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要求和安徽证监局有关文件的具体部署,公司从 2007 年 5 月起认真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先后完成了自查、公众评议及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相关工作, 2007年11月9日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该报告刊登于2007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2008]27 号),结合贯彻安徽证监局皖证监发字[2008]29 号文件要求,现就截至2008 年6 月30 日公司《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问题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离任后尚缺一名董事问题。
整改情况:2007年11月29日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其董事成员已符合《公司章程》要求。
问题二:关于公司尚未设立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已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问题三:关于公司尚未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已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业经 2007年11月9日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问题四:关于公司章程尚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公司已对照证监公司字[2006]92 号文的要求,对公司章程中增加了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有关条款。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讨论了有关章程修订内容,该章程修订案业经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公司《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已全面完成整改。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规范运作的意识,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前提下,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说明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