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2017
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上
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
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问题答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
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将
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材
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能否取得上述核
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