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张家港市鹿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
最终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和比例: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鹿港文化出资 420 万元,占
股 42%;金马公司出资 400 万元,占股 40%;金城公司出资 120 万元,占股 12%;
金茂公司出资 60 万元,占股 6%。
一、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在更大范围内寻求影视及相关产业项目或公司进行
投资,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文化”或“公司”)拟与珠
海横琴金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公司”)、张家港市金
城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及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茂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张家港市鹿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以 9 票通过,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
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金马公司
名称 珠海横琴金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2 月 23 日
经营范围 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股权投
资基金;股权投资。
最近一年主要财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397.57 万元,负债总额 94.63
务指标 万元,资产净额 302.93 万元,营业收入 64.08 万元,净利润
2.93 万元。
在基金业协会完 金马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
成备案登记情况 人。
2、金城公司
名称 张家港市金城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13 年 8 月 29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8,693 万元,负债总额 57,
务指标 240 万元,资产净,11,453 万元,营业收入 974 万元,净利润
-230 万元。
3、金茂公司
名称 张家港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成立时间 2008 年 4 月 15 日
经营范围 创业企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
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
理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60,081 万元,负债总额
务指标 31,144 万元,资产净额 28,936 万元,投资收益 3,665 万元,
净利 695 万元。
三、关联关系
金马公司、金城公司和金茂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到公告日,金
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09.8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金茂公司持有公
司股份 440.5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金马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无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除本次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外,与公司不存在其
他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四、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张家港市鹿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
核定为准)
2、注册地:张家港市
3、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鹿港文化出资 420 万元,占股 42%;金马
公司出资 400 万元,占股 40%;金城公司出资 120 万元,占股 12%;金茂公司出
资 60 万元,占股 6%。
4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受托管理股权投
资基金;股权投资。(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5、成立背景: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国内电影
票房收入持续火爆,为抢抓影视文化产业掘金的机遇,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实
现公司文化板块的经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整体规划,寻求更为稳健及高效收益。
6、投资决策机制:基金管理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鹿港文化、
金马公司、金城公司分别委派 2 人、2 人、1 人组成,投资决议应经至少四名投
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表决同意才能通过。
五、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借力政府资源优势和资本市场专
业团队,扩宽提升公司投资管理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资本运作规划和发展战略
2、本次投资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六、可能存在的风险
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后,可能面临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各方
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其资本运作能力待市场检验。
七、独立董事意见
鹿港文化本次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
影响,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进行产业扩张,
进一步整合产业链,并充分利用基金管理人的专业投资团队和风险控制体系,增
强公司的投资能力,有效过滤标的项目潜在风险,推动公司积极稳健地外延式扩
张,实现持续、健康、快速成长。
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