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独立董事津贴的调整方案参照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平均水平,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温旭 蚁旭升 朱桂龙 2008 年7月14日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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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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