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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6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在东百大厦 17 楼第二会议室举行,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副董事
长朱红志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代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0,000 万份,占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一、《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的员工组建成立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符合国家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共同制定《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0,0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
       二、《关于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做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负责与资产管理机
构的对接工作,特成立独立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10,0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持有人提名,同意选举朱红志女士、刘夷先生、宋克均先生、王黎民先生及袁幸福先生
为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10,0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
       四、《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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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持有人会议决议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做如下授权:
    1、根据《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
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10,000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 0%。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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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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