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台海核电: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5月23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海集团”)关于计划增
  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长期投资价值的理念,台海集团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
  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增持计划主体:台海集团。
      台海集团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4月26日通过“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
  司-睿宏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51,641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0.91%。详见2017年4月2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36)。
      截止本公告日,台海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883,231股,通过“华润深 国
  投信托有限公司-睿宏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951,641股,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86,834,8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10%。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维护资本市
  场稳定,长期投资价值的理念。
      2.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23 日起十二个月内。注:
  在增持期间内,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
  则增持期间顺延)。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规模: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价格不高于每股 55 元前提下,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
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主体的承诺
    台海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四、其他说明
    1.台海集团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
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等行为,相关增持价格范围则以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为准。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控股股东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比
例达到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