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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4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17-019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发生金额为 1000
    万美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否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 年 3 月 14 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琪
香港)、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安琪酵母(德宏)有限公司、安琪融资租
赁(上海)有限公司、安琪酵母(俄罗斯)有限公司、安琪酵母(赤峰)有限公
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关决议公告和议案
详细内容见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公司 “临 2017-004 号 ”、“临 2017-009 号”、“临 2017-016
号”公告。
    2014年,安琪香港同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打银行)签
订融资授信协议,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美元的循环融资授信额度。公司为安琪
香港同渣打银行的上述融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订保证合同。
    近期,由于安琪香港经营发展需要,申请使用了1000万美元融资授信额度,
公司为安琪香港同渣打银行本次使用的1000万美元融资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没有超过公司此前预计的担保额度,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安琪酵母(香港)有限公司
    2、 法人代表:俞学锋
    3、注册资本:10 万美元
    4、注册地:香港柴湾祥利街 29-31 号国贸中心 21 字楼 2105 室
    5、经营范围:贸易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537.97                46,299.74
    负债总额                    34,968.95                45,642.28
    净资产                           569.02               657.46
    营业收入                   108,167.32                32,045.82
    净利润                           -14.27                92.0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主债权:债权余额总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
    3、担保方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客户按时偿还根据融资函应付贵行的所有贷款本金、利息、
罚息、违约金以及贵行实现债权、以及本保证下的权利所出的费用和花费(包含
但不限于律师费)(“担保债务”)。
    5、担保期限:担保债务的发生期限自 2014 年 7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 6 日
(担保债务发生期间),即保证人对前述担保债务发生期间内使用融资而发生的
全部担保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期间自该融资函项下首笔提款日或实际发生日
之日开始,直至贵行依据该融资函在担保债务发生期间提供的所有融资最晚到期
的一笔融资的到期日后的两年止。
    本次担保相关融资授信协议及担保合同均已签署,具体合同条款以协议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加快子
公司发展,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安琪香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
有实质控制权,且安琪香港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公
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现已发生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对外担
保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也符合有关部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
规定,因此,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有利于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预计 2017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发表独立
意见,详见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全部系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1 亿元、美元 3000 万(包含本次担保),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比例的 9.43%。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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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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