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
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以书面送达
及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