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百花村
股 票 代 码: 60072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1、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70号
联系电话:0991-8818346
2、新疆兵团商业贸易总公司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70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70号
联系电话:0991-2620925
3、新疆通久经济发展公司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站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站
联系电话:0991-7980627
4、新疆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住 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70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70号
联系电话:0991-261335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持股份变动报告签署日期:2003年12月5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义务人所持有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尚须国家财政部审核批准。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1. 兵团: 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 兵团国资公司: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3. 商贸集团公司: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4. 百花村: 指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5. 兵贸中心: 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
6. 商贸总公司: 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总公司
7. 通久公司: 指新疆通久经济发展公司
8. 石油公司: 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第一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兵贸中心
1.1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141号
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谢传英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500001000268
税务登记号码:650102228583775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机电产品、装饰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其他食品的销售。烟酒的零售。房地产开发(具体经营范围以资质证书为准)、摄影彩扩业务。
1.2兵贸中心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2.商贸总公司
2.1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70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秋里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500001000256-3/3
税务登记号码:650102228583134号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针织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副食品及其它食品,农副产品等。
2.2商贸总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3.通久公司
3.1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站
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涛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501001101171 2-1
税务登记号码:65010622869888X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货物仓储,送达及客货延伸服务,旅游纪念品,日用百货、付食品等。
3.2通久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4.石油公司
4.1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东风路70号
注册资本:219,237,9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志宏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500001000420-2/1
税务登记号码:65010271088697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兵团系统内成品油、润滑油及石油节能产品的销售;石油储运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汽车配件、建筑材料、农副产品(粮、棉除外)的销售。
石油公司股东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中国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4.2石油公司董事?张志宏、王梓桐、关玲、李兵、王友忠。
4.2.1张志宏?身份证号码为650102550919302;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任石油公司董事长。
4.2.2王梓桐:身份证号码为650102460314161;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任石油公司副董事长。
4.2.3关玲:身份证号码为650202196109230021;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任石油公司总经理。
4.2.4李兵:身份证号码为65010219700160074;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任石油公司副总经理。
4.2.5王友忠:份证号码为650102470527001;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任石油公司副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
1.产权关系
兵贸中心、商贸总公司、通久公司的母公司均为兵团商贸集团公司。
石油公司的股东为兵团国资公司,持有54.59%股份。
2.兵贸中心、商贸总公司、通久公司、石油公司分别于2002年12月10日、11日与兵团国资公司签订了股权划转、转让协议书。上述兵团所属四家企业成为一致行动人是为了将兵团所属企业持有百花村部分国有法人股股份,顺利划转、转让至兵团国资公司,使兵团持有百花村股份集中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合并持有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并持有百花村20684860股国有法人股,占百花村总股本的21.82%。
二、本次股权划转、转让情况
1、2002年12月10日,兵贸中心、兵团商贸总公司、通久公司分别与兵团国资公司签订了《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协议书》,上述三家同意以无偿划转方式将各自持有百花村股份划转给兵团国资公司。2002年12月11日,兵团石油公司与兵团国资公司签订了《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书》,兵团国资公司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兵团石油公司持有百花村股份。
2、根据兵贸中心、兵团商贸总公司、通久公司与兵团国资公司签署的《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协议书》,上述三家同意将各自持有百花村国有法人股全部无偿划转给兵团国资公司。根据兵团石油公司与兵团国资公司签署的《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书》,兵团石油公司将向兵团国资公司转让其持有百花村2.13%股权计2015000股国有法人股,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0元,转让总价款为2619500元人民币。双方同意,兵团国资公司在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兵团石油公司支付转让总价款的25%;股权全部过户至兵团国资公司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兵团国资公司向兵团石油公司支付转让总价款的25%;待满足全部条件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兵团国资公司将股权转让价款的余款全部支付给兵团石油公司。
3、本次股权划转、转让协议的生效日为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且本次股权划转、转让经国家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后生效。
4、本次股份划转、转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三、划出、转让方持股情况
1.兵贸中心
1.1根据兵团2002年12月5日《关于同意划转、转让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的批复》(新兵函?2002?16号)文件,兵贸中心将所持有百花村16554110股国有法人股,占百花村总股本的17.46%无偿划转至兵团国资公司,本次划转已得到国家国资委的审核批准。
1.2兵贸中心在本次股权划转前,为百花村第一大股东。
1.3本次股权划转后,兵贸中心将不再持有百花村股份。
1.4兵贸中心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1.5兵贸中心所持有百花村16554110股国有法人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2.商贸总公司
2.1根据兵团2002年12月5日《关于同意划转、转让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法人股的批复》(新兵函?2002?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