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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划转及转让获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03-12-09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权划转及转让获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2002年12月19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公告了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东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总公司、新疆通久经济发展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分别向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划转及转让本公司股权事宜。
    近日,本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抄送的《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115号)。《批复》同意将新疆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总公司、新疆通久经济发展公司分别持有的本公司1655.411万股、110.825万股、100.75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201.5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
    本次股权划转及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仍为9480.075万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持有280224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6%,其中持有国家股20684860股,持有国有法人股7337578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本次股权收购报告书,若中国证监会在收到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并履行收购协议。本次股权划转及转让还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8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
    名称: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百花村
    股票代码:    600721
    收购人
    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住所: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5号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扬子江路19号
    联系电话:   (0991)5813111
    签署日期:   2003年12月5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所持有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释 义
    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百花村、兵团商贸中心、兵团商贸公司、通久公司、兵团石油公司,分别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发展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业贸易总公司、新疆通久经济发展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油有限公司。
    收购人      本公司
    出让方      兵团商贸中心、兵团商贸公司、通久公司、兵团石油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本次受让    指本公司受让兵团商贸中心、兵团商贸公司、通久公司、兵团
                石油公司合计21.82%股份的行为
    股权划转    指在本次收购中,通过与出让方签订《股权划转协议书》受让
                百花村股票的行为
    股权转让    指在本次收购中,通过与出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受让
                百花村股票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  指本公司董事会
    公司监事会  指本公司监事会
    公司章程    指本公司章程
    第一章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收购的收购人为本公司。本公司注册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5号,注册资本1,123,000,000元人民币。2001年12月11日,本公司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500001001167。
    本公司系依据《公司法》,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依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根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产(股)权交易、商业信息咨询。
    本公司税务登记证号码为:国税字650103731839272,地税字650103731839272。
    本公司通讯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5号
    邮政编码:830054
    联系电话:(0991)5813111
    公司网址:www.soabt.com。
    二、 收购人自成立以来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 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董事4人。
    以下是董事的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刘以雷  650102591124075     中国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             无
                                        24号20号楼271号
    沈宝祥  652402450801201     中国    新疆奎屯农七师               无
                                        一二五团机关057号
    崔生章  652301421118551     中国    乌鲁木齐市前进路21号         无
    孙月生  652301491003601     中国    新疆昌吉市五家渠             无
                                        十五区二十四栋97号
    戴宪生 61011319580710616    中国    北京市东城区                 无
                                        建国门内大街5号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1人,其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留权
    程强 652301470704551   中国       乌鲁木齐市光明路               无
                                      24号14号楼251号
    上述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以来,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 收购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章  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02年12月10日,本公司已分别与兵团商贸中心、兵团商贸公司、通久公司签署了《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协议书》;2002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兵团石油公司签署了《国有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书》。通过本次股权划转、转让,本公司将持有百花村20,684,860股国有法人股,占百花村总股本的21.82%。除上述股份以外,本公司持有百花村7337578股国有法人股。本公司不能对百花村除了上述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产生影响。
    二、股权划转、协议收购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此次通过股权划转的方式受让兵团商贸中心、兵团商贸公司、通久公司持有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的16,554,110股 持股比例17.46% 、1,108,250股 持股比例1.17% 、1,007,500股 持股比例1.06% 国有法人股,占已发行股份的19.6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兵团石油公司收购其持有的百花村的2,015,000股 持股比例2.13% 国有法人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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