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08年7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
二、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明波、王勇波回避表决;
1、关于行权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
2008年4月2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7年12月31日的股本124,200,000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9元现金),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42万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2,420万股增加至24,840万股。
根据《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获授期权的激励对象徐明波先生、王勇波先生、梁淑洁女士、陈遥先生、吴彦卓先生、卢安京先生、席文英女士2007年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
上述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08年5月9日实施完毕。
公司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对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计算,此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分红派息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调整为540 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3.14 元。
2、同意行权数量调整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相应调整如下:徐明波先生调整为240万股;王勇波调整为60万股;梁淑洁、陈遥、吴彦卓、卢安京、席文英分别调整为48万股。
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明波先生承诺,为使公司获得更好地发展,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或实现的收益,不少于51%的部分将用于公司的奖励计划,奖励对象为:2006 年、2007 年、2008 年三年中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但未列入本激励计划的(1)中层管理和技术骨干、技术人员,(2)在此期间新进公司任职并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以及(3)得到职务晋升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公司奖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办法将由徐明波先生与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确定。根据上述承诺,公司已于2006年度、2007年度共授予符合条件的其他激励对象共56人股票期权。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发表专项法律意见:双鹭药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所做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法律意见书》参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京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7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