可以应用在
其它钢材的保护,只要钢铁行业回暖,势必会使江苏宏泰在钢材保护领域的业务
受益。
     (4)运动器材防护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于健康的意识不断提高,在运动
健身方面的投入也逐年增加。特别是在北京、上海、深圳等我国一线城市,大量
的工作岗位需要久坐,造成了近年来出现大量的颈椎病、腰椎病等职业病,这深
刻地影响了都市居民的生活理念,使得体育运动和健身成为了都市居民的一种新
生活习惯,甚至是时尚,使得我国体育产业蓬勃发展,产业规模逐年提高。据国
泰君安研究所的报告显示,我国体育产业规模由 2006 年的 983 亿元,增长至 2013
年的 3,563 亿元。而根据《中国体育产业专题研究报告 2015》文中的数据显示,
我国体育用品生产市场占到了整个体育产业的 79%,市场规模很大。在这样的背
景下,运动器材防护涂料的市场也颇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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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泰君安证券研究
     2016 年 6 月 23 日,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 1.5 万亿元,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
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江苏宏泰在运动器材防护涂料领域已经开始
布局,与厦门新凯复、厦门通达等知名运动器材供应商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江苏宏泰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可应用于碳纤维材质的自行车和赛车头盔、网球
拍、运动自行车、健身器械等运动产品的外层保护,使运动器材具有优异的耐磨
性、耐刮伤性和抗腐蚀性,同时增加被覆盖物的视觉美观。
     4、下游行业对专用涂料的需求情况
     据国家统计局和工信部统计显示,2016 年我国手机产量为 21 亿部(其中智
能手机 15 亿部),以每部手机 15~20 克左右的紫外光固化手机专用涂料计算,
2016 年手机用紫外固化塑胶涂料的需求量约为 3.15 至 4.2 万吨(智能手机需求
量约为 2.25 至 3 万吨)。据国家统计局和工信部统计显示,2014 年我国笔记本
电脑产量为 2.27 亿台,以每台笔记本电脑使用紫外光固化材料 20 克计算,则 2014
年笔记本电脑用紫外固化塑胶涂料需求量达到 4,540 吨。
     行业统计数据显示,2016 年我国汽车产量为 2,819.3 万辆。按照每个车前灯
75 克、车后灯 25 克的用量计算,每辆汽车的全部灯罩及反光罩需要大约 200 克
紫外光固化涂料,2016 年车灯涂料市场需求量约为 5,600 吨;在汽车仪表盘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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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等领域,每辆汽车大约需要 200 克专用涂料,2016 年汽车内饰涂料市场需求
量约为 5,600 吨;如果汽车轮毂表面也全部采用紫外光固化涂料替代现有的热固
化涂料,则每个车轮毂的涂料需求量约为 200 克,整车轮毂涂料需求量高达 800
克,对应每年车轮毂涂料的潜在需求量约为 2 万吨。如果未来汽车玻璃全部使用
复合材料替代,则复合材料表面亦需要涂覆大量的专用保护涂料,预计届时汽车
专用涂料需求量还将有大幅提高。上述测算并未包含汽车维修及零部件更换领域
的市场需求,因此目前国内汽车领域的实际涂料需求预计大于上述测算结果。
(三)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核心竞争力
     江苏宏泰打破了国外巨头 PPG、阿克苏诺贝尔等公司对紫外光固化涂料的垄
断,抢占了手机等电子消费品紫外光固化涂料市场,逐步建立了领先地位,形成
了明显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江苏宏泰的核心技术成员自 1992 年起就开始涉足光固化涂料领域,发展至
今,江苏宏泰已组建 84 人的研发团队,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紫外光固化涂料研
发创新机制,高效的研发团队和科学的研发机制形成了江苏宏泰最重要的核心竞
争力。
     紫外光固化专用涂料作为多个领域的功能性材料,具有功能性强、技术要求
高、更新速度快等特点,对研发人员的研发能力和研发速度都有很高的要求。由
于我国紫外固化涂料产业化的历史较短,紫外固化涂料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十分
匮乏,除阿克苏诺贝尔、PPG 等外资涂料巨头企业以外,大部分紫外光固化专用
涂料企业(尤其是内资企业)的研发队伍都相对薄弱。
     为了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江苏宏泰自成立以来便开始重点培育自主研发
团队。凭借多年来持续的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江苏宏泰成功组建了国内技术实
力最强的研发团队之一。目前,江苏宏泰拥有技术研发人员 84 人,其中从事配
方研发的员工超过 40 人,研发人员数量达到总员工人数的 30%,无论是研发人
员数量还是技术创新能力,江苏宏泰都位居国内紫外光固化涂料领域前列,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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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专业功底扎实、技术经验丰富、人员结构合理
的研发团队是江苏宏泰核心竞争力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凭借强大的研发团队,江苏宏泰成功打破外资企业对高性能专用涂料的垄
断,成为国内少数具有高性能紫外光固化涂料研发能力和应用领域拓展实力的企
业之一。目前江苏宏泰所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研发,自主研发的产品覆
盖了手机外壳、汽车车灯罩、运动器材、化妆品外包装、钢材临时防护、轻质箱
体保护等多个领域,这些自主研发产品的核心配方和生产工艺构成了江苏宏泰的
核心竞争力。
     江苏宏泰于 2012 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15 年通过了复审。2014
年,江苏宏泰的高性能可重涂紫外光固化彩色-涂银粉涂料和无溶剂型金属防腐
UV 快速固化涂料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苏宏
泰已拥有多种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的核心配方、发明专利 6 项。
     (2)产品性能及质量优势
     江苏宏泰凭借高效的研发团队、科学的研发机制以及多年的技术积累,拥有
快速研发定制化专用涂料的能力,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高性能专用涂料研发能
力的企业之一,在专用涂料领域拥有明显的产品性能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
     专用涂料产品作为功能性材料,产品性能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下游客
户产品质量的好坏,江苏宏泰自主研发的多种专用涂料产品的性能均处于行业前
列,并得到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产品性能优势已成为江苏宏泰的核心竞争力。
江苏宏泰自主研发的“窄边振动耐磨产品专用涂料”的性能指标与某国内知名品
牌手机标准的对比情况如下:
         测试指标           江苏宏泰测试指标            某国内知名品牌手机标准
    百格(附着力测试)             5B                              ≥4B
  水煮(高温高湿测试)         100℃×30min                    80℃×30min
            硬度                 1Kgf/H                           1Kgf/F
  RCA/175g(耐磨测试)            800 次                          200 次
         振动耐磨                  3hr                              2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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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用涂料的研发领域,单个指标的性能突破相对易于实现,其技术难点往
往在于单个指标取得突破的同时仍可以保持其他性能指标的稳定性,江苏宏泰的
专用涂料产品不仅在单个性能指标上处于行业前列,在性能指标的均衡性和稳定
性方面也拥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此外,江苏宏泰一直注重对产品质量的控制,从原材料采购到产成品交付,
建立了《采购控制程序》、《物资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程序》、《检验
与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确保向顾客提供符合既定要求
的产品和服务。江苏宏泰已于 2007 年通过了 ISO 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ISO
9001:2008、ISO/TS 16949:200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均处于
行业前列。
     (3)客户优势
     由于紫外光固化涂料有较强的功能性和专用性,紫外光固化涂料制造企业与
下游客户之间的合作除产品销售之外,还涉及到产品应用解决方案及客户制造工
艺的改良等。江苏宏泰会根据客户需求微调涂料配方,客户也会基于涂料的产品
特性对制造工艺进行改良。经过多年的发展,江苏宏泰依靠持续的研发创新和高
标准的质量管理,确保了产品拥有稳定的品质和良好的使用效果,进而积累了一
批综合实力较强的稳定客户,并与其形成了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良性合作关系。
     以手机制造领域为例,目前江苏宏泰与国内主要手机代工厂均已建立了稳定
的合作关系。良好的客户资源为江苏宏泰在行业内赢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
力,并为公司进一步的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技术服务优势
     光固化涂料行业具有快速多变的特点,特别是手机等快速消费品行业,外观
设计的潮流变化很快,这就对紫外光固化涂料制造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反应速度提
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技术服务领域,一方面江苏宏泰自身有强大的研发团队以及新产品储备,
能够快速适应市场的变化;另一方面,江苏宏泰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对于
各类投诉、质量疑问、质量事故等,江苏宏泰承诺在 24 小时之内向客户提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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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答复;对于需要在现场解决的事务,江苏宏泰承诺在中国大陆区域 48 小时之
内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无论是在服务质量方面还是响应速度方面,江苏宏泰都处
于行业前列,并得到了大量客户的高度认可,形成了一定市场口碑。
     2、主要竞争劣势
     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其产品配方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核
心,而产品配方的升级和改进也需要强大的资金实力作为支持。虽然江苏宏泰近
年发展迅速,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断提高,但产能也已接近饱和,从而影响盈利
能力的持续增长。受资金实力的限制,现有设备和研发资金规模已难以满足江苏
宏泰快速发展的需要,资金问题同时也制约了江苏宏泰吸引更多、更高层次的科
研以及经营方面的专业人才。
     3、行业地位及获奖情况
     江苏宏泰是国内领先的紫外光固化涂料制造商,特别是在手机涂料细分市
场,江苏宏泰的产品质量得到华为等著名厂商的认可,享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及知
名度。江苏宏泰未来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各项技术改造,并紧密关注行业
最新国际动向,使江苏宏泰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保持国内领先,逐步追赶甚至
超越国际领先水平。
     江苏宏泰的汉普诺(HIPRO)在 2014 年获得“无锡市知名商标”称号。
此外,江苏宏泰还获得无锡市科学进步奖三等奖等荣誉称号。江苏宏泰获奖情况
如下:
                 获奖名称                                  获奖时间
              无锡市知名商标                             2014 年 12 月
       无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2014 年 1 月
     江苏宏泰的多款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具体情
况如下:
                 产品名称                                  认定时间
高性能可重涂紫外光固化彩色一涂银粉涂料      2014 年 12 月(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无溶剂型金属防腐 UV 快速固化涂料         2014 年 12 月(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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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性能环保型紫外光固化抗沾污纳米涂料         2012 年 12 月(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环保型高性能双重固化真空镀膜底漆           2011 年 10 月(有效期至 2016 年 10 月)
  环保型耐高温紫外光固化真空镀膜底漆           2010 年 8 月(有效期至 2015 年 8 月)
     4、主要竞争对手
     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的细分市场众多,各细分市场的参与者不尽相同,所以
该行业存在企业数量众多、不存在一家或数家独大局面的特点。江苏宏泰的竞争
对手主要为国外大型化工企业,以及国内其它专注于紫外光固化涂料的企业。
     (1)阿克苏诺贝尔(AkzoNobel)
     阿克苏诺贝尔是全球领先的油漆和涂料企业,核心业务包括装饰漆、高性能
涂料业务和专业化学品业务,是全球领先的油漆和涂料公司。阿克苏诺贝尔总部
设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全球拥有 47,000 名员工,业务广布 80 多个国家。旗下品
牌阵容鼎盛,拥有多乐士(Dulux)、新劲(Sikkens)、国际(International)、
Interpon 和依卡(Eka)等著名品牌。(www.akzonobel.com/cn/)
     (2)PPG
     PPG(纽约证交所代码:PPG)是全球领先极具丰富经验的建筑涂料生产商
之一。PPG 公司总部设在美国匹兹堡市,其运营和研发机构遍布全球 70 多个国
家。PPG 是 80 年代末第一家在中国进行投资的全球性涂料公司,在中国生产及
销售各类化工产品,包括汽车涂料、工业涂料、汽车修补漆、包装涂料、航空涂
料、建筑涂料、工业防护及船舶涂料、玻璃纤维及玻璃,主要客户包括大众汽车、
通用汽车、南京依维柯、海南马自达、可口可乐、百事可乐、露露、旺旺、国航、
上航、南航、海尔、诺基亚、摩托罗拉、戴尔计算机以及惠而浦等众多知名品牌。
(www.ppg.com)
     (3)宣伟涂料(Sherwin-Williams)
     美国宣伟涂料(Sherwin-Williams)于 1866 年在美国创建,是世界上成立最
早的专业涂料公司之一。经过 140 多年的努力进取,如今总部位于美国俄亥俄州
克利夫兰市的宣伟涂料已经成为集研发,生产和销售涂料以及相关产品为一体的
全球涂料领导品牌,在全球 109 个国家开展业务,拥有超过 33000 名员工。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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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主要产品包括工业涂料、建筑涂料、汽车涂料、重防腐与船舶涂料等。
(www.sherwin.com.cn)
     (4)湖南松井新材料
     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公司总部设在湖南长沙宁乡(国家级)高新园区,属国
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部技术创新基金重点扶持企业。湖南松井新材料成立于
2006 年,2009 与美商合作组成中美合资企业并正式更名为湖南松井新材料有限
公司。2010 年湖南松井新材料投资 5,000 万元建设的宁乡新工厂正式投产,该工
厂年生产能力达 5 万吨,拥有省级 UV 工程技术中心,2013 年湖南松井新材料
投资 1 亿元,建设国家级 UV 工程技术中心和宁乡工厂二期。www.sokan.com.cn)
     (5)湖南帝京环保新材料
     湖南帝京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集中、高端环保涂料产品与工业新材料
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帝京公司产品涵盖中
高端消费电子涂料、汽车涂料、工业防腐涂料、集装箱涂料、特种光电涂料及工
业新材料等多项领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产品体系有:消费电子产品涂料:灵活
应用于手机、电脑、笔记本及家用电器等产品领域;汽车涂料:成熟应用于保险
杠、车灯、汽车内、外饰件及车身等产品体系;工业防腐涂料:广泛应用于工程
机械、机床设备、特种车辆、电力石化、路桥船舶、海洋工程、航天航空及集装
箱等领域;工业新材料领域:智能涂装机器人及国家重点新型工业材料的研究开
发与生产。(www.teikyo.cn)
(四)未来成长性分析
     紫外光固化涂料作为多个行业重要的功能性辅料,其未来产品需求的增长主
要来自于消费升级需求的不断增加。从江苏宏泰的产品构成和发展情况来看,其
未来业绩的增长驱动来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智能终端产品精密加工要求的不断提升
     目前,智能手机专用涂料是江苏宏泰产销规模最大的产品,也是江苏宏泰最
主要的盈利来源,智能手机专用涂料产品需求的增长对江苏宏泰的业绩增长至关
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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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智能终端产品功能不断增强,向超薄化、超精密化发展,其内外置精密
结构件的密度越来越高,内部结构模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智能终端的结构设
计的复杂度也越来越高。作为全球智能终端研发和制造中心,中国的智能终端生
产规模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特别是大屏化,超薄化和金属化的产品需求
下带动了中、高端智能终端的销售,具有高附加值的超精密连接器产品的需求量
将随着中、高端智能终端销量的增长而增长。
     专用涂料作为智能手机等电子消费品精密结构件的重要生产辅料,其性能和
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终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江苏宏泰的手机专用涂料作为功
能性材料,涂覆在手机精密结构件上具有耐刮伤、耐磨损等作用,同时可以有效
提升表面基材的金属质感,适用于对手机质感要求较高的机型制造,随着我国手
机产品消费升级需求的不断增加,手机专用涂料的市场需求预计也会进一步提
升。
     为了适应智能手机行业的发展趋势,除了塑胶材质专用涂料以外,江苏宏泰
还自主开发了金属材质纳米级专用涂料、3D 玻璃材质专用涂料等,可有效满足
未来多种类型智能终端的精密加工需求,成为江苏宏泰重要的技术储备和产品储
备。新型手机专用涂料产品的推出也有望成为未来江苏宏泰业绩增长的主要驱动
力。
       2、汽车涂料产品结构的不断丰富
     汽车涂料领域是江苏宏泰未来的主要开拓方向之一。在该领域,江苏宏泰的
产品目前已应用于车灯反射罩内和车灯罩外层,主要终端用户为“通用五菱”、
“长安”、“吉利”等国内汽车品牌。除此之外,江苏宏泰在汽车涂料市场的成
长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江苏宏泰正在进行国外汽车生产厂商所要求的资质认证工作,力争在
车灯涂料领域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从我国汽车市场的品牌角度看,虽然我国自
主品牌的汽车制造企业实力在不断上升,但目前市场主导品牌还是中外合资品
牌,而且随着我国居民的消费升级,国外高端品牌汽车的消费量正在逐年递增。
如果资质认证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将打开江苏宏泰在车灯涂料领域的广阔空间。
目前认证工作正在推进中,相关阶段性测试的结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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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型的汽车涂料产品是江苏宏泰当前除了手机涂料外最主要的研发方
向,正在研发的汽车涂料有“耐候性 5,000 小时 PC 硬化涂料”、“耐候性汽车
内外饰涂料”、“汽车用防雾涂料”、“汽车轮毂涂料”等。这一系列新产品具
有多方面的优势:提高涂料的耐候性,如耐湿热、燥热天气、耐磨、耐汗水盐分
等;有效防止汽车大灯及车窗玻璃上产生雾气;固化速度更快,能够适应快速连
续化作业的要求,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能减少环境污染物的使用,更符合
环境友好的理念。
     (3)江苏宏泰不仅深耕汽车涂料传统应用领域,而且正在研发能够创造新
应用场景的产品,并且已取得初步成果。例如,江苏宏泰正在与汽车制造厂商合
作,开发用于透明轻质复合材料上的清漆涂料,该复合材料将来有望取代现在的
汽车天窗玻璃甚至挡风玻璃,不仅能使车身轻量化,而且能有效防止交通事故中
玻璃碎片飞溅而引起的对人身的伤害。新型汽车专用涂料产品的推出也有望成为
未来江苏宏泰业绩增长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3、产品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
     除了消费电子和汽车外,江苏宏泰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还可应用在化妆品
包装、运动器材、无人机、智能机器人、家具、家用电器等多个领域。随着我国
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升级、对于个人身体健康的注重,
以上应用领域的市场规模可期将保持良好的上升势头,从而带动其上游紫外光固
化涂料需求的持续增长。
(五)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78.73      3.23%         326.14    2.26%       850.08       8.84%
应收票据             1,198.86      6.69%         546.42    3.79%       301.60       3.14%
应收账款             8,104.21     45.20%     7,185.99     49.79%     4,420.99      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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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项               260.92      1.46%         336.28     2.33%    1,245.98      12.96%
其他应收款             129.82      0.72%         124.99     0.87%      158.95       1.65%
存货                  1,901.31    10.60%     1,517.34      10.51%      716.05       7.45%
其他流动资产            15.07      0.08%              -         -            -           -
流动资产合计         12,188.92   67.97%     10,037.16     69.55%     7,693.66     80.04%
固定资产               518.72      2.89%         549.86     3.81%      500.93       5.21%
在建工程              4,202.24    23.43%     2,800.59      19.41%      386.06       4.02%
无形资产              1,021.74     5.70%     1,044.47       7.24%    1,031.13      10.7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42.70   32.03%      4,394.92     30.45%     1,918.12     19.96%
   资产合计          17,931.62   100.00%    14,432.08     100.00%    9,611.78    100.00%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资产总额分别为 9,611.78
万元、14,432.08 万元和 17,931.62 万元,年均增长率为 36.59%,主要由于业务规
模不断扩大造成流动资产的逐年增加以及湖南宏泰的新建工程造成非流动资产
的增加导致。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7,693.66 万元、10,037.16 万元和 12,188.9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0.04%、69.55%和 67.97%,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构成;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非流动资产总额分别为 1,918.12
万元、4,394.92 万元和 5,742.7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9.96%、30.45%
和 32.03%,非流动资产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构成。
       (1)流动资产分析
       1)应收票据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 301.60
万元、546.42 万元和 1,198.8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92%、5.44%和
9.84%。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5 年末余额增加 652.44 万元,主要由
于收入增长以及采用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的客户占比提高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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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应收账款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4,420.99 万元、7,185.99 万元和 8,104.2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7.46%、
 71.59%和 66.49%,应收账款净额一直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江苏宏泰在销售过程中
 会根据行业惯例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江苏宏泰根据客户资质和所处行业给予
 客户 30~120 天的信用期,因此确认收入和收回货款之间存在一定的时滞,从而
 导致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07.48 万元、7,825.27 万元和 9,450.60 万元,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应收账款
 余额较 2014 年末增幅较大,主要由于收入增长以及客户结构发生变化所致。2015
 年之前,江苏宏泰主要客户为品牌消费电子产品厂商的二级模厂,该类客户往往
 规模较小,江苏宏泰给予其的信用期限较短;2016 年之后,随着江苏宏泰的紫
 外光固化涂料产品得到华为、联想等终端品牌厂商的认可,主要客户逐步由终端
 品牌厂商的一级模厂取代,该类客户经营规模较大,江苏宏泰给予其的信用期限
 也相对较长。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以及由于客户结构变化导致的信用期延长,江
 苏宏泰近年应收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
       ①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
 户情况如下:
                                                                        占应收    截至 2017
       序                                          金额
时间                   客户名称                               账龄      账款的   年 2 月 28 日
       号                                        (万元)
                                                                         比例    已收回比例
       1    深圳市澳科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43.90   1 年以内    6.81%        23.30%
       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625.07   1 年以内    6.61%        13.41%
2016   3    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                  559.12   1 年以内    5.92%        50.06%
年末
       4    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51.45    2~3 年     5.84%                -
            广东龙昕科技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
       5                                            490.29   1 年以内    5.19%        10.79%
            司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合计                      2,869.83       -      30.37%         19.74%
       1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97.40   1 年以内    14.02%       100.00%
       2   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551.45   2 年以内     7.05%                -
       3   深圳市凌云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379.95   1 年以内     4.86%       100.00%
2015
年末   4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79.65   1 年以内     4.85%       100.00%
           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东莞
       5                                          355.89   1 年以内     4.55%       100.00%
           分公司
                      合计                      2,764.34       -      35.33%         80.05%
       1   深圳鼎瑄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340.78   1 年以内     6.94%       100.00%
       2   重庆秦川工贸有限公司                   250.56   1 年以内     5.11%       100.00%
2014   3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7.62   1 年以内     4.23%       100.00%
年末   4   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04.22   3 年以内     4.16%        57.66%
       5   山东万恒电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88.78   1 年以内     3.85%       100.00%
                      合计                      1,191.95       -      24.29%         92.75%
       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昌电子”)成立于 2001 年,
 主要从事精密塑胶模具制造、3C、办公及音像产品结构件、微电机零组件开发
 设计制造,主要客户包括华为、中兴、HTC 等品牌手机厂商。福昌电子因资金
 链断裂停止生产经营,于 2016 年 8 月宣告破产重整。截至 2016 年末,江苏宏泰
 应收福昌电子账款余额为 551.45 万元,根据债权人会议资料,福昌电子债务远
 远大于资产可变现净值,预计清偿比例极低,基于谨慎考虑,江苏宏泰于 2016
 年对福昌电子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除福昌电子以外,江苏宏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的客户均为经营正常、信
 誉良好、综合实力较强、回款情况良好的行业知名企业。例如:东莞捷荣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票代码:002855.SZ,主
 要业务是为手机、平板电脑、无线网卡等消费电子产品提供精密模具的开发制造
 与精密结构件产品的生产,主要客户包括三星、华为、TCL 等品牌手机厂商;
 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于 2015 年被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56.SZ)
 收购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智能消费电子高精密结构件的研发设计、制造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硬件等的高精密外观件、
