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电、蒸汽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进入2008 年度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世界范围内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尤其煤炭价格的持续大幅度上涨,使火电生产企业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由于所在地区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在滨海开发区企业)使用的蒸汽和电一直由大股东山东海化集团(以下简称“海化集团”)供应,双方因此构成关联交易。截止6 月份,海化集团的煤炭平均采购价格与年初相比涨幅达到40%以上,并且煤炭价格仍在不断上涨过程中。煤炭价格的上涨,直接导致海化集团电和蒸汽生产成本的大幅提高。根据公司与海化集团签订的《关于相互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综合协议》之约定:当交易双方商定某种产品或服务的市场价格后的相关年度或月份内,市场价格变化幅度超过30%或低于成本价格时,双方可重新签订具体实施协议,并确定交易价格。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公平性,经双方协商,拟对电、汽价格调整如下:
电(元/KWH)(不含税) 汽(元/吨) (不含税)
原执行价格 0.479 125
调整后价格 0.518 166.37
此次交易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获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肖庆周、韩星三、刘景孟、迟庆峰回避了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关联方海化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的原因
(一)08 年以来,电煤的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从目前电煤市场运行情况来看,后市煤源紧张的趋势仍会持续,电煤的价格仍将继续上涨。
(二)海化集团电、汽实际生产成本的变化情况;
(三)公司从海化集团采购电及蒸汽属生产经营的常规性采购,且价格一直比外部采购有较大优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该关联交易将不可避免等因素。
为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拟对电、蒸汽价格做上述的适当调整。
三、定价原则和依据
1、参照同行业价格水平原则;
2、公司与海化集团签订的《相互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综合协议》的有关规定。
四、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电和蒸汽关联交易价格的调整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从2008 年7 月1 日起执行。本次电和蒸汽关联交易价格的调整,预计将使公司2008 年度生产成本增加21000 万元左右。
五、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调整电、蒸汽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四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电、蒸汽关联交易价格的调整体现和反映了成本变化的情况,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价格的调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8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调整电、蒸汽关联交易价格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