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修改版)
定 2017-02
2017 年 06 月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邱士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乔铸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大华审字[2017]006338 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
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面临着纺织品市场持续行情低迷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硅锰合金新材
料业务规模扩大的风险,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准的不确定性风险及收购后的整
合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
论与分析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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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2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6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0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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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内蒙古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证监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天首发展 指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 指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邱士杰
包头天首 指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凯信腾龙 指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泰衡纺织 指 绍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有限公司
四海氨纶 指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天瑞纺织 指 绍兴柯桥天瑞纺织品有限公司
天首财富 指 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上海农商行 指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宁支行
欣兖公司 指 上海欣兖贸易有限公司
上福丰公司 指 上海上福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瞳光公司 指 上海瞳光燃气科技有限公司
中铁新疆 指 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中铁华南 指 中铁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
金房测绘 指 北京金房兴业测绘有限公司
泰安兴斌 指 泰安市兴斌商贸有限公司
新疆戍金 指 新疆戍金物资有限公司
河北久泰 指 河北省久泰实业有限公司
华研律所 指 河北华研律师事务所
中凯信安 指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天丰泰富 指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吉林森工 指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金润广源 指 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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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ST 天首 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ST 天首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Inner Mongolia TianShou Technology&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TS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邱士杰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7 号楼正翔国际广场 B6 号楼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014030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1 层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20
公司网址 --
电子信箱 SD000611@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姜琴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11 层
电话 010-81030656
传真 010-81030656
电子信箱 SD000611@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的名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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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123543N
1996 年 10 月,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家用电器、
五金工具、交电、工艺美术、金银饰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家具、妇女用品、
服装鞋帽、文教用品、租赁等。2003 年 1 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主营业
务变更为: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测试仪器,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
工业自动化控制测试仪器、计算机网络工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转
让,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金属制品,试验机,试验检测仪器,光学仪器,
科学器材,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产品的制造,机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口业;生产、开发、销售工业、民用产品(除专营),国内贸易(除专营)、金银
制品、餐饮;承办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粮油
食品,土产土畜,编织丝绸,服装,工业品,轻工业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
计算机网络信息,摄影及扩印,柜台、网、屋租赁。2009 年 7 月 17 日,经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
测试仪器,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工业自动化控制测试仪器、计算机
网络工程,电子元器件的技术开发、服务、转让,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
金属制品,试验机,试验检测仪器,光学仪器,科学器材,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
器件产品的制造,机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生产、开发、销售工业、
民用产品(除专营),国内贸易(除专营)、金银制品、餐饮;承办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粮油食品,土产土畜,编织丝绸,服装,
工业品,轻工业品,化工产品,机电产品,计算机网络信息,摄影及扩印,柜台、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 网、屋租赁,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中高档纺织面料。2012 年 7 月,经公司 2012
有)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测试
仪器,电子计算机及电子元器件的制造;普通机械,电气机械及器材,金属制品,
试验机,试验检测仪器,光学仪器,科学器材,电子计算机及元器件产品的制造,
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产品及技术的进口;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中高档纺织
面料;批发、零售;五金建材,针纺织品、服装、轻纺织品,轻纺原料、鞋帽工
艺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外);对建筑业商业的投资和管理。2013 年 6 月,
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冶金技术咨询服
务;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木材、沥青、建筑材料、机电产
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办公耗材、
差别化纤维氨纶、中高档纺织面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
除外);对建筑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钢材加工;仓储(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
目除外);机械设备、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
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2014 年 10 月,经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
存储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销售;冶金技术咨询服务;金属材
料、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木材、沥青、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
品、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办公耗材、差别话纤维
氨纶、中高档纺织面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对建
筑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钢材加工;仓储(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
械设备、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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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原名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呼体改
字【1993】第 1 号文批准,由内蒙古民族商场(集团)总公司为唯一发起人,通
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 年 10 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呼和浩
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本公司 47.2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1999 年
10 月 28 日,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7.28%的股份划转给
内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划转完成后,内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本公司 47.28%的股份,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02 年 7 月 31 日和 2002
年 10 月 29 日,内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分别有
偿转让给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时代集团公司。时代集团公司持有本
公司 29.2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本公司 18%的股份。2006 年 3 月 24 日,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
持有的 18%的股份转让给时代集团公司,股权转让后,时代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47.28%的股份,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08 年 12 月 8 日和 2009 年 5 月 18 日,
时代集团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900 万股和 1100 万股转让给浙江众禾投资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5.54%的股权,成为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13 年 5 月 2 日,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 12.43%的股份转让给合慧伟业,股权转让后,合慧伟业持有本公司 12.43%的
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2015 年 8 月 12 日,合慧伟业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邱士杰先生对公司增资 1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注册资金变更为 20000 万元,
邱士杰先生成为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间接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慧伟业仍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2016 年 9 月 5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邱
士杰先生将其持有的合慧伟业 7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邱
士杰先生是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唯一股东,因此,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
东合慧伟业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邱士杰先生。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于建永 陈伟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周协 完成公司限售股解限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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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2015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4 年
营业收入(元) 29,829,250.33 33,914,247.17 -12.05% 67,177,064.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128,884.67 -356,061,156.21 -101.44% -50,238,467.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46,325,762.90 -350,120,978.03 -86.77% -49,137,638.09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8,390,001.01 2,239,943.32 2,060.32% 128,608,369.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59 -1.1064 -101.44% -0.15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59 -1.1064 -101.44% -0.15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7% -96.93% 99.60% -8.81%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4 年末
总资产(元) 416,787,472.98 402,264,425.54 3.61% 707,799,095.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5,042,274.13 189,311,610.57 3.03% 545,372,766.78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6,124,332.29 7,985,505.31 6,036,112.78 9,683,299.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82,096.20 -9,949,286.76 -7,102,947.44 29,863,215.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7,682,382.83 -9,910,555.74 -6,702,940.89 -22,029,883.4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5,554.62 -1,385,063.26 -158,358.08 48,837,867.7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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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2014 年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50,000,000.0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5,604,504.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940,178.18 -1,100,829.6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149,856.73
合计 51,454,647.57 -5,940,178.18 -1,100,829.6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预收款核销 17,094.47 交易未进行,扣对方预付款
罚款收入 733,774.07 主要为由供应商承担的罚款等
个人所得税返还 4,157.47 个人所得税返还款
预计的未决诉讼利息 -4,510,189.58 根据诉讼判决或对方起诉请求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利息
罚款、滞纳金支出 -706,515.94 税务罚款及滞纳金
冲减预计负债 300,000.00 该诉讼已和解,冲减预计负债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11,929.67 无法联系应收款对方单位,确认坏账损失
违约赔偿收入 50,000.00 因对方违约收到违约金赔偿
其他 -26,247.55 主要为无法退回的多缴税款等
政府补助 50,000,000.00 主要原因为收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企业发展补助款
债务重组损益 5,604,504.30 启动资产重组所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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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本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仍为纺织品加工、销售,主要产品为氨纶纤维、涤纶面料的加工与销售。为了提高公
司的产品竞争力,公司引入了适应市场的1623等新产品的试生产,同时加强推销力度。同时积极进行资产的盘活,处理积压
的库存,转回部分资金。
2016年8月5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停牌,2016年8月19日,公司启动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年11月23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预案,公司拟向天
瑞纺织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四海氨纶纤22.26%的股权,同时本公司拟向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出售其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项等债权。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及相关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条件不够成熟,加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未能得到有效沟通等原因,2017年1月3日,公司经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截止目前,本公司的主要
经营模式仍以传统的纺织业为主,2016年度公司净利润5,128,884.67元,总资产416,787,472.98元,净资产195,042,274.13元。
二、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1、主要资产重大变化情况
主要资产 重大变化说明
股权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有限公司。
固定资产 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无形资产 本报告期内退回 5000 万元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公司暂无在建工程项目。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度,公司主要业务仍为纺织品生产、贸易,全资子公司位于全国著名的全球纺织品城与世界纺织品贸易中心——
绍兴,该子公司不仅拥有当地先进的纺织品生产工艺、广阔的原材料市场和便捷的销售渠道,同时绍兴市当地政府还出台了
一系列支持纺织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极大的支持了纺织业的发展。但是由于近几年纺织业正处于产业发展的困难时期,加之
各行业高科技智能技术不断创新,原有的纺织品生产线受到很大冲击,加上国内人工工资成本不断上涨,致使本公司在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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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发展困难重重,公司亏损的局面未能改变,主营业务竞争力薄弱,持续发展能力受到严峻考验。鉴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公司仍将把调整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确定为工作重点。
本报告期内,公司仍处于主营业务调整和大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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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本着稳中求变的精神,一手抓生产,一手解决历史问题。生产方面,由于纺织业务市场需求萎
靡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的主营业务下降和参股企业亏损,为此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高
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同时加强了生产管理和成本费用的控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19504.23万元,净利润512.89万元,但本公司本报告期主营业务仍为亏损,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利润为-4632.58万元。
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6年11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
议案》,公司拟向天瑞纺织转让本公司持有的四海氨纶22.26%的股权,同时本公司拟向天首财富出售其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
款项等债权,但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最终终止;为解决因公司诉讼导致相关资产冻结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向本
公司提供了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借款,在保障公司经营稳定、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同时,也彻底解决了本公司与中铁新疆
因大宗贸易采购合同未履行产生的诉讼事项、因委托中铁华南采购锌锭合同未履行产生的诉讼事项、向新疆戍金借款引起的
诉讼事项、向泰安兴斌借款引起的诉讼事项、与华研律所因法律服务合同引起的纠纷等困扰公司多年的历史问题。
2016年12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开拓硅锰合金等新材料业务
增加公司新的利润来源。
2017年3月9日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2017年3月16日经公司核实及论证,筹划的重大
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预案,拟以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吉林天首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75%股权和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对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业享有的 3.42 亿元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的转型和资产质量的提升,
主营业务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本次交易将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
二、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概述”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29,829,250.33 100% 33,914,247.17 100% -12.05%
分行业
纺织类 29,829,250.33 100.00% 33,914,247.17 100.00%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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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产品
纺织品 29,829,250.33 100.00% 33,914,247.17 100.00% -12.05%
分地区
华东地区 29,829,250.33 100.00% 33,914,247.17 100.00% -12.05%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成本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分行业
纺织类 29,829,250.33 29,184,417.45 2.16% -12.05% -11.85% -0.22%
分产品
纺织品 29,829,250.33 29,184,417.45 2.16% -12.05% -11.85% -0.22%
分地区
华东地区 29,829,250.33 29,184,417.45 2.16% -12.05% -11.85% -0.22%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销售量 绍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有限公司 8,548,917 8,929,197.3 -4.26%
纺织品 生产量 绍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有限公司 8,390,982.5 8,090,272 3.72%
库存量 绍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有限公司 2,374,198 2,427,552.19 -2.20%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行业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纺织业 纺织产品 29,184,417.45 100.00% 33,108,547.17 100.00% -11.85%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产品分类 项目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重
涤纶布 原料 13,680,466.13 46.88% 12,812,440.34 38.70% 6.77%
涤纶布 折旧 2,850,128.04 9.77% 2,839,871.64 8.58% 0.36%
涤纶布 工资 4,363,165.00 14.95% 4,102,124.42 12.39% 6.36%
涤纶布 水电费 5,570,835.27 19.09% 6,537,119.89 19.74% -14.78%
说明
由于2016年公司在生产进行了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因此,在产品减产的情况下,原料消耗、工资成本均比2015年同比
有所上升;同时,为改变生产越多亏损越大的状况,公司采用倒推成本、责任到人的绩效考核模式,上述措施促使能耗比去
年同期大幅降低。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2016年12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日,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报告期,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但未开展任何业务。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21,001,267.70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59.85%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客户一 8,685,593.15 41.36%
2 客户二 4,458,347.30 21.23%
3 客户三 3,008,149.10 14.32%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4 客户四 2,720,885.25 12.96%
5 客户五 2,128,292.90 10.13%
合计 -- 21,001,267.70 59.85%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25,214,707.68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89.21%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0.00%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供应商一 7,596,975.74 26.88%
2 供应商二 5,866,168.70 20.75%
3 供应商三 5,342,258.29 18.90
4 供应商四 5,005,383.20 17.71%
5 供应商五 1,403,921.75 4.97%
合计 -- 25,214,707.68 89.21%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3,651.96 3,651.96 0.00%
管理费用 14,114,810.09 16,470,462.10 -14.30%
财务费用 318,888.00 375,942.92 -15.18%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2016 年 2015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280,958.93 209,208,071.10 -21.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890,957.92 206,968,127.78 -44.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90,001.01 2,239,943.32 2,060.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0,951.00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0,951.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 11,025,425.79 -92.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00.00 11,321,656.90 -99.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0,000.00 -296,231.11 -336.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099,050.01 1,943,712.21 2,323.15%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615.01万元,主要原因为收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企业
