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钱文龙先生、缪进义先生和钱忠伟先生的通知,他们在
2012年4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质押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以担保鹿港
文化公司债券的发行(详见2012-013号公告),因公司2017年4月23日公司债券
到期偿付(详见2017-014号公告),现已将其持有的股权解除质押。接到股东陈
瀚海先生的通知,他于2016年8月份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司股权,已将其解除质押。以上四位股东解除质押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钱文龙先生质押解除情况
钱文龙先生已将其质押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4,500万股本公司流通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03%)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钱文龙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11,892.3722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13.30%,本次解除质押后,钱文龙先生剩余质押公司股票6,000万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50.4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1%。
二、缪进义先生质押解除情况
缪进义先生已将其质押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万股本公司流通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4%)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缪进义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4,749.940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5.31%,本次解除质押后,缪进义先生剩余质押公司股票0股。
三、钱忠伟先生质押解除情况
钱忠伟先生已将其质押给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万股本公司流通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4%)解除质押,并于2017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钱忠伟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4,751.100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5.31%,本次解除质押后,钱忠伟先生剩余质押公司股票2,254万股,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数的47.44%,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四、陈瀚海先生质押解除情况
陈瀚海先生已将其质押给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 2,212 万股份(其中
限售股 419 万股,流通股 1,79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其中限售股占
总股本数 0.47%,流通股占总股本数 2.01%),现解除质押,并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办理证券质押解除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陈瀚海先生共持有公司股票 6,490.5478 万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7.26%,本次解除质押后,陈瀚海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票 1,618 万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 24.9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