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的说明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7
年 5 月 22 日、2017 年 5 月 23 日、2017 年 5 月 24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
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 2017 年 1-6 月份预
计的经营业绩未发生变化;
3.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公告》,
本次控股股东股权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4.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的公
告》 ,控股股东质押股份未出现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同
时控股股东承诺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5.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处于筹划阶段的提示
性公告》,目前该对外投资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待有进一步进展公司将及时履
行披露义务;
6.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于 2017 年 3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了控股股东
减持本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除此之外,公司未接到控股股东进一步的减持计划
与通知;
7.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