结构中框件等,主要客户包括华为、联想、酷派等品牌手机厂商。
     ②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江苏宏泰通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额度,并在与客户对账确认收入后给予客
户 30 天至 120 天不等的信用账期。江苏宏泰根据行业惯例、客户资质、采购规
模、历史合作情况对客户进行分类管理,不同客户的信用额度和信用期不同,对
于资质好、规模大、历史合作情况较好的客户给予较高的信用额度和较长的信用
期。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基本维持稳定。
      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广信材料                飞凯材料              容大感光
    账龄             江苏宏泰
                                    (300537.SZ)       (300398.SZ)            (300576.SZ)
                                                       1%(6 个月以内)        3%(6 个月以内)
  1 年以内             5%                5%
                                                       5%(7 个月至 1 年) 10%(7 个月至 1 年)
                                                                               20%(1 至 1.5 年)
  1至2年               10%              10%                     25%
                                                                               40%(1.5 至 2 年)
  2至3年               50%              50%                     50%                     100%
  3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系基于多年实际经营情况和管理经验
确定的,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与广信材料坏账政策一致,但与飞凯材料、容大
感光的坏账政策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由于客户群体及产品结构存在差异所致。
     江苏宏泰实行稳健、谨慎的坏账计提政策,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            -            -              -           -              -
备的应收账款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按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8,615.50      511.28     7,685.16            499.17      4,808.32          387.33
(账龄分析法)
单项金额虽不重
大但单项计提坏
                           835.10      835.10         140.11          140.11           99.16         99.16
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合计              9,450.60   1,346.38      7,825.27            639.28      4,907.48          486.49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 486.49
万元、639.28 万元和 1,346.38 万元,主要为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近
年来宏观经济放缓,部分下游客户经营发生困难,出于谨慎性考虑,江苏宏泰单
独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 99.16 万元、140.11 万元及
835.10 万元。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包括 1 年)         8,301.81            96.36%           5%                415.09
              1 至 2 年(包括 2 年)            210.72           2.45%           10%                21.07
2016 年末     2 至 3 年(包括 3 年)             55.68           0.65%           50%                27.84
              3 年以上                           47.28           0.55%          100%                47.28
                      合    计              8,615.50           100.00%            -                511.28
              1 年以内(包括 1 年)         6,594.34            85.81%           5%                329.72
              1 至 2 年(包括 2 年)        1,010.03            13.14%           10%               101.00
2015 年末     2 至 3 年(包括 3 年)             24.67           0.32%           50%                12.33
              3 年以上                           56.12           0.73%          100%                56.12
                      合    计              7,685.16           100.00%            -                499.17
              1 年以内(包括 1 年)         4,430.86            92.15%           5%                221.54
2014 年末     1 至 2 年(包括 2 年)             79.12           1.65%           10%                 7.91
              2 至 3 年(包括 3 年)            280.94           5.84%           50%               140.47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3 年以上                          17.40         0.36%     100%             17.40
                      合    计          4,808.32         100.00%        -             387.33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较为合理,并已遵循稳健性原则计
提了坏账准备。
     ③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江苏宏泰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A)                                 9,450.60      7,825.27         4,907.48
期后累计已回款金额(B)                               2,806.96      6,731.91         4,408.92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计提坏账准备(C)           1,329.99        898.55          463.04
合计占比(D=(B+C)/A)                             43.77%         97.51%           99.28%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回款稳定,应收账款回款及已计提坏账准备之
和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9.28%、97.51%、43.77%。由于回款截止
日为 2017 年 2 月 28 日,因此 2016 年末上述比率相对较低;2014 年末、2015
年末上述比率均在 95%以上,说明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计提政
策较为合理。
     ④应收账款回款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受下游行业竞争加剧等市场环境因素影响,部分客户未能按照约
定在信用期内进行回款。对于超信用期未回款的应收账款,其账龄大部分在 1
年以内,江苏宏泰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应收账款回款保障。首先,江苏宏泰通
过积极调整客户结构,提高优质客户比例,持续改善应收账款质量;其次,江苏
宏泰建立应收账款跟踪监控和催款制度,强化应收账款风险管控;最后,江苏宏
泰财务部和营销部门每月召开应收账款分析会,对不同程度超信用期的客户分别
采取控制发货、停货并发律师函、诉讼等程序。
     ⑤应收账款周转率合理性分析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信材料(300537.SZ)                 2.12                  2.07                 2.10
 飞凯材料(300398.SZ)                 2.78                  3.39                 3.67
 容大感光(300576.SZ)                 2.21                  1.95                 1.93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2.37                  2.47                 2.57
           江苏宏泰                    2.60                  2.14                 2.61
     报告期内,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以及客户结构的变化,江苏宏泰应收账款余
额逐年增加,导致 2015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2016 年度江苏宏泰销售
收入得到较大提高,导致 2016 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上升,相比同行业上市
公司平均水平较高。同行业上市公司中,飞凯材料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系
其客户集中度较高且主要为上市公司或者国内外知名光纤生产企业,该类客户资
质及回款情况较好。
     ⑥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坏账损失                          687.85                 149.81               112.21
存货跌价损失                       73.72                  13.50                   7.27
    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761.57                 163.31               119.48
     占当期收入比重               3.83%                  1.31%                 1.12%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资产减值损失逐年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增
加。江苏宏泰销售规模的扩大导致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上升,相应计提坏账准备亦
有所增加;与此同时,由于福昌电子于 2016 年 8 月宣告破产重整,基于谨慎考
虑,江苏宏泰于 2016 年对福昌电子的应收账款余额 551.45 万元全额计提坏账,
导致 2016 年度坏账损失大幅增加;此外,对于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少量呆滞存货,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江苏宏泰将调动研发力量进行重复利用,而在各期末对于仍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
将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随着江苏宏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产品型号的增加,江
苏宏泰报告期内存货跌价损失有所上升,但金额相对较小。总体上,除对福昌电
子单项计提坏账金额较大外,江苏宏泰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占当期收入比重处
于合理水平,未出现异常变动。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结合应收账款应收方情况、期后回款情况、信
用政策及同行业情况,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较好且采取了有效的保障措施;江苏宏泰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维持在合理水
平;除 2016 年对福昌电子全额计提坏账损失外,江苏宏泰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
失变动与收入变化趋势相一致,变动范围合理。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结合应收账款应收方情况、期后回款情况、信用政策
及同行业情况,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且
采取了有效的保障措施;江苏宏泰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维持在合理水平;除
2016 年对福昌电子全额计提坏账损失外,江苏宏泰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变动
与收入变化趋势相一致,变动范围合理。
     3)存货
     江苏宏泰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和包装物构成。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存货净额分别为 716.05 万元、
1,517.34 万元和 1,901.3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31%、15.12%和
15.60%。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原材料                 762.64     40.11%         550.36   36.27%       418.07      58.47%
库存商品               427.16     22.47%         430.64   28.38%        90.54      1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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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商品              649.47     34.16%         478.49    31.53%      206.53      28.84%
半成品                 46.86      2.46%          46.85     3.09%        0.28       0.04%
包装物                 15.18      0.80%          11.00     0.73%            -           -
      合计           1,901.31   100.00%     1,517.34     100.00%      716.05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江苏宏泰业务规模的持续上升,存货净额也逐年增加,主要
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截至 2016 年末,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
出商品净额分别为 762.64 万元 427.16 万元和 649.47 万元,占比分别为 40.11%、
22.47%和 34.16%。由于江苏宏泰需在货物交付客户并与客户就货物的数量和金
额进行有效确认后才能确认收入,因此发出商品金额相对较大。
     (2)非流动资产分析
     1)固定资产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 500.93
万元、549.86 万元和 518.7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6.12%、12.51%
和 9.03%。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其他设备
主要为实验设备及办公设备。
     截至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固定资产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
本情况”之“七、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对外担保及主要负债情况”之“(一)
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之“1、主要固定资产”之“(1)固定资产概况”。
     2)在建工程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在建工程金额分别为 386.06
万元、2,800.59 万元和 4,202.2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0.13%、63.72%
和 73.18%。
     2015 年末江苏宏泰在建工程金额较 2014 年末金额增加 2,414.53 万元,2016
年末在建工程金额较 2015 年末金额增加 1,401.65 万元,主要为湖南宏泰新建厂
房、办公楼所致。截至 2016 年末,在建工程主要包括勘察设计费用和建筑安装
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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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无形资产
     江苏宏泰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构成。截至 2014 年末、
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无形资产净额分别为 1,031.13 万元、1,044.47
万元和 1,021.7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53.76%、23.77%和 17.79%。
截至 2016 年末,土地使用权净额为 1,021.21 万元,占无形资产的比重为 99.95%。
     2、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1,720.23       17.89%         732.80        9.59%          450.00      10.07%
应付账款             4,937.96       51.35%      5,236.19        68.52%        3,177.93      71.10%
预收款项                50.62        0.53%            65.23      0.85%          111.10       2.49%
应付职工薪酬           881.94        9.17%         294.03        3.85%           87.84       1.97%
应交税费             1,162.51       12.09%         482.01        6.31%          283.98       6.35%
应付股利               280.00        2.91%                -            -         69.25       1.55%
其他应付款             507.31        5.28%         743.88        9.73%          235.47       5.27%
流动负债合计         9,540.56       99.22%      7,554.14       98.85%         4,415.58      98.79%
递延收益                75.38        0.78%            87.60      1.15%           54.24       1.21%
非流动负债合计          75.38        0.78%            87.60      1.15%           54.24       1.21%
   负债合计          9,615.93      100.00%      7,641.74      100.00%         4,469.82     100.00%
     (1)短期借款
     江苏宏泰短期借款包括抵押借款和保证借款。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50.00 万元、732.80 万元和 1,720.23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0.07%、9.59%和 17.89%。
     报告期各期末,江苏宏泰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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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                               1,220.23                  732.80                  450.00
保证借款                                 500.00                          -                       -
             合计                      1,720.23                  732.80                  450.00
     (2)应付账款
     江苏宏泰应付账款主要为树脂、单体、溶剂等原材料采购款,在多年发展中
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供应商均给予江苏宏泰一定的信用
期。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3,177.93 万元、5,236.19 万元和 4,937.96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1.10%、
68.52%和 51.35%。
     (3)其他应付款
     江苏宏泰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向股东、员工的借款以及待报销费用等构成。截
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 235.47
万元、743.88 和 507.3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27%、9.73%和 5.28%。
     3、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分析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8                    1.33                    1.74
速动比率(倍)                                1.08                    1.13                    1.58
资产负债率                              53.63%                  52.95%                  46.5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5,353.45                2,143.89                1,483.47
利息保障倍数(倍)                        48.18                   67.78                   44.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257.15                 -812.12                1,097.58
额(万元)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流动比率分别为 1.74 倍、
1.33 倍和 1.28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1.58 倍、1.13 倍和 1.08 倍。报告期内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 2015 年度江苏宏泰应付账款余额随向供应
商采购规模扩大而上升幅度较大以及 2016 年度短期借款金额上升幅度较大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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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所致。总体上,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处于合理水平,短期
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6.50%、
52.95%和 53.63%。江苏宏泰处于快速成长期,面临资本性支出和扩大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求压力。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财务杠杆利用
适度,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
别为 1,483.47 万元、2,143.89 万元和 5,353.45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4.00
倍、67.78 倍和 48.18 倍。报告期内,随着江苏宏泰盈利水平逐年上升,息税折
旧摊销前利润增长较快,利息保障倍数保持在较高水平。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宏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分别为 1,097.58 万元、-812.12 万元和 3,257.15 万元。其中,2015 年度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客户结构变化所致。2015 年之前,江苏宏泰
主要客户为华为等品牌手机厂商的二级模厂,江苏宏泰给予其的信用期限较短,
客户回款较快使江苏宏泰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整体情况良好;2015 年下
半年以来,江苏宏泰主要客户逐步由终端品牌商的一级模厂取代,由于该类客户
规模较大,江苏宏泰给予该类客户的信用期限较长,主要客户回款放慢导致应收
账款增加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此外,2015 年江苏宏泰销售主要
集中在下半年,年内确认收入但尚未收到的货款金额较大导致 2015 年经营性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2016 年以来,随着客户转型完成,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60                  2.14                 2.61
存货周转率(次)                         5.23                  6.59                 9.57
     (1)应收账款周转率合理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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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应收账款周转率合理性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
“(五)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构成分析”之“(1)流动资产分析”之“2)
应收账款”之“⑤应收账款周转率合理性分析”。
     (2)存货周转率合理性分析
     报告期初,江苏宏泰营业收入规模较同行业上市公司较小,客户较为分散,
销售订单以零散订单为主,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导致存货较少,存货周转率较
高。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充分发挥研发优势,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产品,
获得下游客户的高度认可,销售收入实现稳步增长。随着市场认可度的提高和销
售收入的增长,江苏宏泰客户群体逐步优化和集中,销售订单逐步转变为批量订
单为主。为适应销售订单的变化,江苏宏泰适时调整采购、生产模式,根据在手
订单调整生产计划,增加需求量较大的同型号产品的备货量,部分原材料备货量
也随之增加,因此,库存商品和原材料余额逐年增加;此外,随着销量上升,江
苏宏泰发出商品余额也逐年增加。综上,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根据经营规模的扩
大相应调整采购、生产模式,导致存货余额逐年增加,存货周转率逐年降低。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存货周转率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广信材料(300537.SZ)                 3.07                  3.13                 3.41
 飞凯材料(300398.SZ)                 4.11                  5.01                 5.34
 容大感光(300576.SZ)                 4.92                  4.80                 4.84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4.03                  4.31                 4.53
         江苏宏泰                      5.23                  6.59                 9.57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亦逐年降低,江苏宏泰下降幅度大于
同行业上市公司但仍高于平均水平,其主要原因如下:
    一方面,江苏宏泰存货周转率较高与其经营管理模式有关。由于目前湖南宏
泰厂房尚未建成投入使用,江苏宏泰受占地面积、机器设备等条件的约束,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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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自有产能已趋于饱和且存在委外加工的情况,在这种情
况下,为了适应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江苏宏泰采用了低库存的经营管理模式,
在满足客户订单需求的情况下,采用小批量、多批次的采购及生产模式,导致报
告期内江苏宏泰的存货规模一直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故存货周转率较高。
    另一方面,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营业收入规模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但逐年上
升,而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维持在相对较高水平。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
对公司采购、生产及库存商品的管理要求也不断提高,为了更好的满足客户的采
购需求,江苏宏泰主要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等存货的规模均有所提高,
故存货周转率呈下降趋势,但整体来看,与同行业公司相比,江苏宏泰的存货周
转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江苏宏泰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变化趋势如
下: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存货周转率处于较高水平,与江苏宏泰的经营
条件、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等因素有关;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存货周转率下降,
主要系江苏宏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其主要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等存货
的规模均有所提高所致。江苏宏泰存货周转率的变动与其自身经营情况相吻合,
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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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存货周转率逐年降低系由
于经营规模扩大相应调整采购、生产模式,导致存货余额逐年增加所致;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相比,江苏宏泰存货周转率变动趋势合理,不存在异常情形。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存货周转率逐年降低系由于经营
规模扩大相应调整采购、生产模式,导致存货余额逐年增加所致;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相比,江苏宏泰存货周转率变动趋势合理,不存在异常情形。
(六)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19,862.38      99.97%     12,439.44       100.00%       10,684.56      100.00%
其他业务收入              6.11        0.03%                -             -            -             -
      合计           19,868.49     100.00%     12,439.44       100.00%       10,684.56      100.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宏泰营业收入分别为 10,684.56 万
