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7-028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建设
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8000 万元,公司拟以现金形
式出资 1092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65%。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尚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等主管部门审批,存在未获
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快广州港能力建设,发展规模运输,加快集装箱运输主业发展,更好地
为腹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公司拟与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佛山公控”)、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城建”)共同成
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经营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68000 万元,公司拟以货币形式出资 10920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65%。
(二)对外投资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
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的决议,该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投资
项目尚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等主管部门审批。
(三)其他事项说明
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资方基本情况
㈠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2 号季华大厦
3、法定代表人:叶剑明
4、注册资本:16 亿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等其他
项目的投资和管理
佛山公控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㈡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区兴政路 1 号中环广场 2 座 7 楼
3、法定代表人:陶仕飞
4、注册资本:194070.43 万人民币
5、主营业务:资产重组、项目投资、项目融资、房地产开发经营
中山城建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㈠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168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码头经营
4、出资金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9,200 65 以现金形式出资
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 31,920 19 以现金形式出资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6,880 16 以现金形式出资
㈡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为加快广州港能力建设,发展规模运输,加快集装箱运输主业发展,更好地
为腹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公司计划与佛山公控、中山城建组建合资公司,投
资、建设经营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工程位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南沙作业区中
部挖入式港池内,拟建设 2 个 10 万吨级和 2 个 5 万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结构
按靠泊 10 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及配套集装箱驳船泊位,工程设计年吞吐量 480
万标箱,工程计划建设年限为 2018-2021 年。工程总投资估算 55.88 亿元,项目
资本金 168000 万元。资本金由公司及佛山公控、中山城建根据工程建设投资进
度认缴。(最终规模以政府审批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㈠出资人依法享有如下权利与义务
1.按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并按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
股权以及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
4.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
5.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6.应当按时同步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7.应当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
8.应当共同办理或协助办理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种核准或登记手续。
9.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㈡ 三方承诺
1.乙、丙方承诺: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甲方转让适当份额的股权引进其
他合作伙伴参股时,乙方和丙方同意放弃购买甲方转让股权的权利。
2.三方同意南沙港区一体化经营,公司接受甲方的统筹协调管理。
㈢乙、丙方保证在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上对经营方针和财务政策行使表决
权时与甲方保持一致。三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合并公司财务报表并主导经营。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紧抓广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打造国际航运枢纽的
重大机遇,发展规模运输,加快集装箱运输主业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
要。
2、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运营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3、本投资项目尚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等主管部门审批,存在未获批准的
风险。
4、本投资项目的风险主要在于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腹地经济
产业持续发展的不确定性、其它运输方式对货源的分流、周边其它港口码头对货
源的竞争分流等因素,可能导致项目货源不足,无法达到达产年吞吐量的要求。
对此,公司将积极拓展腹地货源市场,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拓展集装箱班轮航
线和内陆无水港;同时合资公司将加强与珠江西岸佛山、中山等地内河港口、大
型货主企业、临港工业企业的合作,增强对腹地货源的吸附能力,努力提高项目
收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