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17-027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5 月 2 5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
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3 1 日 9: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 406 号港口中心 2706 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洪先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合资建设经营南沙港区四期码头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合资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工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机构设置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部增设地产物业部,法律事务室改设为法律事务部。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