元、12,439.44 万元和 19,868.49 万元。江苏宏泰主营业务突出,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不存在其他业务收入,2016 年度取得其他业务收入 6.11 万元,主要为销售
用于展示涂料产品的色板所得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15,010.52      75.57%        8,840.48      71.07%      7,813.91       73.13%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汽车专用涂料            2,041.63      10.28%        1,190.38       9.57%      953.38        8.92%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1,255.75       6.32%         973.20        7.82%      705.29        6.60%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1,113.75       5.61%         835.43        6.72%      732.37        6.85%
其他                      440.74       2.22%         599.96        4.82%      479.62        4.49%
    合计           19,862.38    100.00%     12,439.44      100.00%     10,684.56     100.00%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收入主要来自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汽车专用涂料、化妆
品包装专用涂料和运动器材专用涂料。其中,消费电子专用涂料一直是江苏宏泰
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随着华为、联想等品牌手机厂商认可度的不断提高,消费电
子专用涂料收入不断增长且有望保持快速发展态势。
       (2)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南地区     13,266.69      66.79%      7,675.39        61.70%      5,963.06      55.81%
国内    华东地区      5,573.11      28.06%      3,402.64        27.35%      3,205.63      30.00%
    其他地区       729.36         3.67%     1,041.79           8.37%    1,428.83      13.37%
       国外            293.23         1.48%         319.63         2.57%      87.05         0.81%
       合计          19,862.38     100.00%     12,439.44       100.00%     10,684.56     100.00%
       江苏宏泰的客户主要包括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化妆品
包装制造商以及运动器材制造商,生产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主要销往华南、华东以
及天津、重庆、西安等地,并有少量产品出口。由于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收入占销
售收入的比重较大,并且消费电子产品制造商主要分布在华南和华东地区,因此
华南和华东地区的收入占比较大。
       (3)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波动情况如下: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4,703.92    23.68%        1,895.60     15.24%     2,047.73       19.17%
第二季度              5,064.96    25.50%        2,605.74     20.95%     2,779.55       26.01%
第三季度              4,598.23    23.15%        3,716.60     29.88%     2,646.92       24.77%
第四季度              5,495.28    27.67%        4,221.50     33.94%     3,210.37       30.05%
      合计           19,862.38   100.00%       12,439.44   100.00%     10,684.56      100.00%
     江苏宏泰产品紫外光固化涂料的下游为消费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制造、化
妆品包装、运动器材等行业。受我国传统春节影响,第一季度下游行业生产规模
相对较低,江苏宏泰一季度的收入占比也会略低于平均水平,但总体来说,江苏
宏泰销售收入的季节性特征并不明显。
     2、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8,939.40    99.98%        7,353.56   100.00%      7,055.44      100.00%
其他业务成本              1.44        0.02%            -           -            -             -
      合计            8,940.84   100.00%        7,353.56   100.00%      7,055.44      100.00%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营业务突出,2014 年度和 2015 年度不存在其他业务
成本,2016 年度发生其他业务成本 1.44 万元,主要为销售用于展示涂料产品的
色板成本。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营业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成本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直接材料              8,194.59     91.65%        6,509.12         88.52%         6,282.08      89.04%
直接人工               292.76         3.27%          239.09         3.25%         231.89         3.29%
制造费用               453.50         5.08%          605.35         8.23%         541.46         7.67%
      合计            8,940.84   100.00%         7,353.56        100.00%         7,055.44     100.00%
     3、期间费用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              1,208.11        6.08%          772.00         6.21%         473.50         4.43%
管理费用              3,535.99     17.80%        2,341.36         18.82%         1,676.29      15.69%
财务费用               132.30         0.67%            30.38        0.24%          27.00         0.25%
 期间费用合计         4,876.40    24.54%         3,143.73         25.27%         2,176.79      20.37%
 同期营业收入        19,868.49        -         12,439.44           -        10,684.56           -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宏泰期间费用分别为 2,176.79 万元、
3,143.73 万元和 4,876.4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0.37%、25.27%和
24.54%。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各项期间费用总额随经营规模扩大呈上升趋势。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销售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613.63                    364.67                  224.70
运输费                                        224.77                    127.82                   72.08
招待费                                        162.01                    101.38                   55.46
差旅费                                        133.35                    114.73                   82.51
办公费                                         28.72                    24.12                    23.82
展览费                                         25.57                     28.53                       -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广告费                                     -                      -                 4.14
其他                                 20.04                  10.74                10.79
             合计                 1,208.11                 772.00               473.50
       江苏宏泰销售费用主要由销售人员工资、运输费、差旅费等构成。报告期内,
随着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费用总额呈现上升趋势。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管理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职工薪酬                          1,571.48                 992.95               571.52
研发支出                            896.33                 729.98               636.05
差旅费                              239.45                 130.79                37.91
车辆费                              136.84                 112.98                73.41
业务招待费                          127.79                  37.89                43.39
服务费                               91.41                  49.19                25.07
办公费                               81.16                  77.57                69.92
租赁费                               65.50                  25.33                   7.71
修理费                               65.35                     8.56              39.16
折旧费                               58.52                  48.26                75.74
低值易耗品                           37.94                  12.47                   7.55
税费                                 22.63                  11.42                47.03
水电费                               21.99                     6.61                 7.52
无形资产摊销                         21.80                  22.85                   9.55
其他                                 97.79                  74.51                24.76
             合计                 3,535.99               2,341.36              1,676.29
       江苏宏泰管理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和管理人员工资等构成。由于手机等消费
电子行业存在种类多、更新快等特点,配套的紫外光固化涂料配方也需要快速改
进以迎合客户的需求,因此,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的研发费用投入一直维持在较高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水平且保持稳定增长。此外,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报告期内管理人员工资
等项目亦呈上升趋势。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财务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利息支出                          108.33                  29.51                30.00
银行手续费                         15.23                     3.03                 2.81
担保费                             10.80                        -                    -
汇兑损益                               4.20                  0.07               -0.30
利息收入                           -3.79                  -2.24                 -5.51
现金折扣                           -2.46                        -                    -
             合计                 132.30                  30.38                27.00
     江苏宏泰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担保费等构成,发生额较小。2016 年
度财务费用较高,主要由于当期银行借款较多,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
     4、盈利能力分析
     (1)利润主要来源及盈利驱动要素分析
     1)利润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利润                        5,101.90               1,704.99              1,285.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8.75              265.99                   5.30
利润总额                        5,110.66               1,970.98              1,290.31
净利润                          4,252.40               1,654.13              1,105.0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4,374.99               1,486.45              1,1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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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的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活动中主营业务所带来
的营业利润,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营业利润之和占利润总额之和的
比例为 96.65%。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营业外收支主要为政府补助、固定资产处
置利得和损失。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8,465.85    77.50%       4,051.58    79.66%    3,138.53      86.48%
汽车专用涂料          1,120.11    10.25%        414.99      8.16%      238.61       6.57%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554.42      5.08%        134.06      2.64%       77.21       2.13%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623.87      5.71%        312.29      6.14%      203.10       5.60%
其他                   158.75      1.45%        172.95      3.40%      -28.32       -0.78%
   主营业务毛利      10,922.99   100.00%       5,085.88   100.00%    3,629.13     100.00%
       2)可能影响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
       可能影响江苏宏泰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下游行业发展
状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税率变化和宏观政策变动等。首先,江苏宏泰主要产品
包括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汽车专用涂料、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运动器材专用涂
料等紫外光固化涂料,盈利情况依赖于消费电子、汽车、化妆品、运动器材等下
游行业发展状况,下游行业的旺盛需求是江苏宏泰持续盈利的重要条件;其次,
江苏宏泰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以石油化工类产品为主,石油价格变动等原因带来
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江苏宏泰持续盈利能力有重要影响;再次,江苏宏泰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适用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未来是否能持续享受该税收优惠对
江苏宏泰盈利能力有重要影响;最后,良好稳定的宏观环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
提条件,产业、环保、税收等宏观政策的变动均可能对江苏宏泰持续盈利能力造
成影响。
       3)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及其可持续性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江苏宏泰盈利能力的驱动要素主要包括内部经营管理水平、技术研发能力和
客户维护和开拓等。首先,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是企业盈利能力的基本驱动要素,
江苏宏泰管理团队长期保持稳定并在多年经营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近
年来江苏宏泰在经营管理团队的带领下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其次,公司技术研发
能力是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驱动要素,江苏宏泰拥有稳定的核心技术团队,多年
来不断根据客户需求提高涂料产品性能,进而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最后,下游客
户的维护和开拓也是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驱动要素,江苏宏泰拥有优秀的销售团
队和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通过为新老客户提供优质定制产品,不断提供公司盈
利能力。
       (2)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同产品类别的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56.40%              45.83%                40.17%
汽车专用涂料                             54.86%              34.86%                25.03%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44.15%              13.77%                10.95%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56.02%              37.38%                27.73%
其他                                     36.02%              28.83%                -5.91%
       主营业务毛利率                    54.99%              40.89%               33.97%
         综合毛利率                      55.00%              40.89%               33.97%
       江苏宏泰盈利能力持续增强,综合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呈逐年上升趋
势。毛利率的变化主要是由单位成本、销售价格、产品结构等因素共同影响的结
果,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毛利率水平的变动分析如下:
       1)销售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同产品类别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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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价       变动比例       单价       变动比例         单价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60.28       0.10%         60.22       27.14%          47.36
汽车专用涂料              72.47       8.11%         67.04        5.42%          63.59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37.67     17.36%          32.09      -11.07%          36.09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50.59       6.43%         47.54       -5.50%          50.31
其他                      43.03     -14.25%         50.18       -5.75%          53.25
         合计             57.94       4.54%         55.43      15.73%           47.90
       ①消费电子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单价呈逐年上升趋势,2015 年度消费电子专
用涂料单价上升幅度较大,较 2014 年度上升 27.14%,主要原因系消费电子专用
涂料的客户结构发生重大变化。2015 年之前,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主要
客户为华为等品牌手机厂商的二级模厂;2015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江苏宏泰涂
料产品得到华为等品牌手机厂商的认可,直接客户逐步由终端品牌商的一级模厂
取代,中间环节的减少使消费电子专用涂料的销售单价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A.主要一级模厂、二级模厂客户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各期前十大一级模厂客户包括: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劲胜精密组件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东莞华杰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耕德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
司东莞分公司、深圳市澳科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闻泰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达(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璇瑰精密技
术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恩道工业有限公司、广
州光宝移动电子部件有限公司、深圳基准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东莞誉铭新工业有
限公司;各期前十大二级模厂客户包括:深圳市方华塑料制品加工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公司深圳市凌云志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广正模具塑胶有限公司、惠州市正维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鑫海源涂装有
限公司、东莞市恒合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瑞泓塑胶五金镀膜技术有限公司、深
圳市鼎盛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展志塑胶有限公司、东莞市中泽塑胶五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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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东莞市科信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鼎瑄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万恒
电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东莞烨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B.报告期内对一级模厂、二级模厂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向一级模厂客户和二级模厂客户的销量、平均销售价格、
销售收入及其占消费电子专用涂料销售收入的比重情况如下:
       项目          客户类别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级模厂          1,739.88          596.43            174.92
    销量(吨)
                     二级模厂             750.33         871.67          1,474.86
  平均销售价格       一级模厂              60.57          72.76             86.32
   (元/千克)       二级模厂              59.61          51.63             42.74
     销售收入        一级模厂        10,537.73         4,339.63          1,509.96
     (万元)        二级模厂          4,472.79        4,500.85          6,303.95
 销售收入占消费      一级模厂             70.20%        49.09%            19.32%
 电子专用涂料销
  售收入的比重       二级模厂             29.80%        50.91%            80.68%
     C.报告期内对一级模厂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原因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对一级模厂
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86.32 元/千克、72.76 元/千克和 60.57 元/千克,报告期内高
于二级模厂平均销售价格且逐渐下降,主要原因如下:2014 年度,江苏宏泰消
费电子专用涂料一级模厂客户较少且销量较小,由于该类客户采购中间环节较
少、对原材料品质要求较高且市场缺乏同类产品,导致江苏宏泰对其平均销售单
价较高;2015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江苏宏泰涂料产品得到华为等品牌手机厂商
的认可,一级模厂客户数量得到拓展且销量快速增长,新客户拓展、销量增长及
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一级模厂客户对涂料产品提出不同程度的降价需求;此外,为
适应大客户需求和顺应市场变化趋势,江苏宏泰积极调动研发力量降低产品单位
成本并在 2016 年度取得显著成效,成本优势为销售价格提供了一定的调节空间。
随着江苏宏泰对一级模厂平均销售价格不断下降,一级模厂客户销量增长得到进
一步支撑,销售收入呈逐年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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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报告期内对二级模厂平均销售价格变动原因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对二级模厂
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42.74 元/千克、51.63 元/千克和 59.61 元/千克,报告期内低
于一级模厂平均销售价格且逐渐上升,主要原因如下:二级模厂客户数量较多、
资质差别较大,获利空间小于一级模厂导致其对成本更为敏感,且其对原材料性
能的要求也相对低于一级模厂,导致江苏宏泰对其平均销售单价低于一级模厂客
户;随着消费者对电子产品的要求逐渐提高,二级模厂对原材料性能的要求逐渐
向一级模厂贴近,因而导致平均销售价格的提高;此外,随着江苏宏泰消费电子
专用涂料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对一级模厂客户的销量逐渐增加,江苏宏泰对
二级模厂客户进行了逐步优化,逐渐淘汰采购量小、回款情况差、销售价格低的
二级模厂客户,同样导致平均销售价格的提高;对于采购量大、回款情况好、销
售价格高的优质二级模厂客户,江苏宏泰将积极维护并适度拓展,报告期内前十
大二级模厂客户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 59.61 元/千克、60.93 元/千克、61.39 元/千
克,销售价格较为稳定、略有上升且逐步贴近一级模厂客户销售价格。
     E.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毛利率的稳定性
     如上所述,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对一级模厂销量逐年增加、平均销售
价格逐年降低。然而,报告期内,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毛利率稳步提升,预计在未
来也将维持在较高水平。一方面,报告期内,一级模厂客户平均销售价格显著高
于二级模厂客户,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毛利率随着一级模厂销量比重的逐年增加而
上升;此外,配方改进对成本的降低也促进了 2016 年度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毛利
率的快速上升。另一方面,在未来年度,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毛利率预计也将维持
在较高水平,主要原因如下:首先,随着江苏宏泰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知名度
的不断提升以及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的逐渐实现,江苏宏泰在采购环节的议价
能力将逐步提高,产品成本将得到有效降低;其次,江苏宏泰将通过继续加大研
发力度优化配方、改进工艺提高生产效率等手段进一步降低成本;再次,在一级
模厂平均销售价格降低的同时,二级模厂客户群体得到了优化,其平均销售价格
逐年增加,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整体平均销售价格仍实现稳中有升;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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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泰将根据消费电子产品的发展趋势不断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力度,通过产品
的竞争力提高销售环节的议价能力以维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对一级
模厂客户平均销售价格逐年降低主要由新客户拓展、销量增长、市场竞争加剧、
成本控制等原因导致,对二级模厂客户平均销售价格逐年增加主要由客户品质要
求提高、客户结构优化等原因导致,一级模厂客户和二级模厂客户的平均销售价
格变动符合真实业务背景;江苏宏泰客户结构优化、配方优化是报告期内消费电
子专用涂料毛利率稳步提升的主要原因,未来年度江苏宏泰通过进一步的成本控
制、客户结构优化和产品创新预计能够维持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毛利率在较高水
平。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对一级模厂客
户平均销售价格逐年降低主要由新客户拓展、销量增长、市场竞争加剧、成本控
制等原因导致,对二级模厂客户平均销售价格逐年增加主要由客户品质要求提