发展补助款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2016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比减少199.10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重组所发生的费用。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公司2016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9.62万元,主要原因为借款所致。
4、公司2016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增加4,515.53万元,主要原因为收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企
业发展补助款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控股股东合慧伟业和天首投资向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借入资金5235万元所致。
三、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营业外收入 50,000,000.00 431.65% 政府补贴 否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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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49,945,219.64 11.98% 2,846,933.13 0.71% 11.27%
应收账款 2,631,499.04 0.63% 4,293,325.31 1.07% -0.44%
存货 11,770,075.02 2.82% 8,971,240.37 2.23% 0.59%
长期股权投资 89,393,877.25 21.45% 110,222,954.99 27.40% -5.95%
固定资产 38,146,288.43 9.15% 40,436,882.37 10.05% -0.90%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本公司与金房测绘借款仲裁事项
本公司与金房测绘于2013年9月6日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两个月,利率为10%。借款合同到期后,本公司未如期
归还该借款,并于2014年4月28日签订合同约定2014年5月10日前如能归还借款,则归还借款本金5,000,000.00元,利息
1,000,000.00元,违约金800,000.00元;合同约定如2014年5月10日前如未能归还借款,则归还借款本金5,000,000.00元,利息
1,000,000.00元,违约金1,500,000.00元。
2016年1月25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6)京仲裁字第0086号,做出判决:判本公司归还金房测绘借款本金
5,000,000.00元、利息1,000,000.00元、违约金1,500,000.00元、律师费300,000.00元、仲裁费82,770.00元。自本裁决书送达之
日起十日内未按裁决支付上述款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
2016年11月24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金房测绘申请的财产保全立案,并于2016年11月30日下达《执行裁定书》
([2016]京03执保128号),裁定:查封、冻结本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788.2770万元或等值的其他财产;冻结、查封本公司持
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4%股权和绍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履行还款义务。
(2)吕连根申请冻结本公司资产情况
原告方吕连根《起诉状》显示,2014年3月7日,吕连根与河北久泰、合慧伟业签订三方《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河北久泰委
托吕连根代为借款1000-1300万元,期限2个月,利息为月息5%,自款项到达吕连根账户之日计算;借款到期后由河北久泰
将借款及利息一次性偿付吕连根;合慧伟业对该《借款协议》本息承担连带责任。2014年3月8日至4月2日吕连根借款1300
万元到达账户并依约将该款项支付河北久泰指定第三人。借款期满后,因实际用款人合慧伟业未能还款,三方经协商于2014
年6月20日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将上述借款展期一年,至2015年6月19日,同时,四海股份及马雅签署《担保函》,由四
海股份为该笔借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还款保证。
2016年12月2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冀01执保231号之一),吕连根申请
冻结本公司在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900万元的出资,占注册资本5.16%的股权,冻结期限2年(2016年12月21日至2018
年12月20日)。
2017年1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冀01执保231号之三),吕连根申请冻
结本公司在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万元的出资,占注册资本100%的股权,冻结期限2年(2017年1月10日至2019年1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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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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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绍兴市柯桥区
泰衡纺织有限 子公司 纺织 15,000,000.00 57,145,339.61 26,552,646.97 29,829,250.33 -742,591.45 -278,359.30
公司
共青城腾龙信
息技术服务有 子公司 IT 业 10,000,000.00 184,239,500.88 -19,579,680.22 0.00 -5,563,015.92 -5,563,015.92
限公司
共青城凯信实
子公司 IT 业 10,000,000.00 45,985,764.19 -297,122.10 0.00 -24,003.21 -24,003.21
业有限公司
共青城海威科技
子公司 IT 业 10,000,000.00 1,335.36 -13,737.64 0.00 -13,322.64 -13,322.64
发展有限公司
包头市敕勒川
数据中心有限 子公司 IT 业 10,000,000.00 4,555,851.09 -1,366,531.02 0.00 -468,676.59 -470,691.30
公司
包头市敕勒川
伟业贸易有限 子公司 贸易 10,000,000.00 1,003.95 -17,836.43 0.00 -13,124.57 -15,135.55
公司
北京凯信腾龙
投资管理、
投资管理有限 子公司 60,000,000.00 187,380,042.71 55,179,378.23 0.00 -2,908,341.42 -2,905,792.91
咨询
公司
包头天首实业 投资与资产
子公司 10,000,000.00
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
浙江四海氨纶
参股公司 氨纶丝 561,859,018.75 1,556,264,588.51 357,387,822.54 469,317,295.74 -93,191,338.03 -93,563,494.37
纤维有限
共青城德图投资
参股公司 投资管理 10,000,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公司 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纺织业务市场需求萎靡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的主营业务下降和
参股企业亏损,为此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同时加强了生产管理和
成本费用的控制,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的亏损幅度已经得到极大改善,参股企业的业绩也随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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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的提高和市场行情回暖得到大幅提升。同时,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实
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开拓硅锰合金等新材料业务增加公司新的利润来源。
2017 年 3 月 9 日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2017 年 3 月 16 日经公司核实及论证,筹划的
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预案,拟以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吉林天
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 75%股权和吉林天池矿
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业享有的 3.42 亿元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的转型和资产质
量的提升,主营业务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本次交易将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
(二)风险分析和应对措施
1、公司拟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的主营业务转型的资产收购事项,尚需履行(1)待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
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获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2017 年,公司将加快主营业务转型,争取实现主营业务的扭亏为盈。2017 年度公司将大力做好以下事项:
(1)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加快推进重组工作;
(2)加强管理,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水平;
(3)梳理优化流程,夯实基础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实施优化与创新,向经营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率,求创新、抓落实,努力加快实现主
营业务持续盈力,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十、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
1、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6 年 01 月 1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近期经营是否正常
2016 年 02 月 1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的盈利情况问询
2016 年 03 月 0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关于大股东与久泰案件进展情况
2016 年 03 月 30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公司董事辞职的原因
2016 年 04 月 0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诉讼进展情况
2016 年 06 月 0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诉讼进展情况
2016 年 06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诉讼进展情况
2016 年 07 月 27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控股权诉讼进展及对公司重组的影响
2016 年 08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重大事项停牌的原因
2016 年 09 月 16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6 年 09 月 2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及诉讼进展和天治基金情况
2016 年 10 月 1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6 年 12 月 2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2016 年内未完成重组,公司是否会退市。
接待次数
接待机构数量
接待个人数量
接待其他对象数量
是否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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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普通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普通股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近 3 年(包括本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案)情况
公司近3年未有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未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形。
公司近三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以其他方式现 以其他方式现
分红年度
(含税)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金分红的金额 金分红的比例
2016 年 0.00 5,128,884.67 0.00% 0.00 0.00%
2015 年 0.00 -356,061,156.21 0.00% 0.00 0.00%
2014 年 0.00 -50,238,467.74 0.00% 0.00 0.00%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1、保证做到内
关于同业竞 蒙发展人员独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争、关联交 立、财务独立、 2015 年 08
邱士杰 长期 履行中
作承诺 易、资金占用 资产独立完整、 月 31 日
方面的承诺 业务独立、机构
独立;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内蒙古天首 不再进行重 自 2017 年 1 月 3 2017 年 01 2 个月 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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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科技发展股 大资产重组 日终止重大资 月 03 日
份有限公司 承诺 产重组之日起 2
个月内,不再筹
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
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
审字[2017]006338号)和《2016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大华特字[2017]002742号),现董事会
对该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说明如下:
1、 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净亏损-265,935,761.44元,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325,762.90元。公司
于2017年3月9日发布停牌公告,筹划重大事项。2017年3月16日发布公告,经公司核实及论证,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该事项已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截至财务报告日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 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基本意见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天首发展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净亏损-265,935,761.44元,2016
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325,762.90元。天首发展于2017年3月9日发布停牌公告,筹划重大事项。2017年3月16
日发布公告,经天首发展核实及论证,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截至财务报告日止,
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能力产生疑虑的情况,天首发展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3、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对该事项的意见及拟采取的措施
(1)董事会意见
对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注册会计
师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主要因为公司历史存在未弥补亏损及当期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正在
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结构,加强生产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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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积极推动重大资产重组进程,并根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所作出的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所作的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按照制
定的相关解决方案, 积极、有效、稳妥的消除和改善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并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公司继续保持
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监事会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所作出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
项的说明。监事会将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解决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调事项,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使公司走上持续经营、健康发展的道路。
(4)拟采取的措施
本公司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纺织业务市场需求萎靡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的主营业务下降和参股
企业亏损,为此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和成本费用
的控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2月26日通过决议,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开拓硅锰合金等新材料业务增
加公司新的利润来源。
2017年3月9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2017年3月16日经公司核实及论证,筹划的重大事项已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4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预案,拟以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吉林天首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75%股权和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业享有的 3.42 亿元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的转型和资产质量的提升,主营业
务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本次交易将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
4、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公司 2016年度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认为该强调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5、消除该事项的可能性
公司董事会将极力推进和督促管理层严格执行制定的各项措施,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的亏损幅度已经得到极大改善,参股企业
的业绩也随着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市场行情回暖得到大幅提升。同时,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已经顺利开
展;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也于2017年4月18日公布了预案。基于上述各项措施和计划的实施和顺利推进,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强
调事项有关的影响因素将得到消除。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七、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八、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16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
案》。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广场B6号楼,法定代表人:邱士杰,注
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报告期,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截至报
告期末,该公司未开展相应业务,对2016年度财务报告无影响。
九、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2年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于建永 陈伟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支付内控审计费25万
元。
2、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期间支付审计费115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支付财务顾问费50万元。
十、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
诉讼(仲裁)进展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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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诉北京中凯 2016 年 4 月 12
《2015 年度报
信安进出口贸易有 日,本公司向北
诉讼中,未判 2016 年 04 告》(定
限公司因《销售合 1,994.81 否 京市石景山区 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决 月 30 日 2016-02)《2016
同》未履行完毕引 人民法院提起
年度报告》(定
起的诉讼事项 民事诉讼
2017-02)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
诉讼(仲裁)进展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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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诉新疆天丰 2016 年 12 月 14
《2015 年度报
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日,本公司向北
2017 年 04 告》(定
因《销售合同》未 7,407.42 否 京市东城区人 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已撤诉
月 29 日 2016-02),《2016
履行引起的诉讼事 民法院提交撤
年度报告》(定
项 诉申请。
2017-02)
2016 年 11 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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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广东省广州
本公司同意 2016 年 《2015 年度报
广州诚通金属公司 市越秀区人民
12 月 8 日前偿还 100 2017 年 04 告》(定
诉本公司借款 200 200 否 法院民事调解 调解结案
万元;2017 年 6 月 30 月 29 日 2016-02),《2016
万元未归还事项 书(2015)穗越
日前偿还 100 万元。 年度报告》(定
法金民初字第
2017-02)
5162 号
仲裁裁决:1、天首发
展归还金房测绘借款
中国证券报、上
本金 5,000,000.00 元
海证券报、证券
和利息 1,000,000.00
时报、证券日报、
元;2、天首发展支付
巨潮资讯网《内
金房测绘违约金
蒙古敕勒川科技
1,500,000.00 元;3、
发展股份有限公
2016 年 1 月 25 天首发展支付金房测 仲裁已生效,
司重大诉讼事项
日,北京仲裁委 绘因本案支付的律师 未执行。2016
的公告》(临
员会《民事裁定 费 300,000.00 元;4、年 11 月 30 日,
2015-24)和 2014
北京金房兴业测绘 书》([2016]京仲 本案仲裁费 82,770.00 查封冻结本
年年度报告(定
有限公司诉本公司 裁字第 0086 元(金房测绘全额预 公司参股公 2016 年 12
500 否 2015-02)、《2015
借款到期未还引起 号);2016 年 11 缴),由天首发展承 司浙江四海 月 27 日
年半年度报告
的诉讼事项 月 30 日下达《执 担;5、如自本裁决书 氨纶纤维有
(定 2015-06)和
行裁定书》 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未 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
([2016]京 03 按裁决支付上述款 22.264%股
告》(定
执保 128 号)。 项,按照《中华人民 权。
2016-02),《内蒙
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古天首科技发展
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
股份有限公司关
定,加倍支付延期履
于重大诉讼事项
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进展情况的公
本案件的判决对公司
告》(临 2016-98)
造成 288.28 万元的损
失。
上海农商行诉瞳光 本公司于 2015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 本案已判决 中国证券报、上
公司及本公司等八 年 2 月向上海市 院([2014]长民二 未执行,二审 2016 年 04 海证券报、证券
2,000 否
被告因本公司为支 长宁区人民法 (商)初字第 1808 判决予以改 月 30 日 时报、证券日报、
付货款提供商业承 院提起上诉, 号)对本案判决如下:判,上海农商 巨潮资讯网《内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
诉讼(仲裁)进展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兑汇票导致担保借 2015 年 9 月 30 1、被告牧乔公司应于 行就商票记 蒙古敕勒川科技
款引起的诉讼事项 日,上海市第一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载的票据金 发展股份有限公
中级人民法院 日内归还原告上海农 额优先受偿。 司重大诉讼事项
出具《民事判决 商行长宁支行贷款本 由于瞳光公 的公告》(临
书》([2015]沪一 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司没有履行 2015-24)、《2014
中民六(商)终 利息人民币 《购销合同》 年年度报告》(定
字第 362 号) 528,830.28 元,以及 中的发货义 2015-02)、《2015
自 2014 年 3 月 20 日 务,也未支付 年半年度报告》
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 商票对价,本 (2015-06)和
止的逾期利息(以人 公司对瞳光 《2015 年度报
民币 1000 万元为基 公司 2000 万 告》(2016-02)
数,按年利率 11.7% 元的付款请
计算);2、被告闽朗 求具有抗辩
实公司、贺四平、杨 权。
绍平、杨绍胜应对被
告牧乔公司的上述债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在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后,有权就已清
偿部分向牧乔公司进
行追偿;3、若被告牧
乔公司不能履行上述
第 1 项还款义务,原
告农商行长宁支行可
以对瞳光公司提供出
票人为四海科技的
《商业承兑汇票》票
据款项在上述第 1 项
判决主文中被告牧乔
公司应付债务范围内
优先受偿,被告内蒙
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原告支付上述
商业承兑汇票的票据
款人民币 2000 万元,
超出上述第 1 项判决
主文中被告牧乔公司
债务的票据款部分,
归被告瞳光公司所
有,不足部分由被告
牧乔公司继续清偿;
4、驳回原告农商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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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宁支行其余诉讼请
求。本案件受理费
84973 元,公告费 760
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2015]沪一中
民六(商)终字第 362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如下:1、维持上海
长宁区人民法院
[2014]长民二(商)
初字第 1808 号)民事
判决第 1、2、4 项;2、
变更第 3 项内容为:
若原审被告牧乔公司
不能履行一审判决第
1 项规定的还款义务,
则被上诉人长宁支行
可以就被上诉人瞳光
公司提供的票据金额
优先受偿,若票据金
额超出被上诉人长宁
支行一审判决第 1 项
享有的债权数额的,
则超出部分由瞳光公
司所有,若票据金额
不足被上诉人长宁支
行一审判决享有的债
权数额的,则不足部
分由原审被告牧乔公
司继续清偿。二审受
理费由内蒙发展负
担。本判决为终审判
决。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本公司于 2016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 本案已判决 中国证券报、上
股份有限公司长宁 年 1 月 19 日向 院([2015]长民二 未执行,二审 海证券报、证券
支行诉上海瞳光燃 上海市长宁区 (商)初字第 4213 判决予以改 时报、证券日报、
气科技有限公司及 人民法院提起 号)《民事判决书》。 判,上海农商 2016 年 04 巨潮资讯网《内
2,000 否
本公司等九被告因 上诉,2016 年 3 判决如下:1、被告欣 行就商票记 月 30 日 蒙古敕勒川科技
本公司为支付货款 月 14 日上海市 兖公司应于本判决生 载的票据金 发展股份有限公
提供商业承兑汇票 第一中级人民 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 额优先受偿。 司重大诉讼事项
导致担保借款引起 法院出具《民事 原告上海农商行贷款 由于瞳光公 暨重大诉讼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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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的诉讼事项 判决书》([2016] 本金人民币 1,000 万 司没有履行 情况的公告》(临
沪 01 民终 1238 元、利息人民币 《购销合同》 2015-38)、《内蒙
号) 1,473,104.88 元,以及 中的发货义 古敕勒川科技发
自 2015 年 1 月 21 日 务,也未支付 展股份有限公司
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 商票对价,本 重大诉讼进展情
止的逾期利息(以人 公司对瞳光 况的公告》
民币 1,000 万元为基 公司 2000 万 (2015-89)和
数,按中国人民银行 元的付款请 2014 年年度报告
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求具有抗辩 (定 2015-02)、
15%计算);2、被告 权。 《2015 年半年度
上福丰公司、陈正伟、 报告(定
郑春桥、杨绍胜、汤 2015-06)和
燕菊、杨绍平应对被 《2015 年年度报
告欣兖公司的上述债 告》 定 2016-02)
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被告上福丰公司、
陈正伟、郑春桥、杨
绍胜、汤燕菊、杨绍
平在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后,有权就已清偿
部分向被告欣兖公司
进行追偿;3、若被告
欣兖公司不能履行上
述第一项还款义务,
原告可以对被告瞳光
公司提供的出票人为
被告内蒙发展的两张
《商业承兑汇票》的
