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缪进义 先生的通知,缪进义先生为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 2,050 万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质押 股票数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9%。上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 2017 年 5 月 31 日。 截至本公告日,缪进义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4,749.9404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31%,本次股份质押前,缪进义先生质押公司股票 0 股,本次股份质押 后,缪进义先生质押公司股票 2,050 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43.16%,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29%。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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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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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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