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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远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6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
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
营成本,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鞍山森远
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1909 号文)的核准,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49.7085 万股,发行价格 9.435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 25,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59.5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4,040.48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验字[2015]358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
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5
序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月 20 日实际已
号                                (万元)     数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新疆道路养护及除雪产品制
1                                   9,500.00       9,500.00          700.00
    造基地建设项目
    沥青路面再生养护工程技术
2                                   6,500.00       6,500.00        6,011.32
    协同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3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000.00       3,000.00        1,231.02
4   补充流动资金                    5,040.48       5,040.48        5,040.48
         合        计              24,040.48      24,040.48       12,982.82
    截至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司已实际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982.82
万元,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54%。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 8800 万元暂时补充
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公司从单一制造向“制造+服务”战略转变,形成多业务板块,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使用 8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
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
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600 万元左右。上述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
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前,公司会将该部分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
经营使用;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
募集资金专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及其他高风
险投资。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一致同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森远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
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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