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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7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震元”)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61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41,732,283股,发行价格12.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999,994.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11,049,994.10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验〔2012〕343号”《验资报
告》验证。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17
年 5 月 19 日,公司已将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全部归
还 至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详 见 2017 年 5 月 23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7-015)。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44,909.13 万元,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275.7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未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归还),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预计部分募集资金仍有暂时闲置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
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
常进行的措施
    按现行同期贷款利率测算,公司使用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200 万元。公司所处医药行业,
特别是医药商业对资金占用较大,随着医药行业“两票制”的陆续实施,药品采
购等工作的持续推进,流动资金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仅限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等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公司将及时归
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货币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 12 个月内公司没有从事高风
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到期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公司提出
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
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交易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已于到期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本次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能够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八、保荐机构意见
    浙江震元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浙江震元董事会审议通
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月及金额不超过
募集资金金额的 50%;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相关
规定;浙江震元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兹同意浙江震元以闲置的不超过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 12 个月。
    九、备查文件
    1、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事宜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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