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六次临
时董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
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
起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