票据款项在上述第 1
项中被告欣兖公司的
应付债务范围内优先
受偿,被告内蒙发展
应向原告支付上述
《商业承兑汇票》的
票据款人民币 2,000
万元,超出上述第 1
项判决主文中被告欣
兖公司债务的票据款
部分,归被告瞳光公
司所有,不足部分由
被告欣兖公司继续清
偿。如果未按本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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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
金钱任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
十三条之规定,加倍
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本案案件
受理费人民币
90,638.60 元,公告费
人民币 560 元,由被
告共同负担,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
缴付本院。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民事判决书》
([2016]沪 01 民终
1238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如下:1、维
持上海长宁区人民法
院[2015]长民二(商)
初字第 4213 号)民事
判决第 1、2 项;2、
变更一审第 3 项判决
内容为:若原审被告
欣兖公司一审判决第
1 项规定的还款义务,
则被上诉人上海农商
行可以就被告瞳光公
司提供的两张票据金
额优先受偿,若票据
金额超出被上诉人上
海农商行一审判决第
1 项享有的债权数额
的,则超出部分归瞳
光公司所有,若票据
金额不足被上诉人上
海农商行一审判决第
一项享有的债权数额
的,则不足部分由原
审被告欣兖公司继续
清偿。二审案件受理
费 90638.6 元由内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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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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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发展负担。本判决为
终审判决。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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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敕勒川科技
发展股份有限公
判决:1、向泰安兴斌
司重大诉讼事项
支付借款本金 130 万
执行和解,2016 的公告》(临
及利息(按照判决规
年 11 月 23 日, 2015-24)和
定),2、向泰安兴斌
山东省泰安市 《2014 年年度报
本公司向泰安市兴 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加
泰山区人民法 2016 年 12 告》(定
斌商贸有限公司借 130 否 倍债务利息(或延迟 履行完毕。
院作出《结案决 月 27 日 2015-02)、《2015
款引起的诉讼事项 履行)至付清止。3、
定书》([2016] 年半年度报告
负担案件受理费
鲁 0902 执字第 (定 2015-06)和
16504 元,其他诉讼
105 号)。 《2015 年年度报
费 5000 元,申请执行
告》(定
费 17000 元。
2016-02),《内蒙
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诉讼事项
进展情况的公
告》(临 2016-98)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
裁定:解除本公司持 巨潮资讯网《内
执行和解,2016 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 蒙古敕勒川科技
年 11 月 28 日, 维有限公司 22.26% 发展股份有限公
新疆维吾尔自 价值 1,736.6 万元(美 司重大诉讼事项
本公司向新疆戍金
治区乌鲁木齐 元)股权、持有的绍 的公告》(临
物资有限公司借款 2016 年 12
500 否 市中级人民法 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 履行完毕。 2015-24)、《2014
500 万元未归还的 月 27 日
院出具了《执行 有限公司 100%价值 年年度报告》(定
诉讼事项
裁定书》([2014] 1,500 万元的股权、持 2015-02)、和
乌中执字第 有包头市敕勒川中心 《2015 年年度报
543-3 号)。 数据有限公司 1,000 告》(2016-02),
万元股权的冻结等。 《内蒙古天首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大诉
讼事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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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的公告》(临
2016-98)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
网《内蒙古四海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重大诉讼
事项的公告》(临
2014-26)、《内蒙
古敕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裁定:1、解除内蒙古 关于重大诉讼进
四海股份有限公司持 展情况的公告》
执行和解,2016 有的绍兴市柯桥区泰 (临 2015-01)、
年 12 月 9 日, 衡纺织有限公司 《内蒙古敕勒川
本公司与中铁物资
乌鲁木齐铁路 100%股权价值 1500 科技发展股份有
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运输中级法院 万元的冻结;2、解除 2016 年 12 限公司关于重大
因大宗贸易采购合 2,500 否 履行完毕。
作出《执行裁定 内蒙古四海股份有限 月 27 日 诉讼事项暨重大
同未履行产生的诉
书》([2015]乌中 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 诉讼进展情况的
讼事项
执字第 52-1、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 公告》(临
52-2 号)。 限公司 22.26%股权 2015-38)、《2014
价值 1736.6 万元的冻 年度报告》(定
结。 2015-02)、《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定 2016-06)
《2015 年度报
告》(定
2016-02),《内蒙
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诉讼事项
进展情况的公
告》(临 2016-98)。
执行和解,2016 裁定:解除本公司持 中国证券报、上
本公司因委托中铁 年 11 月 15 日, 有的浙江四海氨纶纤 海证券报、证券
物资集团华南有限 广东省广州市 维有限公司 22.26% 时报、巨潮资讯
2016 年 12
公司采购锌锭合同 1,500 否 越秀区人民法 的股权及绍兴市柯桥 履行完毕。 网《内蒙古四海
月 27 日
未履行产生的诉讼 院作出《执行裁 区泰衡纺织有限公司 科技股份有限公
事项 定书》([2015] 的股权(出资额 1500 司关于重大诉讼
穗越法执字第 万元)的冻结。 的公告》(临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
诉讼(仲裁)进展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1574-5 号)。 2014-18)、《内蒙
古四海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银行账户和资
产被查封的公
告》(临
2014-31)、《内蒙
古敕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情
况的公告》(临
2015-03)、《2014
年度报告》(定
2015-02)、《2015
年半年度报告》
(定 2016-06)
《2015 年度报
告》(定
2016-02),《内蒙
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诉讼事项
进展情况的公
告》(临 2016-98)。
判决:1、本公司与河
北华研律所事务所签
订的《常年法律顾问
聘用合同》于本判决
生效后解除;2、判令 巨潮资讯《2016
河北省张家口 本公司给付河北华研 年半年度报告》
市桥东区人民 律所事务所常年法律 (定 2016-06),
河北华研律师事务
法院民事判决 顾问服务费 30 万元, 《内蒙古天首科
所与本公司因法律 2016 年 12
200 否 书(2016)冀 专项法律服务费及案 履行完毕。 技发展股份有限
服务合同引起的纠 月 27 日
0702 民初 852 件代理费 180 万元。 公司关于重大诉
纷
号,签订和解协 支付代付员工工资、 讼事项进展情况
议。 诉讼费用 136262 元、 的公告》(临
差旅费 15000 元;3、 2016-98)。
判令本公司支付河北
华研律所事务所逾期
付款违约金 99750
元;本公司承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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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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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受理费 12804 元。
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巨潮资讯
网《内蒙古敕勒
川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重
大诉讼事项的公
告》(临 2015-59
号)、《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因诉讼可能导致
鉴于王纪钊于 2016 控股权发生变更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年 11 月 23 日向本院 的提示性公告》
合慧伟业商贸(北
北京市西城区 提出撤诉申请,原告 (临 2015-60)和
京)有限公司及第
人民法院《民事 王纪钊的撤诉申请未 内蒙古敕勒川科
三人马雅、赵伟与 2017 年 03
500 否 裁定书》([2016] 违反法律规定,应予 王纪钊撤诉。 技发展股份有限
王纪钊因合慧伟业 月 09 日
京 0102 民初 准许。裁定:准许原 公司关于重大诉
商贸(北京)有限
3937 号) 告王纪钊撤回对被告 讼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股权归属引起
合慧伟业、第三人赵 的公告(临
的诉讼事项
伟、马雅的起诉。 2015-65)、《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公
告》(临
2015-95),《2015
年度报告》(定
2016-02),《2016
年度报告》(定
2017-02),《内蒙
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诉讼事项
进展情况的公
告》[临 2017-13]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中国证券报、上
合慧伟业商贸(北 北京市西城区 日,即视为送达。提 海证券报、证券
京)有限公司赵伟、 人民法院 2017 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 时报、巨潮资讯
2017 年 03
马雅及第三人邱士 500 否 年 1 月 19 日《人 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未开庭 网《内蒙古天首
月 09 日
杰、惠州市至诚达 民法院报》公 后 15 日和 30 日内, 科技股份有限公
信投资发展有限公 告。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司关于重大诉讼
司与王纪钊因合慧 三日上午 9 时(遇法 的提示性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
诉讼(仲裁)进展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伟业商贸(北京) 定节假日顺延)在北 (临 2017-12)、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016 年年度报
纠纷引起的诉讼事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 告》(定
项 法缺席判决。 2017-02),《内蒙
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诉讼的提
示性公告》[临
2017-12]《内蒙古
天首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诉讼事项进
展情况的公告》
[临 2017-13]。
经最高人民法院调 中国证券报、上
解,双方达成如下协 海证券报、证券
议:1、河北久泰、合 时报、巨潮资讯
慧伟业一致认可本案 网《内蒙古四海
双方之间的纠纷为债 科技股份有限公
权债务纠纷,河北久 司关于控股股东
泰保证不在据此主张 股权司法冻结的
股权权利;2、经确认, 公告》(临
河北久泰、合慧伟业 2014-09)、《内蒙
双方之间的本案债权 古四海科技股份
总额(本金加利息) 有限公司关于控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共计人民币 3.5 亿元 股股东股权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
合慧伟业商贸(北 整;3、河北久泰同意 冻结事项进展情
国最高人民法
京)有限公司与河 合慧伟业将上述 3.5 2017 年 04 况的公告》(临
30,000 否 院《民事调解 双方和解
北省久泰实业有限 亿元款项在调解书生 月 11 日 2014-11)、《内蒙
书》([2016]最高
公司因股权归属引 效后向河北久泰指定 古敕勒川科技发
法民终 797 号)
起的诉讼事项 方进行支付; 4、河 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久泰保证和解协议 关于重大诉讼事
签订后不会再以任何 项的公告》》(临
形式损坏合慧伟业对 2015-29)、《内蒙
内蒙古天首发展股份 古敕勒川科技发
有限公司的经营与管 展股份有限公司
理;5、本协议签订后, 关于控股股东财
双方之间的本案纠纷 产被司法冻结的
一次性全部解决,再 公告》(临
无其他任何争议,任 2015-40)、《内蒙
何一方不得再向对方 古敕勒川科技发
主张任何权利;6、本 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诉讼(仲裁)基本情 涉案金额 是否形成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诉讼(仲裁)判
诉讼(仲裁)进展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况 (万元) 预计负债 及影响 决执行情况
案一审案件受理费 关于重大诉讼事
2,093,216 元,由河北 项进展情况的公
久泰、合慧伟业各负 告》》(临
担 1,046,608 元,二审 2015-65)、《内蒙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古敕勒川科技发
后为 1,046,608 元,由 展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久泰、合慧伟业 关于因诉讼可能
各负担 523,304 元。 导致控股权发生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 变更的提示性公
人签收后,与民事判 告》(临
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 2015-66)、《内蒙
力。 古敕勒川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
项进展情况的公
告》(临
2015-74)、《关于
重大诉讼事项进
展情况的公告》
(临 2016-07)和
《2015 年度报
告》(定
2016-02),《内蒙
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重大诉讼事项
进展情况的公
告》(临 2016-98),
《内蒙古天首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重大诉
讼事项进展情况
的公告》(临
2017-23)。
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名称/姓名 类型 原因 调查处罚类型 结论(如有)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内蒙古天首科技 1、2013 年 10 月 被中国证监会立 责令公司改正, 2016 年 07 月 07 《中国证券报》、
公司
发展股份有限公 8 日,赵伟、马雅 案调查或行政处 给予警告,并处 日 《上海证券报》、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司 与王纪钊签订 罚 以 40 万元罚款。 《证券时报》、
《股权转让协 《证券日报》和
议》,分别将两人 巨潮资讯网上
各自持有的出资 《内蒙古敕勒川
额为 2500 万元占 科技发展股份有
合慧伟业注册资 限公司收到中国
本 50%的股权出 证监会立案调查
让给王纪钊,同 通知书的公告》
时,合慧伟业股 [临 2015-75]和
东赵伟、马雅又 《内蒙古敕勒川
签署《股东会决 科技发展股份有
议》,将两人各自 限公司关于收到
持有的合慧伟业 行政处罚事先告
50%股权分别以 知书的公告》[临
250 万元价格转 2016-32]和《内蒙
让给王纪钊,但 古天首科技发展
公司未披露实际 股份有限公司关
控制人控制的情 于收到中国证监
况发生变化的事 会行政处罚决定
实;2、2013 年度 书的公告》[临
报告未披露真实 2016-37]。
的应付票据金
额。
1、2013 年 10 月 《中国证券报》、
8 日,赵伟、马雅 《上海证券报》、
与王纪钊签订 《证券时报》、
《股权转让协 《证券日报》和
议》,分别将两人 巨潮资讯网上
各自持有的出资 《内蒙古敕勒川
额为 2500 万元占 科技发展股份有
合慧伟业注册资 限公司收到中国
本 50%的股权出 证监会立案调查
让给王纪钊,同 被中国证监会立 通知书的公告》
给予警告,并处 2016 年 07 月 07
赵伟 实际控制人 时,合慧伟业股 案调查或行政处 [临 2015-75]和
以 10 万元罚款。 日
东赵伟、马雅又 罚 《内蒙古敕勒川
签署《股东会决 科技发展股份有
议》,将两人各自 限公司关于收到
持有的合慧伟业 行政处罚事先告
50%股权分别以 知书的公告》[临
250 万元价格转 2016-32]和《内蒙
让给王纪钊,但 古天首科技发展
公司未披露实际 股份有限公司关
控制人控制的情 于收到中国证监
况发生变化的事 会行政处罚决定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实;2、2013 年度 书的公告》[临
报告未披露真实 2016-37]。
的应付票据金
额。
1、2013 年 10 月
8 日,赵伟、马雅 《中国证券报》、
与王纪钊签订 《上海证券报》、
《股权转让协 《证券时报》、
议》,分别将两人 《证券日报》和
各自持有的出资 巨潮资讯网上
额为 2500 万元占 《内蒙古敕勒川
合慧伟业注册资 科技发展股份有
本 50%的股权出 限公司收到中国
让给王纪钊,同 证监会立案调查
时,合慧伟业股 通知书的公告》
东赵伟、马雅又 被中国证监会立 [临 2015-75]和
给予警告,并处 2016 年 07 月 07
马雅 实际控制人 签署《股东会决 案调查或行政处 《内蒙古敕勒川
以 10 万元罚款。 日
议》,将两人各自 罚 科技发展股份有
持有的合慧伟业 限公司关于收到
50%股权分别以 行政处罚事先告
250 万元价格转 知书的公告》[临
让给王纪钊,但 2016-32]和《内蒙
公司未披露实际 古天首科技发展
控制人控制的情 股份有限公司关
况发生变化的事 于收到中国证监
实;2、2013 年度 会行政处罚决定
报告未披露真实 书的公告》[临
的应付票据金 2016-37]。
额。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
《内蒙古敕勒川
2013 年度报告未 被中国证监会立 科技发展股份有
给予警告,并处 2016 年 07 月 07
余静 高级管理人员 披露真实的应付 案调查或行政处 限公司收到中国
以 5 万元罚款。 日
票据金额。 罚 证监会立案调查
通知书的公告》
[临 2015-75]和
《内蒙古敕勒川
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收到
行政处罚事先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知书的公告》[临
2016-32]和《内蒙
古天首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临
2016-37]。
十四、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不存在
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况。
十五、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六、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应收关联方债权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是否存在非经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金 本期收回金 本期利息 期末余额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利率
营性资金占用 (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万元)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
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应付关联方债务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金 本期归还金 本期利息 期末余额(万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形成原因 利率
(万元)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元)
合慧伟业商贸(北 本公司向其
控股股东 0 5,005 0 0.00% 27.39 5,005
京)有限公司 借款
同一实际控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 向本公司提
制人控制的 0 230 230 0.00% 1.88
有限公司 供短期借款
其他企业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 上述关联债务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确认财务费用 292,712.71 元,对应计入资本
务状况的影响 公积。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度,本公司办公地址由关联方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无偿提供,本公司免费使用。本公司参照市场
价格,依据实际使用面积计提相关费用,计入资本公积。该关联方拆借资金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确认财务费用,
对应计入资本公积。
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2016-67]、《内蒙古天首科技发 2016 年 10 月 18 日
日报、巨潮资讯网
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6-69]
十七、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八、社会责任情况
1、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1)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上市公司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情况
指标 计量单位 数量/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 ——
二、分项投入 —— ——
1.产业发展脱贫 —— ——
2.转移就业脱贫 —— ——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易地搬迁脱贫 —— ——
4.教育脱贫 —— ——
5.健康扶贫 —— ——
6.生态保护扶贫 —— ——
7.兜底保障 —— ——
8.社会扶贫 —— ——
9.其他项目 —— ——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
(3)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2、履行其他社会责任的情况
无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否
是否发布社会责任报告
□ 是 √ 否
十九、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2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就本公司云计算数据中心工程签订了《总
承包合同》,本承包项目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第一工程局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承建位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
业园区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工程,第一期造价2亿元人民币。由于2015年1月15日公司启动的重大事项终止后,该项目未实质启
动。该信息详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投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5-02]和《关于终止收购重大资产事项的公告》[临2015-37]。
2、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02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
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6年7月6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2号),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的规
定,构成《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所述情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给予相关处罚。该信息详见《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临2015-75]、《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的公告》[临2016-32]和《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临2016-37]。
3、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2016年6月23日,公
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蒙工商核变通内字[2016]第1601316198号),2016年7月11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全称由“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证券简称由“*ST蒙发”变更为“*ST天首”,公司英文简称由“IMD”变更为“TSD”,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11”。
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9]、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6-16]、《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临2016-41]。
4、2016年8月9日,公司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陈锋利先生为职工监事的议案。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临2016-4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01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和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邱士杰先生、胡国栋先生、王发女女士、叶伟严先生、李晓斌先生、潘春
霓女士和独立董事袁琳女士、章勇坚先生、黄苏华女士等9人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股东监事石建军先生、仇正阳先生
及职工代表监事陈锋利先生等3人组成。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6-47]。
6、2016年8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邱士杰先生为董事长,聘任邱士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同时兼任财务总监,聘任李波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姜琴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秘书;同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召开了第一次
会议,选举陈锋利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48]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49]。
7、2017年3月12日,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邱士杰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该信息详见《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临2017-15]
8、2016年9月5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邱士杰先生将其持有的合慧伟业7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天首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转让后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为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5%、自然人股东马雅女士持股
12.50%、赵伟先生持股12.50%的股权。由于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为邱士杰先生,
因此,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合慧伟业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邱士杰先生。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重要事项公告》[临2016-63]和《重要事项的补充公告》[临2016-64]。
9、2016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下发的企业补助资金5000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
笔资金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2016年度当期损益。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临2016-101]。
10、2016年12月26日和2017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注册地址由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振华大街科技楼316室迁至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广场B6号楼,
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95]、《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17-11]。
11、重大收款情况
2016年9月1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邱士杰对本公司出具《担保函》,为本公司的部分债务偿还提供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保证期限为一年。被担保的债务明细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原值金额 本公司核算科目
1 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5,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2 赛龙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48,400,000.00 其他应收款
3 工信联合(北京)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48,920,000.00 其他应收款
4 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 118,220,000.00 其他应收款
5 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6,260,000.00 其他应收款
6 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司 41,850,000.00 其他应收款
7 上海富盾实业有限公司 24,250,000.00 其他应收款
8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74,074,239.87 应收账款
9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9,948,140.00 应收账款
合计 466,922,379.87
2017年3月20日,本公司向实际控制人邱士杰发出《催款函》,要求其在2017年4月20日前还清所欠款项共计466,922,379.87
元。
2017年4月19日,实际控制人邱士杰委托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付
466,922,379.87元。
2017年4月21日,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邱士杰先生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权提供
担保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1)邱士杰先生自愿为前述到期债权进行的担保真实、合法、有效,其向贵公司出具《担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保函》明确表示承担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行为构成保证,且应向贵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2016年9月1日起
一年。(2)邱士杰先生根据贵公司的要求委托其控制的全资公司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贵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北京
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46,692.24万元的行为已经履行了《担保函》约定的全部担保义务,贵公司
