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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公告日期:2017-05-05
关于对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17]第123号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年报审查过程中发现如下问题:
1.我部于2017年3月6日向你公司送达了《关于对深圳中华自
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36号)
(以下简称“函件”),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回复我部函件。请你公
司尽快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函件还关注了你公司控制关系变化和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
问题,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于2017年2月21日收到深圳市
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相关事项的说明》函,纪汉飞及国晟能源来函称:“考虑到深中
华的债务问题已经解决,未来发展更需要全体股东共同鼎力支持,以
及国晟能源自身发展需要和持股比例等实际情况,纪汉飞及国晟能源
决定将对深中华的投资由实际控制变更为一般投资,纪汉飞及国晟能
源未来不存在参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工
作的计划,且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进一步谋求深圳中华自行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权的计划。国晟能源将作为一般投资者持
有深中华股票并行使股东权利。”请你公司严栺按照《公司法》第二
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核
查认定你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是否合理,纪汉飞及国晟能源是否提供明
确证据表明其已放弃对你公司的实际控制,纪汉飞及国晟能源在现有
公司治理架构下是否能够对你公司进行实际支配,其“一般投资”的
具体含义,并对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时点予以明确,说明你公司、
纪汉飞及国晟能源是否就前述控制权变化的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请你公司聘请的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对相关情
况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本期,你公司尚未按照公司在重整计划中设置了引入重组方的
条件,期望通过资产重组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截止至
审计报告日,你公司尚未引入重组方。年审会计师就此问题对你公司
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目前,你公司仍然依靠
自行车主业维持持续经营。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近1.42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近260万元,盈利能力仍显
不足。请你公司:(1)说明本期公司盈利的主要驱动因素,在营业
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公司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
的具体原因;(2)具体说明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和销售模式转型对公
司营业成本降低和毛利率提高的影响,列示公司不同大类产品的产销
量、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水平及与上年的变动对比;(3)补充
说明电商平台的具体销售模式,电商平台的当期销售收入、销售成本、
销售量、毛利率、来源于各电商平台的销售金额及占比以及相应的收
入确认政策,并与线下销售进行比较分析,说明你公司积极拓展电商
业务模式,如何能够实现电商零售业务良好发展和快速增长;(4)
具体说明共享单车的发展对你公司自行车主业的积极或消极影响,报
告期内你公司是否参与过共享单车的生产、运营或维护等环节,非公
开发行方案所包含的募投项目是否涉及共享单车业务;(5)说明截
至复函日你公司执行重整计划引入重组方的进展情况。
3.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较上年大增,同时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近222万元,你公司均解释为
结算方式的变动。请你公司结合本期销售模式的变化及主要客户的变
动情况,具体说明结算方式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并列示主要票据结
算客户情况及大额票据的交易内容,结合主要客户的变化情况、交易
习惯、结算方式和收付政策说明本期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增加的合理性。
另外,报告期内你公司承兑票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近4,461万元,请
你公司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确认和计量》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转移》的相关规定,补充说明
相关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过程及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
4.你公司本期期末库存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56.67%,主要原因
是期末压库。另外,你公司对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期末计提的跌价准备
金额较期初大幅增加。请结合实际产销情况和库存情况,说明本期原
材料和库存商品的主要内容,压库的同时对期末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
备的具体理由。并结合报告期自行车的产量、销量、库存量情况及相
应的备货资金需求测算,与报告期货币资金、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是
否相匹配。
5.本期,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仍
然超过90%,请你公司说明在销售模式逐步改变的情况下仍然销售集
中的原因,说明前五大客户是否均为线下经销商及与往年相比的变动
情况,说明前述销售客户的应收账款回款情况,是否存在产品大量沉
淀在经销商环节、未实现最终销售的情况。
6.你公司年度报告显示,本年度公司研发了上百种自行车款式并
细化了产品市场,但你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仅为7人,研发投入金额近
65.2万元。请你公司补充说明本年度研发的主要内容,自行车款式的
具体研发过程和研发成本,新增自行车款式转化为新产品的情况以及
实现销售收入的情况。
7.你公司本期实现营业外收入近442万元,实现营业外支出384
万元,营业外收入主要是与管理人结算租金收入2,731,336.54元以及
补偿款1,086,507.70元。请说明本期营业外收入形成的原因及相应的
会计处理过程,计入当期损益的合理性。
8.根据你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单项金额重大的判
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上,账龄分析法中三年及以下
的计提比例仅为0.3%,请你公司结合近三年来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
及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款项的构成变动情况说明
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的合理性。另外,请说明在本期营业收入下
降的趋势下,应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的原因。
请你公司说明对石家庄大松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市碑林区福鑫
电动车售后服务部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是否充分。请说明按欠款方
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中1年以上其他应收款长期挂
账的原因。
9.请从法律关系和交易实质说明其他应付款中管理人共益债权
的形成原因,并说明其会计处理过程。
10.请补充说明子公司深圳市阿米尼实业有限公司净利润与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11.请补充披露本期有限售条件股份的变动原因。请复核营业外
收入中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填报的准确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并在2017年5月1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
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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