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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牌舍得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增资并收购部分股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7
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参股子公司增资并收购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四川天马玻璃
有限公司增资 814 万美元,同时以 5,191,544 美元的价格收购合资方马来亚玻璃产
品私人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增资后 10%的股权。完成上述增资
和股权转让后,马来亚玻璃产品私人有限公司再将其持有天马公司剩余 40%的股权
转让给 OI European Group B.V.。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对参股子公司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公司”)的控制,
完善公司产品上游供应链,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沱牌舍得”)拟对天马公司增资 814 万美元,同时以 5,191,544 美元的价格收
购合资方马来亚玻璃产品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玻公司”)所持有的天马公司
增资后 10%的股权。完成上述增资和股权转让后,马玻公司再将其持有天马公司剩
余 40%的股权转让给 OI European Group B.V.(以下简称“OIEBV”)。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天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马玻公司         2442 万美元          60%           -                -
      沱牌舍得         1628 万美元          40%    2,930.4 万美元         60%
    OIEBV              -                 -     1,953.6 万美元         40%
    合计           4070 万美元          100%    4884 万美元           100%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17 年 5 月 26 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子公司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增资并收
购部分股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刚、张生和宋之杰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增资和股
权收购符合公司发展要求,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情形,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交易。
    (三)交易生效尚需要履行的程序
    交易方非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行为。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需要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其它交易方需要在签约前根
据各方内部审批权限报各方董事会等内部权力机构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马来亚玻璃产品私人有限公司(MALAYA GLASSPRODUCTS SDN.BHD.)
   企业性质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马来西亚-新山市(JOHOR BAHRU)
   批准机构       马来西亚国际贸易与工业部
   法定代表人     Jacqueline Patricia Moth
   注册资金本     2400.00 万美元(1.00 亿马币)
   经营范围       一般家用的餐饮玻璃容器与一般用途的玻璃餐具
   主要股东       BJC O-I Glass Pte Ltd(“简称 BJC-OI 公司”)
                  Owens-Illinois Singapore Pte Ltd (50%股份);
   实际控制人
                  Berli Jucker Corporation (50%股份)
   (二)其他当事人情况介绍
    OI European Group B.V.是一家在荷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
于 Buitenhavenweg 114-116, Schiedam 3113 BE, the Netherlands (“OIEBV”)。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         2001 年 9 月 3 日
  法定代表人       陈鸿明
  注册资本         4070.00 万美元
  投资总额         5580.00 万美元
  住     所        四川省射洪县柳树镇中街 149 号
  经营范围         生产玻璃制品,销售本公司产品及其他同类玻璃制品
                   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
  主要股东
                   马来亚玻璃产品私人有限公司(60%股份)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016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2016】中国贸仲
京裁字第 0040 号《裁决书》的裁定,天马公司应该赔偿沱牌舍得租金损失,房屋、
场地、设施租赁费等。以上裁决目前尚未执行,沱牌舍得和天马公司拟达成和解,
并向中院申请中止执行。
    3、交易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天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3 月 31 日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
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年12月31日(已审计)      2017年3月31日(未审计)
资产总计                                 60,892.05                60,396.91
所有者权益                               51,482.14                51,158.96
         项   目        2016年1-12月(已审计)       2017年1月-3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22,027.77                 4,897.32
净利润                                   -2,248.66                  -323.18
    上述数据中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数据已经四川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四川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业务资格。上述数据中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数据未经审计。
    4、马玻公司同意放弃对天马公司新增资本拥有的优先购买权,新增注册资本
814 万美元将全部由沱牌舍得认购。马玻公司将剩余 40%股权转让给 OIEBV,本公司
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
    5、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天马公司净资产 51,482.14 万元,双方约定过渡期
将 2016 年末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16,968.01 万元按照马玻公司和本公司持股比例进
行分配,同时计提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所需费用 168.95 万元,扣除上述行为所影响
的净资产,天马公司剩余净资产为 34,345.18 万元,按约定汇率 1 美元=6.875 元人
民币,天马公司剩余净资产折算为 4,995.66 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 4,070 万美元,
每 1 美元注册资本对应的价格为 1.227 美元。
    经双方协商,由本公司认购天马公司增加的 814 万美元注册资本,认购价格 814
万美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 4,070 万美元增加到 4,884 万美元,净资产增加到
5,809.66 万美元。本公司收购马玻公司所持天马公司增资后 10%的股权,双方协议
转让价格 5,191,544 美元。
    整体来看,此次交易定价与账面值差异较小,定价保持了公平合理性,维护了
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1、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马来亚玻璃产品私人有限公司
   3、四川天马玻璃有限公司
   4、OI European Group B.V.
