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
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第 180 号)。公司对深交所问询事项进行
了认真核查,现就问询函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 1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下降 37.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
长 194.06%。请补充说明以下事项:
(1)结合市场环境、行业竞争、营业成本、期间费用的变化等因素详细说
明报告期内净利润下滑的原因,以及营业收入下滑幅度与净利润下滑幅度不一致
的原因;
(2)请结合你公司的营销模式、应收账款的变化、同行业支付惯例等因素
详细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下降,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大幅增长的原因。
回复说明 1:(1)受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传统百货零售业增长乏力,
行业景气度在低位运行,且电商等渠道分流影响持续,行业竞争加剧。报告期内,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8.04 亿元,影响营业毛利额同比减少 1.55 亿元;公司加
大促销让利力度提振销售,导致营业毛利率同比减少 0.42 个百分点,影响营业
毛利额同比减少 0.28 亿元;期间费用共 10.14 亿元,同比减少 0.39 亿元。从上
述分析营业收入、毛利率及期间费用三个因素对利润影响程度可见,报告期内公
司净利润下滑主要是营业收入下跌导致的。
公司费用结构中,相对固定费用占比较大,并不随营业收入同比例变动。
2016 年公司列支费用 10.14 亿元,其中物业租赁费用 3.43 亿元,人员费用 3.30
亿元,物业管理费用及清洁费用 0.96 亿元,折旧及摊销费用 0.79 亿元,水电费
0.36 亿元等相对刚性支出共 8.84 亿元,占比高达 87.18%。2016 年营业收入同比
下滑 10.96%,而费用同比仅下降 3.67%,并未随营业收入的下滑同比例下降,
导致净利润下滑幅度远大于营业收入的下滑幅度。
(2)报告期内公司营销模式无大的变化。
期末应收账款相比期初增加 6,343 万,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第 22 号文《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报告期末将销售预付卡收入、收取的租赁保
证金等预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原会计科目“其他应收款”重分类至“应收
账款”。并按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
问题的解读》,对 2015 年不予追溯调整,因此影响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同比增
加 8,462 万元。如剔除这一因素,期末应收账款随营业收入下降,同比减少 2,118
万元。
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下降,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
加 1.8 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于 2015 年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以支付
商品结算货款,需向银行支付票据保证金 2 亿元(到期日:2016 年 8 月)。因母
公司所支付的 2 亿元保证金为受限制货币资金,公司在编制 2015 年现金流量报
表时反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2 亿元。2016 年公司到期承兑上述银行汇票后对应
银行承兑保证金所受的限制解除,现金流量表反映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2 亿元。
如剔除上述因素影响,2016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73 亿元,2015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93 亿元,同比减少 2.2 亿元,与营业收入和净
利润下滑趋势相符。
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16 亿元,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
120.50%。其中,对税务机关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8,462.14 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总额 71.35%。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报告期你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的变化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
余额增加而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并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
以及截至目前的回款情况;
(2)请说明对税务机关应收账款的发生时间、原因、性质、内容及对你公
司的影响,是否均属于开展日常经营业务需支付的款项,以及是否存在坏账风险。
回复说明 2:(1)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信用政策均无大变化。营业收入
下滑而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1.16 亿元,同比期初增加 6,343 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根
据财政部 2016 年第 22 号文《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将销售预付
卡收入、收取的租赁保证金等税收规定预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其他应收
款”科目调整到“应收账款”科目,并按规定对 2015 年不予追溯调整,影响报
告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增加 8,462 万元。如剔除这一因素影响,期末应收账款实际
随营业收入下滑,同比减少 2,118 万元。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详见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第
十一节财务报告第七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四点应收账款章节披露内容。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为银行卡、信用卡款以及上述销售预付卡款、收取租赁保证
金等预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从账龄分析,应收账款余额主要以半年以内的应
收账款为主,风险较低;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主要是税务机关和银行,基本不存
在回收风险。公司的坏账准备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基本一致。从公司以往情况看,
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公司认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截止目前,公司 2016 年 12 月末的应收账款中银行卡、信用卡款均已收回,
回款情况正常。
