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6 日接控股股东辽宁时代万恒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通知,控股集团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 13,000,000 股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给中信银行。具体事项如下:
2017 年 5 月 15 日,控股集团将其质押给中信银行的本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 13,000,000 股股权解除质押,并将该部分股权再次质押给中
信银行,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办理该部分股权的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股权
质押期限自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至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本次再质押
股权数量 1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26,192,115 股的 5.75%,占
控股集团持股总数 100,398,43 股的 12.95%。
控股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00,398,43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4.39%。截止本公告日,控股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 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11%,占其持股总数的 49.8%。
二、控股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
控股集团本次股权再质押的目的是为取得中信银行的贷款,以满
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控股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股权再质押不
存在出现平仓或被强制平仓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六日