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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中华A: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3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已预先全面了解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听取了有关人员对关联交易情况的
介绍,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我们认为:
    由于市场环境和公司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行
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110,269,58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0 元,其中,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安
信息”)认购金额不超过 250,000,000 元,且认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4,459,246 股。
    本次发行前,瑞安信息未持有公司股份。若按照本次发行上限计算,本次
发行完成后,瑞安信息将持有本公司 34,459,246 股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的 5.2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对关联人的
定义,瑞安信息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瑞安信息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在表决
时注意回避。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独立董事:崔军    陈叔军     李冰
          2017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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