   (二)增资与认购价格
    沱牌舍得认购天马公司增加的注册资本 814 万美元,认购价格 814 万美元,增
资完成后,天马公司的总注册资本将增加至 4,884 万美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马玻公司                 2,442 万美元                  50%
          沱牌舍得                 2,442 万美元                  50%
    (三)股权转让与转让价格
    马玻公司同意出售其持有的天马公司增资后 10%的注册资本,沱牌舍得同意购
买上述注册资本,沱牌舍得将向马玻公司支付金额为 5,191,544 美元的转让价格。
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天马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马玻公司             1,953.6 万美元                   40%
           沱牌舍得             2,930.4 万美元                   60%
    (四)增资认购款项的支付
    增资认购款项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在双方交割时向天马公司支付 81.4 万美
元;不迟于交割日的首个周年日向天马公司支付 188.6 万美元;不迟于交割日的第
二个周年日向天马公司支付 270 万美元;不迟于交割日的第三个周年日向天马公司
支付 274 万美元。
    (五)股权转让款项的支付
    沱牌舍得在交割时扣除沱牌舍得代马玻公司支付的预提税后,一次性向马玻公
司支付股权转让全部款项。
    (六)OIEBV 收购
    增资及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马玻公司和 OIEBV 将立即订立单独的协议,根据
该协议,马玻公司同意出售且 OIEBV 同意购买全部出售方股权(即天马公司 40%的
股权)。沱牌舍得同意放弃其对通过天马公司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OIEBV 收购完成后,天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OIEBV                 1,953.6 万美元                  40%
       沱牌舍得               2,930.4 万美元                  60%
    (七)协议生效
    协议在各方正式签署后生效,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八)交割须满足的部分重要先决条件
    1、天马公司 2016 年留存收益将按照马玻公司和沱牌舍得在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时各自持股比例成功分配并接收。
    2、天马公司、OIEBV 和沱牌舍得已就现在由天马公司从沱牌舍得租赁的房屋签
订新的租赁协议。
    3、天马公司和 OIEBV(或其指定关联公司)已签订技术协助协议。
    4、天马公司董事会会议已正式召开,所有董事均一致通过以下决议:批准股
权转让;批准增资;批准合资合同和章程;授权准备、签署及向相关审批机构递交
所有文件和表格。
    5、已妥善解决沱牌舍得与天马公司存在的争议。
    6、现有股东已签订和解协议,该和解协议解决了与天马公司和现有股东相关
的遗留问题,包括:仲裁费、房屋租赁、天马公司劳资问题、玻璃堆场租金和电费、
先前技术服务协议项下的权利主张、总经理的未付工资等。
    (九)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形,每一方应有权在交割日前以向其他方发出通知的方式随时终
止本协议:任何先决条件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120 天日内未能得以满足或被豁免,
但该方有违约情况的除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且持续超过 30 个营业日。
    (十)赔偿
    由于任何方的保证是不真实、不准确、具有误导性或不完整的;或者违约方对
本协议的任何违反或不履行义务。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程序、诉讼、索赔、要求、
损失、责任、损害、成本和费用,违约方应对其他方作出赔偿:但无权追偿超出其
所遭受的实际损害的赔偿。
    (十一)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据其解释。因本协议有约束力的条款产生或与之有关
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未能在 20 个营业日内解
决争议,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委”)
按照届时有效的贸仲委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根据不同情况,仲裁裁决可由任
何有司法管辖权的法院做出判决执行,或可向该法院申请协助执行裁决。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天马公司的主要产品玻璃制品,在产业链上与公司产品构成上下游关系,因此
本次收购的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从天马公司历史收入和盈利情况来
看,虽然近两年由于天马窑炉大修导致产量、收入和利润出现短期下降,但从长期
来看其收入和盈利情况处于稳定增长的局面。2017 年度天马公司完成窑炉检修后将
恢复正常运转。本次交易完成后,天马公司由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变更成为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天马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天马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委托理
财,本次交易未来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也尚未完成交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沱牌舍得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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