高、客户结构优化等原因导致,一级模厂客户和二级模厂客户的平均销售价格变
动符合真实业务背景;江苏宏泰客户结构优化、配方优化是报告期内消费电子专
用涂料毛利率稳步提升的主要原因,未来年度江苏宏泰通过进一步的成本控制、
客户结构优化和产品创新预计能够维持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毛利率在较高水平。
       ②汽车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汽车专用涂料单价高于其他类别涂料产品,主要系该类涂料产品
技术含量较高、单位成本较高等原因所致。此外,由于江苏宏泰不断通过产品升
级取得客户认可并新增优质客户,报告期内汽车专用涂料单价呈稳步上升趋势。
       江苏宏泰产品销售价格主要受产品单位成本、质量和性能、同类产品市场竞
争情况及销售策略的影响。江苏宏泰在生产经营中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不断
根据客户需求研发出高质量高性能的优质产品,由于质量和性能优势明显的产品
所面临的市场竞争也相对较小,使得江苏宏泰凭借技术研发实力具有一定的议价
能力;此外,江苏宏泰适时根据下游客户需求调整销售策略,将优势资源集中在
品质优异、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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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单位成本分别因原材料价格下降、产品配
方改进等原因呈逐年下降趋势,然而,汽车专用涂料销售单价逐年上升,主要因
推出汽车车灯面罩专用涂料所致。汽车车灯面罩专用涂料长期暴露于自然环境
中,对耐候性要求极高。2015 年度,江苏宏泰突破技术壁垒,研发出适用于汽
车车灯面罩的高性能耐候性 PC 面罩硬化涂料,产品得到客户的高度评价。由于
汽车车灯面罩专用涂料技术含量较高,其定价高于其他汽车专用涂料。随着汽车
车灯面罩专用涂料于 2015 年度推出,其销量在报告期内逐步上升,导致汽车专
用涂料总体销售价格逐年上升。若剔除汽车车灯面罩专用涂料的影响,报告期内,
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分别为 63.59 元/千克、64.64 元/千克、65.27 元/
千克,变动幅度较小,主要系其他汽车专用涂料产品升级所致。
     ③化妆品包装涂料、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由于产品成本下降等原因,2015 年度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单价
和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售单价较 2014 年度有所下降;由于产品升级及新增客户
等原因,2016 年度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单价和运动器材专用涂料单价较 2015 年
度有所上升。
     A.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2016 年产品升级、新增客户情况
     2016年度,江苏宏泰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产品升级主要系产品结构的优化。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化妆品包装下游客户普遍存在降低成本的经营需求,因此江
苏宏泰也存在下调产品单价的压力。为更好适应市场变化情况,江苏宏泰根据自
身技术优势,主动调整产品结构及销售策略,将产品研发和销售重心从技术含量
较小、盈利能力较弱的底层涂覆材料(俗称“底漆”)逐步调整为技术含量较高、
盈利能力较强的表面专用性涂料(俗称“面漆”)。
     由于面漆对附着性要求低于底漆,其原材料中树脂占比较低、功能性添加剂
占比较高,综合产品结构调整,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主要产品配方中树脂、功能
性添加剂、单体的耗用比例由2015年度的53:32:15调整至2016年度的31:54:15,
产品结构的变化以及配方的改进使原材料中价格较高的树脂占比有所下降,价格
较低的功能性添加剂占比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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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江苏宏泰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新增客户为阿蓓亚集团子公司阿
蓓亚塑料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蓓亚”),阿蓓亚集团系全球知
名包装容器制造厂商。由于其更注重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对化妆品包装
专用涂料的要求更高,江苏宏泰为其研发了专用性较强的涂料,销售单价高于同
类产品。2016 年江苏宏泰对阿蓓亚销售收入为 258.63 万元,占同类别销售收入
的比例为 20.60%。
     B.运动器材专用涂料2016年产品升级、新增客户情况
     2016年度,由于客户生产需求调整,江苏宏泰2015年度销量较大的某型号产
品不再供应,而调整为其他替代产品。江苏宏泰不断根据客户需求调整产品结构
和产品配方,主要产品配方中树脂、功能性添加剂、单体的耗用比例由2015年的
53:34:13调整至2016年度的33:56:11。配方改进使价格较高的树脂、单体占比有所
下降,价格较低的功能性添加剂占比有所上升,导致2016年度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单位成本较2015年度有所下降。
     江苏宏泰运动器材专用涂料客户较为稳定,客户为自行车和赛车头盔、网球
拍、运动自行车、健身器械等运动器材生产厂商。2016 年度,江苏宏泰无新增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客户,仍在积极拓展中。
     C.2016年度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变动合理性分析
     2016年度,江苏宏泰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销售价格较2015年度有所上升,主
要由于产品结构优化和新增客户所致。
     一方面,江苏宏泰2015年度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为面漆和底漆相结合,而
2016年度转为以销售面漆为主。其中,面漆主要实现耐磨、耐刮伤、硬度、着色
等性能,技术含量较高,江苏宏泰的研发成果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议价能力较
高,销售价格较高;底漆主要实现附着性等性能,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市场竞争
较为激烈,销售价格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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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方面,2016 年度阿蓓亚成为江苏宏泰新增客户,由于其更注重产品的
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对涂料产品性能要求更高,江苏宏泰为其研发了专用性较
强的涂料,销售单价高于同类产品。
     D.2016 年度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售价格变动合理性分析
     2016 年度,由于客户生产需求调整,江苏宏泰 2015 年度销量较大的某型号
产品不再供应,而调整为其他替代产品。由于新产品功能性较好,得到客户的一
致认可,因此陆续研发供应的新产品销售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甚至高于原产品。
基于上述产品结构调整,运动器材专用涂料销售价格较 2015 年度有所上升。
     综上所述,江苏宏泰产品销售价格除受到产品单位成本影响外,更会受产品
质量和性能、同类产品市场竞争情况及销售策略的影响,2016 年度江苏宏泰各
类别产品销售单价的变动情况具有较强的商业合理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销售单价上
升主要系推出汽车车灯面罩专用涂料所致;2016年度,江苏宏泰根据自身技术优
势,主动调整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产品结构及销售策略,并引进了性能要求较高、
产品单价较高的新增客户,导致销售价格较2015年度有所上升;2016年度,江苏
宏泰基于客户生产需求调整运动器材专用涂料产品结构,新产品价格较高,导致
销售价格较2015年度有所上升;上述各类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符合真实业务背景,
具备合理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销售单价上升主要
系推出汽车车灯面罩专用涂料所致;2016 年度,江苏宏泰根据自身技术优势,
主动调整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产品结构及销售策略,并引进了性能要求较高、产
品单价较高的新增客户,导致销售价格较 2015 年度有所上升;2016 年度,江苏
宏泰基于客户生产需求调整运动器材专用涂料产品结构,新产品价格较高,导致
销售价格较 2015 年度有所上升;上述各类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符合真实业务背景,
具备合理性。
     2)单位成本变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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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同产品类别的单位成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单位成本    变动比例    单位成本      变动比例      单位成本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26.28     -19.43%         32.62        15.10%         28.34
汽车专用涂料              32.71     -25.09%         43.67        -8.41%         47.68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21.04     -23.98%         27.67      -13.89%          32.14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22.25     -25.24%         29.77      -18.12%          36.36
其他                      27.53     -22.91%         35.72      -36.66%          56.39
         合计             26.08    -20.41%          32.77        3.60%          31.63
       江苏宏泰的生产成本主要由树脂等直接材料构成,不同种类原材料单价相差
较大,产品生产配方的调整和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生产成本影响较大。
       2015 年度,江苏宏泰为满足华为等终端品牌商的一级模厂等新客户的生产
需求,对消费电子专用涂料产品进行了配方升级,从而导致消费电子专用涂料单
位成本较 2014 年度有所上升;受国际原油价格下降导致部分原材料采购价格下
降以及产量增加等多种因素影响,其他涂料产品单位成本较 2014 年度均有所下
降。
       2016 年度,江苏宏泰在满足客户需求基础上对各类涂料产品配方进行较大
幅度改进,配方调整使得单价较低的原材料占比显著提高;同时,洗釜材料开始
循环使用,消耗量较大的原材料采购价格有所下降,产量继续增加;上述因素综
合作用导致各类涂料产品单位成本较 2015 年均有所下降。
       ①配方升级改进具体情况及其对单位成本的影响
       紫外光固化专用涂料作为多个领域的功能性材料,具有功能性强、技术要求
高、更新速度快等特点,对研发实力有很高的要求,高效的研发团队和科学的研
发机制形成了江苏宏泰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断通过增加
研发投入保持技术优势,研发人员及研发支出均呈增加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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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泰不断增加研发人工投入,陆续引进高端人才,增加研发人员工资福
 利待遇。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要从事配方研发人员从 30 余人增加至 40 余人,
 人均月工资从 4,977.82 元上涨至 10,317.91 元。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研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直接人工                                  522.55                  300.16                  196.25
 直接投入                                  344.19                  375.38                  381.20
 其他                                       29.59                     54.44                   58.60
          合计                             896.33                  729.98                  636.05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充分发挥技术研发优势,不断根据客户需求推出高质量、
 高性能的涂料产品。为了满足华为等品牌手机厂商的一级模厂等客户的生产需
 求,江苏宏泰不断投入产品研发,产品质量得到广泛认可,2015 年下半年以来
 一级模厂客户数量及销量逐渐增加,报告期内一级模厂销售金额占总收入比重分
 别为 14.13%、34.89%、53.04%。伴随着客户群体优化的是江苏宏泰产品配方的
 改进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逐步对产品配方进行升级改进,各类原材料生产耗用情
 况变动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配方占比         变动幅度           配方占比        变动幅度       配方占比
树脂                   31.87%         -11.46%             43.33%         -1.00%           44.33%
单体                    6.31%          -3.34%              9.65%          1.33%            8.32%
功能性添加剂           61.81%         14.78%              47.03%         -0.32%           47.35%
       合计           100.00%          -                100.00%           -              100.00%
    2015 年度,配方改进导致树脂和功能性添加剂配方占比分别降低 1.00%和
 0.32%,单体配方占比上升 1.33%;2016 年度,配方改进导致树脂和单体配方占
 比分别下降 11.46%和 3.34%,功能性添加剂配方占比上升 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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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体来看,树脂、单体单价较高,而功能性添加剂单价较低,因此,配方改
进使得树脂、功能性添加剂、单体的耗用占比有所变动,从而导致单位成本的变
动。
       2015 年度产品配方的变动导致 2015 年度产品单位成本较 2014 年度的变动
影响如下:
                                                                                单位:元/千克
                      配方变动对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单位成本影响       配方占比       单位耗材      配方占比       单位耗材
                 ((A-C)×D)         (A)        成本(B)        (C)       成本(D)
树脂                         -0.37        43.33%            38.57        44.33%          37.31
单体                          0.42         9.65%            29.49         8.32%          31.86
功能性添加剂                 -0.04        47.03%            13.19        47.35%          12.57
耗用比例                            -                         1.07                         1.11
       合计                   0.01          100%            27.44         100%           27.84
       如上表所示,2015年度,江苏宏泰配方改进导致原材料占比的变动对单位成
本的影响为0.01元/千克,影响程度较小。
       2016 年度产品配方的变动导致 2016 年度单位成本较 2015 年度的变动影响
如下:
                                                                                单位:元/千克
                      配方变动对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单位成本影响       配方占比       单位耗材      配方占比       单位耗材
                 ((A-C)×D)         (A)        成本(B)        (C)       成本(D)
树脂                         -4.42        31.87%            40.99        43.33%          38.57
单体                         -0.98         6.31%            29.45         9.65%          29.49
功能性添加剂                  1.95        61.81%            12.22        47.03%          13.19
耗用比例                            -                         1.01                         1.07
       合计                   -3.45         100%            22.76         100%           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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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上表所示,2016 年度,江苏宏泰配方改进导致原材料占比的变动对单位
成本的影响为-3.45 元/千克,主要系树脂配方占比的降低引起-4.42 元/千克的影
响。
       ②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对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江苏宏泰主要产品紫外光固化涂料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树脂、功能性添加剂、
单体等石油化工类产品,因此,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国际原油价
格波动的正向影响,但价格联动由于加工环节较长而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整体来
看,江苏宏泰单位成本受原材料配比影响更大,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小。
       一方面,各大类原材料的价格差别较大,而各类原材料的价格波动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树脂、功能性添加剂、单体的单位耗材成本比较如下:
                                                                        单位:元/千克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树脂                                 40.99                  38.57                37.31
单体                                 29.45                  29.49                31.86
功能性添加剂                         12.22                  13.19                12.57
       不同大类原材料的价格差距远超过了各类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幅度,即使三类
原材料价格均因国际原油价格上涨而上涨,江苏宏泰仍能通过配方改进调整原材
料配比关系实现成本控制。
       另一方面,各大类原材料中细分品种、型号众多,仅江苏宏泰生产所用树脂
便有上百种型号,而不同品种、型号原材料因用途、质量、性能各异导致价格差
别较大,而各品种、型号原材料的各自价格波动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国际原油
价格在大幅下跌后出现小幅回升,由于价格联动的时滞,江苏宏泰主要原材料型
号的价格变动趋势以持续下降为主,然而,树脂的单位耗材成本却逐年上升,即
是因为江苏宏泰为提高产品质量不断增加质量、性能优异、价格较高的树脂所致。
       综上所述,从江苏宏泰的生产成本来看,国际原油价格波动造成的原材料价
格变化很大程度上可以通过原材料配比关系的调整来抵消,因此,江苏宏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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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成本受原材料配比关系的影响较大,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对江苏宏泰盈利能力
稳定性的影响相对较小。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断通过增加研发投入保
持技术优势,研发人员及研发支出均呈增加趋势,不断根据客户需求改进配方,
主要产品配方升级改进对单位成本的影响合理;江苏宏泰生产紫外光固化涂料主
要原材料价格的变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正向影响,然而,产
品单位成本受原材料配比关系的影响较大,江苏宏泰可通过改进配方控制成本等
方式保障自身盈利能力,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对江苏宏泰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相
对较小。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断通过增加研发投入保持技术
优势,研发人员及研发支出均呈增加趋势,不断根据客户需求改进配方,主要产
品配方升级改进对单位成本的影响合理;江苏宏泰生产紫外光固化涂料主要原材
料价格的变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国际原油价格波动的正向影响,然而,产品单位
成本受原材料配比关系的影响较大,江苏宏泰可通过改进配方控制成本等方式保
障自身盈利能力,国际原油价格波动对江苏宏泰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相对较
小。
       3)产品结构变动分析
       江苏宏泰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根据市场需求情况不断推
出盈利能力较高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不同产品类别的收
入占比及毛利率水平如下表所示: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消费电子专用涂料      75.57%    56.40%         71.07%    45.83%      73.13%      40.17%
汽车专用涂料          10.28%    54.86%         9.57%     34.86%       8.92%      25.03%
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     6.32%    44.15%         7.82%     13.77%       6.60%      10.95%
运动器材专用涂料       5.61%    56.02%         6.72%     37.38%       6.85%      27.73%
其他                   2.22%    36.02%         4.82%     28.83%       4.49%      -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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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100.00%    54.99%       100.00%     40.89%         100.00%      33.97%
     报告期内,随着江苏宏泰对消费电子专用涂料产品的研发投入持续增加,逐
步取得了华为等终端品牌商的认可,收入占比逐年增加,毛利率也逐年上升。此
外,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汽车专用涂料、化妆品包装专用涂料、运动器材专用涂
料的毛利率也逐年上升。因此,报告期内江苏宏泰主营业务毛利率稳步上升。
     (3)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营业外收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政府补助                                20.99                 264.80                    32.86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72                     -                      -
其他营业外收入                              6.61                  3.13                      -
     营业外收入合计                     34.32                 267.93                    32.86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70                     -                   6.11
公益性捐赠支出                                 -                  0.50                   0.52
其他营业外支出                          21.86                     1.44                  20.93
     营业外支出合计                     25.56                     1.94                  27.56
     (4)重要税收优惠
     1)所得税税收优惠
     2012 年 8 月 6 日,江苏宏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取得经江苏省科学技
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
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232000017),有效期为三年;2015 年 11 月 3 日,
江苏宏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取得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
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F201532001149),有效期三年。在上述有效期内,江苏宏泰享受高新技术企
业所得税 15%的优惠税率。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2)消费税税收优惠
     江苏宏泰涂料产品在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低于 420 克/升,
根据《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 号),江苏宏泰享
受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
     (5)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
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3.02                     -               -6.11
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20.99                  53.34                32.86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101.57                 121.75                -37.40
净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17.07                     1.04              -11.77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24.41                        -                    -
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19.03                 176.13                -22.42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3.56                  8.45                 3.55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
                                  -122.59                 167.68                -25.97
性损益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2.59                 167.68                -25.97
的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非经常性收益分别为-25.97 万元、167.68 万元及-122.59
万元,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由于金额较少,对净利润的稳定性无重
大影响。
     (6)其他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净利率(%)                            21.40                  13.30                10.34
总资产收益率(%)                          26.28                  13.76                13.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4.25                  1.65                 1.4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64                  27.73                25.23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盈利能力持续增强,各项盈利能力指标均逐年增长。
     (7)报告期内毛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合理性分析
     1)江苏宏泰与主要竞争对手竞争优劣势分析
     江苏宏泰与国外竞争对手阿克苏诺贝尔、PPG、宣伟涂料等国外大型化工企
业,以及国内竞争对手湖南松井新材料、湖南帝京环保新材料等专注于紫外光固
化涂料的企业相比,各自优势比较如下:
    竞争对手                  竞争对手优势                        江苏宏泰优势
                         资金优势明显,研发实力雄厚, 拥有较强的技术服务优势,服务
          阿克苏诺贝     产品性能总体处于领先地位;具       质量、响应速度均处于行业前列,
 国外     尔、PPG、宣    有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由终端       得到大量客户的高度认可;具有
          伟涂料等       客户直接指定,拥有较高的市场       一定的价格优势;在部分细分领
                         份额。                             域具有研发和技术优势。
                                                            拥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优势,研发
                         部分竞争对手进入市场较早,具
          湖南松井新                                        人员、创新能力均位居国内紫外
                         有一定的渠道优势;此外,部分
          材料、湖南帝                                      光固化涂料领域前列,在行业内
 国内                    竞争对手采取低价策略,具有一
          京环保新材                                        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
                         定的价格优势,从而也拥有一定
          料等                                              外,还拥有产品质量、性能优势,
                         的市场份额。
                                                            以及技术服务优势。
     近年来,江苏宏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并根据市场需求
适时推出新产品,市场影响力显著提升,逐步抢占市场份额。因缺乏公开统计数
据,尚无法比较江苏宏泰与竞争对手在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的市场份额情况。
     2)报告期内毛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毛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
如下: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项目                 公司         2016年度          2015年度           2014年度