(2)公司预付卡销售款,收取的租赁保证金等,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点早于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故在公司收到上述预收款项时,按规定
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据以记录对税务机关的应收账款。当预付卡被购物消
费或退回租赁保证金时,公司于发生当月相应冲减对税务机关的应收账款余额。
此业务在经营活动中滚动发生,属于日常经营业务需支付的款项。由于公司在预
付卡回笼或租赁保证金退回当月即进行冲减对税务机关的应收账款,所以不存在
坏账风险。
3、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30 亿元,较上年年末余额下降
50.40%。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备用金、押金年末余额为 8,487.57 万元,请你公
司说明备用金、押金的主要内容、发生原因、性质及相比去年年末大幅下降的原
因;
(2)你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其他项目余额为 4,619.49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其
他项目核算的主要内容、发生原因及性质。
回复说明 3:(1)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中的备用金、押金等余额为
8,487.57 万元,主要包含门店支付的租赁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各类保证金共
7,665 万元;2015 年末备用金、押金等余额为 2.49 亿元,主要包含各类保证金
7,716 万元、因销售预付卡、收取租赁保证金等预缴税费 1.36 亿元。报告期末公
司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押金等同比减少 1.6 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根据财政
部 2016 年 22 号文《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将预缴税费由其他应收款-暂付税款
科目调整到应收账款-暂付税款科目,并按规定对 2015 年不予追溯调整,上述影
响导致备用金、押金等期末余额同比减少 1.36 亿元。
(2)公司其他应收款其他项目期末余额为 4,619 万元,同比增加 3,220 万
元,期末余额中主要为 GBF 珠江新城店应收租赁补偿金 3,586 万元。公司与物
业出租方小高德(广州)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高德”)于 2010 年 7 月 20
日签订 GBF 珠江新城店租赁合同(以下称“原租赁合同”)第 13.2 条约定:如该
项目经营满三年仍产生亏损,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合同因此终止的,小高德
除返还公司租赁保证金外,还需按该项目经营三年的累计亏损额及购买装修资产
费用摊销余额的合计额支付给公司作为赔偿金额。受市场环境影响,GBF 珠江
新城店经营情况不如预期,经公司与小高德友好协商并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签
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三),按原租赁合同 13.2 款约定,同意提前终止 GBF 珠
江新城店物业租赁合同。并经双方确认,小高德需赔付公司补偿金额 3,586 万元。
支付方式为小高德自签订之日起 12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一次性支付 50%补偿金,
并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前将其余补偿金按月分期支付。在报告期末,公司对于上
述协议已确定但未收到的补偿金按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
“营业外收入”。该款项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前全部收回。
4、报告期内,你公司提前终止 GBF 珠江新城店租赁合同,获得补偿金 3586
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本次租赁合同终止的原因及补偿金的确认依据;
(2)租赁合同终止时 GBF 珠江新城店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关闭该门
店对你公司零售业务的影响,以及你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3)本次交易产生的损益情况、确认依据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说明 4:(1)由于受市场环境影响,GBF 珠江新城店经营状况不如预
期,为减轻未来经营压力,集中资源培育同在珠江新城区域的广百太阳新天地店,
公司按原租赁合同 13.2 款约定,与小高德友好协商一致提前终止 GBF 珠江新城
店物业租赁合同。2016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小高德就此签订《租赁合同补充
协议(三)》,并按照原租赁合同第 13.2 款约定,小高德除返还公司租赁保证金
外,还需按该项目经营三年的累计亏损额及购买装修资产费用摊销余额的合计额
支付给公司作为赔偿金额,经双方确认,补偿金额为 3,586 万元。
(2)GBF 珠江新城店(经营面积 1.4 万平方米)2016 年营业收入 9,471 万
元,营业利润-735 万,经营情况不如预期。关闭该店将相应减少公司营业收入规
模,但同时也减轻公司未来的经营压力。公司目前在珠江新城商圈还有更大规模
的广百太阳新天地店(经营面积为 2.47 万平方米),关闭 GBF 珠江新城店后,
公司将集中资源培育广百太阳新天地店,努力保持在该商圈的市场影响力。
(3)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三)》的约定,本公司认为于
上述补充协议生效时,上述补偿款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金额可以可
靠计量符合收入确认的原则,因此公司确认增加报告期补偿收入 3,586 万元。本
次交易增加公司 2016 年营业外收入 3,586 万元,由此增加公司 2016 年净利润,
影响金额为 2,690 万元。相应的会计处理方式为:将此项补偿款全额计入报告期
营业外收入,同时对应收的补偿款,借记“其他应收款”;于收到补偿款时,借
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该款项已于 2017 年 3 月 15 日前全部收回。
本公司认为上述会计处理反映交易的实质,并经会计师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5、请按地区及经营业态分类,补充披露报告期末你公司的门店数量、地
区分布、门店面积、经营模式、物业权属、新增和关闭门店情况等,并列表说明
对报告期净利润影响超过 10%的门店经营状况。
回复说明 5:报告期末公司的门店数量、地区分布、门店面积、经营模式、物
业权属、新增和关闭门店等情况见下表:
报告期末经营门店基本情况表
期末门店 本期新增 本期关闭
地区 业态 门店面积(平方米)
数量 门店 门店
百货店 14 294,856 0
购物中心 2 87,699 0
广州市内 超市 1 298 1
钟表店 1 457 0
小计 18 383,310 1
广州市外
百货店 7 144,164 0
广东省内
合计 25 527,474 1
备注:1、本期新增门店为广百超市纵横店,关闭门店为广百惠州店。
2、公司属下门店的自有产权物业面积共 115,651 平方米,主要位于广百北
京路店、新大新北京路店、广百新一城店及广百从化店等四家市内门店;其余门
店均为承租物业经营,面积合计 411,823 平方米。
报告期净利润影响超过 10%的门店经营状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门店名称 所在地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广百新一城店 广州市 393,442,569.07 55,633,283.26
广百湛江店 广东省湛江市 110,128,975.53 -20,129,113.99
广百东山店 广州市 142,873,678.49 -19,512,601.15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