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4月12日
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9,445,019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2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9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334 周经成
3 00*****370 胡士勇
4 01*****742 周世杰
5 08*****199 南通苏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 00*****258 胡品龙
7 01*****296 胡士法
8 01*****181 胡士清
9 01*****632 胡士勤
10 01*****968 朱大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16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 1118 号
3、咨询联系人:蒋祖超
4、咨询电话:0510-80629685
5、传真电话:0510-80629683
六、备查文件
1、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