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恩股份”)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70580 号)。中国证监会对兴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推荐的《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兴业证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 说明和解释,并在 3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有 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 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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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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