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下午召开的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彧民先生、姚欣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监事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7-021 号公告)。经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下午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
市黄河路 38 号青海银龙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到会并
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选举华彧民先生
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
止。
特此公告。
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