            广信材料(300537.SZ)       45.44%             43.42%             42.64%
            飞凯材料(300398.SZ)       44.65%             48.66%             45.31%
 毛利率     容大感光(300576.SZ)       35.14%             33.71%             32.84%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41.74%             41.93%             40.26%
                     江苏宏泰           55.00%             40.89%             33.97%
            广信材料(300537.SZ)       12.87%             18.72%             20.73%
            飞凯材料(300398.SZ)           8.99%          15.33%             24.76%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    容大感光(300576.SZ)       14.80%             15.72%             13.23%
  益率
             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         12.22%             16.59%             19.57%
                     江苏宏泰           51.64%             27.73%             25.23%
    注:2016年12月,江苏宏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湖南宏泰,导致2014年度、2015
年度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毛利率稳步提高,逐渐超过同行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由于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江苏宏泰由于房地产、设备等资
产取得时间早、成本低等原因,导致净资产规模较小,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显著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广信材料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印制电路板、电子产品精密
加工、LED照明等领域的专用油墨,容大感光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印制电路板、平
板显示、触摸屏等领域的油墨和光刻胶等化学品,飞凯材料主要产品为应用于光
纤光缆等领域的紫外光固化涂覆材料;而江苏宏泰主要产品则为应用于消费电子
产品、汽车零部件、化妆品包装、运动器材等领域的紫外光固化涂料。由于江苏
宏泰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别,毛利率和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会存在差异。
     江苏宏泰的毛利率水平在同行业公司中处于较高水平,净资产收益率则显著
高于其他公司,除了产品细分应用领域的影响因素以外,从江苏宏泰的公司特点
具体其原因如下:
     首先,目前江苏宏泰拥有技术研发人员84人,其中从事配方研发的员工超过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40人,研发人员数量达到总员工人数的30%,无论是研发人员数量还是技术创新
能力,江苏宏泰都位居国内紫外光固化涂料领域前列,拥有行业公认的知名度和
影响力。强大的研发实力既构成了江苏宏泰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公司产品
在的市场竞争地位提供了切实保障,使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处于行业前
列。
     其次,一方面,由于江苏宏泰成立时间较早,土地、房产和设备等资产的取
得时间也较早,相关资产的原值与净值均较低,进而导致净资产规模较小;另一
方面,江苏宏泰作为民营企业,股东自有资金实力有限,其融资渠道尤其是股权
融资渠道也非常有限,难以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增加公司净资产,这也是江苏宏
泰净资产规模偏小的重要原因。由于江苏宏泰净资产规模基数明显较低,导致其
净资产收益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其他公司。
     再次,从江苏宏泰所处行业的特点来看,专用涂料制造企业的盈利能力主要
取决于公司产品性能的高低、产品质量的稳定程度、配套技术服务的完善程度、
下游客户整体实力等因素。企业的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提高研发实力、提升质量
稳定性、完善配套服务、拓展优质客户,但并非企业盈利能力的直接决定因素。
江苏宏泰在净资产规模偏小的情况下仍实现了较高的盈利水平,也侧面表明江苏
宏泰管理层拥有较高资金利用水平并实施了相对成功的经营策略。管理层的经营
水平和管理能力对于公司长远发展至关重要,这也是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所考
虑的重要因素之一。
       综上所述,由于江苏宏泰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与同行业上市公司
存在较大一定差别,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会存在差异。江苏宏泰的
毛利率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研发实力较强、净资产规模
较小、经营效率较高等原因造成的,与江苏宏泰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竞争地位、
行业特点相吻合,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江苏宏泰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技术
研发优势、产品性能及质量优势、客户优势和技术服务优势,竞争优势明显;报
告期内,江苏宏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净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资产收益率逐年提高具有合理性。由于主要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与同
行业上市公司存在较大差别,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存在差异,江苏
宏泰的毛利率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研发实力较强、净资
产规模较小、经营效率较高等原因造成的,与江苏宏泰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竞
争地位、行业特点相吻合,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江苏宏泰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优
势、产品性能及质量优势、客户优势和技术服务优势,竞争优势明显;报告期内,
江苏宏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盈利能力持续增强,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逐年提高具有合理性。由于主要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客户群体与同行业上市
公司存在较大差别,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存在差异,江苏宏泰的毛
利率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研发实力较强、净资产规模较
小、经营效率较高等原因造成的,与江苏宏泰的实际经营情况、行业竞争地位、
行业特点相吻合,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七)现金流量表部分项目勾稽关系分析
     1、支付的各项税费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支付的各项税费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的勾稽关系
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24.53          927.95          529.02
  加:应交税费期初金额-期末金额            -680.50          -198.03          -201.47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1,653.54          725.46          457.22
      所得税费用                            858.26           316.85          185.24
      管理费用——税费                       22.63            11.42           47.03
      税金及附加                            187.78            73.84           47.86
  减: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期初金
                                             -82.81            1.59             6.86
额-期末金额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支付的各项税费与应交税
费的变动勾稽关系合理。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支付的各项税费与应交税费的变
动勾稽关系合理。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资产负债表相关
科目变动的勾稽关系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1,128.21          492.04         1,547.21
付的现金
  加:固定资产增加金额                           89.67           169.47          115.15
      无形资产增加金额                                 -          36.20          328.57
      在建工程增加金额                         1,401.65        2,486.84          376.38
      预付账款中长期资产性项目增加额                   -               -         873.24
      应交税费中长期资产性项目减少额              8.25                 -                -
  减:预付账款中长期资产性项目减少额             90.70           754.80                 -
      应收票据中长期资产性项目减少额             53.52                 -                -
      应付账款中长期资产性项目增加额            225.53         1,140.36           46.13
      其他应付款中长期资产性项目增加额            1.61           233.00          100.00
      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          72.3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具体包括企业购买、建
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支付以前年度购买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当期所支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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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湖南宏泰厂房建设所致,固定资产
增加主要系江苏宏泰购置机器设备所致,无形资产增加主要系湖南宏泰置换土地
支付款项及支付相关税费所致。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结合江苏宏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及无形资产的变动,江苏宏泰各报告期内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相关往来科目勾稽关系合
理。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结合江苏宏泰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无形
资产的变动,江苏宏泰各报告期内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相关往来科目勾稽关系合理。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广信材料多年来主要从事专用油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拥有高性能专
用油墨的自主研发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印制电路板、电子产品精密加工、LED
照明等领域,是国内领先的电子产品专用油墨制造企业。江苏宏泰主要从事紫外
光固化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
化妆品包装、运动器材等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江苏宏泰凝聚了一批紫外光固
化涂料领域的专业人才,掌握了多种紫外光固化涂料的核心配方,积累了众多消
费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化妆品包装、运动器材等下游领域的优质客户,具有
较强的盈利能力和长远的发展空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扩充产品线、
拓展优质客户,研发能力将得到增强,采购成本也将得到更有效的控制。
       1、扩充上市公司产品线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上市公司主要
产品包括液态感光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和热固化油墨,而标的公司主要产
品则为紫外光固化涂料。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突破专用油墨领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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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领域完成战略布局,迅速扩充产品线,丰富公司业务结构,
有助于增强上市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提高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拓展上市公司优质客户
       上市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敏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等国内知名印制电路板生产企业以及富士康科技集团旗下企业等电子产品
代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与主要客户均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标
的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电子产品加工企业以及大型
汽车零部件、化妆品包装物以及运动器材制造企业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迅速获得标的公司的优质客户资源,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市场
拓展能力。
       3、增强上市公司研发能力
       上市公司作为一家科技创新型企业,以自主研发为主,产学研结合为辅,主
要从事专用油墨新产品的研发、配方优化、应用领域开发等。标的公司设有技术
研发中心,拥有优质的研发团队和技术服务队伍。标的公司拥有研发技术人员共
84 名,主要从事紫外光固化涂料的配方研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研发
团队将迅速扩张,通过协同效应,双方研发能力都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提
高上市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4、控制上市公司采购成本
       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均由树脂、单体等石油化工
类产品构成,上游供应商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可共享优
质供应商资源,提升采购环节的话语权,控制采购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
力。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在生产工艺和原材料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
在应用领域存在较多互补的可能。根据固化条件的不同,上市公司产品可分为液
态感光固化油墨、紫外光固化油墨和热固化油墨;而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紫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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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涂料。根据应用领域的不同,上市公司目前拥有 PCB 专用油墨和特种功能
性油墨两大产品系列,其中 PCB 专用油墨主要应用于印制电路板的生产制造,
特种功能性油墨主要应用于电子信息产品精密加工、LED 照明、建材家居等领
域;而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专用涂料、汽车专用涂料、化妆品包装专用
涂料以及运动器材专用涂料,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化妆品包
装、运动器材等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新增紫外光固化涂料类业务,
使得主要产品类型得到丰富,下游领域得到拓宽,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得
到提高。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标的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独立自主
性,保留原有管理团队与经营模式,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对其严格
要求,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进行整合,促进双方协同、健康
发展。具体整合计划详见本章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
分析”之“(一)整合计划及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广信材料作为上市公司,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客户储备、资产规模及融
资能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技术研发实力将得到
进一步加强,产品种类将得到有效丰富,优质客户将得到迅速拓展,资产规模也
将得到提高,形成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互利共赢、和谐发展的良好格局。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宏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
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扩大,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需相应提升。同时,上市公
司与江苏宏泰双方研发技术、产品市场与客户资源能否有效整合,管理团队、企
业文化、组织机构能否有效融合,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财务安全性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资产负债率
水平如下: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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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流动资产/资产合计              78.33%           42.87%          71.96%          32.28%
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            21.67%           57.13%          28.04%          67.72%
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100.00%           99.14%         100.00%          98.95%
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            0.86%                -         1.05%
资产负债率                     17.73%           34.52%          29.89%          41.33%
流动比率                         4.42              1.25            2.41            0.79
速动比率                         3.93              1.10            1.96            0.65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 135,332.45
万元,较交易前增加 76,831.39 万元,增长率为 131.33%。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下降,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
重较本次交易前有所上升,主要由于本次交易形成商誉 56,733.36 万元所致。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商誉金额占本次交易资产总额增加额的 73.84%,是公司
资产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
     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负债总额为 46,716.70
万元,较交易前增加 36,344.44 万元,增长率为 350.40%,主要是由于本次交易
中现金支付的对价 26,400.02 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所致。
     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
要原因是本次交易中现金支付的对价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增加,负债增加幅度超过
资产增加幅度。然而,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较低水平、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也处于合理水平,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仍保持在安全范围内。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一)整合计划及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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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将保持其经营
实体存续并由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为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制定了整合计划,具体如下:
     1、业务整合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扩充产品线,丰富业务结构,有助于增强上市公
司综合竞争能力。为最大程度发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在业务层面的协同效应,
在保持标的公司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独立自主性以及保留原有管理团队与经营模
式的前提下,双方将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融合,发
挥双方各自优势,共享双方优质资源,实现整体及各方平衡、有序、健康的发展。
     2、资产整合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属于轻资产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本次交易完
成后,标的公司将按上市公司的管理标准,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预测
和控制营运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的金额,合理组织和筹措资金,在保证公
司业务正常运转的同时,加速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提高经济效益。
     3、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财务核算体系。上市公司将按照
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标的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的财务运作,统筹标的公司的资金使
用和外部融资,防范标的公司的运营、财务风险,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资金的使用
效率,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及优化。
     4、机构和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以独立法人的主体形式运营,维持主要机构、
人员的独立与完整。上市公司在保证标的公司核心团队和管理层稳定的同时,有
权提名标的公司部分董事,优化标的公司日常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结构,建立
符合上市公司整体经营需求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人员的任免、培训、
激励制度,提升标的公司整体营运效率与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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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上市公司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上市公司将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
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促进双方协调、健康发展。在双方顺
利整合的基础上,上市公司拟执行下列发展计划:
     1、提升公司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成长性依赖于不断提高的技术水平。持续创新能
力是保持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证。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将坚持
以科技创新为导向,在现有研发能力的基础上,通过长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和研发
激励机制,进一步壮大研发队伍;积极与国内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多种形式
的产学研结合体,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行业内的技术交流
与合作,不断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投入力度,提高公司产品的科
技附加值,提高公司技术创新水平。
     2、强化与主要客户深度合作关系
     公司将立足于行业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依托于较强的研发创新
实力,不断提高现有产品的品质,进一步壮大技术服务团队,同时加快新产品的
更新换代速度,使公司可以更及时、有效地满足下游客户的生产、加工需要,在
推动客户提升制造工艺、优化产品性能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公司将在与主
要客户建立相互协作、互利共惠的良性合作关系的同时,着力培育一批生产规模
较大、综合实力较强、信誉较好的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提升公司人才优势
     为保障公司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公司将在人才引进、员工培养、薪酬激励
等多个方面加强人力资源建设。首先,建立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聘请行业内的
优秀人才,充实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管理等部门,从而满足公司未来高速
发展对人才的要求;实施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公司实施业务
发展计划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进一步完善员工绩效评价体系和薪酬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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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每个员工的潜能,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
发展。
     4、持续优化生产工艺流程
     公司技术、产品创新速度的不断加快对公司的生产工艺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在未来发展中,公司将坚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技术创新,为新产品创新提
供配套的技术支持,建立包括产品研发、生产、加工、产品应用在内的一体化创
新体系。通过不断完善的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生产流程有效提升产品质量,
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技术优势、质量优势和成本优势。
     5、加强公司管理和优化组织结构
     公司将逐步完善以制度管理和企业文化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实施科学
化管理,以适应快速发展过程对公司带来的管理需求。公司将在现有管理模式的
基础上,建立专业化的岗位职责体系、合理的目标管理体系、科学的考评体系及
考评结果应用体系,以“精、准、细、严”为基本原则,通过提升改造员工素质,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强化协作管理,提升公司的整体实力。此外,公司将以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为经营宗旨,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建
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效率。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
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水
平如下: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销售毛利率(%)                45.44            49.49           43.42           42.58
销售净利率(%)                15.65            17.44           16.61           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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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89            0.55            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87            11.14           18.72            9.06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确认 56,733.36 万元的商誉,净资产大幅增加导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有所下降。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完成后,2016 年度上市
公司销售毛利率由交易前的 45.44%上升至 49.49%,销售净利率由交易前的
15.65%上升至 17.44%,基本每股收益由交易前的 0.51 元/股增加至 0.89 元/股,
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交易税费、中介机构费用及因筹划和实施本次交易所
可能发生的差旅费等支出。上市公司及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
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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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三年合并财务报表
     江苏宏泰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资产负债表,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天职国际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87,305.79           3,261,420.50          8,500,801.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11,988,571.04           5,464,158.40          3,016,046.07
