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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普爱思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莎普爱思”)于
2017年5月23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陈德康先生的通知,陈德康先生向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了股票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质押的相关情况
    (一)股权补充质押的有关情况
    2016年12月1日,陈德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700,000股(占莎普爱思
截至2016年12月1日总股本的6.55%)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12月1日,购回交
易日为2019年11月29日。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6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6-075)。
    陈德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740,0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
股的0.98%)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
年11月29日,本次补充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二)股权新增质押的有关情况
    陈德康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60,000股(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
股的0.71%)限售流通股份质押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11月29日,
本次新增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陈德康先生共持有莎普爱思限售流通股份67,988,782股,占
莎普爱思总股本的38.36%;上述质押完成后,陈德康先生已累计质押股份
13,70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0.15%,占莎普爱思总股本177,248,626
股的7.73%。
    二、本次股权质押的目的、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陈德康先生本次股权质押的主要目的是:一是为降低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业务的融资风险而进行的股权补充质押,二是因个人资金需要而进行的新增股
权质押。
    陈德康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来源包括个人薪
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权质
押不会出现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
陈德康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上述质
押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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