的前述债权得到全部实现,不得再对前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主张权利,邱士杰先生有权向前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行使债务追
偿权,事实上构成了向邱士杰先生的债权权利转移。
12、重要的资产重组
本公司于2017年3月9日发布停牌公告,筹划重大事项。2017年3月16日发布公告,经公司核实及论证,重大事项已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该事项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17年4月13日,本公司与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矿业”)、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池矿业”)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公告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拟以其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吉林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75%股权和天池矿业对天池钼业享有的3.42亿元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
司将持有天池钼业75%股权并享有对天池钼业的3.42亿元的债权。拟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的GP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凯
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LP之一为本公司,出资4.99亿元;其他LP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并购资金、信
托公司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
13、委托贷款
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委托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盛世嘉和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盛世嘉和”)申请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本次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
人邱士杰先生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截至本财务报告日止,尚未取得借款。
二十、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股权的议
案》,并于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2月4日与天瑞纺织签订了《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四海
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该事项经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由于该股权被司法冻结,一
直未能完成相关过户手续的办理,该股权转让事项未实际完成。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天瑞纺织转让持有的四海氨纶
22.26%的参股股权。由于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及相关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条件不够成熟,加之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涉及的标的股权被司法冻结事项需进一步沟通解决,2017年1月3日经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2014-58]、《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22.26%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14-59]、《关于转让浙江四海氨纶纤
维有限公22.26%股权的进展公告》[2014-68]、《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73]、《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8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84]、《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预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2]、《公
司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证券复牌的提示性公告》[2017-03]。
2、 2015年11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凯信腾龙以公开竞购的方式收购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的吉林森工
持有的天治基金38.75%的股权。2015年12月18日,凯信腾龙与吉林森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吉产转字2015年04号),
挂牌协议约定以14260万元的价格受让吉林森工持有的天治基金38.75%的股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凯信腾龙已通过吉
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向吉林森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000万元,已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9,27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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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止,该股权转让事项尚未交易完成。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股权的提示性公告》[2015-94]、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2015-96]。
3、2016 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拟通过全
资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金润广源”) 共同设立
规模为 10 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其中凯信腾龙拟认缴基金份额为 1000 万元,剩余基金份额由金润广源和其他投资者认缴。
目的是为本公司提供产业并购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凯信腾龙尚未认缴1000万元基金份额。该信息详见《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2016-55]、《公司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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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57,705 0.86% 2,757,705 0.86%
3、其他内资持股 2,757,705 0.86% 2,757,705 0.86%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2,709,969 0.84% 2,757,705 0.84%
境内自然人持股 47,736 0.02% 47,736 0.0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19,064,317 99.14% 319,064,317 99.14%
1、人民币普通股 319,064,317 99.14% 319,064,317 99.14%
三、股份总数 321,822,022 100.00% 321,822,022 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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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 前上一月末表决
报告期末普通 恢复的优先股股
26,431 前上一月末普通 25,005 0 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股东总数 东总数(如有)(参
股股东总数 股东总数(如有)
见注 8)
(参见注 8)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末 报告期内增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条件的股份
持股数量 减变动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数量 数量
合慧伟业商贸(北 质押 40,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43% 40,000,000 0 0 40,000,000
京)有限公司 冻结 40,000,000
陈凤珠 境内自然人 3.42% 11,000,000 0 0 11,000,000
刘艳宇 境内自然人 1.14% 3,683,278 3,683,278 3,683,278
呼和浩特卷烟厂 境内非国有法人 0.87% 2,808,000 0 0 2,808,000
谢锦和 境内自然人 0.84% 2,699,919 2,699,919 0 2,699,919
陈荣 境内自然人 0.83% 2,661,853 2,661,853 0 2,661,853
吴建伟 境内自然人 0.78% 2,523,800 415000 0 2,523,800
于波 境内自然人 0.66% 2,140,000 2,140,000 0 2,140,000
顾力平 境内自然人 0.59% 1,890,000 1,890,000 0 1,890,000
曹险峰 境内自然人 0.58% 1,876,850 1,876,850 0 1,876,850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配售新股的情形。
见注 3)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本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明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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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4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0
陈凤珠 1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0,000
刘艳宇 3,683,278 人民币普通股 3,683,278
呼和浩特卷烟厂 2,8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08,000
谢锦和 2,699,919 人民币普通股 2,699,919
陈荣 2,661,853 人民币普通股 2,661,853
吴建伟 2,523,800 人民币普通股 2,523,800
于波 2,1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140,000
顾力平 1,8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90,000
曹险峰 1,876,850 人民币普通股 1,876,850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
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 10 本公司未知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说明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本公司股票未开展融资融券业务。
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 4)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法定代表人/
控股股东名称 成立日期 组织机构代码 主要经营业务
单位负责人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建材、金属材料、
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投资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 2007 年 11 月 26
邱士杰 91110102671703612A 及投资管理;会议服务;设计、制作、
限公司 日
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招投标代理;信息咨询(中介除
外)。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
本公司控股股东合慧伟业除持有本公司 12.43%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外,未持有其他境内外
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
上市公司股权。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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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邱士杰 中国 否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天首控股
主要职业及职务
有限公司等公司法人及董事长兼总经理。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过去 10 年邱士杰先生未控股其他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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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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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本期增持 本期减持
任期起始日 期初持股 其他增减 期末持股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终止日期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期 数(股) 变动(股)数(股)
(股) (股)
2015 年 05 月 2019 年 08 月
邱士杰 董事长 现任 男 41 0 0 0 0 0
26 日 09 日
2015 年 05 月 2019 年 08 月
王发女 董事 现任 女 47 0 0 0 0 0
26 日 09 日
2015 年 07 月 2019 年 08 月
胡国栋 董事 现任 男 34 0 0 0 0 0
17 日 09 日
2015 年 06 月 2019 年 08 月
叶伟严 董事 现任 男 44 0 0 0 0 0
15 日 09 日
2014 年 06 月 2016 年 08 月
潘春霓 董事 现任 女 27 0 0 0 0 0
16 日 10 日
2016 年 04 月 2019 年 08 月
李晓斌 董事 现任 男 50 0 0 0 0 0
06 日 09 日
2015 年 06 月 2019 年 08 月
袁 琳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58 0 0 0 0 0
15 日 09 日
2016 年 08 月 2019 年 08 月
章勇坚 独立董事 现任 男 45 0 0 0 0 0
10 日 09 日
2016 年 08 月 2019 年 08 月
黄苏华 独立董事 现任 女 41 0 0 0 0 0
10 日 09 日
2013 年 06 月 2016 年 08 月
周应苗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56 0 0 0 0 0
03 日 10 日
2013 年 06 月 2016 年 08 月
舒 建 独立董事 离任 男 63 0 0 0 0 0
03 日 10 日
2013 年 06 月 2016 年 03 月
马 雅 副董事长 离任 女 48 0 0 0 0 0
03 日 18 日
监事会主 2016 年 08 月 2019 年 08 月
陈锋利 现任 男 48 0 0 0 0 0
席 09 日 09 日
2016 年 04 月 2019 年 08 月
石建军 监事 现任 男 48 0 0 0 0 0
06 日 09 日
2016 年 08 月 2019 年 08 月
仇正阳 监事 现任 男 30 0 0 0 0 0
10 日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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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增持 本期减持
任期起始日 期初持股 其他增减 期末持股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终止日期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期 数(股) 变动(股)数(股)
(股) (股)
2013 年 06 月 2016 年 08 月
于新江 监事长 离任 男 46 0 0 0 0 0
03 日 10 日
2015 年 05 月 2016 年 08 月
乔 铸 监事 离任 男 33 0 0 0 0 0
26 日 10 日
2015 年 12 月 2016 年 03 月
张林剑 监事 离任 男 49 0 0 0 0 0
21 日 23 日
2017 年 03 月 2019 年 08 月
王光 总经理 现任 男 40
15 日 09 日
2014 年 07 月 2019 年 08 月
李 波 副总经理 现任 男 40 0 0 0 0 0
09 日 09 日
2014 年 12 月 2019 年 08 月
姜 琴 董秘 现任 女 50 0 0 0 0 0
25 日 09 日
合计 -- -- -- -- -- -- 0 0 0 0 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类型 日期 原因
马雅 副董事长 离任 2016 年 03 月 18 日 辞职
周应苗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6 年 08 月 10 日 届限期满
舒建 独立董事 任期满离任 2016 年 08 月 10 日 届限期满
于新江 职工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6 年 08 月 09 日 换届
乔铸 监事 任期满离任 2016 年 08 月 10 日 换届
张林剑 监事 离任 2016 年 03 月 23 日 辞职
三、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 董事会成员
1、邱士杰先生,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法人、
执行董事;2015年5月26日至今同时任本公司法人、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职。
2、王发女女士,生于1970年,金融管理大专,曾任宜春市农商行股东及股东会监事;浙江松阳富祥龙松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松阳龙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法人代表;松阳格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渤海大宗商品交易所083号会员)法人、总经
理;2013年5月26日至今同时任本公司董事。
3、叶伟严先生,生于1973年,中共党员,本科学历。近五年任北京和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6月15日至今
同时任本公司董事。
4、胡国栋先生,生于1983年,本科学历,2010年至今先后任北京思邦客酒店有限公司法人、北京市班思特有限公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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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联煤市街旅馆有限公司经理、乡宁县宏基建材有限公司法人;现任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天首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7月17日至今同时任本公司董事 。
5、李晓斌先生,生于1967年,研究生,2011年至2014年在爱立信(中国)有限公司工作;201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6、潘春霓女士,生于1989年,大学学历,2012年9月至今在绍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有限公司行政部工作,2014年6月兼任本
公司董事。
7、袁琳女士,生于1959年,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现任英国司库协会ACT中国区专家;1983年至2014年任北京工商大学商
学院财务学教授;现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2015年6月15日至今同时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8、章勇坚先生,生于1972年,注册会计师,2005年2月至今任浙江通达税务师事务所所长;2012年8月10日至2016年12月19
日任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2月起至今任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10日至今同时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9、黄苏华女士,生于1976年,会计学副教授,2004年7月至今在绍兴文理学院任会计系党支部书记;2016年8月10日至今同
时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1、陈锋利先生,生于1969年,大专学历,2010年2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长春吉兴房地产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就职于北京
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8月9日至今同时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
2、仇正阳先生,生于1987年,大学本科,2011年5月至2013年2月就职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2013年3月至今就职于天首投
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16年8月10日至今同时任本公司监事。
3、石建军先生,生于1969年,大学学历。自2011年起至今任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内蒙古敕
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王光先生,王光,男,汉族, 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1995年7月至2004年11月在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支行历任科员、副科长、
科长;2004年11月至2013年8月在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历任支行副行长、部门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挂职浦发银行
总行公司业务管理部营销二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13年11月至2015年8月,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任党委委员、副行
长;2015年9月至2016年10月任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15日,任本公司总经理。
2、李波先生,1976年出生,大学学历,2007年至2008年就职于香港宏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3年就职于北
京德创开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4年就职于北京谦泰宝象资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
3、姜琴女士,生于1967年,大专学历,统计师, 2012年8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在股东单位 在股东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邱士杰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08 月 12 日 2027 年 11 月 25 日 否
邱士杰 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11 月 25 日 2045 年 11 月 24 日 否
在股东单位任
合慧伟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其第一大股东为天首资本,邱士杰先生为其唯一股东。
职情况的说明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 在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是否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姓名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邱士杰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04 月 28 日 2035 年 03 月 15 日 否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任职人员 在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是否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姓名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邱士杰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7 月 19 日 2031 年 07 月 18 日 否
执行董务合
邱士杰 北京璀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3 年 03 月 26 日 2033 年 03 月 25 日 否
伙人
邱士杰 天首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1 月 23 日 2045 年 01 月 22 日 否
邱士杰 北京盈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8 月 21 日 2035 年 08 月 20 日 否
邱士杰 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4 月 12 日 2031 年 04 月 11 日 否
邱士杰 兴丰财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 年 04 月 22 日 2030 年 04 月 21 日 否
邱士杰 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 年 05 月 30 日 2043 年 05 月 29 日 否
王发女 盘锦万森置业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1 年 08 月 02 日 2021 年 08 月 01 日 否
王发女 松阳县格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4 年 02 月 14 日 2034 年 02 月 13 日 否
王发女 松阳县龙泰实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3 年 09 月 12 日 2043 年 09 月 11 日 否
王发女 浙江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11 月 24 日 2018 年 11 月 25 日 否
王发女 浙江松阳富祥龙松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2015 年 05 月 27 日 2018 年 05 月 26 日 否
叶伟严 北京和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05 月 21 日 2034 年 05 月 20 日 否
胡国栋 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07 月 22 日 2017 年 07 月 21 日 否
胡国栋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监事 2014 年 07 月 22 日 2017 年 07 月 21 日 否
胡国栋 北京思邦客酒店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2 年 02 月 27 日 2022 年 02 月 26 日 否
胡国栋 北京市班思特酒店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12 月 21 日 2021 年 12 月 20 日 否
胡国栋 乡宁县宏基建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1 年 05 月 11 日 2021 年 05 月 10 日 否
胡国栋 北京五联煤市街旅馆有限公司 经理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19 年 04 月 06 日 否
胡国栋 山西宏强煤焦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7 月 29 日 2017 年 07 月 28 日 否
胡国栋 北京璀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监事 2014 年 07 月 22 日 2017 年 07 月 21 日 否
胡国栋 乡宁县宏盛洗煤有限公司 监事 2011 年 05 月 20 日 2017 年 05 月 19 日 否
李晓斌 北京尚利尚品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董事 2015 年 01 月 08 日 2035 年 01 月 07 日 否
李晓斌 北京华信睿诚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06 年 09 月 08 日 2026 年 09 月 07 日 否
潘春霓 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12 年 08 月 01 日 2044 年 06 月 23 日 是
章勇坚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12 月 20 日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是
章勇坚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3 年 09 月 14 日 2019 年 09 月 12 日 是
会计系党支
黄苏华 绍兴文理学院 2013 年 06 月 03 日 2019 年 06 月 01 日 是
部书记
袁琳 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 07 月 17 日 2018 年 06 月 02 日 是
袁琳 英国司库协会 ACT 中国区专家 2015 年 07 月 01 日 2020 年 06 月 30 日 否
陈锋利 福建中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05 月 09 日 2046 年 05 月 08 日 否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任职人员 在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是否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姓名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石建军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2 年 07 月 02 日 2018 年 05 月 31 日 是
仇正阳 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职员 2013 年 03 月 01 日 2019 年 02 月 28 日 是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6月30日对本公司因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进行立案调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02号)。公司于2016年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6]82号),因公司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所述情形,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时任责任人马雅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马雅,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于2016年3月18日申请辞去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担任的一切职务。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
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从公司获得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邱士杰 董事长 男 41 现任 否
王发女 董事 女 47 现任 否
胡国栋 董事 男 34 现任 否
叶伟严 董事 男 44 现任 否
潘春霓 董事 女 27 现任 否
李晓斌 董事 男 50 现任 否
袁 琳 独立董事 女 58 现任 7.79 否
章勇坚 独立董事 男 45 现任 3.03 否
黄苏华 独立董事 女 41 现任 3.03 否
周应苗 独立董事 男 56 离任 4.34 否
舒 建 独立董事 男 63 离任 4.34 否
马 雅 副董事长 女 48 离任 否
陈锋利 监事会主席 男 48 现任 6 否
石建军 监事 男 48 现任 是
仇正阳 监事 男 30 现任 是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从公司获得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联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于新江 监事长 男 46 离任 3.5 否
乔 铸 监事 男 33 离任 12.59 否
张林剑 监事 男 49 离任 否
李 波 副总经理 男 41 现任 61.13 否
