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电电气拟在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奕极”)完成相关增资后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转
让届时公司持有的安奕极的 25%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因奕隽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王江(持有奕隽投资 25%的合伙份额)在过去十二
个月曾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裁,本次出售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股权转让金额:暂定 3875 万元人民币(最终转让价格不低于评估值。)
过去 12 个月内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类别相关的关
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约占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55 %,未达到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股权转让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议审议批准生效。
本次交易已经董事会批准,由于目前定价原则分别基于安奕极、上海安
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通用广电电力元件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截止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独立审计报告数据,待安奕极、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
统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通用广电电力元件有限公司合并后的评估报告出具后,如安
奕极 25%股权所对应的评估值高于目前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将视情况决定是
否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电气”)
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25%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安奕极增资后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隽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转让届时公司持有的安奕极的 25%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负
责根据董事会决议确定的本次交易的具体价格及条件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及文件,
并办理目标股权交割等相关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吴胜波、夏立军及朱洪超发表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因赵淑文兼任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安奕极智
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上海通用广电电力元件有限公司董事、法人代表,故董事
赵淑文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2017-003”号公告。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前,广电电气应以其持有的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持有的上海通用广电电力元件有限公司 90%的股权向安奕极
进行增资。安奕极已于近日领取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载明安奕极注
册资本由 960 万美元变更为 1644 万美元的新的营业执照(证照编号:
26000002201705220002)。
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目前的定价原则分别基于安奕极、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
统有限公司以及上海通用广电电力元件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截止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独立审计报告数据,待安奕极、上海安奕极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及
上海通用广电电力元件有限公司合并后的评估报告出具后,如安奕极 25%股权所
对应的评估值高于目前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的,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办理相应的股权转让交割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