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公司”或“公司”均指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至 5 月 16 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至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赵自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10 人,代
表股份 707,256,0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2.7418%。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股东)共 10 人,代表股份
707,256,01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2.7418%。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0000%。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授权股东)共 4 人,
代表股份 691,43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7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
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其他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1、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2、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3、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4、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5、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6、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7、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8、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9、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
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10、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5,188,383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29%;反对 691,432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飞马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黄壮勉、曹杰(合计代表股份 671,376,202 股,占参加会议
股份总数的 94.9269%)回避本议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反对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予以通过。
11、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5,879,815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黄壮勉、曹杰(合计代表股份 671,376,202 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
94.9269%)回避本议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1%;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12、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事项—房地产租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37,723,5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出席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黄壮勉(合计代表股份 669,532,5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份总数的 94.6662%)
回避本议案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29%;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13、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 707,256,017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91,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8%;反对 0 股;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表决结果:同意票股份数超过出席会议股东(授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予以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表的独立意见以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并向股东大
会提交了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念军、邓慧芬
3、结论性意见: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