姜 琴 董秘 女 50 现任 30.4 否
合计 -- -- -- -- 136.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销售人员
技术人员
财务人员
行政人员
合计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本科及以上
专科
中专及以下
合计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薪酬政策
全员实行生产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
3、培训计划
公司建立了员工培训和中层干部培训机制,制定并实施相关的培训计划,为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公司对员工培训进修考
核,建立了培训档案。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监事均能认真履行
自己的职责。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成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具体情况为:
1、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
2、资产方面:公司产权等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
3、人员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高级人员人员均未在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4、机构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等均依法设立,独立
运作。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不受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的任何影响。
5、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独立
核算、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投资者参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与比例
2016 年第一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次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 15.98% 2016 年 01 月 29 日 2016 年 01 月 30 日 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大会 会决议公告》[临 2016-04]
2016 年第二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临时股东大会 20.37% 2016 年 04 月 06 日 2016 年 04 月 07 日
次临时股东 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投资者参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与比例
大会 会决议公告》[临 2016-16]
《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2015 年度股
年度股东大会 17.06% 2016 年 05 月 25 日 2016 年 05 月 26 日 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东大会
2016-30]
2016 年第三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次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 24.51% 2016 年 08 月 10 日 2016 年 08 月 11 日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 决议公告》[临 2016-47]
2016 年第四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次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 27.72% 2016 年 11 月 03 日 2016 年 11 月 04 日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 决议公告》[临 2016-79]
2016 年第五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次临时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 13.13% 2016 年 1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 决议公告》[临 2016-99]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以通讯方式参加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袁琳 13 13 0 0 0 否
周应苗 4 1 3 0 0 否
舒建 4 1 3 0 0 否
章勇坚 9 0 9 0 0 否
黄苏华 9 1 8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不存在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3、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均通过其任职的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向公司或董事会提出建议,未有以个人名义提出
建议的情形。请参阅第九节公司治理第六项内容。
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6年12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第八届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控制度审计机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接受并召开了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6年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12月28日,公司完成了续聘审计机构工作。
2、2016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例会,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接受并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16年10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二次列会,审议通过《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接受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及其正文》。
(二)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6年3月18日,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马雅女士辞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第七届董事会提
名,建议推举胡国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建议推举增补李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接受并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胡国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提交增补李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到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完成了
副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公司亦完成了董事的选聘。
2、2016年6月24日,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名推荐邱士杰先生、胡国栋先生、
王发女女士、叶伟严先生、李晓斌先生、潘春霓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推荐袁琳女士、章勇坚先
生、黄苏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接受该建议并于2016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2016年8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选举邱士杰、胡国栋、王发女、叶伟严、李晓斌、潘春霓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袁琳、
章勇坚、黄苏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时顺利完成了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
(三)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6年9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例会,经会议审议通过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交《关于共
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接受并于2016年9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七、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建立了管理人员业绩与薪酬考评体系,高管人员的工资与其工资目标、经营目标、企业整体效益目标挂钩。内部控
制工作也纳入了公司绩效考核,以内部控制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及方案为标准,根据内部控制工作的按时、按质、按量实际
完成情况进行评分;若出现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则一票否决。
九、内部控制情况
1、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2、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7 年 04 月 29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
100.00%
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罚,或中高
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1)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或注册
或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引起
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
相关部门关注并展开调查,或重要业务
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
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或董
报,或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或内部
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或企业审计委
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认定为重大
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缺陷;(2)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
定性标准 效,认定为重大缺陷;(2)注册会计师发
善,导致出现一般失误,或违反国家法
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
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或违反企业内部
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或企业
规章形成损失,或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
失严重,或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
监督存在重要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3)
部区域,或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
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
在缺陷,或中层员工舞弊,或内部控制
般缺陷。
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认定为重要缺
陷; 3)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
认定为一般缺陷。
(1)影响水平超过评价年度报表利润总额 (1)影响水平超过评价年度报表资产
定量标准
的 5%,或超过评价年度资产总额的 1%, 总额的 0.5%,认定为重大缺陷;(2)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或超过评价年度营业收入的 5%,或超过评 影响水平超过评价年度资产总额的
价年度所有者权益的 5%,认定为重大缺 0.3%,但不超过 0.5%,认定为重要缺
陷;(2)影响水平超过评价年度报表利润 陷; 3)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
总额的 3%,但不超过 5%,或超过评价年 认定为一般缺陷。
度资产总额的 0.5%,但不超过 1%,或超
过评价年度营业收入的 3%,但不超过 5%,
或超过评价年度所有者权益的 3%,但不超
过 5%,认定为重要缺陷;(3)不属于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17]000108 号)
我们认为,天首发展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披露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17 年 04 月 29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7 年 04 月 27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华审字[2017]006338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于建永、陈伟
审计报告正文
大华审字[2017]006338号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首发展)财务报表,包括2016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资产负债表,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天首发展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
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
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天首发展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首发展2016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6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所述,天首发展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净亏损-265,935,761.44元,
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325,762.90元。天首发展于2017年3月9日发布停牌公告,筹划重大事项。2017年3
月16日发布公告,经天首发展核实及论证,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截至财务报告
日止,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能力产生疑虑的情况,天首发展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
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于建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 伟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945,219.64 2,846,933.1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00,000.00
应收账款 2,631,499.04 4,293,325.31
预付款项 930,966.35 311,735.4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0,088,760.81 189,439,826.3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770,075.02 8,971,240.3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7,124.00
其他流动资产 1,000,786.44 938,528.01
流动资产合计 196,467,307.30 207,018,712.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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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 89,393,877.25 110,222,954.9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8,146,288.43 40,436,882.37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44,585,875.59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78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0,320,165.68 195,245,712.95
资产总计 416,787,472.98 402,264,425.5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4,268,308.49 97,926,972.24
预收款项 1,981,530.53 26,527,783.4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604,495.69 1,445,135.81
应交税费 7,366,700.16 822,710.3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16,524,163.98 85,930,2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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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1,745,198.85 212,652,814.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00,000.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0,000.00
负债合计 221,745,198.85 212,952,814.9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1,822,022.00 321,822,0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39,156,013.57 138,554,234.6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未分配利润 -265,935,761.44 -271,064,646.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042,274.13 189,311,610.5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5,042,274.13 189,311,610.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16,787,472.98 402,264,425.54
法定代表人:邱士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铸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07.76 1,099.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80,925,808.54 236,315,220.46
存货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217,124.00
其他流动资产 907,938.48 907,938.48
流动资产合计 281,835,654.78 237,441,382.6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4,393,877.25 125,222,954.9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80,208.29 308,794.84
在建工程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542.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4,674,085.54 125,534,292.13
资产总计 386,509,740.32 362,975,674.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2,074,813.22 92,074,813.22
预收款项 1,500,000.00 26,5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139,100.87 1,064,175.68
应交税费 6,790,333.12 321,963.7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75,420,336.77 48,111,748.51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6,924,583.98 168,072,701.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300,000.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0,000.00
负债合计 176,924,583.98 168,372,701.1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21,822,022.00 321,822,022.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39,137,211.90 138,554,234.6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251,374,077.56 -265,773,283.0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9,585,156.34 194,602,973.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6,509,740.32 362,975,674.7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29,829,250.33 33,914,247.17
其中:营业收入 29,829,250.33 33,914,247.1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8,871,432.84 362,202,512.23
其中:营业成本 29,184,417.45 33,108,547.1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91,304.04 119,290.52
销售费用 3,651.96 3,651.96
管理费用 14,114,810.09 16,470,462.10
财务费用 318,888.00 375,942.92
资产减值损失 5,058,361.30 312,124,617.5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829,077.74 -21,832,712.9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0,829,077.74 -21,832,712.97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871,260.25 -350,120,978.03
加:营业外收入 56,410,060.71 228,960.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955,413.14 6,169,138.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583,387.32 -356,061,156.21
减:所得税费用 6,454,502.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128,884.67 -356,061,156.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28,884.67 -356,061,156.21
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5,128,884.67 -356,061,156.2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128,884.67 -356,061,156.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159 -1.106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59 -1.106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邱士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铸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税金及附加 6,849.50
销售费用 3,651.96 3,651.96
管理费用 8,131,243.22 6,565,439.75
财务费用 278,524.01 93,230.41
资产减值损失 888,838.02 303,390,614.4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0,829,077.74 -21,832,712.9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0,829,077.74 -21,832,712.9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0,138,184.45 -331,885,649.49
加:营业外收入 55,604,504.30 30,167.2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4,612,611.70 6,149,807.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0,853,708.15 -338,005,289.95
减:所得税费用 6,454,502.6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4,399,205.50 -338,005,289.9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4,399,205.50 -338,005,289.9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3,313,990.90 58,238,420.6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966,968.03 150,969,650.4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3,280,958.93 209,208,071.1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275,019.33 17,870,738.8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587,773.78 7,443,080.08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00,540.61 1,442,881.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327,624.20 180,211,427.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890,957.92 206,968,127.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90,001.01 2,239,943.3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049.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90,95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90,951.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00 11,025,425.7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0,000.00 11,025,425.7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 11,025,425.7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96,231.1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00.00 11,321,656.9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0,000.00 -296,231.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099,050.01 1,943,712.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846,169.63 902,457.4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945,219.64 2,846,169.63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15,741.54 688.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15,741.54 688.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14,169.97 392.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014,169.97 39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71.57 296.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571.57 296.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6.19 40.1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07.76 336.19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东权益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计
股 债
321,82 138,554 -271,06 189,311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2. ,234.68 4,646.1 ,610.5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东权益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计
股 债
0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321,82 -271,06
138,554 189,311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2. 4,646.1
,234.68 ,610.57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601,778 5,128,8 5,730,6
金额(减少以“-”
.89 84.67 63.56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 5,128,8 5,128,8
额 84.67 84.67
(二)所有者投入 601,778 601,778
和减少资本 .89 .89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601,778 601,778
4.其他
.89 .89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东权益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计
股 债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321,82 -265,93
139,156 195,042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2. 5,761.4
,013.57 ,274.13
00
上期金额
单位:元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东权益
优先 永续 计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股 债
321,82
138,554 82,996, 543,372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22.
,234.68 510.10 ,766.78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2,000,0 2,000,0
错更正 00.00 00.00
同一控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东权益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计
股 债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321,82
138,554 84,996, 545,372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22.
