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2017
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上
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公司及时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
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于2017年5月25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润欣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回复》”)。
现对《反馈意见回复》重点问题三中的第 2 问“2、润欣科技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决策过程及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情
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是否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交易所自律规则的规定”,
进行回复补充,在原回复的基础上补充“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依据和合理性”等。
补充前后对比如下:
补充前 补充后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回复 转增股本事项的具体决策过程 增股本事项的具体决策过程
要点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转增股本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履 增股本方案的依据和合理性
行情况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
况(表述微调)
补充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除上述补充外,原《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
反馈意见的回复》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能否取得上述核
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