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述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的相关
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拟向陈朝岚、刘晓明、吴玉民、许仁贤、卢礼灿、陈文、
肖建和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
江苏宏泰 100.00%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 66,000.00 万元,其中 60.00%以发行股份
方式支付,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44.73 元/股,共计发行 8,853,115 股;交易价格的 40.00%以现金方式支付。同时,
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不超过 31,400.00 万元。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为 44.73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本
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事项或法律法规、深交所相关规则
规定的调价情形的,则按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陈朝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10
号)核准。
二、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以及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了《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本次权
益分派已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
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现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以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
由 44.73 元/股调整为 27.86 元/股,具体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现金股利)÷(1+总股本变动
比例)=(44.73-0.15)÷(1+0.6)=27.86 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
由 8,853,115 股调整为 14,213,924 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持有交易 调整前发 调整后发
序 交易对价
发行对象 标的股权 行股份数 行股份数
号 (万元)
比例 量(股) 量(股)
1 陈朝岚 23.51% 15,514.49 2,081,084 3,341,239
2 刘晓明 23.38% 15,432.98 2,070,151 3,323,685
3 吴玉民 20.70% 13,663.58 1,832,808 2,942,623
4 许仁贤 15.21% 10,040.15 1,346,767 2,162,272
5 卢礼灿 6.69% 4,412.20 591,844 950,222
6 陈文 4.56% 3,009.60 403,702 648,155
7 肖建 0.95% 627.00 84,104 135,032
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
8 5.00% 3,300.00 442,655 710,696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 66,000.00 8,853,115 14,213,924
3、现金支付金额的调整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如发生因认购
方认购的公司股份数不为整数而需要以现金或其他方式进行支付的情形,公司应根
据实际情况对现金对价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上述调整,现金
对价金额相应由 26,400.02 万元调整为 26,400.01 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的 调整前的 调整后的 调整后的
序
发行对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 陈朝岚 9,308.69 6,205.80 9,308.69 6,205.80
2 刘晓明 9,259.79 6,173.19 9,259.79 6,173.19
3 吴玉民 8,198.15 5,465.43 8,198.15 5,465.44
4 许仁贤 6,024.09 4,016.06 6,024.09 4,016.06
5 卢礼灿 2,647.32 1,764.88 2,647.32 1,764.88
6 陈文 1,805.76 1,203.84 1,805.76 1,203.84
7 肖建 376.20 250.80 376.20 250.80
无锡宏诚管理咨询合
8 1,980.00 1,320.00 1,980.00 1,32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39,599.98 26,400.02 39,599.99 26,400.01
注:上表可能存在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
成。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其他
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