,234.68 510.10 ,766.78
三、本期增减变动 -356,06 -356,06
金额(减少以“-” 1,156.2 1,156.2
号填列) 1
-356,06 -356,06
(一)综合收益总
1,156.2 1,156.2
额
1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
资本公 减:库 其他综 专项储 盈余公 一般风 未分配 权益合
股本 优先 永续 东权益
其他 积 存股 合收益 备 积 险准备 利润 计
股 债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321,82 -271,06
138,554 189,311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22. 4,646.1
,234.68 ,610.57
00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265,77
321,822, 138,554,2 194,602,9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83.0
022.00 34.68 73.6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265,77
321,822, 138,554,2 194,602,9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83.0
022.00 34.68 73.62
三、本期增减变动
582,977.2 14,399, 14,982,18
金额(减少以“-”
2 205.50 2.72
号填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本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一)综合收益总 14,399, 14,399,20
额 205.50 5.50
(二)所有者投入 582,977.2 582,977.2
和减少资本 2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582,977.2 582,977.2
4.其他
2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51,37
321,822, 139,137,2 209,585,1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77.5
022.00 11.90 56.34
上期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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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321,822, 138,554,2 70,232, 530,608,2
一、上年期末余额
022.00 34.68 006.89 63.57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2,000,0 2,000,000
错更正 00.00 .00
其他
321,822, 138,554,2 72,232, 532,608,2
二、本年期初余额
022.00 34.68 006.89 63.57
三、本期增减变动 -338,00
-338,005,
金额(减少以“-” 5,289.9
289.95
号填列)
-338,00
(一)综合收益总 -338,005,
5,289.9
额 289.95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上期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合 未分配 所有者权
股本 资本公积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股 收益 利润 益合计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265,77
321,822, 138,554,2 194,602,9
四、本期期末余额 3,283.0
022.00 34.68 73.62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内蒙古呼和
浩特市体改委呼体改字[1993]第1号文批准,由内蒙古民族商场(集团)总公司为唯一发起人,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在深交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万股。1997年5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内蒙古自治区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证监[1997]054号文批准,用资本公积按10:8转增股本,转增后股本增至128,469,981股。1998年5月18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1997年末股本128,469,9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股派送红股2股,派送后股本增至154,163,976股。
1998年7月1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做出决议,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39号批复批准,以本公司派送后股本154,163,976
股计算,每10股配2.5股配股后股本增至175,040,565股。1999年1月27日在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
变更为17,504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500001700124。
1999年10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1999]203号《关于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权划转问题的批
复》同意将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的本公司的国家股82,755,131股划转给内蒙古鑫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鑫源控股公司”)。1999年11月10日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与鑫源控股公司签定国家股划转协议。
2002年7月31日和2002年10月29日,鑫源控股公司将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分别有偿转让给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时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集团”)。
2003年1月27日,本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内蒙古民族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3月24日,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时代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由时代集团受让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1,507,200股国有法人股。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
份。
2006年7月28日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75,481,522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
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5.5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2.53股。股权分置改革方
案实施后公司股本结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99,560,903股,占总股本比例45.97%,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16,994,499
股,占总股本比例54.03%,股份总数216,555,402股。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时代集团承诺其原持有的非流通股51,247,931股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不通过交易所以挂牌交易的形式出售;同时,时
代集团承诺承继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其从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受让的31,507,200股股份,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在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本公司2007年10月19日获证监发行字[2007]369号文核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00万股。截至2007年11月12日止,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3,1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数为247,555,402股,公司已于2007年12月6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2008年本公司将资本公积74,266,620.00元转增为股本,转增后股本为321,822,022.00元。
2008年12月8日时代集团公司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时代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39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转让给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双方于2009年3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2%,
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9年5月18日,时代集团公司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浙江众禾受让时代集团持有的1100万非
流通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众禾持有本公司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4%,成为本公司一大股东。
2012年7月30日,本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股份”。
2013年5月16日浙江众禾与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慧伟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合慧伟业受
让浙江众禾持有的4000万非流通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合慧伟业持有四海股份4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3%,成
为四海股份第一大股东。浙江众禾持有四海股份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为第三大股东。
2014年10月15日,本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公司名称由“内蒙古四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2 日,合慧伟业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和增加邱士杰为公司股东的决议;同时合慧伟
业原股东马雅、赵伟与邱士杰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定邱士杰以现金向合慧伟业增资 15,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合慧
伟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万元,邱士杰、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和12.50%的股权。本次变更后,邱
士杰成为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并间接持有本公司4,000万股股份,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慧伟业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
2016年6月23日,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了公司名称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公司名称由“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7月11日,公司中文证券简称由“*ST蒙发”变更为“*ST天首”。
2016年9月5日,合慧伟业变更工商信息,已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西城分局下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71703612A
的营业执照。合慧伟业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原股东结构为自然人股东邱士杰、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
12.50%的股权,变更后的股东结构为:法人股东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首资本”)、自然人股东马雅、赵伟,
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12.50%的股权。邱士杰持有100%天首资本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邱士杰仍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
2017年1月19日,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了公司地址工商变更登记的手续,公司将住所地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
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楼正翔国际广场B6号楼”。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32,182.2022万元;总股本:32,182.2022万股,其中流通股本:31,906.4317万股,
限售股本275.7705万股。
公司现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楼正翔国际广场B6号楼,总部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号中国人寿大厦11层。
经营范围:通信终端设备制造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设备销售;冶金技
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有色金属、冶金炉料、矿产品、木材、沥青、建筑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品、机械设备、化工原
料及产品、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办公耗材、差别化纤维氨纶、中高档纺织面料批发零售及进出口(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
目除外);对建筑业、商业的投资及管理;钢材加工;仓储(需要前置审批许可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房屋租赁。(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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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原属纺织行业,以纺织品的生产经营为主业,2014年经营范围新增了IT业务,2015年调整经营战略转型至资本投资,
IT业务的各项经营活动尚未开展。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7日批准报出。
4.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8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绍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共青城海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三级 100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二级 100
注:2016年6月12日,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应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要求在办理五证合一同时一并将企业名称由原来的绍
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变更为绍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衡纺织”)。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其中:
5.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新设成立,2016年12月26日取得法人营业执照,2016年未开展经营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2、持续经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净亏损-265,935,761.44元,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6,325,762.90元。
上述可能导致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本公司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亏损的主要原因是纺织业务市场需求萎靡和劳动力成本上升导致的主营业务下降和参股
企业亏损,为此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对产品结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同时加强了生产管理和成本
费用的控制,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的亏损幅度已经得到极大改善,参股企业的业绩也随着管理水平
的提高和市场行情回暖得到大幅提升。同时,2016年12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通过开拓硅锰合金等新材料业务增加了公司新的利润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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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9日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停牌;2017年3月16日经公司核实及论证,筹划的重大事项
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4月18日本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预案,拟以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吉林天首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75%股权和吉林天池矿业股份有限公
司对吉林天池钼业有限公司业享有的3.42亿元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实现主营业务的转型和资产质量的提升,主营
业务竞争力将得到增强,本次交易将提高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
待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2)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本
次交易能否获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基于上述各项措施和计划的成功实施,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问题,因此,
本公司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纺织品生产销售等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存货的计价方法(附注四、(十
二))、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四、(十五、十八))、收入的确认时点(附注四、(二十三))等各项描述。
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二十七)“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
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自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
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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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
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
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
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
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
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
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
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
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
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
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
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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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
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
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
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
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
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
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
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
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
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
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
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
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
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
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
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
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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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
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
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
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
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
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
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
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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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
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
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
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
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
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
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
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
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
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
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
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
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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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
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
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
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
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
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
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
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
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
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
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
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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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
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
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
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
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
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
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定;
在活跃市场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
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
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
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
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
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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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受同一控制控制人控制的债务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合
并计算)超过 500 万元的款项。其他应收款单项金额重大指其他应收款期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末余额(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债务单位的应收款项余额合并计算)超过
100 万元的款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
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照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其他方法
无风险组合 其他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 8.00% 8.00%
2-3 年 10.00% 1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名称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按照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0.00% 0.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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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
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
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
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
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
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
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12、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
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
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
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
同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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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
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
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
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
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
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
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
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
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
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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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
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
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
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
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
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
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
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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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
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
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
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
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
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
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
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
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
能够可靠地计量。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
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
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
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
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6-25 3 6.06-3.88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2 3 19.40-8.08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 19.40-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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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
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
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
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
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6、在建工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
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
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
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7、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
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
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
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
用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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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
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
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年初期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
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8、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财务软件。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
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
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
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
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
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
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财务软件 3 最低摊销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
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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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
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9、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
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
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
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
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
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
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0、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
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备注
装修费 39个月
2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
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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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
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
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
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
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
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
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
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
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
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
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
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
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3、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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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
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
额。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
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
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
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
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
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
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1)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占合同
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
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工程的变动、索
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总收入。
(2)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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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5.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
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
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24、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
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
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
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
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
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
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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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
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
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6、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
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
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
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
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
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
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
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四/(十五)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
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
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27、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8、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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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其他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
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还明确要求“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
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列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
债”项目列示。
本公司已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的资产、负债和
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包括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
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8,824.65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从“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待抵扣进项税额”、“未交增值税”
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974,123.66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
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教育费附加 实际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2%
房产税 按照房产原值的 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1.2%、12%
水利基金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和应税服务收入 0.1%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2、税收优惠
本公司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其他
本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其他子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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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98,639.11 85,479.70
银行存款 49,846,580.53 2,761,453.43
合计 49,945,219.64 2,846,933.13
其他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100,000.00
