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微光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9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以
书面及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
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俞翔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授予价
格和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0.30 万
股,1 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0.45 万股,以及 2016 年度
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及授予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 56 名调整为 55 名,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总数
由 30 万股调整为 58.50 万股,激励价格由每股 64.08 元调整为每股 31.89 元。
    监事会对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
为:本次调整因激励对象出于个人原因放弃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以及
2016 年度权益分派,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
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
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未超出股东大会批准的激
励对象范畴。因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
进行核实后认为:
    经核查,公司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所有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定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授
予 58.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