     应收账款                    81,042,145.05          71,859,904.56         44,209,947.92
     预付款项                     2,609,174.99           3,362,763.88         12,459,827.46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298,154.56           1,249,945.27          1,589,480.59
     存货                        19,013,108.94          15,173,388.62          7,160,512.0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                     -
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0,698.78                       -                     -
       流动资产合计             121,889,159.15         100,371,581.23         76,936,615.6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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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5,187,180.18           5,498,587.55          5,009,315.42
    在建工程                    42,022,414.81          28,005,896.83          3,860,605.07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10,217,430.89          10,444,741.37         10,311,258.53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427,025.88          43,949,225.75         19,181,179.02
           资产总计            179,316,185.03         144,320,806.98         96,117,794.69
(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202,343.90           7,327,987.00          4,5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                     -                     -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49,379,560.44          52,361,921.68         31,779,347.73
    预收款项                       506,164.80             652,269.95          1,111,012.49
    应付职工薪酬                 8,819,372.26           2,940,348.00            878,440.00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应交税费               11,625,067.34        4,820,105.77         2,839,754.46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2,800,000.00                    -          692,512.35
     其他应付款              5,073,068.70        7,438,795.57         2,354,740.1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                   -                    -
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95,405,577.44       75,541,427.97        44,155,807.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753,763.93           875,973.57           542,405.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753,763.93           875,973.57           542,405.43
         负债合计           96,159,341.37       76,417,401.54        44,698,212.61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121,436.63        10,000,000.00        10,000,000.00
       减:库存股                        -                   -                    -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6,524,985.88          2,760,319.23         1,313,627.30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66,510,421.15         45,143,086.21        30,105,954.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83,156,843.66         67,903,405.44        51,419,582.0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股东权益合计             83,156,843.66         67,903,405.44        51,419,582.08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79,316,185.03        144,320,806.98        96,117,794.69
       注:2016 年 12 月,江苏宏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湖南宏泰,导致江苏宏泰 2014
年度、2015 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付款”、“资本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科
目发生变化。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98,684,935.77        124,394,444.59       106,845,643.81
    其中:营业收入               198,684,935.77        124,394,444.59       106,845,643.81
二、营业总成本                   147,665,897.83        107,344,516.54        93,995,610.62
    其中:营业成本                89,408,408.63         73,535,645.60        70,554,370.51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77,831.43            738,419.93           478,562.59
            销售费用              12,081,083.61          7,719,951.40         4,735,040.86
            管理费用              35,359,864.19         23,413,597.80        16,762,853.35
            财务费用               1,323,010.27            303,762.29           270,001.92
            资产减值损失           7,615,699.70          1,633,139.52         1,194,781.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投资收益                             -                     -                    -
            其中:对联营企
                                               -                     -                    -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51,019,037.94         17,049,928.05        12,850,033.19
    加:营业外收入                  343,169.30           2,679,317.06           328,594.57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其中:非流动资产
                                 67,169.57                     -                    -
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255,634.00            19,399.30           275,574.04
           其中:非流动资产
                                 37,002.57                     -           61,123.58
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                  51,106,573.24       19,709,845.81        12,903,053.72
     减:所得税费用            8,582,571.65        3,168,534.80         1,852,383.56
五、净利润                    42,524,001.59       16,541,311.01        11,050,670.16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
                              37,646,666.52       14,466,919.27        10,790,686.61
前实现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2,524,001.59       16,541,311.01        11,050,670.16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
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
                                           -                   -                    -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                   -                    -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
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                   -                    -
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
                                           -                   -                    -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                   -                    -
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
                                           -                   -                    -
额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                  -                   -                    -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2,524,001.59         16,541,311.01        11,050,67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2,524,001.59         16,541,311.01        11,050,670.16
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
                                            -                     -                    -
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4.25                  1.65                 1.44
      (二)稀释每股收益                 4.25                  1.65                 1.44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129,937,347.47         56,046,672.58        93,825,569.01
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294,450.06           3,017,451.21           739,320.34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0,231,797.53         59,064,123.79        94,564,889.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
                              33,063,160.12         29,390,381.47        57,675,257.13
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25,011,308.37         17,105,867.55        12,206,035.79
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245,294.85          9,279,531.52         5,290,235.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18,340,500.75         11,409,493.64         8,417,578.15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7,660,264.09         67,185,274.18        83,589,10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2,571,533.44         -8,121,150.39        10,975,782.80
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                    -
金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120,972.97                     -                    -
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                   -                    -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420,000.00           500,000.00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972.97           420,000.00           5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11,282,062.24         4,920,390.37        15,472,105.52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10,122,656.36                     -                    -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                   -                    -
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404,718.60         4,920,390.37        15,472,105.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1,283,745.63       -4,500,390.37        -14,972,105.52
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
                                            -                   -                    -
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746,842.10         7,327,987.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3,700,000.00         6,000,000.00                     -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446,842.10        13,327,987.00         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1,676,815.20         4,5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14,581,976.04         1,045,147.50           300,049.49
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
                                            -                   -                    -
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6,908,000.00           400,000.00                     -
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166,791.24         5,945,147.50           300,049.4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719,949.14        7,382,839.50         4,699,950.51
额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41,953.38                -679.82            3,046.5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2,525,885.29          -5,239,381.08          706,674.35
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3,261,420.50          8,500,801.58         7,794,127.23
价物的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5,787,305.79          3,261,420.50         8,500,801.58
余额
二、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上市公司编制备考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江
苏宏泰以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即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职国际对上
市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天职业字[2017]9084-1 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经审阅的 2015 年度
及 2016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27,559,468.16                   41,066,033.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37,029,495.18                 42,391,350.13
       应收账款                          216,336,034.30                 192,108,669.86
       预付款项                              4,770,831.87                  5,882,754.47
       应收利息                                820,438.36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4,304,550.63                  6,847,027.72
       存货                                 69,153,033.45                 61,417,378.3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其他流动资产                     120,150,698.78                              -
    流动资产合计                  580,124,550.73                 349,713,213.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71,694,988.51               75,735,755.73
     在建工程                             77,906,489.11               29,442,550.70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55,019,070.47               59,202,504.81
     开发支出                                         -                           -
     商誉                             567,333,573.39                 567,333,573.39
     长期待摊费用                           962,408.47                 1,503,198.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83,400.05                   463,785.9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3,199,930.00                 733,681,368.62
            资产总计                 1,353,324,480.73              1,083,394,582.25
(续上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202,343.90                7,327,987.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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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票据                        5,500,000.00              10,971,058.38
     应付账款                   128,151,667.92                118,806,547.74
     预收款项                         923,320.80                1,194,852.28
     应付职工薪酬                   14,318,403.92               8,195,748.68
     应交税费                       18,431,063.78              11,359,396.86
     应付股利                        2,800,000.00               9,320,493.55
     其他应付款                 275,801,611.75                275,946,352.0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463,128,412.07                443,122,436.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753,763.93                  875,973.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3,284,854.73               3,818,647.7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38,618.66               4,694,621.29
           负债合计             467,167,030.73                447,817,057.85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
                                886,157,450.00                635,577,524.40
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合计            886,157,450.00                635,577,5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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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353,324,480.73              1,083,394,582.25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469,645,662.13                 374,765,753.35
       其中:营业收入              469,645,662.13                 374,765,753.35
二、营业总成本                     372,443,564.79                 313,631,984.92
       其中:营业成本              237,234,860.08                 215,197,242.75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15,935.77                2,664,018.03
            销售费用                   49,011,565.13               40,724,977.92
            管理费用                   64,824,576.18               48,587,924.17
            财务费用                    1,098,883.94                  186,702.97
            资产减值损失               15,657,743.69                6,271,119.0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投资收益                      820,438.36                            -
            其中:对联营企业
                                                   -                           -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98,022,535.70               61,133,768.43
       加:营业外收入                    719,937.32                 4,373,903.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67,169.57                    23,116.17
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311,810.28                   114,502.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
                                          46,499.95                    21,957.49
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                           98,430,662.74               65,393,169.48
       减:所得税费用                  16,513,588.92               10,285,978.03
五、净利润                             81,917,073.82               55,107,19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81,917,073.82               55,107,191.45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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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
                                                 -                          -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合收益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1,917,073.82              55,107,19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81,917,073.82              55,107,191.45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                          -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9                       0.66
     (二)稀释每股收益                       0.89                       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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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前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感光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印刷线路
板用及相关产业用抗蚀感光油墨、感光阻焊油墨及光固化涂料的开发、生产;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和技术除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
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后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江苏宏泰成为上
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
事与上市公司和江苏宏泰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明承诺如下:
     1、本人不会直接或间接进行与广信材料生产、经营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投
资,今后也不会直接或间接新设或收购从事与广信材料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子公
司、分公司等经营性机构,不自己或协助他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成立、经营、发
展任何与广信材料业务直接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企业、项目或其他任何经营
性活动,以避免对广信材料的生产经营构成新的、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2、无论是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研究开发、引进的或与他人合作开发
的与广信材料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广信材料有优先受让、生产的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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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拟出售与广信材料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
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广信材料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保证自身或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广信材料的条件不逊于向任
何第三方提供的条件。
     4、本人确认本承诺书旨在保障广信材料及广信材料全体股东权益而作出,
本人将不利用对广信材料的实际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广信材料及广信材料中除本
人外的其他股东权益的经营活动。
     5、如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消除同业竞争,并愿意
承担由此给本人以外的其他股东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