合计 100,000.00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7,906,104.82
合计 7,906,104.82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94,022,3 97.13% 94,022,3 100.00% 94,022, 95.40% 94,022,37 100.00%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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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应收账款 79.87 79.87 379.87 9.87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2,777,30 145,803. 2,631,499 4,535,1 241,859.2 4,293,325.3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2.87% 5.25% 4.60% 5.33%
2.13 09 .04 84.55 4
应收账款
96,799,6 94,168,1 2,631,499 98,557, 94,264,23 4,293,325.3
合计 100.00% 97.28% 100.00% 95.64%
82.00 82.96 .04 564.42 9.1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 长期未履约付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已起诉对方,
74,074,239.87 74,074,239.87 100.00%
公司 尚未能联系到该公司,现已撤诉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
19,948,140.00 19,948,140.00 100.00% 长期未履约付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已起诉对方
易有限公司
合计 94,022,379.87 94,022,379.87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2,546,036.13 127,301.81 5.00%
1至2年 231,266.00 18,501.28 8.00%
合计 2,777,302.13 145,803.09 5.2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4,430.03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23,963.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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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绍兴县阪湖纺织有限公司 1,379,826.35 款项收回
浙江优太家纺服饰有限公司 320,984.00 款项收回
合计 1,700,810.35 --
本公司本期应收款项收回金额共计1,960,698.22元,账龄均为1年以内,本期收回部分款项,转回对应坏账准备。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8,452.3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联交易产生
绍兴县杜屹纺织有限公司 货款 125.00 长期挂账,无法联系到对方 管理层决议 否
绍兴县泉洪针纺有限公司 货款 15,200.00 长期挂账,无法联系到对方 管理层决议 否
宁波海曙相宁经贸有限公司 货款 13,125.20 长期挂账,无法联系到对方 管理层决议 否
绍兴市沁宇纺织品有限公司 货款 1.60 长期挂账,无法联系到对方 管理层决议 否
绍兴平航纺织品有限公司 货款 0.50 长期挂账,无法联系到对方 管理层决议 否
合计 -- 28,452.30 -- --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74,074,239.87 76.52 74,074,239.87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9,948,140.00 20.61 19,948,140.00
杭州敏驿行制衣有限公司 1,316,278.25 1.36 65,813.91
绍兴六本纺织品有限公司 518,572.75 0.54 25,928.64
绍兴县航可纺织有限公司 243,388.25 0.25 12,169.41
合计 96,100,619.12 99.28 94,126,291.83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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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无转移应收款项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72,869.96 93.76% 58,096.39 18.64%
1至2年 58,096.39 6.24% 72,580.10 23.28%
2至3年 146,986.98 47.15%
3 年以上 34,071.95 10.93%
合计 930,966.35 -- 311,735.42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未及时结算原因
包头市汇宏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55,000.00 1-2年 未结算
合 计 55,0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预付款时间 未结算原因
江苏恒力化纤有限公司 424,436.90 45.59 2016年度 未结算
南通永盛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444,616.80 47.76 2016年度 未结算
包头市汇宏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55,000.00 5.91 2015年度 未结算
杭州萧山新街花木城联兴喷雾通风设备经营部 350.00 0.04 2016年度 未结算
绍兴怀玉贸易有限公司 16.00 0.00 2016年度 未结算
合计 924,419.70 99.30
其他说明: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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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275,580, 239,496, 36,083,33 323,449 230,580,0 92,869,760.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72.34% 86.91% 75.49% 71.29%
000.00 666.72 3.28 ,760.00 00.00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104,899, 11,386,2 93,513,48 105,002 8,444,904 96,557,926.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27.53% 10.85% 24.51% 8.04%
690.79 01.26 9.53 ,830.79 .36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491,938. 491,938.0 12,139.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0.13% 0.00% 12,139.92
00 0 92
的其他应收款
380,971, 250,882, 130,088,7 428,464 239,024,9 189,439,82
合计 100.00% 65.85% 100.00% 55.79%
628.79 867.98 60.81 ,730.71 04.36 6.3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 118,220,000.00 118,22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6,260,000.00 46,26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司 41,850,000.00 41,85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富盾实业有限公司 24,250,000.00 24,25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45,000,000.00 8,916,666.72 19.81% 已交付无形资产终止退回
合计 275,580,000.00 239,496,666.72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至2年 75,742.24 6,059.38 8.00%
2至3年 102,579,581.00 10,257,958.10 10.00%
3至4年 2,244,367.55 1,122,183.78 50.00%
合计 104,899,690.79 11,386,201.26 10.85%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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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账项,以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191,296.9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保证金 92,869,760.00
诚意金 5,000,000.00 5,000,000.00
单位往来款 375,140,000.00 330,140,000.00
个人借款 340,670.79 351,780.71
房租\物业费押金 50.00 103,190.00
撤诉费 490,908.00
合计 380,971,628.79 428,464,730.71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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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 坏账准备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额合计数的比例 余额
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118,220,000.00 3-4 年 31.03% 118,220,000.00
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6,260,000.00 3-4 年 12.14% 46,260,000.00
工信联合(北京)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8,920,000.00 2-3 年 12.84% 4,892,000.00
赛龙通信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8,400,000.00 2-3 年 12.70% 4,840,000.00
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5,000,000.00 1 年以内 11.81% 8,916,666.72
合计 -- 306,800,000.00 -- 80.53% 183,128,666.72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及依据
本期无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无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本期无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而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其他说明: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97,723.25 1,787.60 1,795,935.65 1,056,971.16 11,334.91 1,045,636.25
在产品 745,992.45 745,992.45 894,843.53 49,426.52 845,417.01
库存商品 9,236,061.77 7,914.85 9,228,146.92 7,723,353.72 643,166.61 7,080,187.11
合计 11,779,777.47 9,702.45 11,770,075.02 9,675,168.41 703,928.04 8,971,24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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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11,334.91 1,787.60 11,334.91 1,787.60
在产品 49,426.52 49,426.52
库存商品 643,166.61 5,577.80 6.05 640,823.51 7,914.85
合计 703,928.04 7,365.40 60,767.48 640,823.51 9,702.45
本公司子公司泰衡纺织购入的原材料FDY涤纶超亮光丝55dtex/36f及本期为适应市场试生产的1623等新产品账面结存金额大
于期末可变现价值,因此对2016年此类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子公司泰衡纺织原材料半光FDY83dtex/72f等材料以前年度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账面结存价格低于可变现价值
故对此类存货进行存货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共计60,767.48元。
本公司子公司泰衡纺织库存商品1301、1501涤纶坯布以前年度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共计640,823.51元,本期存货全部进行销
售,因此本年度对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做全部转销处理。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无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装修费 217,124.00
合计 217,124.00
其他说明: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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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907,938.48 907,938.48
增值税留抵税额 66,185.18 7,497.83
财产保险 26,662.78 23,091.70
合计 1,000,786.44 938,528.01
其他说明:
为准确地表述公司预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等,会计报表中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列示;并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预交
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等合计974,123.66元重分类至本科目列示。
9、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本期增减变动
被投资 其他综 其他 宣告发放 计提 减值准备期
期初余额 追加 减少 权益法下确认 其 期末余额
单位 合收益 权益 现金股利 减值 末余额
投资 投资 的投资损益 他
调整 变动 或利润 准备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浙江四海氨
纶纤维有限 118,487,186.62 -20,829,077.74 97,658,108.88 8,264,231.63
公司
共青城德图
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小计 118,487,186.62 -20,829,077.74 97,658,108.88 8,264,231.63
合计 118,487,186.62 -20,829,077.74 97,658,108.88 8,264,231.63
其他说明
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之被投资单位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未受到限制。
联营企业对共青城德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未实缴注册资本,未经营。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7,856,606.13 114,431.14 383,707.00 58,354,744.27
2.本期增加金额 615,384.62 9,049.00 624,433.62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项目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 合计
(1)购置 615,384.62 9,049.00 624,433.62
(2)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58,471,990.75 123,480.14 383,707.00 58,979,177.8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7,779,000.90 25,892.04 112,968.96 17,917,861.90
2.本期增加金额 2,866,948.55 10,782.65 37,296.36 2,915,027.56
(1)计提 2,866,948.55 10,782.65 37,296.36 2,915,027.5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20,645,949.45 36,674.69 150,265.32 20,832,889.4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7,826,041.30 86,805.45 233,441.68 38,146,288.43
2.期初账面价值 40,077,605.23 88,539.10 270,738.04 40,436,882.37
11、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12、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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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知识产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8,300.00 50,000,000.00 50,018,300.0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50,000,000.00 50,000,000.00
(1)处置
退回 50,000,000.00 50,000,000.00
4.期末余额 18,300.00 18,300.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5,757.70 5,416,666.71 5,432,424.41
2.本期增加金额 2,542.30 1,250,000.01 1,252,542.31
(1)计提 2,542.30 1,250,000.01 1,252,542.31
3.本期减少金额 6,666,666.72 6,666,666.72
(1)处置
冲回 6,666,666.72 6,666,666.72
4.期末余额 18,300.00 18,300.0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2.期初账面价值 2,542.30 44,583,333.29 44,585,875.59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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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014年11月本公司与中融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金额为50,000,000.00元,本公司收到
中融汇金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公司实际支付45,000,000.00元,尚未办理著作权变更手续,本公司于同月计入无形资产
核算,并计算摊销额。2016年4月11日,本公司与中融汇金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原合同解除,双方均不
承担违约责任,中融汇金同意将已收到的45,000,000.00元款项退还本公司,本公司本期将无形资产原值计入其他应收款,累
计摊销计入坏账准备。
1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末余额 期初互抵金额 或负债期初余额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22,976,533.46 31,055,741.97
资产减值准备 338,437,515.31 333,993,071.51
预计负债 300,000.00
合计 361,414,048.77 365,348,8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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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8,679,782.92 16,051,223.97
2020 年度 8,925,282.71 15,004,518.00
2021 年度 5,371,467.83
合计 22,976,533.46 31,055,741.97 --
其他说明:
15、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股权转让价款-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000,000.00
保证金-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12,780,000.00
合计 92,780,000.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与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
让合同》(吉产转字2015年04号),以人民币14,260万元通过挂牌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天治基金38.75%的股权。根据《股权转
让合同》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条款,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向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股权
转让价款共计9,278万元,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在接到上述款项后向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结算股权转让价
款8,000万元,其余股权转让价款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交付至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吉林长春
产权交易中心同时将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结算给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挂账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1,278万元,股权转让事项尚未交易完成。
16、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17、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货款 94,263,915.59 92,849,999.24
应付水费 4,392.90 76,9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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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技术款 5,000,000.00
合计 94,268,308.49 97,926,972.24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92,074,813.22 公司现金流不足
绍兴市越城区大路五金机械批发部 51,077.74 仍有业务往来,尚未结算
合计 92,125,890.96 --
其他说明:
1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锌锭款 1,500,000.00 26,500,000.00
纺织品货款 481,530.53 26,531.13
废品泡沫销售款 1,252.30
合计 1,981,530.53 26,527,783.4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合计 1,500,000.00 --
1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1,439,107.59 7,820,971.13 7,663,495.55 1,596,583.1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6,028.22 584,709.52 582,825.22 7,9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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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合计 1,445,135.81 8,405,680.65 8,246,320.77 1,604,495.69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340,106.06 7,383,743.00 7,230,490.15 1,493,358.91
3、社会保险费 4,150.16 334,657.94 333,165.40 5,642.70
其中:医疗保险费 3,746.88 263,641.96 262,256.44 5,132.40
工伤保险费 155.12 51,888.69 51,873.71 170.10
生育保险费 248.16 19,127.29 19,035.25 340.20
4、住房公积金 1,920.00 97,920.00 99,84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92,931.37 4,650.19 97,581.56
合计 1,439,107.59 7,820,971.13 7,663,495.55 1,596,583.17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5,790.40 542,982.56 541,121.16 7,651.80
2、失业保险费 237.82 41,726.96 41,704.06 260.72
合计 6,028.22 584,709.52 582,825.22 7,912.52
其他说明:
20、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31,874.47 224,208.55
企业所得税 6,454,502.65
个人所得税 390,966.26 381,433.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5,823.64 11,210.43
教育费附加 9,494.18 6,726.26
矿产资源补偿费
地方教育费附加 6,329.46 4,484.17
印花税 157,709.50 184,78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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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水利建设基金 9,864.95
合计 7,366,700.16 822,710.36
其他说明:
2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关联方资金 50,050,000.00
非金融机构借款 19,999,916.67 42,780,000.00
往来款 31,391,969.51 4,326,157.51
律师费 2,050,000.00 350,000.00
业务咨询费 3,130,000.00 3,130,000.00
法院判决应付 9,363,794.80 31,833,526.03
法院判决加倍延迟利息 3,449,451.99
中介机构服务费 500,000.00
其他 38,483.00 61,077.60
合计 116,524,163.98 85,930,213.13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长春市赤祥型材有限公司 19,280,00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北京金房兴业测绘有限公司 7,882,77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中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3,130,00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沈英民 1,261,933.93 公司现金流不足
广州诚通金属公司 1,000,000.00 公司现金流不足
合计 32,554,703.93 --
其他说明
22、预计负债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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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未决诉讼 300,000.00
合计 3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2013年7月4日,本公司向惠州市宝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宝龙公司)借入200万元。2015年6月23日宝龙公司与广州诚通
金属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宝龙公司将对本公司的上述200万元债权本期转让给广州诚通金属公司。2015年12月25日
广州诚通金属公司起诉本公司,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2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30万元。2016年11月8日,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该诉讼已和解,本公司同意2016年12月8日前偿还100万元;2017年6月30日前偿还100万元。
2016年12月7日,本公司已支付广州诚通金属公司100万元。因此本公司冲减该笔预计负债,并按和解协议计提债务金额。
23、股本
单位: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321,822,022.00 321,822,022.00
其他说明:
24、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14,741,796.10 114,741,796.10
其他资本公积 23,812,438.58 601,778.89 24,414,217.47
合计 138,554,234.68 601,778.89 139,156,013.5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的资本公积为关联公司提供的无偿借款及办公地点,按照权益性交易核算利息和房屋使用费增加的资本公积。
25、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71,064,646.11 82,996,510.1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2,000,000.0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71,064,646.11 84,996,510.10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128,884.67 -356,061,156.21
期末未分配利润 -265,935,761.44 -271,064,646.1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9,799,462.90 29,184,417.45 33,781,646.57 33,108,547.17
其他业务 29,787.43 132,600.60
合计 29,829,250.33 29,184,417.45 33,914,247.17 33,108,547.17
27、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65,162.76 59,645.27
教育费附加 65,162.80 35,787.16
其他 60,978.48 23,858.09
合计 191,304.04 119,290.52
其他说明:
本公司已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于2016年5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的资产、负债和
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包括将2016年5月1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
理费用”调整至“税金及附加”8,824.65元。
28、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累计折旧 3,651.96 3,651.96
合计 3,651.96 3,651.96
其他说明:
29、管理费用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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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福利费及社保等 3,994,114.80 4,170,596.84
累计折旧 45,452.69 42,604.16
长期待摊摊销 217,124.00 325,676.00
无形资产摊销 1,252,542.31 5,006,100.04
业务招待费 175,555.94 290,554.07
日常经营办公、交通费等 475,435.26 884,510.04
差旅费 606,795.00 592,103.10
房租和物业 347,334.20 2,484,318.68
税金及残保金 39,310.19 223,758.80
审计咨询、法律等服务费 6,765,000.00 1,657,592.05
诉讼仲裁费、违约金等 181,744.00 304,900.95
业务宣传费及网络服务费 14,400.00 400.00
其他 1.70 487,347.37
合计 14,114,810.09 16,470,462.10
其他说明:
30、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312,629.38 296,231.11
减:利息收入 14,138.54 160,096.99
汇兑损益
其他 20,397.16 239,808.80
合计 318,888.00 375,942.92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主要为关联方资金拆借计提的利息,财务费用其他主要为银行手续费、账户维护费等。
31、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5,111,763.38 311,642,328.35
二、存货跌价损失 -53,402.08 482,289.21
合计 5,058,361.30 312,124,6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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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32、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829,077.74 -21,832,712.97
合计 -20,829,077.74 -21,832,712.97
其他说明:
33、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额
债务重组利得 5,604,504.30 5,604,504.30
政府补助 50,000,000.00 50,000,000.00
违约赔偿收入 50,000.00 50,000.00
预收款核销 17,094.47 17,094.47
罚款收入 733,774.07 196,000.00 733,774.07
个人所得税返还 4,157.47 4,157.47
其他 530.40 32,960.28 530.40
合计 56,410,060.71 228,960.28 56,410,060.7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贴是否影 是否特殊补 上期发生 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本期发生金额
响当年盈亏 贴 金额 与收益相关
因符合地方
包头市青山区 政府招商引
包头市青山
人民政府企业 补助 资等地方性 是 否 50,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区人民政府
发展补助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合计 -- -- -- -- -- 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34、营业外支出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预计的未决诉讼利息 -300,000.00 300,000.00 -300,000.00
赔款、违约金支出 4,510,189.58 5,869,138.46 4,510,189.58
罚款、滞纳金支出 706,515.94 706,515.94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11,929.67 11,929.67
其他 26,777.95 26,777.95
合计 4,955,413.14 6,169,138.46 4,955,413.14
其他说明:
35、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6,454,502.65
合计 6,454,502.65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1,583,387.3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895,846.8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317,580.2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381,535.1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222,209.50
可弥补亏损(以“-”列示) -3,362,669.09
所得税费用 6,454,502.65
其他说明
36、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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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罚款收入 220.00 196,000.00
金融机构利息收入 14,188.54 160,093.22
差旅费及备用金还款 13,889.50 46.00
其他单位往来款 27,568,230.02 107,833,511.22
非金融机构借款 52,350,000.00 42,780,000.00
政府补助 50,000,000.00
个税返还 4,157.47
法院退诉讼费 14,019.00
银行返还网银手续费 1,500.00
银行账户解除冻结金额 763.50
合计 129,966,968.03 150,969,650.44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单位往来款 42,810,486.86 86,036,993.48
差旅费 241,191.50 242,184.00
业务招待费 26,932.09 21,658.65
办公费用 64,823.05 21,494.92
金融机构手续费 172,481.93 446,434.73
咨询服务费 2,200,000.00 112,000.00
产权交易中心 92,869,960.00
个人往来款 314,375.31
罚款滞纳金 406,588.11 125.71
保险费 56,710.00 32,328.31
支付诉讼债务款 50,361,756.00
其他经营管理费用 1,986,654.66 113,872.28
合计 98,327,624.20 180,211,4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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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产重组中介费用 2,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8、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5,128,884.67 -356,061,156.21
加:资产减值准备 5,058,361.30 312,124,617.56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915,027.56 2,839,944.36
无形资产摊销 1,252,542.31 5,006,100.0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17,124.00 325,6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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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12,629.38 296,231.1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0,829,077.74 21,832,712.9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117,992.97 -2,698,929.7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6,881,713.17 -74,614,531.8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1,396,432.33 93,189,279.08
其他 309,066.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390,001.01 2,239,943.3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49,945,219.64 2,846,169.6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846,169.63 902,457.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099,050.01 1,943,712.21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49,945,219.64 2,846,169.63
其中:库存现金 98,639.11 85,479.7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9,846,580.53 2,760,689.93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945,219.64 2,846,169.63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7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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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39、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因为诉讼判决强制执行未执行,冻结本公司持有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 104,393,877.25
22.26%股权 89,393,877.25 元和泰衡纺织的 100%股权 15,000,000.00 元。
合计 104,393,877.25 --
其他说明: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16年12月26日,本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尚
未实缴。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主要经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绍兴市柯桥区泰衡纺织
绍兴市 绍兴县安昌镇汽车站东侧 纺织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有限公司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
九江市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创新园区内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务有限公司
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
九江市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创新园区内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司
共青城海威科技发展有
九江市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创新园区内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限公司
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
包头市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有限公司
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
包头市 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 IT 业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有限公司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 12、14 号二层 投资管 100.00
北京市 通过设立取得
有限公司 232 室 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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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 持股比例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营地 直接 间接
销售化工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 7 号 产品、投
包头市 100.00% 通过设立取得
公司 正翔国际广场 B6 号 资管理、
咨询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损益 派的股利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子公司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名称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综合收益总 经营活动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额 金流量 额 金流量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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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营企业投资的会
名称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
绍兴市 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工业园区 纺织 22.26% 权益法
限公司
共青城德图投资管理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创新
九江市 投资管理、咨询 34.00% 权益法
有限公司 园区内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811,130,589.35 795,387,086.77
非流动资产 745,133,999.16 803,586,300.44
资产合计 1,556,264,588.51 1,598,973,387.21
流动负债 1,198,876,765.97 1,148,022,580.08
负债合计 1,198,876,765.97 1,148,022,580.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357,387,822.54 450,950,807.1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00,399,687.70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02,963.50 -102,963.50
--其他 9,942,311.45 9,926,230.79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89,393,877.25 110,222,9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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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469,317,295.74 512,621,202.99
净利润 -93,563,494.37 -98,062,850.22
其他说明
(1)2016年6月22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将7800万美金按照入资时汇率计算变更为56185.9019
万元人民币,导致本公司对其持有的股权由22.264%变更为22.26%。
(2)共青城德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实质经营。
4、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本公司无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情况。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
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
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
