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登海种业: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23
证券代码:002041            证券简称:登海种业           公告编号:2017-035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04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6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
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2000 元;持股 1 个月
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5
月 3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77              莱州市农业科学院
   2      01*****440              李登海
   3      01*****437              毛丽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莱州市城港路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原绍刚   鞠浩艳   王潇
    咨询电话:0535-2788926    0535-2788889
    传真电话:0535-278887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