费用支出。
     6、本人确认本承诺书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
承诺若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7、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广信材料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转让全部股份之日
起一年内均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拟以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参与询价及认购。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关
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
     2015 年 12 月 24 日,吴玉民、陈朝岚、刘晓明作为保证人与星展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 720.00 万元,保证期限为
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被保证人债务履行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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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 2 年止;2015 年 12 月 25 日,湖南宏泰作为保证人与星展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 720.00 万元,保证期限为自签署
合同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被保证人履行期届满之后 2 年
止。
       2016 年 6 月 7 日,江苏宏泰与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补
充协议,对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签订的授信函(P/4022/15)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抵押物为刘晓明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长岛路 825 弄 38 号 102 室的房产及其
土地使用权,并释放原抵押物(账面原值为 156.13 万元的房屋及账面原值为
135.33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
       2016 年 10 月 20 日,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星展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补充协议,对在 2015 年 12 月 24 日签订的授信函(P/4022/15)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将原授信函之应付账款融资额度上限上调至 10,000,000.00
元,将原授信额度项下的抵押物——股东刘晓明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长岛路 825
弄 38 号 102 室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作为本次授信函额度的抵押物。
       2016 年 7 月 21 日,湖南宏泰、陈朝岚、刘晓明及其妻谭君红、吴玉民作为
保证人与宜兴市科创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反担保合同》,
鉴于宜兴市科创科技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江苏宏泰在 2016 年 7 月 21 日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期间,在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融资余额范围内向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湖南宏泰、陈朝岚、刘晓明及其妻谭君红、吴玉民
为上述担保提供最高额保证反担保,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宜兴市科创科技投资担
保有限公司履行或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2016 年 10 月 20 日,吴玉民、陈朝岚、刘晓明作为保证人与星展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 10,000,000.00 元,保证期
限为自签署合同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被保证人履行期届满
之后 2 年止;2016 年 10 月 20 日,湖南宏泰作为保证人与星展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金额为 10,000,000.00 元,保证期限为自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签署合同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相关银行业务项下被保证人履行期届满之后 2
年止。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未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向关联方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拆出方   期初余额          拆借金额       偿还金额        期末余额
                     刘晓明       474.20                   -        440.00           34.20
                     陈朝岚        30.00            115.00           30.00          115.00
 2016 年度           吴玉民       180.00                   -        180.00                -
                     卢礼灿              -            45.00          30.00           15.00
                      合计        684.20            160.00          680.00          164.20
                     刘晓明       124.20            350.00                -         474.20
                     陈朝岚              -            30.00               -          30.00
 2015 年度           吴玉民              -          180.00                -         180.00
                     卢礼灿              -            40.00          40.00                -
                      合计        124.20            600.00           40.00          684.20
                     刘晓明       124.20                   -              -         124.20
                     陈朝岚              -                 -              -               -
 2014 年度           吴玉民              -                 -              -               -
                     卢礼灿              -                 -              -               -
                      合计        124.20                   -              -         124.20
     为支持江苏宏泰发展,上述关联方向江苏宏泰拆借资金用于日常资金周转。
根据借款协议,2016 年以前江苏宏泰未向关联方支付利息;2016 年以来,江苏
宏泰按协议约定向关联方支付相应利息。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无应收关联方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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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刘晓明                37.09                 474.20                124.20
                     陈朝岚               128.55                  30.00                      -
                     吴玉民                      -               180.00                      -
其他应付款
                     许仁贤                 0.08                       -                     -
                     卢礼灿                15.95                       -                     -
                      合计                181.67                 684.20                124.20
                     刘晓明                68.92                       -                     -
                     陈朝岚                69.28                       -                     -
                     吴玉民                61.02                       -                     -
 应付股利
                     许仁贤                44.84                       -                     -
                     卢礼灿                19.70                       -                     -
                      合计                263.76                       -                     -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交易对方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均不超过 5%,本次交易不会新增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
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
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有明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除已经披露的情形外,本人及所投资或控制的其
他企业与广信材料不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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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广信材料以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广信材料之
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
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广信材料及
中小股东利益。
     3、本人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决不利用实际控制
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进行有损广信材料及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
     如违反上述承诺与广信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广信材料及其控
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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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
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
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
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
能。本次交易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
停、终止或取消的风险。
     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
此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
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或修改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
或修改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二)交易标的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机构采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沃克森评报字[2016]第 1427 号《评估报告》,以 2016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
准日,江苏宏泰 100.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66,057.76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843.87%。交易标的评估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交易标的评估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高,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发展
前景较好,综合竞争力强,未来三年业绩增长明显。评估机构主要使用基于未来
盈利预测而进行估值的收益法,导致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评估值相较于对应的
净资产增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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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责的
职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的波动、国
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等情况,使未来盈利达不到
资产评估时的预测,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
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三)商誉减值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
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
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 56,733.36 万元的商誉,商誉的金额较大,若
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那么购买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存
在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为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2018 年以
及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4,800.00 万元、5,500.00 万元、6,200.00
万元。各年承诺净利润不考虑股份支付(如有)的会计处理方式的影响。
     各年承诺净利润指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
税后净利润二者之孰低者,但与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有密切关系的非经常性损益除
外,具体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上述业绩承诺是交易对方基于标的公司近年来经营所积累的竞争优势以及
行业未来发展前景所作出的承诺。交易对方将勤勉经营,尽最大努力确保上述业
绩承诺实现。但是,盈利预测期内经济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可能给
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
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五)业绩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业绩承诺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
协议》,业绩承诺人承诺按比例承担补偿义务。如标的公司于业绩承诺期实际实
现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交易对方以现金及股份的方式向上市公司进
行补偿。若未来发生业绩承诺补偿,而交易对方以其尚未转让的股份或自有资金
不足以履行相关补偿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六)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宏泰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持
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双方将在业务、客户、研
发、采购、管理等方面实现协同,互利合作。然而,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还需在
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群体协同等方面进行优化整合,
以发挥本次收购的绩效。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
性,整合如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
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影响。
(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未能实施或者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
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31,4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苏
宏泰全资子公司湖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介
机构费用及相关交易税费。本次配套募集资金事项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
的影响,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者融资
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将可能对
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安排产生影响。
二、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下游行业发展放缓的风险
     江苏宏泰主要从事紫外光固化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紫外光固化涂料产
品主要应用于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汽车、化妆品包装、运动器材等领域。江苏
宏泰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宏观经济的景气程度、下游行业的整体发展状况等因素密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切相关。近年来,虽然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随着手机、汽车等终端产品的迅速普
及而保持快速发展,但在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的背景下,如果下游行业发展受
到宏观经济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而放缓,将导致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的市场需求下
降,对江苏宏泰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江苏宏泰所处紫外光固化涂料行业的细分市场较多,各细分市场的参与者不
尽相同,因此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不存在一家或数家独大的局面。江苏宏泰的
竞争对手主要为阿克苏诺贝尔、PPG 等国外大型化工企业,以及湖南松井等国内
专注于紫外光固化涂料的企业。江苏宏泰作为国内领先的紫外光固化涂料制造
商,得到华为等品牌手机厂商的认可,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然而,面对
国外大型化工企业的市场竞争,以及国内本土企业的快速发展,江苏宏泰存在市
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三)技术泄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江苏宏泰高度重视技术研发,长期坚持自主研发、自主创新,已组建起了
84 人的研发团队,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紫外光固化涂料新产品的研发创新机制,
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均位居行业前列。江苏宏泰的核心竞争力为自主研
发产品的核心配方和生产工艺,与核心技术人员密不可分。虽然江苏宏泰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保密机制,并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和稳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政策与措
施,但并不能完全排除技术泄密,也不能完全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如果未
来发生技术泄密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情况,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江苏宏泰的
市场竞争力,对江苏宏泰的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江苏宏泰最近三年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3.97%、40.89%和 55.00%,综合毛
利率水平较高且增速较快。江苏宏泰产品毛利率的变化主要系由单位成本、销售
价格、产品结构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的结果,受上下游行业供求关系以及同行业
市场竞争的影响较大,存在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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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江苏宏泰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4,907.48 万元、7,825.27 万元和 9,450.60
万元。随着业务的不断增长,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未来江苏宏泰的
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虽然江苏宏泰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信用政策
制度和稳健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但是如果未来出现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无法收
回的情况而发生坏账,仍将对江苏宏泰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税收优惠变化的风险
     江苏宏泰于 2012 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于 2015 年通过了复审,根
据《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自 2012 年起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虽江苏宏泰预计将持续符合现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
收优惠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但国家主管部门对现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的调整、修订将成为未来影响江苏宏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持续认定的主
要潜在风险。此外,江苏宏泰涂料产品满足《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
知》的相关要求,享受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如果在以后年度江苏宏泰因各种
因素不能继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将对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七)生产过程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的风险
     江苏宏泰生产的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化学原料。江苏宏泰在
日常经营中严格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报告期内江苏宏泰无重大安全事故发
生。然而,江苏宏泰未来仍面临因生产过程中管理、操作不当而引发安全事故的
风险。
     江苏宏泰紫外光固化涂料产品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并已采取相关环境
保护治理措施,确保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排放标准,生产过程对环
境造成的影响有限。然而,如果对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少量废气等污染性排放物
处理不当,仍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八)违法违规经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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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已按照监管机构的规范治理要求,制定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将适用于江苏宏泰,上市公司将在治理结构、
投资决策、财务、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对江苏宏泰的生产经营进行管理,有助于江
苏宏泰合法合规开展运营。但是仍然不排除因江苏宏泰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
的违法违规问题而使得上市公司受到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及发展前景,也受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
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由于以上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上市公司股票可能存在脱
离其本身价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本公司股票前
应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及股市投资的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为本次交易带来
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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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
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标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对标
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股东及其关联方、资产所有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标
的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
(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负债总额10,372.27万元,无短期借款和长期
借款,资产负债率17.73%,处于较低水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江
苏宏泰100.00%股权。根据天职国际天职业字[2017]9084-1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影响,则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4.52%,仍处于合理水平。
     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负债主要来源于标的公司自身负债,无
因本次交易新增大量额外负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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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本次交易选聘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性的说明
     江海证券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
法》规定的利害关系情形,江海证券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能够
满足独立性要求。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方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以及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
也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资产交易
     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不存在其他资产交易行为。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
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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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治理机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
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东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所持
股份享有平等地位,并承担相应义务;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
东合法行使权益,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有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超
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
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确保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
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性,并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依
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
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内部机构
均独立运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
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和义务,同时积极参加
相关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制度,优化董事会的运作,进一
步确保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人数、人员构成、产生程序、责任和权力等
合法、规范;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上市公司运作情况;
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
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积极作用。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上市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