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
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
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
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
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96,799,682.00元,应收票据100,000.00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80,971,628.79元,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930,966.35元。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由于对以前年度大宗商品贸易形成的款项正处于清查阶段。因
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
量波动的影响。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经营位于中国境内,所有业务活动以人民币结算,所有资产及负债均为人
民币余额,无相关外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关联方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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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
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3.价格风险
无。
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 综合业 200,000,000.00 12.43% 12.43%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的母公司是合慧伟业,于2007年11月26日成立,自然人马雅、赵伟分别投资2,500.00万元持有合慧伟业50.00%的股权,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东经路3号316室。2015 年 8 月 12 日,合慧伟业召开了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变更注册资本和增加邱士杰为公司股东的决议;同时合慧伟业原股东马雅、赵伟与邱士杰签署了《增资扩股协议》,约
定邱士杰以现金向合慧伟业增资 15,00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合慧伟业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0万元,邱士杰、马雅、赵
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12.50%的股权。本次变更后,邱士杰成为合慧伟业第一大股东,并间接持有本公司4,000.00
万股股份,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合慧伟业仍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6年9月5日,合慧伟业变更工商信息,已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西城分局下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71703612A
的营业执照。合慧伟业原股东结构为自然人股东邱士杰先生、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12.50%的股权,
变更后的股东结构为:法人股东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12.50%
的股权。因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均为邱士杰,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后,
邱士杰仍为合慧伟业的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
2016年9月5日,合慧伟业变更工商信息,已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西城分局下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671703612A
的营业执照。合慧伟业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原股东结构为自然人股东邱士杰、马雅、赵伟,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
12.50%的股权,变更后的股东结构为:法人股东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首资本”)、自然人股东马雅、赵伟,
分别持有合慧伟业75%、12.50%、12.50%的股权。邱士杰持有100%天首资本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邱士杰仍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邱士杰。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附注九(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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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惠州市宝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持有其 21.00%的股权
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灵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巨中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正润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融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首控股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盈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聚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祥千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国巨宏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龙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辉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优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中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同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屹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资志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知画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岚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春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璀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匠心之轮网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国金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宝誉广告传媒中心(有限合伙)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兴丰财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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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吉林省龙兴集团奈奇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济南时代试金试验机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济南试金集团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北京时代之峰科技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电费 5,342,258.29 否 6,264,641.92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受托方/承包方名 受托/承包资产类 托管收益/承包收 本期确认的托管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称 称 型 益定价依据 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受托方/承包方名 委托/出包资产类 托管费/出包费定 本期确认的托管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称 称 型 价依据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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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借款期限内免息,最高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50,050,000.00 2016 年 10 月 17 日 2017 年 10 月 17 日
限额 8000 万元
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00,000.00 2016 年 08 月 19 日 2016 年 12 月 30 日 借款期限内免息
拆出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361,542.94 1,457,889.03
(8)其他关联交易
2016年度,本公司办公地址由关联方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无偿提供,本公司免费使用。本公司参照市场价格,
依据实际使用面积计提相关费用,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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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 50,050,000.00
7、关联方承诺
(1)重大担保承诺
详见“附注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一)重要的非调整事项2.重大的收款情况”。
(2)借款担保
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因公
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委托“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盛世嘉和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盛世嘉和”)申请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本次借款由公司实际控制
人邱士杰先生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未提供反担保。截至本财务报告日止,尚未取得借款。
8、其他
十二、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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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1)对外投资承诺系本公司于2014年投资设立子公司,包括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司、
共青城海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已认缴但尚未支付的注册资本共计5340万元。
于2016年投资设立子公司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已认缴但尚未支付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
2)2015年11月13日本公司通过《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同意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挂牌价格
人民币14,260万元受让吉林森工持有的天治基金38.75%的股权。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与吉林森工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吉产转字2015年04号),以人民币
14,260万元通过挂牌协议转让方式收购天治基金38.75%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条款,北
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向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保证金人民币4,278万元,于2015年12月23、
24、25日分别向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北京凯信腾龙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已通过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向吉林森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8000万元。已支付股权转让款共计人民币9,278
万元在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该股权转让事项尚未交易完成。
3)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
司管理层与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签署产业投资基金相关协议及配合办理产业投资基金相关的申报工作。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1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发起设立的“吉
林省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该基金总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认缴基金份额为1000万元,剩余基金份额由北京市金润广源资产管理中心和其他投资者共同认缴。截至2016年12月31
日止,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未认缴1000万元基金份额。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借贷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司与润和衡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通
过其运营的彩虹贷P2P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发布融资借款需求,拟借款总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提供的连带担保责任
保证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与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彩虹贷网站签署的《借款保证合同》(电子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
行期限之日起2年。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实际发生借款总额340万元,归还借款总额340万,无余额。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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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十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对财务状况和经 无法估计影
项目 内容
营成果的影响数 响数的原因
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发布停牌公告,筹划重大事项。2017 年 3 月
16 日发布公告,经公司核实及论证,重大事项已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
司将该事项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7 年 4 月 13
日,本公司与吉林天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成矿业”)、吉林天池
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池矿业”)签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2017 年 4 月 18 日,本公司公告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拟以其新设立
的有限合伙企业(暂定名“吉林天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支付现
重要的债务重组
金方式购买天成矿业持有的天池钼业 75%股权和天池矿业对天池钼业享
有的 3.42 亿元债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天池钼业 75%股权
并享有对天池钼业的 3.42 亿元的债权。拟新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的 GP
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0 万元,
LP 之一为本公司,出资 4.99 亿元;其他 LP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的并
购资金、信托公司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截至财务报告日止,该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
2016 年 9 月 1 日,实际控制人邱士杰对本公司出具《担保函》,为本公
司的部分债务偿还提供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保证期限为一年。被担
保的债务合计 466,922,379.87 元。2017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向实际控制
人邱士杰发出《催款函》,要求其在 2017 年 4 月 20 日前还清所欠款项共
计 466,922,379.87 元。2017 年 4 月 19 日,实际控制人邱士杰委托北京天
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支
付 466,922,379.87 元。2017 年 4 月 21 日,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
所出具《关于邱士杰先生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权
提供担保事宜的法律意见书》,认为:1、邱士杰先生自愿为前述到期债
重大收款情况
权进行的担保真实、合法、有效,其向贵公司出具《担保函》明确表示
承担无限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行为构成保证,且应向贵公司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保证期限为 2016 年 9 月 1 日起一年。2、邱士杰先生根据贵公
司的要求委托其控制的全资公司北京天首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向贵公司全
资二级子公司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
46,692.24 万元的行为已经履行了《担保函》约定的全部担保义务,贵公
司的前述债权得到全部实现,不得再对前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主张权利,
邱士杰先生有权向前述债权涉及的债务人行使债务追偿权,事实上构成
了向邱士杰先生的债权权利转移。
重大诉讼、仲裁、
本公司未发生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诉讼、仲裁、承诺事项。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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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务状况和经 无法估计影
项目 内容
营成果的影响数 响数的原因
2017 年 3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
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委托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盛世嘉和投资基金管
委托贷款 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嘉和”)申请金额不超过 4500 万元
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执行。本次借款由公
司实际控制人邱士杰先生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本财务报告日止,尚未取得借款。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7年3月12日,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邱士杰申请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其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担
任的其他职务不变。
除存在上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累积影响数
项目名称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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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9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的议案》,由该全资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数据中心。本公司与土默特右旗商务局签订了《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
项目总额2亿元人民币,建设基于云计算的2000个机柜规模的大型数据中心。2014年9月23日,取得土右旗发展和改革局就该
项目的备案通知,批复项目建设年限为2014年-2015年。同时,本公司支付给土默特右旗商务局指定账户500万元诚意金,并
约定一年内完成项目施工和设备安装。由于本公司调整战略方向,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未实质启动该项目。
(2)已决诉讼或仲裁未执行的案件
1)本公司与北京金房兴业测绘有限公司借款仲裁事项
本公司与北京金房兴业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测绘”)于2013年9月6日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两个月,利率为
10%。但借款合同到期后,本公司尚未归还该借款,并于2014年4月28日签订合同约定2014年5月10日前如能归还借款,则归
还借款本金5,000,000.00元,利息1,000,000.00元,违约金800,000.00元;合同约定如2014年5月10日前如未能归还借款,则归
还借款本金5,000,000.00元,利息1,000,000.00元,违约金1,500,000.00元。
2016年1月25日,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16)京仲裁字第0086号,做出判决:判本公司归还金房测绘借款本金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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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利息1,000,000.00元、违约金1,500,000.00元、律师费300,000.00元、仲裁费82,770.00元。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未
按裁决支付上述款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尚未履行还款义务。
2)公司与广州诚通金属公司借款诉讼事项
2013年7月4日,惠州市宝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公司”)向本公司出借了200万元用作资金周转。2015年6月23
日宝龙公司与广州诚通金属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宝龙公司将对本公司的上述200万元债权本期转让给广州诚通金属
公司。
2016年11月8日,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5)穗越法金民初字第05162号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本
公司同意2016年12月8日前偿还100万元;2017年6月30日前偿还100万元。若未按协议按期还款,则广州诚通金属公司有权申
请执行剩余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利息从2013年7月4日期按面利率6%计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2016年12月7日,本公司已支付广州诚通金属公司100万元。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
3)本公司诉绍兴六本纺织品有限公司、王蓉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6年7月4日,本公司子公司泰衡纺织对绍兴六本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本纺织”)、王蓉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
同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2016年7月29日法院作出(2016)浙0603民初6698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一、
六本纺织应支付给本公司子公司泰衡纺织货款468,572.75元,该款于2016年8月2日前支付250,000.00元,余款218,572.75元于
2016年8月5日前付清;如有一期不付或少付,应另行支付原告利息损失50,000.00元;二、王蓉对上述货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
证责任。本案诉讼费共计9,164.00元由六本纺织承担;案件受理费8,328.00元,减半收取4,164.0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
元,合计9,164.00元,由六本纺织、王蓉负担。
截至财务报告日止,本诉讼已判决尚未执行完毕。
(3)已决诉讼或仲裁本期已执行的案件
1)中铁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案件
2013年7月4日,中铁物资集团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华南”)与本公司签订《内贸委托代理采购合同》,约定中铁华
南代本公司采购锌锭1087吨,总金额15,000,600.00元,双方签订合同后,本公司向中铁华南支付了20%履约保证金。因双方
就付款事宜产生争议,2014年3月中铁华南向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9月16日,由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4)穗越法民二初字第1070号,判决如下:①本公司
向中铁华南支付剩余货款12,000,600.00元;②本公司向中铁华南支付代理费720,028.80元;③本公司向中铁华南支付违约金
2,000,000.00元;判决生效之日(2014年9月16日)起十日内,若未偿还债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④本公司
承担本案受理费110,124.00元、保全费5,000.00元。
2016年11月10日,中铁华南与本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2016年11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
书((2015)穗越法执字第1574-5号),解除对本公司持有四海氨纶股权及持有子公司泰衡纺织股权的冻结。
2)泰安市兴斌商贸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事项
该借款系本公司2013年8月从泰安中奥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借入130万元,2014年8月该笔借款债权被泰安中奥投资置业有限公
司转让给泰安市兴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斌商贸”),兴斌商贸于2014年8月18日向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偿还借款本金1,300,000.00元及利息379,800.00元(截至2014年8月15日止,按一年期贷款利率6.15%的4倍计算)。
2015年5月15日,由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4)泰山商初字第748号,判决如下:①本公司于本判
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兴斌商贸借款本金130万元及借款利息(自2013年8月15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至实际还款
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
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②驳回兴斌商贸其他诉讼请求;③案件受理费16,504元、保全费5,000元由本公司承担。
2016年11月17日,本公司与兴斌商贸达成和解。2016年11月23日,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出具(2016)鲁0902执恢字
第105号结案决定书,由其法院执行的(2014)泰山商初字第748号判决书予以结案。
3)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事项
2013 年 6 月 7 日,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新疆”)与本公司签订 《中铁物资集团新疆有限公司采购合
同》,约定中铁新疆向本公司采购锌2,040.82 吨,总货款为 30,000,054.00元。2013 年 6 月 18 日中铁新疆向本公司支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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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2500 万元,因中铁新疆未收到全部货物,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函告本公司以未及时发货为由要求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
并要求 3 日内返还货款及支付违约金。
2014年12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4]新民二初字第 32 号),判决如下: ①本公司返
还中铁新疆货款 25,000,000 元; ②本公司支付利息 452,054.79 元; ③驳回中铁新疆的其他诉讼请求;④案件受理
费 181,808.90 元,由本公司承担165,254.14 元,中铁新疆承担 16,554.76 元。
2016年11月15日,本公司与中铁集团签订《协议书》。2016年12月9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2015)
乌中执字第52-1号),解除对本公司持有四海氨纶22.26%的股份(股权),价值1736.6万元的冻结。
4)新疆戍金物资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事项
该案件系为2013年8月1日,本公司与新疆戍金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戍金”)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5,000,000.00元,
到期时未能还款,新疆戍金提起诉讼。
2014年9月1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14]乌中民一初字第28 号),判决如下:
①本公司返还新疆戍金借款本金5,000,000.00元;②马雅对本判决第一项本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债务的三分之一向新疆戍金承
担赔偿责任;③驳回新疆戍金的其他诉讼请求,逾期支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
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④本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44,312.95元。
2014年11月19日,新疆戍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4年12月2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
定书([2014]乌中执字第543号),裁定如下:①冻结、划拨本公司银行、信用社账户存款5,052,400.00元;②冻结、划拨马
雅银行、信用社账户存款1,666,667.00元;③冻结、划拨本公司及马雅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的相应银行账户上的存款。
2016年11月22日,本公司与新疆戍金达成和解。2016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
书((2014)乌中执字第543-3号),解除对本公司持有四海氨纶22.264%价值1736.6万元(美元)股权、持有子公司泰衡纺
织100%价值1500万元股权、持有子公司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的冻结。
5)本公司与河北华研律师事务所纠纷案
2014年9月10日,本公司与河北华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华研律所”)签署《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同时按照约定另
行签订了四项专项服务合同。因双方就付款事宜产生争议,2016年6月12日,华研律所向本公司提起诉讼。
2016年12月1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0702民初8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本公司与华研
律所签订的《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解除;二、本公司向华研律所支付法律顾问服务费30万元、专项法律服务费及案件代
理费180万元,支付华研律所代付员工工资、诉讼费用136,262.00元、差旅费15,000.00元,合计2,251,262.00元;三、本公司
支付华研律所预期付款违约金99,750.00元;案件受理费25,608.00元,依法减半收取12,804.00元,由本公司承担。
2016年12月6日,华研律所向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
冀0702民初8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本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480,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2016年12月7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0702民初8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四海氨
纶股权和泰衡纺织股权。
2016年12月12日,本公司与华研律所达成和解协议。2016年12月13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冀0702
民初80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本公司持有的四海氨纶股权和泰衡纺织股权的冻结。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事项
2015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字2015002号)。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2016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2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1、责
令内蒙发展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2、对赵伟、马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3、对余静给予警告,
并处以5万元罚款。”
2016年7月15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4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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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
十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94,022,3 94,022,3 94,022, 94,022,37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100.00% 100.00% 0.00 100.00% 100.00% 0.00
79.87 79.87 379.87 9.87
应收账款
94,022,3 94,022,3 94,022, 94,022,37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79.87 79.87 379.87 9.8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 长期未履约付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已起诉对方,
74,074,239.87 74,074,239.87 100.00%
限公司 现已撤诉,尚未联系对方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
19,948,140.00 19,948,140.00 100.00% 长期未履约付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已起诉对方
贸易有限公司
合计 94,022,379.87 94,022,379.87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新疆天丰泰富商贸有限公司 74,074,239.87 78.78 74,074,239.87
北京中凯信安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19,948,140.00 21.22 19,948,140.00
合计 94,022,379.87 100.00 94,022,379.87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230,580, 230,580, 230,580 230,580,0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44.98% 100.00% 49.36% 100.00%
000.00 000.00 ,000.00 00.00
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281,560, 1,125,93 280,434,9 236,552 237,094.7 236,315,04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54.92% 0.40% 50.64% 0.10%
833.32 2.78 00.54 ,137.22 6 2.46
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490,908. 490,908.0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0.10% 178.00 178.00
00
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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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计提比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例
512,631, 231,705, 280,925,8 467,132 230,817,0 236,315,22
合计 100.00% 45.20% 100.00% 49.41%
741.32 932.78 08.54 ,315.22 94.76 0.4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 118,220,000.00 118,22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6,260,000.00 46,26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司 41,850,000.00 41,85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富盾实业有限公司 24,250,000.00 24,250,000.00 100.00% 偿债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合计 230,580,000.00 230,580,000.00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至2年 46,800.00 3,744.00 8.00%
2至3年 50.00 5.00 10.00%
3至4年 2,244,367.55 1,122,183.78 50.00%
合计 2,291,217.55 1,125,932.7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单项金额重大、但经单独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信用风险组合的历史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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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06,338.02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款 232,820,000.00 232,820,000.00
关联方往来 279,269,615.77 234,157,779.67
个人借款 51,167.55 51,345.55
房租\物业费押金 50.00 103,190.00
撤诉费 490,908.00
合计 512,631,741.32 467,132,315.22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162,612,998.42 3 年以内 31.72%
上海仓粟钢材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118,220,000.00 3-4 年 23.06% 118,220,000.00
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111,646,509.35 1 年以内 21.78%
上海甬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6,260,000.00 3-4 年 9.02% 46,260,000.00
上海义贸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往来款 41,850,000.00 3-4 年 8.16% 41,850,000.00
合计 -- 480,589,507.77 -- 93.75% 206,33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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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及依据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15,000,000.00
对联营、合营企
97,658,108.88 8,264,231.63 89,393,877.25 118,487,186.62 8,264,231.63 110,222,954.99
业投资
合计 112,658,108.88 8,264,231.63 104,393,877.25 133,487,186.62 8,264,231.63 125,222,954.99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本期计提减值 减值准备期末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准备 余额
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 15,000,000.00 15,000,000.00
共青城腾龙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共青城凯信实业有限公司
共青城海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敕勒川数据中心有限公司
包头市敕勒川伟业贸易有限公司
包头天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 15,000,000.00 15,000,000.00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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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增减变动
权益法下 宣告发放 减值准备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其他综合 其他权益 计提减值 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确认的投 现金股利 其他 期末余额
收益调整 变动 准备
资损益 或利润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浙江四海
118,487,1 -20,829,0 97,658,10 8,264,231
氨纶纤维
86.62 77.74 8.88 .63
有限公司
共青城德
图投资管
理有限公
司
118,487,1 -20,829,0 97,658,10 8,264,231
小计
86.62 77.74 8.88 .63
118,487,1 -20,829,0 97,658,10 8,264,231
合计
86.62 77.74 8.88 .63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829,077.74 -21,832,712.97
合计 -20,829,077.74 -21,832,7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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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
十七、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50,000,000.00
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5,604,504.3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149,856.73
合计 51,454,647.5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预收款核销 17,094.47 交易未进行,扣对方预付款
罚款收入 733,774.07 主要为由供应商承担的罚款等
个人所得税返还 4,157.47 个人所得税返还款
预计的未决诉讼利息 -4,510,189.58 根据诉讼判决或对方起诉请求应支付的违约金及利息
罚款、滞纳金支出 -706,515.94 税务罚款及滞纳金
冲减预计负债 300,000.00 该诉讼已和解,冲减预计负债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11,929.67 无法联系应收款对方单位,确认坏账损失
违约赔偿收入 50,000.00 因对方违约收到违约金赔偿
其他 -26,247.55 主要为无法退回的多缴税款等
政府补助 50,000,000.00 主要原因为收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企业发展补助款
债务重组损益 5,604,504.30 启动资产重组所发生的费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7% 0.0159 0.0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0.75% -0.1239 -0.1239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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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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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载有董事长邱士杰先生签名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秘办。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士杰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