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
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
监事,从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和
监事监督机制,保证监事履行监督职能。上市公司将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
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职责合法合规性和上市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
     5、关于专门委员会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出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职责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
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
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
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颁布的有关信息
披露的相关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主动、及
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
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注重加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主动信息披露意识。
     7、关于相关利益者
     上市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员工、社
会等各方利益的协调平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重视本公司的
社会责任。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上市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
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
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
     2、人员独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财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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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
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八、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交易对方、相关专业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
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
女,以下合称“自查范围内人员”)就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止交易前是
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进行了自查。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
其关联方,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情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
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年满18周岁的子女。
     此外,上市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关于本
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查询申请。根据查询结果,自2016年8月30
日至2016年10月11日(以下简称“核查期间”),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6.09.26       1,700        1,700     买入
 陈朝泉     本次交易对方陈朝岚之兄弟   2016.09.28         300        2,000     买入
                                       2016.09.30       1,060        3,060     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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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10.10       -1,060        2,000     卖出
                                    2016.08.30         -100       43,838     卖出
江海证券         本次交易中介机构
                                    2016.09.22      -43,838            -     卖出
     陈朝泉就上述交易出具说明和承诺:“本人没有参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材料”)发行股份购买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江苏宏泰”)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筹划,本
人买卖广信材料股票系根据市场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做出的
投资决策,在广信材料股票停牌前未曾知晓本次交易事宜,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非法利益的情
形。”
     江海证券作为广信材料上市主承销商,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和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为无效处理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股
份的数量为43,938股,包销金额为403,790.22元。包销股份已于2016年9月22日之
前全部卖出。
     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除上述情况之外,自查范围人员在核查期间
并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上市公司停牌前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10月12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对
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如下:
     广信材料股票在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2016 年 10 月 11
日)收盘价为 48.79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6 年 9 月 2 日)收盘价为
17.61 元/股,本次交易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6 年 9 月 5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1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 177.06%;同期创业板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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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102.SZ)、制造指数(399233.SZ)、精细化工指数(886006.WI)累计涨
幅分别为 2.05%、2.61%、1.02%。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本公司
股价在公司股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已超过 20%。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特此风险提示如下: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能将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因
此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风险。
       2、经自查,除下述情况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机构、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停牌之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1)本次交易对方陈朝岚之兄弟陈朝泉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至本次重组停
牌之日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为:2016 年 9 月 26 日买入 1,700 股,2016
年 9 月 28 日买入 300 股,2016 年 9 月 30 日买入 1,060 股,2016 年 10 月 10 日
卖出 1,060 股,截至本次重组停牌之日,结余股数为 2,000 股。陈朝泉并未参与
公司资产重组的动议或决策,本次重组停牌之前亦不知悉本次交易的任何事宜,
也从未从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得本次重组事项的任何信息。陈朝岚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系自身基于对二级市场行情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上市主承销商,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
购的股票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作为无效处理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
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3,938股,包销金额为403,790.22元。包销股份已于2016
年9月22日之前全部卖出。
       3、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与重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推进重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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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如该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本次重组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中止。
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现行《公
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以公司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为基准,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坚持按照法定顺序
分配利润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
股利,其中优先以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
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
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积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
     3、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当期的盈利规模、现
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4、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件和比例:
     (1)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且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比例的前提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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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
额时,应当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
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
利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
理。
     (4)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
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含30%)或资
产总额的20%(含20%);或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时,应按照以下决策程序和机制对利润分配方案进
行研究论证:
     (1)在定期报告公布前,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当在充分考虑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和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的前提下,研究论证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董事会拟订具体的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遵守我国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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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董事会在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可以通过电话、
传真、信函、电子邮件、公司网站上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与独立董事、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5)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全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十一、保护股东权益的措施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要求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
表决和披露。上市公司及时向交易所申请停牌并披露影响股价的重大信息。上市
公司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本报告书披露后,上
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
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
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
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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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除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
肖建和无锡宏诚对江苏宏泰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的盈利情况进行
承诺,业绩承诺期内,若江苏宏泰的实际实现净利润未能达到业绩承诺水平,将
由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4、业绩承诺与补偿措施
     详细方案请见“第七章    本次交易的主要合同”之“二、《盈利预测补偿与
奖励协议》”之“(一)未来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六)股份锁定安排
     交易对方对从本次交易中取得股份的锁定期进行了承诺。本次交易的股份锁
定安排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3、股份限售安排”。
(七)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由交易各方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确认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具有
公允性、合理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八)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1、本次交易预计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年每股收益
     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报表和经审阅的 2015 年
度、2016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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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89            0.55            0.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             0.89            0.55            0.66
     本次交易完成后,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有所增加,本次交易预计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后,江苏宏泰将成
为广信材料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将扩大,同时江苏宏泰的净资产
及经营业绩将计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本次交易有利
于完善上市公司战略布局,提高上市公司中长期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防范摊薄风险的保障措施
     虽然根据上述预计,本次重组完成当年不会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但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的即期收益被摊薄的风险,上
市公司承诺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2)完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
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
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
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为使公司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
下: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能涉及
的防范风险保障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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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九)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上市公司已聘请具
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
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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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
卢礼灿、陈文、肖建和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江苏宏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同时,公司拟向
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 31,400.00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投入江苏宏泰全资子公司湖
南宏泰高端涂料新建项目中的研发及检测设备购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交
易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及《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等相关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及公司签订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协议,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备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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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相关规定。
     4、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规,且评估机构
及其经办评估师均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该等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
司、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
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本次交易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和
限制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
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是参考评估机构的最终资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
据,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的资源整合,推动产业布局及业务整合,有利
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
东公平、合理。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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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
果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
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
了交易价格的公平性;
     5、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
强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
益的问题;
     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
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相关协议
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发行股份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的情
形;
     8、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表决过
程中,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
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重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法律障碍,
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本次重组构成不利影响的法律问题和风险;本次重组尚需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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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住     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联系电话:           0755-23607010
传     真:          0755-23996159
财务顾问主办人:     梁石、郁浩
项目协办人:         张昌磊
项目其他经办人:     扈海天、郭欣、吴舒琪、李奇崎、刘畅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丁少波
住     所: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联系电话:           0731-82953778
传     真:          0731-82953779
经办律师:           朱志怡、谭闷然
三、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邱靖之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
联系电话:           010-88827799
传     真:          010-88018737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慧、郭海龙
四、资产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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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伟建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楼 21 层
联系电话:           010-52800787
传     真:          010-88019300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吕铜钟、姜海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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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    董事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字:
    李有明                      朱    民                              曾燕云
    吴育云                      毛金桥                                史月寒
    施文芳                      王龙基                                刘志春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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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
本公司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已对《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梁   石                        郁    浩
项目协办人:
                              张昌磊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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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江苏广信感光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
中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丁少波
经办律师:
                           朱志怡                         谭闷然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017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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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审计报
告及审阅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注册会计师审阅,确认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中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邱靖之
经办注册会计师:
                           叶   慧                         郭海龙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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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
具的评估数据,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审阅,确
认《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及其摘要中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徐伟建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吕铜钟                        姜海成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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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广信材料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信材料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3、广信材料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4、广信材料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5、广信材料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6、广信材料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7、江海证券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启元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9、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的合并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0、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上市公司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11、沃克森出具的关于标的资产的《评估报告》;
     12、其他与本次交易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方式
(一)查阅地点
     1、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查阅地址:江阴市青阳镇工业集中区华澄路 18 号
     联系电话:0510-68826620
     传      真:0510-68821951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联 系 人:周亚松
     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查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3 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 C 座 2204
     联系电话:0755-23607010
     传      真:0755-23996159
     联 系 人:董洁泉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查阅网址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广信材料(3005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之签章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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